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彙總8篇
在法律不斷完善的社會中,申請書與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密切,請注意不同的物件有不同的申請書。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姓名)XXX
性別:XXX民族:XXX出生:XXX
原籍: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通訊地址:XXX
郵政編碼:XXX
委託代理人:(姓名)XXX
性別:XXX民族:XXX出生:XXX
原籍:XXX
工作單位:XXX職務: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被申請人: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職務: XXX
住所:XXX
仲裁請求:
XXX未按國家和XXX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侵犯了XXX的社會保險權益。現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XXX補繳XXX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XXX繳納因未辦理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而產生的XXX和XXX應繳的滯納金,罰款等一切費用。
3、XXX在XXX的工資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要求XXX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正確計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應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聘用有關的其他所得。
事實和理由:
XXX與XXX20xx年9月簽訂了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0xx年8月XXX申請解除聘用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解聘。XXX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XXX未履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徵繳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基金。
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六條規定 甲乙雙方應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規定的交費比例給乙方繳納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同時,按照規定代扣代繳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乙方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
1、XXX
2、XXX
3、XXX
4、XXX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張xx,女,漢族,1971年5月11日出生,住址:xxx。電話:xxx。
被申請人: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白雲區。郵編:510440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電話: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6個月經濟補償金10467.4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申請人經錄用進入廣州白雲運動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雲公司)上班,工作內容主要為操作平車、特種車等。20xx年6月,白雲公司提出勞動合同由其關聯公司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請人)繼續履行,除用人單位名稱變更外,其餘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崗位、勞動報酬、勞動地點等一切照舊不變。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請人曾數次侵犯申請人勞動權益,其中20xx年9月,因被申請人扣剋申請人底薪工資數千元,申請人等人提出強烈反對,被申請人因此補發申請人人民幣1000元草草解決此事。20xx年12月31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期限為1年勞動合同。入廠至今,申請人勤勤懇懇、加班加點,奉獻青春,被申請人卻從未理會申請人今後的社會保障,逃避法律法規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金,嚴重損害申請人勞動權益。20xx年9月份以來,被申訴人單方面擅自變更工作地點,將主要生產裝置從廣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遷完畢並要求申訴人跟隨前往,申訴人則多次要求被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但遭拒絕。為維持自身權益,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相應經濟的補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金,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援。
此致
廣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3
反申請人: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經理
被反申請人:姓名,聯絡方式
反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裁決被反申請人賠償因工作嚴重失職給反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8449.39元。
事實與理由:
被反申請人於20xx年3月20日到反申請人處工作,從事鉗工工作。
20xx年6月7日,被反申請人在完成一項一汽MV3-5310381模具的壓件工作時,未按照工作流程進行操作,致使上下模具錯位,MV3-5310381全套模具壓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449.39元。
20xx年7月8日,被反申請人辭職。對於給反申請人造成的損失,被反申請人未予以任何賠償。現反申請人依法提出反請求,請依法裁決。
此致
煙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
申請日期: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貿易公司。
住所: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區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長。
申請人已就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糾紛案的解決,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申請貴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所欠貨款。根據申請人近日得到的訊息證實,被申請人由於長期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已出現變賣車輛、轉移資產,試圖逃避債務的動向。
為確保申請人的經濟利益能在仲裁裁決之後得以順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採取仲裁保全措施,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80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如因申請採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則本申請人願負一切賠償責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市____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寶代表人:
被申請人:,姓名,民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省 市 區 樓 室。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 人仲案字[20xx]第 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審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
爭議時,違反法定程式,直接導致認定事實錯誤,基於此做出的的常鍾勞人仲案字[20xx]第2號仲裁裁決書顯失公正。為此該裁決符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法定程式”的申請撤銷條件,故特現提出申請撤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辯論和質證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員作出事實認定的關鍵證據為,裁決書中所稱的“本委調查收集的證據,公司提交區勞動**大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
對這份關鍵證據,仲裁員在取得後未由申請人進行質證。更未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即直接用此證據做為判決根據。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剝奪了申請人的質證權利和辯論的權利。
正是由於仲裁庭沒有對該份證據進行證據,沒有在取證後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申請人沒有對該份證據質證和發表意見,仲裁員又未對該證據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導致仲裁裁決認定事實錯誤。
(1) 該份證據公司提交給區勞動**大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 薪金收入明細表,是申請人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表格直接抄送給勞動**大隊的。工資一項,該表格中並沒有結構分項,只有總數。根據該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發放了爭議的加班費。該份明細表與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並無矛盾之處。根據這一表格仲裁庭不採信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沒有任何道理。
(2) 該份證據為“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而申請人與被 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區間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該證據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性。用距離雙方爭議時間七個月後的與本案沒有關聯性的證據作為裁決依據顯然是錯誤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46條規定,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仲裁委員會印章。
該份裁決書並無仲裁員簽名。
綜上,申請人認為, [20xx]第 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違反了法定程式,裁決書本身缺少法定簽名要件,依法應予撤銷,懇請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撤銷。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20xx年 2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楊X,男,漢族,XXX年X月X日生,住合肥市廬陽區XX路19號。
被申請人:合肥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開發區xx工業園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董事長。電話:XXXXXXXX。 仲裁請求:
一、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2500元/月*10.5個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獎金2萬元;
三、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社保轉移、失業等手續。 事實和理由:
申請20xx年X月進入被申請人公司從事財務工作,20xx年X月調入公司銷售管理部任經理助理職務,20xx年X月任商務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後任營銷部副經理職務。申請人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季度獎金+加年終獎。20xx年度的申請人的月基本工資為5000元,四季度獎金為4萬元,年終獎為5萬元,平均每月工資 為12500元。20xx年X月申請人因事向被申請人請假,獲得被申請人的同意,請假期間
申請人仍嚴格按照被申請人公司的要求進行稽核業務報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帶薪年休假制度施實以來,被申請人一直未安排申請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20xx年7月23日被申請人莫名在合肥晚報上刊登了一個《公告》以申請人請假期間未來公司上班為由解除了與被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申請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請人理論,被申請人對此未作解釋。另被申請人扣發了申請人20xx年第1、2季度的獎金2萬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帶薪年休假工資;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第一、二季度的獎金。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求裁如所請為感!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 月X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鄒xxx,女,198X年3月1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xxxx,戶籍地址: 廣東省**市**鎮*村XX村35號。聯絡電話:1392945xxx.
被申請人:東莞嘉xxx模杯廠;公司地址:東莞市道窖鎮大嶺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張xxx。聯絡電話: xxx。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xx年3月份的工資2160.4元(固定工資20xx元+計件工資160.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共計2700元。
2);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432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000元(從20xx年12月18日到20xx年3月31日,共3個月零13天)。
上述3項請求金額總計13020.4元。
事實經過:
20xx年11月18日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處任“跟單”一職,入職時雙方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口頭約定申請人的工資底薪為20xx元,另加計件提成;被申請人每月30號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申請人支付上個月的工資;在20xx年3月25號,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為由,要求申請人寫辭職書,申請人不願意,說除非是本人意願,別人是無權叫本人寫辭職書的,後來被申請人出動各級負責人勸說申請人寫辭職書,都無果,被申請人便在3月30號發出《辭退書》,強行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但以財務出差為由,說遲幾天會轉賬2月份和3月份工資到申請人銀行戶頭。然而被申請人卻沒有履行約定的義務,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資給申請人,故意拖欠申請人3月份的工資,後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都無果,20xx年4月2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道窖鎮勞動局調解,調解不成。 申請人離職前的月平均工資為2160元。
申請人認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五十條等規定,申請人作為勞動者,在提供了勞動後,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及時足額向申請人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本案中,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勞動,在辭退申請人後卻不及時支付申請人應得的勞動報酬,違反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規定,因此被申請人除應當向申請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資2160元外,還應當依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加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
2,被申請人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為理由強行辭退申請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等規定,被申請人須向申請人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為4320元(計算方法:月平均工資2160元×1個月×2倍)。
3,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後,卻不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之規定,被申請人依法應當支付申請人自20xx年12月18日至20xx年 3月31日期間的二倍工資的差額6480元(計算方法:2160元×3個月)。
由於被申請人存在違法、違約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且態度強硬,嚴重破壞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發展,引發了本次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的規定,為了捍衛國家法制的統一與尊嚴,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向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 請貴仲裁委員會查明事實,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 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8
1.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職業、工作單位(現無工作單位的不填)、住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2)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單位性質(非必填)、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一項或多項,應當明確具體。涉及費用的,應寫明計算標準或具體數額以及起算和結算時間);
(4)所根據的事實、理由(應實事求是,簡明扼要,針對爭議的焦點);
(5)證據(註明書面證據的名稱、視聽證據的簡要說明)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6)申請人簽名,落款日期(落款時間與遞交時間不一致的,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還應在申請書上註明遞交的時間)。
2.申請書用語要準確,字跡要清楚,頁面要整潔,不得拼貼、貼上、補挖、塗抹。
3.申請書應遞交一式兩份(仲裁活動中有“第三人”的,一式三份),必須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書寫,或者用印表機列印。
4.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空白申請書格式文字,只有頭尾兩頁(A4紙)。如申請人要寫的“事實及理由”內容較多,頭尾兩頁不足書寫的,可自行增加中間頁,但中間頁的紙張尺寸應與頭尾頁一致。申請人也可以按照申請書的書寫要求,用A4紙自行列印申請書,但“簽名”欄需由申請人本人簽名或按捺指印。
5.申請人本人無法書寫申請書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書或列印,但申請人本人應在“簽名”欄簽名;無法簽名的,蘸紅色印油按捺指印。
6.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7.申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應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和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或許可權。代理人是律師(法律工作者)的,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的證明材料;代理人是其他自然人的,還應同時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8.申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為行使申請權利。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格式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請書副本X份(按被申請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