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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荒山開發合同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荒山開發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閒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按照農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資的相關規定,甲方將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間的土地所有權不變。

  二、承包範圍:

  乙方承包的荒山範圍為: ,具體位臵及面積以雙方移交時勘界位臵以及勘界範圍內的面積為準。

  三、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底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附著物和地形地貌進行任何形式的處臵,且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發包的荒山。

  四、甲、乙雙方議定的荒山承包費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承包費 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標的物後,由乙方一次性付

  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專案,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範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承包經營戶,甲方應讓乙方享受招商引資和荒山承包的各種優惠政策。

  2、本合同簽訂之後,由甲方負責在簽字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變更登記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前,依法應辦理的荒山承包及批准手續由甲方負責,如由此影響承包合同效力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概由甲方賠償,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乙方承包期間,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協調處理與周邊村民及其他土地使用者間的關係,出現爭議及時解決,並不得由此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5、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及時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辦理承包經營期間水、電、路的連線、使用、鋪設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的事項。

  6、乙方在承包期間,有權享受除承包費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經營戶同等的待遇,有權使用甲方及所屬村民小組的公用水源、電力設施和其他公用設施。

  7、承包期間,乙方有權選擇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進行承包經營。

  8、承包期間,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行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

  9、承包期間乙方在承包範圍內的投資概由乙方自負。承包期滿後,如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有權從甲方處獲得獲得相應的補償;乙方在承包範圍內添附不便移動的林木、房產等財產由雙方協商作價,協商不成時,依法評估由甲方接收,並一次性付清相應價款。動產部分由乙方自行處臵。合同終止時,乙方添附的所有財產由乙方在期滿後三個月內自行處臵,到期無法處臵的所有財產無償屬於甲方所有。

  八、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範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承包費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執,副本按管理和辦理手續之需分別予以報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

  (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為準):333畝;林權證號: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

  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0元/畝/年;後十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後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範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為。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範圍內進行規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5、租賃期滿後,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裝置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_________、________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改造荒山,利用荒山,造福後代,甲方將所擁有的亂石荒坡對外發包開發。該荒坡用於開發,原則上承包方必須在五年內把該荒坡爛石板清除乾淨整成農田,進行農業生產及合理利用,或種植樹木把荒坡綠化,或養殖等利用開發。經甲方村民代表同意,由乙方承租。乙方在認可甲方對該荒坡承包意願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在自主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多次協商訂立如下荒山承包合同。

  1.承包標的荒坡位置:沂水縣道託鎮牛嶺官莊村南山南部,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南至井峪耕地,北至路,東至耕地,西至大溝,面積_________畝。

  2.承包期限50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承包費及繳納:承包費規定為一次性繳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合同簽訂時50年承包費已一次交清。

  4.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A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在乙方依合同開發荒坡中,甲方有監督權,有積極配合乙方清除阻礙,不得設定人為障礙的義務。甲方發包亂石崗荒山的目的是改造荒山造地造田,乙方五年內如不按期改造利用該地塊,甲方有權收回該地塊。

  B.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乙方按合同要求開發亂石荒坡,負責清除爛石、造田造地,種植等開發,有合法自主開發權,由承包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並有保護生態義務,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涉。乙方的繼承人,有權繼承該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權。

  C.乙方承包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正常供水、供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擅自停水停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D.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蓋生產用房或看護住房。

  6.違約及責任

  鑑於乙方承包後需要進行較大的投資,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有違約: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按承包費拾倍額與承包費拾倍額的承包日起月息2%利息之和及地上投資數值賠付。若乙方違約:甲方無償收回地塊,地上物品由甲方限期遷移。

  7.本合同到期後,乙方有權自行處置地上附著物,所建房屋等不動產由甲方作價補償給乙方;若甲方繼續發包,國家政策允許,乙方及其繼承人可繼續承包且有優先承包權。

  8.合同期內,若遇國家或他人徵用,合同期內補償由乙方所有,期外由甲方所有。

  9.對本合同條款,甲方確認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透過。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7

  發包方:xx縣鎮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1、該幅集體荒山為界二組責任土xxx為界,西面xxx為界,北面xxx為界。

  2、承包年限為x年,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3、承包價款叄拾年共計xx萬x仟元整(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4、乙方開發的專案不能有汙染土地的專案,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6、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專案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7、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9、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10、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8

  甲方:x縣x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執行董事

  乙方:x縣x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x元,共計x元(大寫:xx)。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系黃陂區橫店街村塘角灣村民小組村民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以後每年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黃陂區橫店街村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黃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黃陂區橫店街村村委會(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

  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xx年承包費用元,以後每年xx月xx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20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20xx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2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透過,甲方決定將(洪水坑屋背)荒山承包給乙方作茶葉種植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荒山面積及範圍:

  1、甲方將坐落在洪水坑(屋背山)荒山承包給乙方進行茶葉種植開發四至界線及面積以附圖標誌為準。

  2、乙方在承包面積內只種植茶葉,若乙方種植其他作物,甲方將收回山場並沒收其上交的租金。如轉包給外村村民,乙方應補滿每畝租金20元。

  二、承包期限、開發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三十年,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止。

  2、開發期限要求在20xx年12月30日前開好畦,20xx年3月30日前茶葉種植完工,乙方必須在此期間開發種植完畢,到20xx年4月30日之前未開發視為乙方違約,甲方無償收回承包合同另行發包。

  3、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按承包每年每畝陸百元租金一次性付清,暫收面積100畝,計人民幣六萬元整,實際數按林業站附圖為準,多還少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著物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權。在承包期限內,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茶葉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村民。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地方的村規民約。

  5、本承包土地一但被國家徵用,乙方無條件讓出。國家補償承包土地的經濟作物及地方設施費用,屬乙方開發的歸乙方,乙方尚未開發的歸甲方受益。國家政策性補助,按政策規定的受益人進行兌現。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包,若乙方不再續包,承包範圍內土地上的植物及一切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人民政府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即日生效。(後附村民代表會議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為界,南面為界,西面為界,北面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叄拾年,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叄拾年共計_______萬______仟元整( ________________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專案不能有汙染土地的專案,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專案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荒山開發合同15

  甲方:XXX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乙方:xxxxxxxxx村村民委員會(xxx村民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資源,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根據開發使用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頂的荒山20畝發包給甲方從事養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包括承包範圍內的廢石池,廢石渣場。

  二、承包期限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共荒山20畝計人民幣元(大寫:)為一年承包費。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2年承包費用元,以後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20xx年月日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僱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養殖需要設定建築物、開挖水道以及養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利用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同時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養殖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稱改變;

  十三、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乙方分離或者合併均要繼續承擔實現合同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期滿後,雙方可以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同等條件甲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十五、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設定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設施、建築物歸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的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立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書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圖》《關於正兜村坑仔頂荒山承包決議書》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鎮xxx村村民委員會(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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