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人生悲劇原因新探
作為中國文學史上第一女主人公,林黛玉是《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用飽心血之筆塑造的悲劇典型。對於她性格的悲劇美,對於她人生悲劇的成因,多年來評論界已說得實在夠多了。然而讀《紅樓夢》,對林黛玉一品再品,總讓人對以往的評論有種憾然不足之感,總覺得林黛玉的個性美中暗含著某種扭曲。林黛玉的人生悲劇的形成不排除社會歷史客觀際遇的摧殘,不排除封建禮教、封建思想負荷的壓抑,不排除生理病理等先後天缺憾對她身心健康的損傷,此外還應該有某種主觀自為的原因,這就是作為中國封建時代才貌雙佳的貴族少女,其心靈上積著一種徹頭徹尾徹裡徹外的自戀情緒。這種自戀情緒便是林黛玉人生悲劇的內在根源。
“自戀”一詞源於古希臘的神話故事,說的是有個叫納西塞斯的青年愛上了自己在水中映出的影子,跳下河去想擁抱自己的影子,便溺水而死。在他落水的地方長出一株美麗的水仙,後人於是把人們心理上與納西賽斯相類似的顧影自憐狀態稱為“納西塞斯情結”(narcissiu)又稱“水仙花情結”。奧地利醫學家弗洛依德在1914年把嚴重的“納西塞斯情結”稱為“自戀症”。現代心理學的實驗表明,這種自戀情結在每個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在少女身上,尤其是聰明、貌美、才華出眾的少女身上則更重一些。這種少女有著強烈的自我意識和細膩、敏銳的主觀感受,因而也能夠自覺地回視自我。並由這種回視看到自己的出眾,誇張自己的出眾,進而發展到孤芳自賞。表現出多愁善感、愛潔成癖、孤高冷漠、蔑視他人等性格特徵,凡事極易自我中心,過多苛求別人的愛護與讚美,其強烈的自尊自愛稍有不被滿足,便會產生強烈的受傷感,不能自控地向他人傳達這種創傷感,形成“自戀性人格”。具有這種自戀性人格的人,與他人交往困難,易造成人際關係的不和諧,給自己和他人的生活罩上不愉快的陰影,也直接影響自己的身心健康。⑴
林黛玉身上恰恰存在這種自戀性人格。在作品中,林黛玉自戀性人格表現出的種種自戀情緒幾乎貫穿於自人物出場到夭折的始終。它是構成林黛玉性格特徵的重要成份,並進而成為她人生悲劇的重要原因。
一、自戀,表現為無以復加的顧影自憐
“顧影自憐”一詞在《辭海》中被解釋為“望著自己的影子憐惜自己。形容孤獨失意的樣子,也指自我欣賞。”這恰與前面所說的“納西塞斯情節”相觀照。也可以說,顧影自憐正是自戀情結的外在表現,林黛玉正是嚴重的顧影自憐。以往評論界一直把林黛玉身上的“孤高自許”“目無下塵”小心謹慎等性格特徵視為自尊自重和自我意識。其實這並沒有全面把握人物深層心理特徵。從作品對她舉止行動的描寫可看出如下兩點:
第一,自愛自賞——她膨脹著自己的美麗與聰明。請看下面的描述:
林黛玉……走至鏡臺揭起錦袱一照,只見上通紅,自羨壓倒桃花……(34回)|此乃對美貌的自賞,又如:
原來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將眾人壓倒……此時林黛玉未得展其抱負,自是不快,因見寶玉獨作四律,大費神思,何不代他作兩首……低頭一想早已吟成一律。(17—18回)|此乃在尊長面前的逞才心理,因之於對才華的自恃自賞。林黛玉對自己才華的自恃自賞,在大觀園的詩社活動中表現得也很突出。
第二,自憐自哀——她膨脹著自己的不幸與滄桑感。以自愛自賞為根基的自我憐惜自我哀傷是林黛玉心理機制的基本核心,是她顧影自憐的重要表現。請看下面的描述:
“原來奼紫嫣紅開遍,似這般都付與斷並頹垣。”林黛玉聽了,倒也十分感慨纏綿。……又聽唱道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聽了這兩句,不覺點頭自嘆。又聽唱道:“你在幽閨中自憐”等句,亦發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蹲身坐在一塊山子石上……仔細忖度不覺心痛神痴,眼中落淚。”(23回)|一段曲子,便可勾起無限聯想,憐及自身。另外,秋雨黃昏的觸景傷情,也會引起她對自己不幸命運的憐惜與感傷。又如:
那林黛玉對著鏡子,只管呆呆的自看,看了一回,那淚珠兒斷斷連連的早已溼透了羅帕……正是“瘦影正臨春水照,卿須憐我我憐卿。”(29回)|這更是無端無由而又極其典型的顧影自憐了。總之,一應人情事態,自然變遷,都可以因了林黛玉強烈的自我觀照而成為她自憐自傷的誘因。林黛玉的自賞自憐最集中的表現還在她的詩詞中:
滿紙自憐題素怨,片言誰解訴秋心。(38回《詠菊》)
孤標傲世偕誰隱,一樣花開為底遲?(38回《問菊》)
花謝花飛飛滿天,紅消香斷有誰憐?
……
爾今死去儂收葬,未卜儂身何時喪,
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儂知是誰。
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
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27回《葬花吟》)
類似的詩句俯即是,它們是林黛玉敏感的詩人氣質、病態的心理特質和超常的自戀情緒的外化,其中寄託著她艾艾的理想、幽幽的感傷,更寄託著她對自己的美質自覺的觀照與高揚。從中可見她時刻把眼睛對著自我,細膩地感受自我。欣賞著自我,憐惜著自我,她自覺地把自己浸泡在自愛自賞自憐自傷的混合液中,“對景感懷,憑欄垂淚”,“無事悶坐,淚道不幹”成了她的慣常形態,“孤高自許,目無下塵”成了她的慣性行為。於是,所有的美麗聰明,所有的淒涼不幸在她的主觀意識中被成倍地擴大與誇張。這種無以復加的顧影自憐不僅使她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其最直接的後果便是落寞感、孤獨感的極度膨脹和愛情生活的嚴重不和諧。
二、自戀,使其人際關係孤獨感極度膨脹
人際關係孤獨感膨脹是自戀性人格的一大特徵。有自戀情結的人嚴重自我中心,唯我獨尊,渴望別人的特殊讚美和特別愛護,因而一般正常的人際關係難以滿足他們這種過份的苛求,產生孤獨失意之感便勢在必然了。對於林黛玉的孤獨感問題,以往評論界一向認為這源於她寄人籬下、孤苦無依的客觀際遇,所謂“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與賈寶玉的身世境遇相比,林黛玉自然多了一份幼年喪母少年喪父的不幸,但與史湘雲、賈迎春、邢煙們相比,她仍然擁有較多的溫。首先賈府的老祖宗賈母視她為“心肝寶貝”,其次,賈府的幾位重要女眷,如王夫人、邢夫人、鳳姐、姨媽等,也都對她關心愛護。特別是在賈府的各種重大場合中,林黛玉還享有舉足輕重的位置,在賈府這個極重禮儀的顯赫大族中獲得了迎春姊妹尚未得到的殊榮。這些,都足以說明賈府上下對林黛玉的重視。對於賈府對黛玉的態度硬是上綱上線,吹毛求疵,從情從理都是不足取的。
既然如此,林黛玉強烈的孤獨、落寞、淒涼、失意之感何來?誠然,客觀遭遇的不幸確實在林黛玉心靈上埋下了孤獨、哀傷的種子,但必須看到她所以時刻飽受著孤獨哀傷的煎煞在於她的自戀情緒使她不自知地將不幸的陰影嚴重擴大,這點只要看一看“十二釵”中另一位與之遭際相似的女孩兒史湘雲,問題就顯而易見了。
湘雲其實比黛玉更不幸。“襁中父母嘆雙亡。縱居那綺叢誰知嬌養。”偶爾到姑奶奶賈母這邊住住,也不過只是位臨時客人,比之林黛玉,她哪有親的外祖母?愛,哪有多情公子的知心知遇朝夕呵護?然而湘雲沒有那麼多眼淚和幽嘆,她達觀、灑脫且“英豪闊大”。中秋夜。見黛玉又在“不覺對景感懷,自去俯欄垂淚”,湘雲勸道:“你是個聰明人,何必作此形象自苦。我也和你一樣,我就不似你這樣心窄,何況你還有病,還不自己保養。”相形之下,湘雲豁達黛玉狹窄,湘雲剛強黛玉脆弱,湘雲超脫寬宏,黛玉卻時刻不能擺脫心靈的孤獨與滄桑感。於是湘雲更可親近,而黛玉則愈發擠進自我孤立的死衚衕去了。
這種膨脹了的孤獨感,派生出一系列扭曲的、變型的性格側面——“孤高自許,目無下塵”。林黛玉的“孤高自許,目無下塵”固然有其超凡脫俗之處,但她卻使這種超脫極端化、病態化了。突出表現在她從來就以自己的美麗與多才為資本,眼裡不容人,極“看不起人”,“專愛挑人的毛病”。湘雲就曾回擊她“再不放人一點,專挑人的不好。你自己比別人好,也犯不著見一個打趣一個。”至於她對趙姨娘“正眼也不瞧一下”,稱迫於生計不得不有求於賈府的劉姥姥為“母蝗蟲”等,除去用她自己清高去解釋,恐怕還有那麼點典型的貴賤尊卑分明的貴族氣在內吧。自戀情緒破壞了林黛玉的審美心理和審美評價。也扭曲了她的心胸和氣量,致使含酸易妒成為她定型的心理特徵。第五回就有這一樣一段文字:
不想如今忽來了一個寶釵,年歲雖大不許多,然品格端方,容貌豐美,人多謂黛玉所不及,而且寶釵行為豁達,隨分從時,不比黛玉孤高自許,目無下塵,故比黛玉大得人心。便是那些小丫頭子們。亦多喜與寶釵去頑,因此黛玉心中便有鬱不平之意。
在愛情問題上,林黛玉表現的“酸”“妒”更為突出。臺灣學者鍾起鳳甚至把林黛玉與潘金蓮並列為中國古典小說中兩個“妒”的典型⑴,不無道理。林黛玉“素習猜忌,好弄小性兒”,在自己的周圍築起了一道極其敏感的防線,時時提防著他人的“來犯”。這實質也是在自戀情緒浸泡之下帶有病態的自尊自愛,因而必然導致極端的敏感多疑,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一種事,她都用盡心思從各個角度去猜忌,一旦感覺有傷“自尊”便“耍小性兒”還擊,並不惜傷害別人。如第7回“送宮花”引起的風波,第22回史湘雲說出戲子齡官“象林姐姐的`模樣”引起的風波,第17—18回猜疑寶玉將她贈的荷包送與小廝引起的風波等等。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尖酸刻薄”是林黛玉自戀情緒支配下的慣性行為的頂點,也是她把自己孤立起來的直接因素。因自我欣賞而譏諷他人“不好”而尖酸刻薄;因唯我獨尊妒嫉別人的長處而尖酸刻薄;因愛憐自我,維護自我,猜忌他人而尖酸刻薄;又因不能允許別的女孩關心喜愛寶玉而尖酸刻薄。第29回寫寶釵回答賈母“史大妹妹有一個”,探春接說“寶姐姐有心”,黛玉立刻回了句“她在別的上頭還有限,唯有在這些人帶的東西上越發留心。”鍾起鳳曾指出,“釵的金鎖是黛玉一生的心病,她一方面視這東西,另一方面又以自己沒有什麼配寶玉為憾”。⑵一語道破黛玉出語傷人時的妒嫉心態。
以上種種,足以從整體把握林黛玉人際關係的常態。誠然,在賈府及大觀園。林黛玉自有其可貴的任情率真的個性。但目無下塵,小性兒多疑,尖酸刻薄等種種自戀情緒的副產品卻又消損了她的個性美,使她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心理學家認為,有自戀性人格的女子,常把自己當成苦難女神的化身。她們以表現自己的神聖和不幸為滿足,又不斷地擴大且自覺地感受這種優越和不幸,並不斷把自己的優越感與痛苦感變相地傳達給周力?的人們,使他人感到壓抑或痛苦,至少也在心理上產生不愉快。⑶林黛玉正是這樣的女子。一方面她時時觀照自己的不幸,自覺體驗著自己的悲哀,不斷進行著自我折磨,即心理學上所謂的“精神自虐”。另一方面,她又不斷地把心靈中變形的痛苦以變相的方式向周圍的人傳達甚至是渲洩,給他人帶來不快,即心理學上所說的自知不自知的“虐他”趨向,這使她在懷疑一切、排斥他人的同時孤立自我,在人際關係中永遠有難以滿足的渴望,永遠有難以平抑的怨忿。縱使她從未遭受過任何虛偽與冷漠的待遇也永遠不會感到真誠與溫暖,也不會給他人帶來愉快和溫。可以斷言,在不健康的自戀心態支配下,林黛玉不會也不可能直面命運的挑戰,在客觀的人生苦難中立起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自我,也永遠不會有史湘雲那份“數去更無君傲世,看來唯有我知音”的灑脫與豪邁。相反,伴隨她的,只有成倍擴大了的孤獨、落寞、悲涼和感傷。
三、自戀,使其愛情生活嚴重不和諧
林黛玉自戀情緒最嚴重的後果是造成她與賈寶玉愛情生活的嚴重不和諧,導致畸型的愛。作為《紅樓夢》這部大書的主線。寶黛愛情故事的悽豔、哀婉纏綿、美麗之至,堪稱千古絕唱。但以往評論界關於寶黛愛情悲劇兩大外因的解釋,即“金玉良緣”及封建家長著意破壞卻有待進一步商。
根據之一:
首先按作者的原意,釵黛二人是作為互補而非對立的形象被塑造的,雖有金玉緣與木石盟兩種傳說,寶釵卻不是林黛玉愛情婚姻上的敵人。對此,二十九回中作者有明確交代:寶釵因往日母親曾對王夫人提過“金鎖是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昨兒見元春賜的東西獨她與寶玉的一樣,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幸虧寶玉被一個黛玉纏綿住,心裡念念的只掛記著黛玉,並不理論此事。”可見寶釵雖同樣可以愛寶玉,卻是自知的不作第三者。其次,作者最厭惡“小人撥弄其間”的模式,不可能把他精心塑造的第二女主人公寫成撥弄其間的小人。第三,最瞭解作者創作主旨的脂硯齋也明確提出:“釵玉雖兩個,人卻一身,請看黛玉死後寫釵之文字便知餘言之不謬也。”(42回批語)
根據之二:
從作品中看,賈府上下對寶黛之間的關係早已心照不宣,卻從無一人著意干涉。到80回止,賈母對黛玉的憐愛未減分毫,並無娶釵棄黛之意;鳳姐無論從迎合老太太或從鞏固自己地位的角度出發都不會贊釵抑黛(寶釵作了寶二奶奶對她的地位形成威脅而黛玉作了卻不會)出“調包計”這樣笨掘的主意;而王夫人固然有傾釵之意,元春娘娘固然有“賜物”的暗示,卻也並未構成破壞寶黛愛情的事實。
據脂批透露,在寶玉婚姻酌定之前,黛玉已夭亡了。也就是說,釀成寶黛愛情悲劇的直接原因是黛玉的早亡。那麼,既然寶釵不是第三者,封建家長亦沒有著意干涉。促使黛玉少年早亡的原因何在?客觀上看,生理上的先天不足,父母早逝寄人籬下的不幸命運,外祖母家被查抄及包括黛玉在內的每個人等等都是使黛玉苦病交加而亡的外在原因。但必須強調指出,從主觀上看,林黛玉的性格特點和弱點即超常的自戀情緒是造成黛玉早亡悲劇的內在根源。前面已經說過,由於自戀而整日糾纏的孤獨悲傷之感已在很大程度上損傷了林黛玉的身心健康,而愛情生活上的不和諧,更不斷給林黛玉孱弱的身心以重創,而這不和諧的原因不是來自寶玉,恰恰因於黛玉自己那可憎的自戀情結。
超常的自戀情緒,使黛玉對自己的感情百般矯飾,即“矯情”。這也使寶黛關係不正常、不和諧。貴族小姐的高貴身份,“冰清玉潔”的高貴氣質,“孤標傲世”的高貴品格,都導致一種神聖不可侵犯而又帶有病態的尊嚴,林黛玉是不會坦率地承認她對寶玉的愛戀與渴望的,林黛玉也決不會允許寶玉對她有絲毫“冒犯”,哪怕這種冒犯只是為了向她示愛。林黛玉曾斥責寶玉“弄來淫詞豔曲,學了混帳話來欺負我”,其實她自己對《西廂記》卻也滿是喜愛;縱使她自己剛說完“每日家情思睡昏昏”,寶玉說了一句“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鴛帳”也要被她解作“我成了替爺們兒解悶的了”。這皆因在她看來,寶玉的話對她神聖的尊嚴是一種冒犯。這種嬌情,扭曲了林黛玉的性格,也制約和限定了寶玉表達感情的方式。嬌情——試探、再嬌情——再試探,造成兩人感情溝透過程的遲緩和漫長。其間的種種煩惱、誤解就難以計數了。我們並不否認珍視自我的感情,在兩性愛情中有較強自我意識是林黛玉這一貴族少女可貴的近代意義之所在,然而令人惋惜的是,“最可愛的長處,恰恰是最可惡的短處的根由”(海涅語)。林黛玉極度膨脹了的自戀情緒,過份的自賞自憐,使他在愛情生活中把種種妒嫉、多疑、小性兒、尖酸刻薄一古腦地渲洩到她的戀人賈寶玉身上,變本加勵,淋漓盡致。
沒有無私和忘我的愛,不成其真愛,愛情需要愛的雙方以互愛精心培護。“情不情”的寶玉是做到這一點了,而“情情”的黛玉卻更多地愛戀她自己,自戀情緒的種種副產品,客觀上使她自知地磨損、消耗著自己的愛情。她越是試圖在寶玉心中佔據最無尚的地位,越是每每因不信任、不尊重、嬌情等心理弱點而產生無窮無盡的不滿足和失落感。她是在自知地品嚐自己釀就的苦酒,又自知地把痛苦反饋給寶玉。這是她“自虐”“虐他”心理狀態的典型反應。在這一狀態下,作為戀人,她給寶玉的體貼與溫甚少,苦惱、痛楚卻甚多。如此看來,即使寶黛愛情有聯姻的好結果,兩人的婚姻生活也不會幸福。因為婚姻不可能改變林 黛玉的自戀情緒,以上黛玉身上的自戀副產品,仍會向作為丈夫的寶玉身上渲洩,甚至可能更嚴重。
清人徐瀛在《紅樓夢問答》中說過這樣一段令人深思的話:“子之處寶釵也將如何?”曰:“妻之。”“處湘雲也將如何?”曰:“友之”。“處黛玉也將如何?”曰:“仙之。”錢鍾書在《談藝錄》中也指出“佳耦始成而以怨耦終”。保加利亞學者瓦西列夫在《情愛論》中也表達過“顧影自憐者不懂奉獻而只會毀了愛情”的含義。的確,如果說寶釵是可以作為妻子造就丈夫的女人,是成功的男人身後的女人,是為婚姻而存在的,而林黛玉則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仙人”,是要人崇奉、使人為之傾倒甚至會為之毀滅的女人,縱使寶黛結姻,也只會是“佳耦始成而以怨耦終”,婚姻的幸福註定不屬於林黛玉。既然如此,痛苦的、畸型的、扭曲的愛,必然會嚴重影響人的身心健康,對於先天不足的林黛玉,則更是在悲劇結局到來之前就已煩惱鬱結於心,“纏綿於病榻之間”了。
法國心理學家西蒙娜在《第二性——女人》一書中說過:“自我陶醉者(自戀者)總是以她想象中的自己來表明一切,這樣她自己也整個的毀滅”。林黛玉這個中國封建時代聰明、美麗、心性高潔的貴族少女,正是在她那無以復加的顧影自憐中想象著、擴大著自己的美麗和不幸,釀造著、品嚐著人生的苦酒,她那先天不足的“病心”終於在她無以復加、徹裡徹外的自戀情緒催促作用下,被自己折磨得奄奄一息,並由於客觀環境的變遷而最終破碎。她的生命之弦在她“太過”得“可裂金石”的心性之下,芽?然崩斷。林黛玉的愛情和人生悲劇就如此釀就了——這是前所未有的社會悲劇,是古今罕見的“任情者”的悲劇,是一個自戀女子的悲劇。
以下再作三點補充。
第一,這裡對林黛玉人生悲劇原因的解釋,符合曹雪芹的創作主旨。作者塑造林黛玉這一文學典型的確飽著喜愛之情,他也許不會自知地挖掘人物身上的現代意義上的自戀情緒,但作為一個偉大的現實主義作家,曹雪芹是本著“親聞親見,追蹤躡跡、實錄其事”的原則創作的,因而他筆下的人物“不虛美,不隱惡”,故魯迅先生稱之為“為親見聞,為說真實”,“並陳美惡,美惡並舉而無褒貶”。可見無論作者怎樣偏愛林黛玉這一人物,他的創作主旨也決定了他在賦予林黛玉聰明、善良、率真、孱弱、感傷之殊美的同時,也不會忘記從生活實際出發,“實錄”其性格“大善中之不善”(這裡借指自戀情緒)。
第二,以往的評論一致把林黛玉當成“封建叛逆者的理想形象加以泣頌,誇張了她的美質而忽略了她的“不善”,即這裡所歸結的自戀情緒。既然世界上沒有絕對純粹的事物和絕對純粹的人,作為解讀者,我們在考察林黛玉這一美麗純潔少女形象的時候,也不應忽視這一真理,必須充分挖掘出人物性格當中不那麼純,不那麼美的一面,這非但不影響人物的完整,反而在病態性格特徵與閃光性格特徵的生動交織中,使人物更加真切、可信而有魅力。
第三,全面考察林黛玉的性格特徵,充分挖掘其“大善中之不善”,是對這一審美典型的審美價值增重、增厚的過程。林黛玉這一寄託著作者最高審美理想的審美典型,反映了人的全部生動性、豐厚性和複雜性,具有很高的審美價值。
審美典型給人的審美滿足是多樣的,欣賞者可以從自身需求出發從同一審美物件中得到不同的審美感受。林黛玉這一悲劇審美典型以她特有的“囫圇不解”(脂評17—18回),以她特有的美麗、感傷與自戀情緒,以她身上所籠罩的美的毀滅的濃重悲劇氣氛,使人體驗到生命的可貴,體驗到生存、追求、愛、超越的痛楚與艱難,更在這體驗中得到苦澀的審美滿足。更有意味的是,不同時代,不同社會的人們,常可以不斷地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現林黛玉的影子,尤其是與之相似有著豐厚天資、聰明、美麗、才華出眾的女子,都可產生和林黛玉一樣深刻的人生體驗,亦可從林黛玉的可欣賞、可同情而不可效仿中,得到深刻的人生警示——從這個意義上說,帶有自戀情緒的文學典型林黛玉具有超時空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