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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通用8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1

  為切實落實各級關於做好學生課後服務以及青島市小學生課後校內託管工作的相關要求,保證課後服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實效性,特要求校內課後服務指導教師遵循如下要求:

  一、熱愛本職工作,認真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言傳身教,遵守師德,正確引導和教育學生。

  二、嚴格規範課後服務的內容和形式。做好託管基本服務,看管學生自習、組織開展適合的藝體社團活動等。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組織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活動。做好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校園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項課後服務準備工作,做好學生管理和課堂、課間及課後紀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內課後服務都要對學生進行點名簽到,發現學生未及時到課應及時瞭解情況,彙報給班主任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情況並記錄。

  五、課後服務結束後,蔣卓怡整理整齊,做好教室衛生,關好門窗,電燈和多媒體斷電。

  六、課後服務結束後,應帶領學生路隊到校門口與家長簽字進行交接,等家長接走學生後方可離開學校;家長未及時來接的學生應將其帶回學校,並與家長及時聯絡,保證孩子在校安全。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2

  為切實做好“課後服務”工作,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蘇教基發【20xx】24號)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負責放學的老師與值班老師交接

  1、負責放學的老師每天按時組織相關學生安靜有序地排隊送達指定教室。

  2、如有學生請假,負責放學的老師要告知值班老師,並送交書面請假條。

  3、值班老師做好點名工作,並按座位表安排學生在規定位置就坐。

  4、值班老師組織、督促全體學生安全、有序地學習、活動。

  二、值班老師與家長交接

  5、值班老師根據各年級放學時間(一二年級:17:15;三四年級:17:30;五六年級:17:45)準時整隊,組織學生安靜有序地排隊,送達指定放學點。

  6、值班老師將每一個學生安全地送交家長。

  7、如有家長未能準時來接,必須聯絡到相關家長,確保學生安全

  8、值班結束,值班老師需填寫好值班日誌。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當日 的行政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3

  為確保師生在課後服務期間的程式規範,保證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實效性,特制定以下課後服務管理制度。

  一、相關人員職責

  原則上全體教師參加課後服務工作,由各年級組安排教師服務日期。教師不得擅自離崗或缺勤,校長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領導值日檢查。

  1、課後服務教師職責:

  (1)服務教師依據不同接領時段名單清點學生人數,按學校安排,帶領學生到規定地點進行活動。

  (2)服務教師必須提前做好計劃,有充分的準備,避免放養式管理。

  (3)在課後服務過程中,教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活動狀態,確保學生安全。

  (4)課後服務時間,如遇突發狀況,教師必須及時做出處置,必要時向當天值日領導彙報,由學校啟動應急預案。

  (5)課後服務結束後,服務教師須親自將學生送到校門口,學生全部走後方可離開。

  2、值日教師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師值日崗位職責》中要求的時間點,護送學生出教室到接送點,不要提前或推遲。值日教師在接送點陪學生到下班前2—3分鐘左右,才可組織剩餘同學整隊帶回到門衛處(遇下雨天時,值日教師下班前把教室裡剩餘學生整隊,直接帶到勞技教室)。

  (2)原則上,教師在放學後不留學生補缺補差。如出現滯留情況,以“誰留誰負責”的責任,教師要負責和家長事前溝通好接送時間,並把滯留學生送到課後延時服務點,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長按照選擇的放學時間點和校車,保證及時到校接領學生。

  (2)家長如未能按時接送,需要在第一時段放學前電話聯絡班主任,確定接領時間點。

  (3)提醒值日的學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滯留學校,錯過接送時間,及時聯絡家長,併到課後服務班級等候。

  二、課後服務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課後服務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

  組員:

  2、時間節點及要求:

  ①週一~週四:

  (1)15:05—15:40

  開展快樂30分,15:40值日護送教師清點隊伍,統計當天看護學生數,將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帶到指定教室。其餘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2)15:40—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看護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3)17:30之後如果還有個別滯留學生,帶到門衛處進行交接。

  ②週五:

  週五放學後—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課後服務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每天2名負責行政領導參與課後服務,在不同離校時間到學校正門口,維護學生秩序,開始安全看護。如遇下雨天,到室內看護點等候。帶班彙報。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4

  為確保師生在校課後服務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教職工請假不事先辦理手續的;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又無故超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組織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的;不服從工作調動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師嚴格執行課堂常規,規範課堂行為

  4、在看護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5、取暖期間加強學生消防意識,杜絕因取暖發生火災

  6、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日常規定

  7、嚴禁學生與社會閒散人員接觸,遠離陌生人,以防受騙

  8、上課期間禁止學生外出走動,不得隨意進其它班級

  9、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

  10、嚴禁學生在校進行危險性遊戲

  11、嚴禁學生動用學校電器、開關等,防止人生事故發生

  12、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未能參加當天的課後看護,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護老師請假。在看護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校,私自離校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5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蘇教基發[20xx]24號)要求,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劉昕

  副組長:(副校長)李蘇琴張傑陸險峰

  成 員:(辦公室)朱帥

  (教導處)顧娟

  (德育處)喻燕

  (總務處)袁建軍

  全體教職工

  二、主要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工作、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長為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法制副校長)協助校長負責校園安全工作。

  3、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行政值班人員—>校長—>教育局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6

  為切實做好“課後服務”工作,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蘇教基發【20xx】24號)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1、值班老師必須提前五分鐘到達值班教室。

  2、值班老師必須按照名單做好點名和記錄工作。

  3、值班老師必須全程關注每一位學生,確保學生安全有序地學習、活動,不得擅自離崗。

  4、值班老師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將學生排好隊送達放學點,並交到家長手中。

  5、學校安排行政人員每天不定時巡查、記錄、通報。

  6、值班老師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全權負責值班時間內的學生安全。

  7、值班老師負責值班教室的環境衛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齊、地面乾淨。

  8、值班期間,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值班工作,酌情扣發值班津貼。值班老師的履職情況將與學校年終考核、評優評先、職稱及崗位評聘等相結合。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7

  一、學校登記在冊的需要課後服務的學生須在課後服務當天,班主任(第二節課上課教師)當面對課後服務學生考勤。

  二、有事暫時不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須向課後服務班主任請假說明情況,並寫出書面請假條(向原班主任請假也可以,但必須做好交接)。

  三、課後服務班主任必須保管好學生請假條,掌握好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數量及活動情況。

  四、每次課後服務結束後,課後服務班主任須清點人數,逐一交送學生家長。

  五、每天負責學生課後服務的教師,放學時到課後服務辦公室簽字,當天忘記簽字的課後服務老師可寫情況說明由值班領導簽字後補籤,教師課後服務簽字表是計算課後服務工資的依據,任何人不得代簽,誰簽字誰負責,值班領導不履行職責,扣發值班領導及代簽教師當天課後服務費。

  六、負責學生課後服務的教師有事不能參加,須提前向教務處請假說明理由,教務處負責協調其他教師替代。

  七、課後服務教師不得早退、遲到(2分鐘未到教室或2分鐘提前離開教室)。遲到、早退一次扣發當天課後服務工資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由中心小學校委會負責。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8

  為滿足小學生課後服務需求,幫助學生家長解決實際困難,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進一步增強教育公共服務能力,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特建立課後服務管理人員工作制度。

  一、健全機制,確保服務安全向學生提供課後服務

  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實安全責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安全衛生意識教育,強化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等管理制度,對參與人員的品德、健康嚴格把關,制定並落實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實消除場地、消防、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園傷害風險、尤其是損害賠償的多方承擔共擔機制,健全學生的醫保制度、校園傷害保險、學生意外商業險等制度,為校內課後服務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課後服務人員責任,加強對師生安全衛生意識教育;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同時要爭取綜治、公安、衛生、食藥監督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消除在交通、場地、消防、食品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的隱患,切實保障參加課後服務活動的學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積極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規範服務行為,把課後服務的管理納入學校教學管理,完善各種管理制度;統籌資源進而提供優質的學校課後服務課程,積極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課後服務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評機制。制定提供有關課後服務工作的考核辦法,將服務管理人員、參與課後服務工作教師進行課後服務績效考核。

  二、教師管理

  1.所有任課教師應在課前和課後做好籤到工作。

  2.任課老師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上課,每次上課提前5-10分鐘到位,不無故曠課,任課老師要維護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不無故在上課途中離開教室。

  3.教師要為人師表,嚴於律己。

  4.教師進入課堂精神飽滿,未經教學主管允許不能隨意調課、停課,上課時發現沒有請假又未到的學生,必須及時聯絡班主任、教務主管詢問原因,對缺課的學生要安排時間給予補課。

  5.課前要關注每一個學生的情緒,發現情緒不穩定的要及時詢問原因並給予引導;課上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現上課不認真的要及時給予提醒,嚴重者課後要和學生溝通,有必要時要和家長進行溝通,共同督促學生改正不足。

  6.課堂中,如遇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必須第一時間及時聯絡值班校領導(或教務)及家長以便及時妥善處理。

  三、學生管理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2.按時上、下課,不允許遲到、早退、無故曠課。

  3.愛惜學校的公共財產,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4.尊重老師,遇到老師要問好,同學之間相互禮讓、交流和幫助。

  5.上課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保持安靜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