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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水電工獎懲條例

學校水電工獎懲條例

學校水電工獎懲條例1

  1、負責全校照明、生活用電和用水維修安裝工作,熟悉學院管網結構。

  2、對接報的檢修任務,根據輕重緩急,逐一安排檢修。

  3、經常巡視檢查水電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消除隱患。

  4、記錄維修材料的使用和庫存工作。

  5、節約使用材料和零配件,做好修舊利廢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水電工獎懲條例2

  1、員工應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不服從工安排一次通報批評,三次以上者掉離工作崗位。

  2、員工因個人原因維修不及時,給予通報批評,不及時維修,導致學校學院財產受損失的,按價 賠償。

  3、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使自己處於無法聯絡的狀態,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調離崗位。

  4、違章操作,所管轄範圍有安全隱患,但未釀成事故,通報批評。

  5、因瀆職造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並賠償因事故造成的損失。

  6、出現長流水與長明燈現象,屬維修問題(如有材料而沒按時維修)對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並 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7、不及時申報維修材料,影響維修工作的當事人每次罰款20元。

學校水電工獎懲條例3

  1、負責全校供水、供電系統的正常執行,努力為教學和師生生活服務。

  2、對全校水電線路和水電量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漏水、漏電、裝置損壞等情況應及時修理,以保證本校用水、用電不間斷。對暫時不用的水電裝置應加保養。

  3、對校內教工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逐戶登記,按時交出納員扣款。

  4、發現違反用水、用電有關規定者,及時勸阻制止。

  5、對季節性使用的公用電器(包括空調控制系統)要及時進行維修及拆裝保養。

  6、要盡力承擔力所能及的水電線路的`維修和改裝,凡須外單位施工的,要報總務主任批准,同時要進行施工監督和質量檢查,保證施工質量。

  7、對學校的供水、供電情況每天必須巡查一遍,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對於師生反映需修理的應及時處理。

  8、愛護工具和電料器材,注意保修,節約使用。防止丟失、浪費,不讓任何人用公料幹私活。

  9、負責全校的通訊裝置的維護與修理。

  10、參與每月一次的教室的財產檢查,每學期一次的宿舍財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