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商鋪租賃合同> 【熱門】商鋪租賃合同彙編七篇

商鋪租賃合同

【熱門】商鋪租賃合同彙編七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租賃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鋪租賃合同 篇1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1.2 甲方將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

  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專案。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1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曆月)計算,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

  4.5

  4.6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 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金。

  4.7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路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個

  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

  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御溪臺門面房號平米承租給乙方。

  2、租賃期限為五年,從20xx年8月1日到20xx年8月1日。

  3、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乙方自租賃之日起第一年房租全免,從第二年起乙方每年總共交於甲方此商鋪一樓二樓的租金為叄萬元整。每年須提前一個月付清租金,一年一清。

  4、租賃期間,乙方承擔此商鋪一樓二樓的採暖費、物業費、水電費、衛生費以及和營業有關的一切費用。

  5、甲方不負責此商鋪一樓二樓的裝修,由承租方自己承擔。

  6、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需要對房屋進行裝潢、裝飾,但不得擅自改變損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如需改變,必須經物業管理人員和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以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7、甲方必須保證此商鋪產權清楚,若由於甲方個人原因或個人糾紛,致使商鋪在租賃期間不能正常營業,由甲方全權負責協調處理,並且以全部金額賠償乙方在租賃期間所投資的全部裝修費用。

  8、租賃期間乙方注意防火,防盜,保衛安全,以及門前三包。

  9、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改商鋪。

  10、甲乙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不得違約,一方如有違約給另一方按照損失的翻倍賠償。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20xx年月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合同雙方: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信的精神,在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的條件下籤訂租賃合同。

  一、商鋪位置、面積、經營範圍和租賃期限

  1、商鋪位置:xxxxxxxxxxx.

  2、商鋪面積:

  3、商鋪經營範圍:。

  4、租賃期限:從月日止。租賃期內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不變。

  二、商鋪租金、保證金、水電費等其他費用

  1、商鋪租金為人民幣元。每次三個月一繳,(甲方只提供非稅務發票)。第一次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現金付清。

  2、保證金是為了保證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之擔保,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現金付清。本保證金不做為租金或其他費用的衝抵金,合同執行期內不計利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時,將保證金人民幣 元 退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鋪,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元

  3、本商鋪門前實行用者三包,水、電、衛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電xx元/度,水xx元/噸。若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負。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得將商鋪轉租第三者,否則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2、乙方應於每月日前付清當月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當月租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3、乙方應合法經營,按章納稅。在合同執行期間,工商、稅務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向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繳交,其所發生的一切月甲方無關。若乙方違法經營受查處,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4、如遇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門頒發的法規、規章的影響,造成商鋪損毀致使無法營業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造成損失各自承擔。

  5、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而將商鋪轉租或變相抵押他人(單位),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和保證金,其餘概同甲方無涉。

  四、終止與續約

  1、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間內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或終止鋪面營業,都應繳清終止經營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不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且收回商鋪。

  2、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如遇國家徵用除外)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合同保證金的壹倍即人民幣 元 元,才可收回商鋪。

  3、合同執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續租,須在合同期間內的最後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約。

  4、合同期滿之日,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其物件搬離鋪面,逾期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處理。

  5、如遇自然災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為造成鋪面損毀而無法繼續營業時,雙方互免民事責任。

  五、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獨立自主經營權,嚴禁乙方利用鋪面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是商鋪的防火防災責任人,其使用的電器、照明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頒發的安全標準和操作規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故意或疏忽而釀成火災,乙方應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條件及雙方解決辦法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個月租金後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未達成協議,可透過拆訟途徑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將其擁有產權的商鋪出租乙方作為商業用途,該商鋪坐落地址為:路商鋪,建築面積80平方米。(附相關房屋產權證明)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五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轉讓甲方房產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廣州市XX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滿後,乙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方應當保證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由雙方協商,無法協商時可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200元。

  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產租賃稅及相關費用,房產租賃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為月付。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滯納金,利息不計滯納金。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同意支付壹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滿後,甲方應不計息退還押金給乙方。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乙方在不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對房屋進行適當的裝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結構的調整,應與甲方協商並報相關規劃部門。租賃期結束後,乙方不得破壞裝修包括電線、開關等,但乙方可拆除(電線、空調等可移動之裝置)。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除租金交納外,乙方還須繳納如下費用: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度,電錶底數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20xx年4月30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使之符合使用。

  2、對於房屋的維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應當及時修理。

  3、甲方應當保證房屋的產權清楚。

  第七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甲方,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為2個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為2個月之押金。

  第九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共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裝置,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在長房時代城租賃商鋪經營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乙方租賃商鋪具體位置:

  地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商鋪所經營的專案:服裝、品牌: 。如乙方在合同期需要更改經營專案或轉換經營品牌的,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商鋪租賃期限共計3年,自20xx年4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17日止,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此前均作為甲方給乙方的優惠免租期。

  2、租賃期未滿,乙方退租的,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 商鋪租金的繳納方式

  1、商鋪租金及相關費用按合同面積收取。

  2、商鋪租金按150元/月.㎡計算,計人民幣6141元/月;物業管理費按 5 元/月.㎡計算,計人民幣 284.00元/月,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方在開業之日收取。

  3、租金按季度繳納,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預繳三個月的商鋪租金,合計人民幣18423.00元。此後乙方應提前20日繳納下一個季度租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應按所欠繳租金的3%每日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4、租金遞增標準:

  合同簽訂前兩年保持不變,從第三年開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按5%標準遞增。

  第五條 其他費用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方繳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有關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第六條 租賃保證金

  1、為確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兩萬元整作為租賃保證金。

  2、上述租賃保證金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計利息。

  3、租賃保證金用於以下情形:

  (1)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時,甲方可沒收該租賃保證金;

  (2)甲方對乙方延遲支付商鋪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的扣款;

  (3)乙方遲延支付水電費的扣款;

  (4)其他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扣款;

  (5)租賃保證金被用於扣除上述款項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足,否則,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日3%的違約金。

  第七條 裝修

  1、承租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門面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內辦理入夥手續、30日內裝修完畢並開張營業。

  2、承租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安裝門面招牌。

  3、承租方對門面進行裝修或增擴裝置,須按照相關物業管理規定,事先交納裝修保證金,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損壞裝置設施,合同期滿後按照來修去留的原則移交門面。門面消防安全按政府職能部門的規定自行辦理手續,消防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自理。

  4、嚴格按商業街整體規劃、功能分割槽進行店內經營,不得隨意變更經營專案。

  第八條 維修

  甲方負責商鋪的主體結構及有關公共設施裝置的維修,但因乙方裝修或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責任。如乙方未在指定的期限內予以修復的,甲方有權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所租賃的商鋪轉租或交給第三方使用,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經同意後方可,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合同條件另行協商),雙方如未就續約事項重籤合同,本合同按時終止。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退租

  1、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承租的商鋪內屬其所有的貨物、櫃檯及未形成附合的設施裝置全部撤出。如不及時撤櫃,甲方派人撤出,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2、乙方撤出經營場地時,不得破壞商鋪內已形成附合的設施裝置,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該損失甲方可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保險

  租賃期內,乙方應自行購買各類商業財產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經濟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代理人、管理人、受僱人或股份所有人在經營過程中與第三人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法律行為,均與甲方無關,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此影響甲方聲譽及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法,若因稅務問題遭到稅務機關查處,其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賠償以及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乙方應負責所租賃門面的用電、用火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任何事故或糾紛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負責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如未按相關要求辦理合法經營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糾紛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和名義擅自將租賃商鋪轉租、與第三人合作經營、

  或交給第三方使用或在所租賃商鋪上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

  (2)累積拖欠租金及其它費用超過十天的;

  (3)被有關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

  (4)從事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依法申請破產或停業整頓時;

  (2)發生解散事由時。

  乙方因上述原因單方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配合。除以上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如發生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租賃保證金。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方式終止,乙方均有義務和責任妥善解決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與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收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送達。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經雙方法人授權代表人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甲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乙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

  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