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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實用】聘用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聘用合同 篇1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保證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並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職務,乙方具體工作範圍為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原則上實行《勞動法》規定的每日____小時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另外安排加班時間,甲方必須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並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乙方在其工作範圍內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安排,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節假日依法安排乙方休假。否則按照法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福利待遇:

  1、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月,甲方應當在_______日前發放上月工資。

  2、甲方按公佈的本公司規章制度,確定乙方的工種津貼、職務補貼和獎金數額,並根據生產經營效益,參照當地物價指數的變化,結合乙方所作的貢獻和工種、職務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3、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進行合理加班。小時加班工資基數標準不低於當年本市小時工資最低標準。

  4、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手續,依法繳交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應承擔部分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時間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2、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上班時不得故意怠工,否則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合理管理而妨礙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下,公司一律按照規章制度進行處分。

  4、嚴禁乙方在公司內從事其它違法、犯罪活動,如經發現者一律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並且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七、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變更本合同的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辦理變更合同的相關手續。

  八、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 乙方擅自離職3天后或一年曠工累計超過15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甲方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執行合同,乙方有權要求其履行,並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

  1、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規定,符合解除條件的雙方勞動合同終止,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如乙方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已投入的專項培訓費用損失。如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2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小車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 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

  三、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人民幣 元,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應按時支付工資。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五、乙方應定時保養車子,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到,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效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至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如有違反,乙方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關於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

  八、乙方應杜絕貪汙、侵佔公司財物,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本合同經雙方及保證人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下列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任乙方為育才託教輔導中心的教師,聘用期限為(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條薪酬、福利待遇

  (一)乙方薪酬由以下幾項構成:

  1、基本工資,1000元/月(至少帶8名學生,由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日支付);

  2、提成獎金,根據所開發生源數,按100元/人計算;

  3、全勤獎100元/月(本月能正常完成教學任務);

  4、工齡工資,工作每滿半年,工資增加50元/月;5、其它獎金(見獎懲制度)。

  (二)病事假按月工資的平均值扣除;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以請假一次,請假兩次及兩次以上的,當月工資按10元/次扣除。

  (三)甲方提供食宿。

  (四)甲方不承擔其它如醫療、養老、生育等方面的待遇。

  第三條工作要求和職責

  (一)乙方根據甲方安排,負責輔導學生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力求達到提高成績的目的,並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價值觀教育;遵守託教中心的管理制度,對學生認真負責、耐心細緻,禁止任何體罰和人格侮辱。

  (二)乙方應管理好所帶班級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作業、吃飯、午休、教室衛生等)。

  (三)在教學過程中如遇難以應對的意外情況,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

  第四條獎懲制度

  (一)當月輔導工作無任何失誤,獎勵100元;每月失誤指標=所帶學生人數,超出一次罰款20元。

  (二)工作成績受家長、學校老師肯定,且有具體事例,獎勵50元。

  (三)學生考試(期中、期末)成績有進步,按20元/人進行獎勵。

  (四)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者,獎勵100元。

  (五)因工作失誤造成生源流失,按100元/人予以罰款。

  第五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一)乙方工作期間應保守甲方業務秘密,不得向外界特別是同業競爭對手洩露內部資料和學生個人資訊。

  (二)乙方承諾不私自招攬與輔導中心工作相關聯的業務,或者在競爭對手單位從事兼職;不私自將輔導班學生領回家中,或轉入其他場所進行輔導;不利用從甲方所獲取的客戶資源另行開辦託教機構,或於離職後2年內佔用甲方市場從事同類業務。如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甲方有權減扣乙方工資,並保留採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執行。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在徵得另一方同意後,雙方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如不能形成一致意見則按本條第(二)項執行。

  (二)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因身體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終止或變更合同,但應提供相關證明;

  3、其它個人原因。

  乙方解除合同,非緊急情形(如重大疾病、自然災害等),應提前30~60天通知甲方。待崗位交接完成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及各項財務事宜。若乙方擅自脫崗造成甲方損失,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1000元。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有下列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經考核不合格的;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3、因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工作紀律、缺乏師德修養而給甲方造成利益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

  4、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充分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按國家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乙方(輔導教師):

  法定代表人: 出生年月:______ ___

  身份證號碼: 學歷:___ ______ 電話: 職務:_

  QQ:電話:

  地址: 身份證號嗎: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以下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 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第五條 工資待遇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招生表現、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2.本中心實行獎懲制度,如所教學生下學期學生有離開的現象,將按30元/人扣除。

  第六條 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 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

  (5)尤其在考試期間以學習繁忙等原因對工作不負責任甚至不來上班(違反本條將不給於任何報酬)。

  (6)上班時間服從中心負責人的管理和安排,如不服從將扣除一定的工資。

  (7)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為早上9:00?17:40到崗需要簽到,不得代簽。

  (8)每次下課後老師須及時打掃教室衛生。

  第七條 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兩個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乙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將扣除所有工資。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和《××研究所崗位聘任制實施細則》,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

  崗位性質與職級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工作報告及資料交所在部門歸檔;

  3.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4.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六、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受聘期間的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4.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公派出國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係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決定並簽署意見。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是實行計劃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工作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條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4)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

  (5)經甲方同意,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

  (6)乙方被招聘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

  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覆,並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9.乙方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專案和掌握重大科技成果關鍵技術和資料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具體約定如下:

  10.乙方在被審查期間或因經濟問題未作結案處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八、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1.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甲、乙方在本合同第十節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第七節第8條的,不得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技術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3.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經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在甲方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基本工資計算基數為乙方解除合同前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加國家規定的標準津貼。

  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連續在甲方受聘的時間計算。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4.因甲方被撤銷或解散而終止聘任合同的,甲方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九、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任何一方對調解不服的,可以向院(或分院)人事爭議調解指導委員會申請再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部門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

  單位性質:全民所有 地址:上海市復興中路642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路 弄 號 室

  戶口所在地: 區 路 弄 號 室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專案)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xx]29號)檔案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xx]4號)檔案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 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教職工聘用合同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專案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為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為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為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2、《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崗位任務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簽名:

  (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校有關法規,按照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特聘用該同志擔任我校清潔工。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xx年9月1日至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寒暑假期間除外)。

  第二條 乙方權利:

  1.聘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工作期間如果不夠整月,工資所得按照天數分別計算,10天以內依照10天,10——15天按半月,超過xx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8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申請業務員的條件:

  1.年滿18週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唯申請人不得為:列入國家公務員、現役軍人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兼職的人員及中國政府禁止的任何xx和非法組織成員。

  2.服從管理,有拓展業務能力。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協議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聘用協議。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為兼職產品業務員。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不再簽訂崗位聘用協議。

  第四條 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經營,依法納稅。

  2.尊重社會公德,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業務活動。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有關規定及制度,根據乙方的業務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發放工資及獎勵(具體發放標準詳見獎勵制度)

  2.甲方薪水結算為週薪,每星期六為薪水發放日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協議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第二條 聘任崗位與工作目標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聘任要求,聘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作。

  2.乙方服從甲方的任職安排,同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三條 工作條件

  甲方支援乙方履行崗位職責,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學院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崗位津貼

  乙方經年終考核結果為優秀,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績效津貼。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相關規章制度。

  2.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必要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進度。

  3.在工作中發揚積極主動精神,自覺維護甲方權益,克盡職守。

  第六條 聘任考核

  1.甲方設立考評小組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狀況進行考核。

  2.崗位聘用期內,乙方有義務向甲方考評小組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或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總結。

  3.考核標準、考核時間、考核流程根據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辦法接受考核。

  第七條 解聘與續聘

  1.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解除本聘任協議。

  2.本協議屆滿後,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競聘辦法進行競聘,以確定乙方的崗位。乙方競聘上崗後須重新簽訂聘用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與終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若甲方雙方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則本協議隨之解除或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年月 日

聘用合同 篇10

  專案經理聘用協議書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方):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工程業務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專案經理崗位(工程專案負責人),經雙方真誠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聘用崗位: 專案經理(工程專案負責人),工程專案根據甲方工程開工需要確定,甲方保證所有工程專案均為甲方承建工程。專案具體情況甲方應提前十個工作日告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甲方應對該工程配備專門的現場執行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的安全、技術、協調等等事宜。

  二、聘用期限:該崗位聘用期限為 擔任專案負責人 起至 任職的工程專案竣工驗收之日 。如甲方前一個工程專案竣工,需要在下一個工程專案中繼續聘用乙方擔任該崗位的,該聘用協議繼續履行,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續簽協議。

  三、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形式為 不固定,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需要乙方出場時,應提前1—2天提前告知乙方,乙方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四、聘期報酬:甲方在聘用乙方擔任專案經理(專案負責人)期間,按 每月3500元(大寫:叄仟伍佰元整)人民幣另行支付給乙方聘用工資,直至該崗位聘期結束。

  五、支付方式:乙方 每月25日左右 以銀行轉帳方式付給乙方。

  六、其它約定:

  1、甲方在聘用乙方擔任專案經理(專案負責人)期間,需乙方出場的,由甲方承擔出場的差旅費及住宿費,其它費用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2、該崗位聘期結束後,如不再聘任乙方擔任專案經理,則從次月起,甲方則按照雙方簽訂的《一級建造師聘用協議》約定報酬支付給乙方聘用工資。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該崗位聘用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資格證書申報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有權使用乙方相關證件及註冊建造師執業印章用於承擔工程專案建設的相關手續辦理。

  2、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辦理《一級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等配套證件的續期註冊、變更註冊、年檢、繼續教育等相關手續,甲方承擔乙方的學習費用、差旅費及住宿費用等。

  3、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註冊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

  4、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按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的建造師註冊證書、執業印章等資料真實有效,故意隱瞞或變相隱瞞,導致資證和印章不能使用或無效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義務提供相應的執業資格證、執業印章等配合甲方工程招投標、承擔的工程專案報建及建設施工過程中各類手續辦理。

  3、乙方在聘期內應積極配合甲方專案經理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積極配合甲方完成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考取和繼續教育工作。若已經註冊到其他單位,甲方需要時,乙方應當自行負責證書的調動或登出手續並給甲方使用。

  八、證書及印章的保管

  乙方同意將《執業資格證書》、《註冊建造師註冊證書》、《執業資訊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交由甲方管理。《執業印章》可以由乙方自行保管,但甲方需使用時乙方應作相應的配合。

  九、解聘

  1、在崗位聘期內,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如果甲乙雙方在聘期內需要變更本協議的,應本著相互支援與理解的原則,另行協商。

  2、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2)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或者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1)乙方不配合甲方辦理工程專案建設過程的相關手續及不配合相關工作開展;(2)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或者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如甲方不再聘任乙方擔任專案經理(專案負責人)崗位,則本協議失效。雙方的聘用及解聘按《一級建造師聘用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十、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貳萬元人民幣。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宜賓縣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銀行帳號: 銀行卡號:

  電 話: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