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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

【實用】商鋪租賃合同範文彙總8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鋪租賃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鋪租賃合同 篇1

  1、調查商鋪的產權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資訊: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型別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託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2、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3、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麼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後,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後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4、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徵收,具體以代徵機關實際徵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徵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徵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諮詢實際代徵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後,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徵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5、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於開展商業經意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定,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資訊沒有登出,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註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資訊沒有登出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註冊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型別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註冊營業執照;

  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後,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註冊營業執照。

  對於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並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6、裝修的處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於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於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於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7、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於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並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8、租賃登記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於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並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9、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係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係,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係,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係。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徵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於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並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鑑於商鋪租賃合同牽涉問題較多,涉及合同金額較大,建議對此類合同應謹慎簽訂,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士把關,以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引起訴訟,更是得不償失。

  10、買賣與租賃

  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後,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麼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於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於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後,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11、其他注意事項

  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經雙方平等協商,預交半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租。

  第四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後承租方不再負責繳納。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五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續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七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私人商鋪租賃合同樣本(四)

  出租方(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透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部分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門面位於巴馬瑤族自治縣城南南環路59號一樓,面積70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12日。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135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叄仟伍佰元整)。

  2、乙方須於租賃期前5日以上支付當月租金給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的,視為放棄租賃。

  第四條 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賃該一樓門面用於存放傢俱及其相關物品,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存放危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若乙方利用甲方房屋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或因經營行為與他人發生糾紛的,與甲方無關。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須對次承租人的一切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房屋修繕及添附

  1、房屋交付後,乙方因經營需要欲進行裝修或修繕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自負費用進行裝修或修繕,但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房屋構架及其他設施。

  2、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房屋,無須對乙方進行的裝修或修繕支付任何對價。乙方如欲拆除已裝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壞房屋原狀及其他設施,否則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 房屋返還

  1、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須及時搬遷並返還鑰匙。商鋪租賃合同範本簡單

  2、租賃期滿乙方仍未將物品搬出,由甲方自行處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損毀或造成其他損失的,雙方互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賃房屋,須於期滿前90日向甲方提出請求,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日期:__ 年_月_ 日 日期:___年__月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鋪用途:用於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承租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交付押金___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租金收款賬戶資訊:

  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加收滯納金。押金於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後無息退還。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因乙方使用不當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商鋪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商鋪出售給與商鋪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商鋪(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7、承諾商鋪可以滿足承租方的經營目的,並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等手續,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關手續的瑕疵,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在租賃商鋪的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商鋪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協議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的`;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因商鋪拆遷導致房屋滅失時,雙方約定拆遷的補償由承租方享有;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租賃場所地址:**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租賃面積:雙方共同確認:該鋪按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計。

  三、租賃用途:由乙方作經營________________之場所用。

  四、租賃期限: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免租裝修期: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簽約之日起_____的免租裝修期,但在該裝修期限內乙方仍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除租金之外的其他費用。

  六、租金及管理費標準:

  1、 每月每平方租金為_____元,合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 該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平方米為_____元月租金為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

  3、 該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收。

  七、租賃押金: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貳個月的租金作為租賃押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該租賃押金由甲方保管,保管期間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且乙方未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將租賃押金免息退還乙方。

  八、付款方式:租金按月結算。乙方須於每月伍號前向甲方財務部付訖每月租金。

  九、乙方在租賃、裝修期間所耗用的水電費、治安費、電話費及政府等到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租賃期間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應按時提供沒有權屬爭議的租賃場所給乙方使用;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遵守物業公司的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並對乙方的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並有權協同國家有關部門對乙方經營進行檢查,對於非法,違法經營者,可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民事責任。

  4、 乙方逾期未繳納應繳費用(含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按逾繳金額的____計滯納金;逾期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該鋪另作安排,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的權利義務:

  1、 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對該房的合法使用權;租賃期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2、 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和承擔其它應繳費用。

  3、 乙方對該鋪進行裝修時,必須提前向甲方書面申請辦理裝修許可證,並同時將裝修方案送甲方審議,在獲取甲方書面許可後方可開始施工。

  4、 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將該鋪轉租、轉借、分租或與他人更換使用。

  5、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該鋪作商業經營之用途、以及該鋪的設施結構、佈局,並不得閒置該房.

  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鋪進行擴、加、拆、改建等工程。

  7、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自行負責對該鋪的物業安全檢查和相關維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該鋪進行經營前,應自行辦妥與經營有關的政府所需手續,並依法繳納各項費用。

  10、乙方在使用該鋪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完整交還該鋪,甲方有權視乎需要要求乙方保留或拆除該鋪的附屬裝修設施,同時乙方不得拆除該房內不可分離之裝修設施。乙方如有續租意願應提前不少於貳個月與甲方進行協商,並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12、租賃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和配合物業公司的管理工作,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十二、特別約定:

  1、 如因不可抗力的緣故(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火災、雷擊等自然因素及戰爭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追究。

  2、 如因國家徵用或拆遷,所得補償全部由甲方享有,本合同自行終止。

  3、 除前述第1、2種情況外,任一方違約的,應根據違約事實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 任一方如發生違反合同第十一、十二條規定之行為的,則另一方有權計收對方貳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有權決定單方面終止合同抑或繼續履行合同。

  5、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甲方自願將淄博義烏小商品城一期二樓童裝西區達成共識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賃期限:合同及房屋租憑期限均為自至年月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經簽定立即生效,期滿後自動解除。

  2、訂後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賃保證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壹仟元整¥1000.00元,用於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房屋設施、物業、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賃期滿,如無意外情況發生,甲方將保證金全額返還乙方。

  4、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該合同商鋪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同時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市場內外的各項管理制度。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應遵循市場統一規劃部署,不得從事違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責任,如發生問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使用性質及轉租,如有變動或轉租意向,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賠償甲方違約損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將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應按期將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房,需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交納延期房租。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門面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副食大樓一樓一間面積為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為服裝店使用。

  二、租期從二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二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_____年)

  三、月租金_____元整(_____元),乙方於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即_____元整(_____元),如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個工作日後,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勒令乙方清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退還押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元押金(_____)(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為消防通道或作為前臺使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並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後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十、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