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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

實用的仲裁申請書範文八篇

  當下市場經濟活躍,交易頻繁,需要使用申請的場合越來越多,申請書是承載我們願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仲裁申請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仲裁申請書 篇1

  一、申請人在書寫申請書時,應使用鋼筆、毛筆或者列印。申請書由正本和副本組成,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由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請人。

  二、“請求事項”是申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解決勞動爭議的具體事項,即申請人所達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請人應明確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體要求事項,如要求履行勞動合同、要求撤銷處理決定等。並要寫明申請人對解決勞動爭議所提出的具體主張,如責令被申請人補發工資××元、責令被訴人賠償經濟損失××元等。請求事項應當寫得明確、具體、合法、相對固定。即應當“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確,不要含糊;二要具體,不要籠統;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無理要求;四要相對固定,不要任意變換。對請求事項,在申請時要慎重,周密考慮,力求周到,沒有遺漏。在立案後,對請求事項確有不實、不全、不確切之處,可以在規定期限內變更或者提出新的請求。

  此外,如有必要申請部分裁決(即先行給付)的,應作為獨立的一項請求提出來。如在立案後才提部分裁決,則應另寫申請書。

  三、“事實與理由”是申訴書的主體部分,是內容的重點,也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請求事項的根據。

  (一)事實

  是指雙方爭議的事實或者被訴人侵權的事實及其證據。案情事實的具體內容,包括:(1)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2)爭議的發生、發展過程;(3)爭執的焦點和具體內容;(4)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如申訴人自己也有一定責任,亦應提及,不能把過錯完全推給被訴人。

  敘述事實應當“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請求事項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寫得具體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實事求是,不要誇大縮小;四要把關鍵情節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詞;五要有理有據,不要捕風捉影;六要心平氣和地擺事實,不要刻薄挖苦。

  事實必須有證據來證實。所謂證據,就是證明所敘述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它決定著仲裁的勝負。對證據的要求是:(1)要列舉證據名稱和內容,證明何事;(2)要說明證據的來源和可靠程度;(3)要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請予調查;(4)要提交證據原件或者影印件。一般是先提交影印件或者抄件,到開庭時才提交原件。對證據的書寫一般是在敘述事實時就隨著列舉證據。可在敘述事實中,用括號加以註明,這樣節省筆墨。也可在敘述事實之後,單列一段來交待證據。

  (二)理由

  在講清楚事實之後,應概括地分析爭議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請求事項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以論證請求事項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兩方面:一是認定案件事實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據的理由。引用法律條文要全面、具體,應引到條、款、項,不能只引條。書寫理由應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講道理,不要強詞奪理;二要提供證據,不要空口無憑;三要有針對性地引用法律條款,不要沒有法律根據。

  理由的書寫,例如:“綜上所述(分析說明爭議的性質、過錯及危害後果),根據××法第×條第×款的規定(說明被申請人應負的責任),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以實現請求事項。

  如果案情比較簡單,事實和理由可以合寫,不用分段處理。

  四、書寫申請書應注意的問題

  1、實事求是,分清是非。應堅持實事求是,嚴格忠於事實真相,不編造、不誇大、不縮小,不得將道聽途說、查無實據的材料寫進申訴書。在實事求是地敘述案情事實的基礎上,還要闡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分析被訴人的行為是否侵權違法,有何過錯,根據事實和法律被訴人應負什麼責任,應負多大責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堅持擺事實、講道理,堅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謾罵攻擊,以勢壓人。特別要注意以法律作為依據,注意準確恰當地援引法律條文進行論證,闡明自己主張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認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牽強附會,亂引錯引,更不能斷章取義。

  3、層次分明,詳略得當。應高度重視表述的條理性、層次性以及內容詳略的安排。全篇的結構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開,不得前後顛倒或者相互混淆。陳述案情事實要線條清晰,或是按爭議發生、發展的順序,按時間先後來寫;或是先交代爭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爭議標的的情況,再寫爭議的原因與焦點等等。在內容安排上還要做到突出重點,詳略得當。關鍵性的問題要說清說透,枝節問題、次要問題則可寫得概略一些。切忌關鍵性問題沒有說清楚,與案件無關或者關係不大的內容又說得過多。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曹×,女,1981年10月4日出生,甘肅平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甘肅省平涼市某社,電話:×××

  被申請人:×××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寶安區觀瀾街道某路,電話:×××

  法定代表人:歐陽××

  申請事項:

  1、申請人請求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3,032元;

  3、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1,516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5,379元,共計:26,895元。

  4、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1月1日至今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12,551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3,138元,共計15,689元;

  5、被申請人支付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延長工作時間的、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185,081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270元,共計231,351元;

  第2、3、4、5項合計:316,967元

  6、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1999年8月13日至今的社會保險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曹×於1999年8月13日入職龍華×××電子廠(現已登出),工作崗位為ERP操作員,。20xx年,原龍華×××電子廠在寶安區工商分局註冊成立×××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請人曹×仍在新成立的公司即被申請人處工作。入職時,公司並未與申請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申請人入職10年以後,即20xx年被申請公司才與申請人訂立了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期限為一年的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月2日起,該份勞動合同履行期已過,申請人因已經在被申請公司連續工作了12年,因此要求與公司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卻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拒絕。

  依據《勞動法》的規定,被申請公司本應當自入職之日起即與申請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然而直至20xx年1月1日,被申請公司才與申請人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月2日合同期滿後,申請人仍然繼續在被申請公司工作,被申請公司本應與申請人續訂無固定期限的書面勞動合同,然而直至起訴時止,書面勞動合同仍未訂立。

  申請人自入職被申請公司時起,便承擔了繁重的工作負荷,每日工作時間自早8:00——晚上8:00,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每個星期只有一天休息日,法定假日只能享受春節的3天假期。申請人在被申請公司工作了11年零10個月,卻從未得到過加班費。不但如此,被申請人至今也沒有替申請人繳納社保費。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公司無視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其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被申請公司理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第一,申請人請求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3,032元【1793×12×2=43032元】

  第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被申請單位應當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12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及25%的經濟補償金26,895元【1793×12×(1+25%)=26,895】。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被申請單位應當支付20xx年1月2日至今(7個月)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雙倍工資差額及25%的經濟補償金15,689元【1793×7×(1+25%)=15,689】

  第五,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第六條、《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支付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延長工作時間的、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及25%的經濟補償金231,351元;

  【1999年-20xx年】:

  〔4×(1793÷21.75)×300%+(104÷2)×(1793÷21.75)×200%+254×2×(1793÷21.75÷8)×150%〕×(1+25%)×8=174,148(元)

  【20xx年、20xx年】:

  〔8×(1793÷21.75)×300%+(104÷2)×(1793÷21.75)×200%+254×2×(1793÷21.75÷8)×150%〕×(1+25%)×2=46,010(元)

  【20xx年】

  〔3×(1793÷21.75)×300%+(104÷2÷2)×(1793÷21.75)×200%+(254÷2)×2×(1793÷21.75÷8)×150%〕×(1+25%)=11,193(元)

  第六,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補繳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社保費。

  綜上所述,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申請。懇請貴委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七月八日

  附:

  1.本訴狀一式二份。

  2.證據清單。

仲裁申請書 篇3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xx

  地址:

  郵編: 聯絡方式:

  委託人代理人:

  地址:

  聯絡方式:

  被申請人:河北省xxx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郵編:xxx 聯絡電話:xxx

  案由:

  本人xxxxx於20xx年3月12日與本案被申請人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gf—XX---xxx 合同編號:s2-2-xxxx 下同。),本案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屋建築面積為81.16平方米,位於河北省市燕郊開發區規劃路南側的“上上城 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棟xx單元的xxx號房。在萬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終迎來收房時刻,本人於20xx年3月4日接到被申請人的自20xx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書,本人委託本案代理人於20xx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卻等來了不符合合同約定面積(約定面積81.16平方米,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及質量的商品房,被申請人要求本人依照實測面積補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據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約定,本人無義務承擔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導致無法及時,有效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仲裁請求:

  請求仲裁庭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本案之實際情況,對本人如下之請求給予仲裁支援:

  1、本人要求先驗收商品房,待驗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規定後,方履行支付相應款項之規定,要求流程明確,不模糊,收費專案明確,符合法律之規定。並要求被申請人不得懈怠,延誤,故意拖延,不盡驗收房配合等相關義務。

  2、根據本案合同之約定,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對商品房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承擔雙倍返還於本人,且產權歸屬於本人。即由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承擔面積誤差比7.775%中的4.775%誤差比對應的3.88平方米的.房價(單價*****元/平方米)雙倍房價款:3.88平方米乘於****元/平方米(單價)乘於兩倍,合計******元。並於本人驗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項時衝抵。

  3、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依據,並予於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延遲交付,驗收房的違約責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違約金:(首付款數+月供數)乘於 33天 乘於 萬分之一,合計*******元。

  5、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因其無法交付驗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誤工費,合計:*****元。

  事實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流程及質量問題,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1、 被申請人驗收房流程規定:先進行房屋實測面積驗收簽字---》補交超出合同約定面積的商品房屋款項——》拿到相應材料前往物業管理處進行相關流程——》拿到房屋鑰匙實際勘測房屋面積及質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導致房屋所有權人的切身利益無法保障,先交款後驗收房屋,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一條之相關約定,不符合商品房驗收交付的約定。

  2、 本案所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約定面積為81.16平方米。而根據被申請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實際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實測面積多出6.31平方米,面積誤差比為7.775%之巨,根據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的合同條款約定。但本案的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補足所有誤差比面積總房價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擔),否則不提供驗收房之流程操作,於合同之約定而不顧,於法不顧。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

  3、 被申請人無法正確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之依據。嚴重侵害了作為商品買受人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物權法》中的有關規定。掩蓋,混淆業主的建築物的公攤所有權。

  4、 因被申請人的原因,導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遲一個月多交付,約定交付日期為20xx年1月20日,實際通知驗收房屋日期為20xx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嚴重的逾期交付行為,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相關約定,被申請方(出賣方)應按日向申請方(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證:

  一、被申請方人證:

  1、

  二、申請方人證:

  1、****單元的*****號房 業主。

  地址:*****************

  郵編: 聯絡方式:

  2、****單元的*****號房 業主。

  地址:*****************

  郵編: 聯絡方式:

  物證:

  1、 商品房買賣合同影印件,來源於雙方合法,有效簽署成立。該合同原件被申請人(出賣人)兩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銀行燕郊分行一份。

  2、入住通知單影印件。來源於被申請人簽發郵寄。

  3、來源於被申請人財務部xxxxx簽發。

  根據本人與被申請人達成的仲裁條款,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仲裁申請書 篇4

  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要求進行仲裁審理的書面檔案。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其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的要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戶籍所在地(或外國人註明國籍):

  現住址: 聯絡電話: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住所:

  聯絡電話: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住所:

  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要求進行仲裁審理的書面檔案。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其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的要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1.

  2.

  3.

  4

  事實和理由:

  此致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

  法定代表:xxxxxxx 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仲裁申請書

  申訴人:

  申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

  被訴人:

  被訴人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此致

  _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協議書_____份。

  其它有關檔案____份。

  注:經濟合同糾紛申請仲裁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有事後

  達成書面仲裁協議,仲裁機關方能受理。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姓名x,性別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電話xxx:

  身份證編號:xxx漢族,住xxxx

  被申請人:xxxxxx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及面積差異款項及利息共計人民幣xxxxxxxxxxx元:其中:支付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書違約金xxxxxxxxx元;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違約金xxxxxxxxxx元;支付房屋面積差異的款項xxxxxxxxx元。前述款項利息xxxxxxxxxxxx元。

  2、本案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購買被申請人開發建設的位於xxxxxxxxxxxxx“xxxxx”小區第x幢x樓x號商品房。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第19條第一款第2項的約定: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x________年x____月x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第二款約定,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自買受買房過戶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0.5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日內由出賣人支付。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房屋建築面積,以房管局實測為準,其參照標準為xxxxxxx㎡,如有誤差按單價xxxxxxxxxx元/㎡多退少補。

  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支付房屋總價款xxxxxxx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請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參照標準誤差1.26平方米。x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才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與合同約定逾期700天),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被申請人違約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標準不符,違約致使申請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行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9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因此,被申請人應依約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明違約金xxx元;向申請人支付自申請人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次日起至申請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的違約金xxxxx元;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應退還的價款xxxx元,以及前述三筆價款的逾期支付利息xxx元。

  申請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12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08條之規定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向貴

  委申請仲裁,請求綿陽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訴方:××縣××鎮××村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牛××,村長

  被訴方:××縣××廠,地址:××縣城關鎮東方紅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南××,廠長

  案由:被訴方單方終止合同。

  請求事項:

  (一)繼續履行協議;

  (二)賠償申訴方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年5月5日,申訴方與被訴方簽訂“聯辦澱粉廠協議書”,約定雙方共同投資建廠。申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一,被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二,投產後利潤也按投資比例分成。協議書第12條規定:“本協議簽訂後,雙方信守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任何一方終止協議,一切後果由提出終止協議方負責。”(見附件2)

  雙方於20××年5月籌建施工。申訴方與被訴方各投資10萬元,計劃20××年元月底建成投產。不料被訴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經請示縣經計委,不再給澱粉廠投資”(見附件3),為此,申訴方數次找被訴方協商,同時主動向縣經計委申明情況,希望督促被訴方履約。但被訴方竟不予理會,公然單方終止協議,不但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還無理要求申訴方承擔被訴方全部投資款項。不僅如此,被訴方還揹著申訴方函告縣電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電補貼,故意給籌建工作設定障礙。申訴方多次規勸其繼續履行協議,但被訴方卻根本聽不進去,置經濟合同法和雙方簽訂的協議書於不顧,一直奉行違法行為。申訴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見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向貴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仲裁委員會

  申訴方:××鎮××村民委員會(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請書副本一份。

  2.協議書一份(影印件)。

  3.被訴方擅自終止合同的函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