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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協議書

有關學生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六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樂學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絡,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裝置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並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XX,即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XX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XX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監護人:

  乙方:學校

  甲方為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保證校外食宿生活安全,培養學生的特長,特委託乙方對甲方孩子進行託管服務,現雙方就託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託管物件:學生xxxx

  二、託管時間: 年 月 月 共 個月

  三、託管內容:為中小學生在上午放學後,下午上課前在學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生活服務活動,提供作業輔導,特長培訓等文化知識學習。

  四、託管地點:貿易路南段

  五、託管形式:校外學習、生活服務。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擬定託管要求;

  (2)配合乙方搞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紀律教育;

  (3)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託管要求設計生活、學習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託管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完成甲方託管要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或變更託管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生考試成績優秀的發給獎勵證書;

  (5)負責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有益活動。

  七、託管經費:

  1、託管費總額為每月 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入辦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支付託管費給乙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0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加強對專業班學生實習環節的管理,針對我校學生實習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協議:

  一、學生在校外進行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製度等有關規定。

  二、學生中途離開實習單位或終止工作,應事先在實習單 位辦理有關手續,並在離開前告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三、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期間應與指導老師和班主任保持聯絡,如通訊方式發生改變時及時通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簽字:(加蓋公章)

  家長簽字:

  20xx年12月18日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學生姓名:

學號: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並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後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透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7、在自願原則下家長應每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學生在校期間由於自已不慎或違反學校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自身負責。

  8、家長對子女應履行監護責任,凡是家長未盡責所造成後果,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xx中學

  乙:考生及學生家長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中考帶隊的聯絡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菸、不喝酒、不去網咖,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絡,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中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 (考生簽字) 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週一至週五,晚上,6:00—8:00

  週六、週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後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後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