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訂立合夥協議合夥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鑫龍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夥期限,自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95萬元,
2.合夥人範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45萬元。
合夥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合夥人陳聖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範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陳聖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後,範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陳聖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夥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範波春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並負責協調酒店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行政外圍工作。徐政德、陳聖秋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期間,合夥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合夥經營期間,除合夥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夥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餘合夥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的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御廚稀飯莊。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餐館經營面積約200平方米,位於_沿口鎮金雁街林業局斜對面__; 合夥期限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甲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乙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丙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餐館總價值壹拾伍萬元(¥150000.00元),目前由甲乙擁有,丙方以現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作為入夥資金,入夥後甲乙丙各佔總價值的三分之一。
2、合夥期限。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後盈餘按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比例分配及承擔。所有資產均由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
2、債務承擔:合夥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負責,合夥後的債權債務由甲乙丙三方負責。
六、合夥人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餐館,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後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包括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日常事務管理;支付合夥企業債務;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對合夥餐館進行轉讓、變賣、變更、抵押、為他人提供擔保、擅自停業等行為:
5、合夥期間,丙方本人必須作為主廚為合夥餐館工作,工資單獨給付。
6、為便於管理及經營,甲乙丙都可以作為聘用人員在餐館上班,工資單獨給付,根據不同崗位給付相應工資。
7、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餐館相競爭的業務。
8、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餐館利益的活動。
9、單方面轉讓退夥時、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另外兩方有優先承讓權。
10、本協議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財產共同處理、共同分配。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透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章: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餐館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餐館名稱:西藏味道。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凱里市小高山博園山莊內。
(一)餐館經營面積 平方米,含廚房、餐廳、空地;
(二)停車場、廁所與博園山莊公用。
(三)合夥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餐飲業、小商品、土特產及菸酒零售。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楊傑聖,性別: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凱里市金井路5組4號附1號,身份證號碼: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時限
(一)合夥人楊傑聖用以上場所、房屋、現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動產和實物作為股份。
(二)合夥人易大勇以貨幣資金注資和食材(藏香豬)供應形式入股:
1、出資人民幣萬元,該出資作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購置以及餐館經營流動資金。
2、藏香豬供應價格:毛豬25元/斤,淨白條(不含內雜):40元/斤,籠水白條(含內雜): 元/斤。
(三)本協議經合夥人雙方簽字生效後3天內,合夥人現場盤點實物、交接場地、注資到位。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合夥餐館盈餘提取10%的發展基金後,按楊傑聖佔50%、易大勇佔50%的比例分配。發展基金主要用於餐館設施裝置的維護更新,提取達到一定數額,也可進行二次分配。
(二)楊傑聖用盈餘分配所得的60%返還易大勇的實際投資額,返完為止。
(三)債務承擔:合夥餐館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餐館事務執行
(一)本協議所載明的合夥人均可對
外代表合夥餐館,執行合夥事務;
(二)合夥餐館日常管理,由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許可權為:
1、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
2、日常事務管理;
3、支付合夥餐館債務;
4、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5、瞭解合夥餐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三)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以不動產入股的一方與其內部股東處分合夥餐館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餐館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餐館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以合夥餐館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餐館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7、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
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合夥餐館歇業。
(四)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餐館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 合夥協商表決。
七、入夥、退夥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餐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二)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餐館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終止的事由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餐館經營不善發生嚴重虧損;
4、合夥餐館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1、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2、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或承擔;
3、餐館不動產歸楊傑聖所有,其他實物資產按照原始清單歸屬各自合夥人所有,也可協商折價轉讓給另一方;
4、若經營期內經營場所被政府規劃徵用,除不動產的補償金資金歸屬楊傑聖一方外,其它流動資產補償和營業損失補償資金優先用於返還易大勇投資餘額、彌補經營虧損後,按楊傑聖 %,易大勇%分配;若徵用之前易大勇投資額已返還完畢,則直接按此比例雙方分配補償費用。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餐館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凱里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合夥人可透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合夥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 20xx 年 8月16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0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1) ,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 ,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20xx年8月16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十條 本協議正本壹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年
日月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達成合夥經營網咖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此協議書。
一、網咖名定為《xx網咖》,經營地址定在xxxxx大道666-3號。
二、雙方同意由甲方為法人註冊營業執照及辦理相關許可證等各種相關事項。
三、雙方各投資50%,經營利潤分半,虧損即分半承擔。
四、雙方共同經營和管理。
五、每月三十日結算一次,利潤平分,虧損分半平帳。
六、經營過程遇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協議。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合夥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xxx ”專案,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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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 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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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 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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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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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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