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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加工合同

生產加工合同範文集錦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生產加工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產加工合同 篇1

  本合同適用作為紡織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帶料加工、電鍍加工、塑膠加工等合同用。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訂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規格、數量和質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甲方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訂作物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乙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甲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訂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訂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訂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訂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訂作物日期的計算:乙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訂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訂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訂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乙方在發出提取訂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甲方可向乙方給付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訂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訂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訂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訂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訂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甲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訂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訂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訂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訂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訂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訂作物的,乙方有權將訂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訂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訂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訂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訂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訂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生產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生 產 加 工 合 同

  甲 方: 聯 系 人: 乙 方:聯 系 人:

  XXXX無紡布製品廠

  電話:黃通秀 134XXXX9965 電 話: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 規定,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生產加工以下產品:

  第二條: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委託生產加工的產品交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須先預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生產貨物的訂金,剩餘金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在乙方對貨物驗收完畢後提貨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產品質量、款式、規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樣品生產。

  第五條:產品的外包裝以防水編織袋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發往廣州市以外的貨物,其一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交貨,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乙方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付款,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九條: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本合同無效。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擬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生產加工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生產加工以下產品:

  第二條:甲方須於 20xx 年 4 月 21 日前將乙方委託生產加工的產品交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須先預付給甲方人民幣 10000 元作為生產貨物的訂金,剩餘金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在乙方對貨物驗收完畢後提貨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乙方提供原材料須要含2%的備損率,並符合工藝單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

  第五條:產品質量、款式、規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樣品生產。

  第六條:產品的外包裝以防水編織袋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其一切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交貨,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乙方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付款,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本合同無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擬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加工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甲方已經或將向乙方披露資料、資訊等保密資訊,乙方同意履行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保密資訊

  乙方在受託加工生產合同產品過程中所獲知的有關甲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及客戶間)的一切資訊,均屬於保密資訊。

  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合同產品的價格、供貨商、客戶、經營策略、管理、財務等相關的資訊;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產品設計圖紙、產品資訊、檔案、資料、樣品等,也應視為保密資訊。

  3、保密資訊的所有權、智慧財產權等權屬歸甲方所有。

  4、甲方向乙方披露或提供的資料、資訊均應視為保密資訊,除非甲方明確否定。

  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關於產品設計的一切圖紙、檔案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如因甲方的產品設計侵權而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保密期限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是永久性的,在雙方的委託加工解除或終止之後仍應履行,直至甲方明確表明不再需要保密時為止。

  2、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期限至合同產品公開上市銷售後滿一個月時終止。

  第三條保密義務

  1、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2、乙方在非為甲方加工生產合同產品之目的下,不得擅自使用上述關於產品設計的任何資訊,或者將上述關於產品設計的任何資訊運用於自產產品上或者受其他第三方委託生產的產品上。

  3、乙方一旦發現有保密資訊洩露的情況,均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以避免擴大影響。

  4、乙方應加強內部管理,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須,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僱員(以下統稱“乙方有關人員”),並應保證乙方有關人員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

  5、乙方有關人員違反保密義務的,視為乙方違反保密義務。

  6、因保密的需要,甲方有權隨時提出合理的保密措施,並要求乙方配合履行。

  7、乙方違反甲方臨時的提出的保密措施的,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8、專案完成(或雙方的合作解除或終止)後,所有相關圖紙資料及加工的報廢品、樣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給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與甲方產品有關的資料與實物。

  9、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加工現場進行檢驗,乙方應予配合。但甲方應儘量減少對乙方生產經營的妨礙。

  10、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時,有權要求乙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透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5)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同時視為嚴重違反甲乙雙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以雙方具體簽訂的合同為準),甲方可視情況解除甲乙雙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

  第四條生產模具

  1、模具使用限制:乙方用於合同產品生產的模具,不得用於為甲方生產合同產品以外的生產。

  2、模具回收:雙方的合作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後,甲方有權要求收購乙方用於合同產品生產的全部模具。

  (1)收購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回收模具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生效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產加工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被委託方):

  品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資訊)、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在合同期內按計劃不定期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加工產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資訊)、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資訊。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5、甲方須嚴守乙方關於加工樣式、價格、數量等商業秘密不被洩露。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損壞、丟失等,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支付甲方相應經濟損失的賠償款額。

  4、乙方須嚴守甲方關於發貨地址、價格、數量、樣式、商標圖形等商業秘密不被洩露。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1、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質量等,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2、如乙方以快遞或物流的方式交貨,甲方有權在收到貨物時對貨物的款式、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貨款並要求乙方對其加工的不合格貨品進行相應補償或賠償。

  3、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不合格的,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方案並經甲方認可後,由乙方進行相應補救措施,需退貨或再次加工的,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及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需確定生產的品種、尺寸、質量等,按照甲乙雙方封存並確認的樣品為準。

  1、產品質量由甲方質量主管的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並對合格產品給付相應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最長交貨期限交貨至甲方公司,乙方應承擔此批貨款總價每天1%的違約金,以實際發生延誤天數計算。

  2、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等,經查證屬實,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因本合同及其甲乙雙方合作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所產生的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門進行仲裁或司法解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量、生產交貨週期等甲方的計劃通知單及雙方的補充協議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但須在本合同到期前,提前30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企業備案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