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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加工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 篇1

  (一)申請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的加工貿易經營企業;

  2、加工貿易合同項下的進口料件已加工復出口;

  3、合同履約後的餘料、邊角料、成品、殘次品、副產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關如實申報;

  4、合同履約後的餘料、邊角料、成品、殘次品、副產品等已辦理了內銷徵稅、退運、放棄或餘料結轉等手續;

  5、在加工貿易手冊項下最後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貿易手冊到期之日起30日內提出;

  6、加工貿易合同因故提前終止的,應當自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提出。

  (二)申請時應提交的檔案:

  1、合同核銷申請表;

  2、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包括分冊、續冊;

  3、齊全、有效的進出口報關單(按《登記手冊》的進出口記錄順序編列);

  進出口報關單票數和相關內容應當與登記手冊進出口登記欄的進出口記錄一致;

  4、核銷核算表;

  5、合同履約後的餘料、邊角料、成品、殘次品、副產品等已辦理過內銷徵稅、放棄、銷燬等手續的,應提供稅單影印件等資料和證明檔案;

  6、備案後因故中止執行、未發生進出口而申請撤銷的合同,應提供商務主管部門的批件;

  7、遺失進出口報關單的合同,提交報關單留存聯、補發聯,或加蓋原報關地海關印章的報關單影印件;

  8、遺失《登記手冊》的合同,應向海關提供遺失情況的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供手冊遺失證明;

  9、其他海關需要的資料,如排料圖、線路圖、配方表等。

  (三)辦理程式:

  1、報核受理

  企業向海關遞交核銷所需要的各項檔案。海關稽核後受理。

  2、海關核銷

  海關對企業報核的合同稽核,並出具臺帳核銷聯絡單;企業憑海關開出的臺賬核銷聯絡單到中國銀行核銷臺賬。

  3、核銷結案

  海關憑銀行開出的臺賬核銷通知書核發加工貿易合同結案通知書。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報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

加工合同 篇2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說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複製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裝置、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經常被混淆。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並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於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係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首先,從實體法即《合同法》的規定來看,雖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還是有著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合同法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為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說,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為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說,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才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式法來看。最高法在關於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做如此規定,是為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透過訴訟管轄權的制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這說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從這一方面來看,說明法院系統亦認為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才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見,二者的區別關鍵在於: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於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於承攬合同,反之則屬於買賣合同。

  二、其他具體區別:

  1、買賣合同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目的,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後的一項附隨義務。

  2、在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主要是一定的行為。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承攬合同中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著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隨時可以解除合同;而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並無此權利。

  6、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因此,實務中最重要的是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為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為承攬合同。

加工合同 篇3

  供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

  七、經濟責任:

  八、其他: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稱貨物)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知生產:乙方根據自己生產需要分批次下訂單,每次下單定做貨物時乙方要提前天將貨物規格、數量以信函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產。

  二、貨物單價:單價由雙方根據交易時市場情況協商確定,商定後在訂 貨單與送貨單中註明。

  三、貨物質量:按照甲方企業標準執行。

  四、貨款結算:

  1、雙方每月日對帳一次,由甲方按乙方當月下達訂單及乙方指定 送貨地簽收送貨單據進行彙總,出具對帳單,乙方應積極配合核對,五日內必須完成對帳工作,對賬結果作為雙方結算依據(事先經過傳真對帳,須在事後當面確認)。

  2、貨款按月結算,當月貨款在當月對賬後付清。

  五、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生產通知後,在 天內組織生產並交貨完畢,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公司倉庫,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員簽收貨物,送貨單要明確收貨數量、單價、總額等內容,送貨單作為結算憑證。經雙方協商可以改變交貨地點及方式。

  2、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顯示在每次訂單中,指定收貨人名單由乙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如需變更指定收貨人,應提前將變更宣告寄給甲方。

  六、貨物包裝:(略)

  七、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收貨時應當對貨物數量、質量、包裝及等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如無異議,由指定收貨人簽章確認;

  2、貨物驗收後 天為異議期,乙方如在質量異議期內不向甲方提出書 面異議,則視為貨物應檢查驗收專案全部符合本合同約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值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款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天或者乙方開具支票因乙方原因無法兌付,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生產通知單(訂單)、送貨單、乙方收貨人身份證影印件等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第一條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稱為:

  2.加工成品規格為:

  3.加工成品數量為: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寫明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提供的辦法、規格、數量、質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時間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數量是:——————消耗定額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質量是:——————規格為——————

  4.承攬人對原材料的檢驗期限是——————,承攬人如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

  5.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變更,不得偷工減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計算,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辦法、期限及保密條款

  1.技術資料、圖紙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期限為:——。

  3.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在——————(日/月)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4.保密要求:————————(承攬人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應寫明,承攬人應嚴格遵守保密的約定,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5.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報酬承攬人按合同有關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給承攬人價款(或酬金)——元。

  (價款或酬金,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

  2.驗收期限為:

  ①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驗收前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3.保證期限為: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由雙方協商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

  4.雙方當事人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雙方不同意以上計算方式,可以另行約定。)

  2.交貨地點:——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包裝定作物的材料為:

  2.包裝定作物的方法為:

  3.包裝定作物的標準和要求為:

  4.包裝定作物的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方式與費用負擔

  1.本次加工承攬中,採取

  2.本次加工承攬中發生的運輸費用由————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與期限

  1.定作人應在承攬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內,進行結算。

  2.定作人採用——————(寫明是現金結算,還是轉賬結算,還是銀行匯款結算)作為結算方式。

  第十一條定金與預付款

  1.承攬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攬人給付預付款——元。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額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務,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按質量論價;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攬人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責任;定作物經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2.交貨時間到期,承攬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攬人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3.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支付給定作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的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4.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應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元;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暫不接收。

  5.承攬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價款總額的——%(一般為10%~30%)或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承攬人應支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等。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人,承攬人除應負責運到正確指定地點或接收入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承攬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償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承攬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辦法與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承攬人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按定作人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定作人中途變更定作物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2.定作人中途終止合同,應償付承攬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或未完成必要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人應償付承攬人停工待料損失。

  4.定作人逾期領取定作物的,應支付違約金——元,還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人;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費、保養費時,定作人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損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承攬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償付違約金。

  6.定作人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定作人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人,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間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毀損、滅失的,承攬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後,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毀損、滅失的,若是由於定作人的.原因導致承攬人逾期交付,則定作人承擔責任,否則,由承攬人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注意,如達不成仲裁協議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變更與解除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攬人各執一份。

  定作人:(簽章)

  地址:

  承攬人:(簽章)

  地址: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單位名稱:(甲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門窗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時間_____天(因受風、雨、停電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工期順延)

  5、工程單價:_______元,預計工程量______平,工程總造價_______元(結算按照實際平數計算)

  6、安全施工:乙方應安全施工,如造成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元。

  2、工程量完成至上框,甲方付乙方______元。

  3、工程量完成至上扇,甲方付乙方______元。

  4、安裝結束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簽字後,應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元,剩餘______作為保脩金,保修期滿後無條件支付,保修期為___年。

  第三條、門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要求:

  1、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若設計變更通知設計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規範施工。如不遵守施工規範,損失由乙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原設計方案,更改部分的造價另籤。

  第五條:如出現合同外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台州時達水暖製造有限公司(簡稱甲方)因生產發展需要,委託 (簡稱乙方)製造塑膠模具 副,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模具名稱、數量及價格:(見附表)

  二:模具要求:

  1、 型芯材料40Gr,型腔材料P20或德產2738。

  2、 模具全部自動脫模。

  3、 模具首次交樣時間為38天,交模時間為45天。

  4、 按國家相關的模具技術要求設計加工模具,注塑件無飛邊、毛刺。收縮等缺陷;

  5、 模具壽命:萬模次以上;

  6、 模具分型面錯型不得大於0。05mm;

  7、 其它要求按照甲方圖紙所列的技術要求達到標準。

  三:制模依據:

  按甲方提供的加工;

  四:售後服務:

  1、 模具質保期內,乙方負責模具的修理,原則上修模地點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裝置等原因無法在甲方

  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2、 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甲方需要改動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費,不計勞務費。

  五:乙方需要提供給甲方的資料:

  1、 模具結構圖

  2、 模具操作及保養說明書

  3、 模具材料的質量保證書(國產材料另行協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簽訂之後首付定金(預付款)為總額的 %,即 元整; 2、模具交貨驗收合格後再付總額的 %,即 元整; 3、餘款在模具交貨驗收合格後 天內付清。

  七:違約責任:

  1、 如乙方準時按質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相應的模具款,如未按時支付(非人為因素

  除外)模具款,甲方應支付遲納金或延期模具總價的 %。

  2、 乙方應按時按質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關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模,則每延遲交模時間(含試模

  合格的時間)一天甲方將從應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懲罰,如果延遲交模時間超過1個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並有權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時須向甲方繳納相當於此模具製造價格1倍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它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台州時達水暖製造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模具加工委託協議附件

  1、 模具的表面不允許有影響模具使用及維修的劃傷或碰凹處;凡質量超過25kg的 板必須做吊裝孔;模具要求結構合理,產品脫模順利;

  2、 對於新委託加工模具的分供方,本公司規定第一次只能付預付款為模具總價的40%,後期付款方式待乙方第一批(副)模具加工出來之後視其模具加工的質量而定。對定向委託加工方按本協議第六條之規定付款;

  3、 乙方必須按照嚴格甲方要求選用正確的模具材料,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動模具用料或者在模具材料選用方面以假亂真,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相應賠償為該模具總價的1倍。乙方加工的模具的型芯及型腔、滑塊等重要構件在試樣合格以後均需氮化處理,同時乙方有必要在交付模具的時候附上重要構件的材料牌號證明及相關熱處理說明;,

  4、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核實乙方的模具加工進度,當甲方在核實到實際情況認為乙方沒有能力或未能按時按質完成本合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同時收回已付款項,並擁有向乙方索取相應賠償的權利;乙方在正式加工模具前必須向甲方開列模具結構圖,並做必要的說明,以便甲方進行可行性分析。

  5、 乙方加工模具需嚴格按照GB4170—84?注塑模零件技術條件及附錄?內容加工,模具驗收時甲方要求

  乙方提供加工該模具所用的電極(易損處日後維修用); 乙方在正式交付模具之前須由甲方派工程師到乙方工廠現場試模(每模試樣20模次以上),待試模件正式驗證合格並經本公司相應工程技術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拉回本公司試模,經本公司(產品設計工程師、模具設計工程師、質量檢測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並經入庫之後方可再付相應的二期模具款;

  6、 在加工過程中,如乙方為達到甲方的要求需要改動產品結構時,必須提交相關的書面說明報知甲方,待甲方相關人員稽核透過之後才能著手加工;

  7、 一般情況下模具要求採用標準模架製作,模具加工完工後乙方須在模具的側面(非工作表面或模腳)刻上該模具名稱,文字線寬為3mm,深度為0。5mm左右;

  8、 對於複雜模具的安裝,乙方為甲方指導安裝或提供相關說明;一般情況下模具的簡單維修可由本公司模具車間員工進行,如遇不能解決或無法解決之維修情況,乙方有義務在接到甲方的維修要求電話或其他資訊24小時以內到位著手維修,否則甲方將拒付相應模具款,同時乙方不能享受本公司定向委託方的相關條例所定之優惠條件。

  9、 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產品結構圖及其它有關圖紙保密,如發現因乙方洩露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照實際損失對乙方進行索賠;

  10、本附件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隨合同一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PE模具價格表(附表)

  注:以上價格含國家規定增值稅,模具協作方在本公司按合同支付出相應款項後應開列相應的正式發票。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xx商貿中心

  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加工茶葉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委託甲方加工茶葉的品種及價格:

  (一)名稱:花茶、綠茶

  (二)樣品編號:

  (三)品質特徵:

  二、數量:10噸/品種

  三、包裝形式:散裝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裝

  四、交貨時間:每季度交貨。

  五、交貨地點:xx

  六、交貨及驗收:貨到以乙方簽字收貨為準

  (一)驗收地點:

  (二)驗收人員:

  (三)驗收依據:

  八、付款方式:根據甲方經營情況可以:預付、現付、或年度內全部結清。

  九、違約處理:

  (一)交貨時間:

  (二)價格:

  (三)數量:

  (四)品質:

  (五)包裝及淨重:

  十、XX年,同一品種,乙方保持委託最少兩家廠(場)家生產的權利。根據實際合作情況,確定今後長期的合作計劃。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如有違約,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北京市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