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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5篇

  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辦學質量,學校的信譽和學生的健康成長,也關係到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因此,我們必須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範知識,加大學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確保師生平安。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有相關處室主任、教師參加組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任務落實到部門,責任落實到專人與崗位職責掛鉤,與考核掛鉤,使各種安全防範落實到實處,努力建立安全文明校園。

  3、班主任是基層安全工作責任人,負責班級學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設良好的班風,加強安全隱患的防範,加強安全監管的力度,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和家長通報情況。

  4、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要對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監控負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安全事故及時預以補救和解決。

  5、政教處要加大對違紀學生的查處力度和後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並加強對各班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6、任課教師做到每節課點名,發現情況及時告訴班主任及政教處。體育教師要加強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對體質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學生要及早發現並採取相應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7、教務處要加強實驗室器材、藥品尤其劇毒藥品保管、使用。教師在實驗室上課,要嚴格按照實驗室規定,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門衛要把好大門關,堅決杜絕無關人員進校,謝絕校外車輛入校,進校車輛在上課期間需熄火推行,加強校園治安管理。教師私家車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宿舍值班領導、值班教師、宿管員要核對就寢學生數,發現未到學生及時聯絡,寢室管理員課餘時間加強巡邏,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寢室推銷、偷竊、詐騙等,嚴防學生賭博、打架、行竊,發現情況及時報告。發現學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緒及時通報班主任及學校領導。

  10、總務處要加強對校內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實做好飲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消防器材、電力器材的保管和維修,保證器材處於可正常使用狀態,及時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整改,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加強校車管理,對車輛定期檢查,對駕駛員定期培訓。要加強對特殊裝置的檢查、維修。

  11、全校教職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文明行為。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當發現學生突發疾病和傷害事故時都有責任採取措施及救護傷害學生。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2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校園消防安全、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於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到崗,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五、校總務處要負責檢查全校的公物設施、定期排查水、電、暖、氣中的安全隱患,並及時處理,負責學校食堂、學生影響加餐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做好相關的安全記錄,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儘量減少損失,對於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於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六、政教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七、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八、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於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一、對於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進職、不進職、職稱緩聘、不聘、報上級批准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翫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考核一票否決。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3

  根據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我們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於泰山,必須做到對國家財產和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從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必須堅持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現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於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三、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範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並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

  四、學校後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裝置、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班區域內的裝置、設施,班主任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因裝置設施上引發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沒有及時彙報,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師的責任。

  五、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的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出現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周、值日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巡視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做到及時制止,對於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日教師。

  六、著力抓好學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須狠抓學校附近的學生及不滿12週歲的學生一律不準騎車上學,對符合騎車條件的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行車知識的專門教育,並經常對學生車輛的效能進行檢查,杜絕學生騎病車上學的現象。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4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各部門鑑定安全責任書制度如下:

  1、原則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四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由學校分管安全領導組織召集。記錄完整。

  2、學校在校組長、行政及校務委員會會議上經常性提醒督促學校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範,佈置落實上級和學校相關安全工作。

  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採取逐級鑑訂的形式。每學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責任人與學校安全分管領導鑑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4、學校安全工作分管領導與學校後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鑑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5、後勤負責人與學校食堂負責人和門衛負責人鑑訂責任書;年級組長與各班主任鑑訂責任書。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於泰山”,本著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範“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範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並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

  三、各班主任、年級組長是各班和年級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政教處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員、後勤人員等的管理。如因由於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四、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於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五、學校後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裝置、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裝置、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因未及時彙報危情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政教處必須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班領導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班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午間巡視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班領導。

  七、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對由於食堂衛生等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食堂管理員和炊事員的責任。

  八、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於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學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門衛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6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不斷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2、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嚴厲打擊盜竊、破壞公司設施行為,協助案件查處。

  3、做好消防及危險物品保管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消防設施安全管理。

  4、審定公司重點消防部位,實行分類管理,明確責任,做好控制工作。

  5、開展目標管理,組織檢查評比,實行安全獎懲。

  6、監督消防器材的購、供、管工作。保持消防器材齊全、良好有效。

  7、對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險品要嚴格監督、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制定重點消防部位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和效果評價。

  8、組織制訂消防工作責任制和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編制年、季、月消防工作的措施計劃,並監督實施;對員工經常進行消防教育和消防訓練。

  9、做好公司內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在危險區、點懸掛醒目的消防警示標誌。

  10、負責明火作業報告的審批和日常消防檢查工作;對公司內的消防通道要經常進行檢查和管理。

  11、公司內主要交通道路、人行道嚴禁堆放物資,確保行人、車輛交通安全。

  12、對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消防“三同時”進行審查,確保建築工程專案的消防措施安全可靠。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7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於泰山”,本著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範“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範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並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

  3、各班主任、教研組長是各班和教研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政教處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教研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員、後勤人員等的管理。如因由於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於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5、學校後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裝置、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裝置、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因未及時彙報危情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政教處必須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午間巡視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日教師。

  7、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對由於食堂衛生等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員的責任。

  8、抓好接送學生客車交通安全。教導處必須對承擔學生接送任務的汽車運輸公司的資質、運營能力、車輛效能及司機資質等嚴格審查,並與之簽定安全責任狀。挑選熟悉接送路線和接送地情況、富有責任心的人員來擔任接送學生工作,確保各個環節萬無一失。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違反接送制度致使學生走失或受到其他傷害事故,將追究組織者和接送學生人員的相應責任。

  9、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於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學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門衛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8

  1、園長安全工作職責

  主持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佈置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務和要求。掌握幼兒園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需的工作條件。與幼兒園職能部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工作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幼兒園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到達現場,認真組織搶救和善後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幼兒園領導班子安全工作職責

  建立與本園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職責和經費。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幼兒園安全事故預防和事故搶險預案。制定本園安全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負責與本園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並考核其執行情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定期排查校園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3、幼兒園主管安全副園長工作職責

  根據上級部門和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考慮貫徹實施方案,指導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掌握職責範圍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加強檢查、監控及整改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總結推廣基層工作經驗,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

  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4、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

  根據幼兒園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把安全工作融入到業務工作中。同時研究、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健全具體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而且知道應該怎樣做。組織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隨時掌握職責範圍的安全工作動態,並按規定及時上報。依照幼兒園有關規定,實施對職工的獎懲工作。

  5、具體崗位職責

  A、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注意掌握幼兒動態,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並採取相應的方式或者報告。

  (三)積極學習,努力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有關安全工作內容日常工作中。

  B、押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押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押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押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後,幼兒下車,押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二)押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三)押車教師在開車前後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並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

  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開啟的過大。

  (四)押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絡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並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五)押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並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於家長。

  (六)押車教師除按家長通知外,還要結合接待室溝通後方能處理幼兒的往返乘車並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七)押車教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幼兒,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其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將幼兒送交給家長。

  (八)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押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後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後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後不要奔跑,等車走後再走。

  (九)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交談。

  C、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職責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二)校車司機負責全園乘車幼兒的早晚接送,全心全意為幼兒和家長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幼兒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如車輛途中遇到突發問題要及時同有關部門及園領導聯絡,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

  (三)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安全正點接送幼兒。文明行車,非緊急情況不踩急剎車,幼兒坐穩後才開車,不吸菸,行車前不喝酒。

  (四)每次出車前檢查好車況,開車前確定車門已關好,並不得讓幼兒擅自開啟車門。

  (五)在幼兒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六)幼兒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七)熱心為家長和幼兒服務,與接送車教師密切配合,對幼兒耐心照顧,若有家長漏接,司機應將幼兒帶回幼兒園等待,有情況及時向園長報告。

  (八)出車前提前15分鐘做好準備,並負責安排幼兒座位,協助接送車教師記錄考勤,分工合作,做到準確無誤,準時發車。

  D、門衛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幼兒園的門衛安全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二)負責外來檔案、報刊、雜誌、信件等的登記送發,不得有任何遺失;接聽電話,並及時傳達有關人員。

  (三)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詢問、解釋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和園領導聯絡,嚴禁推銷商品人員入內。

  (四)堅守崗位,幼兒入離園時在門前巡視,防止事故,嚴格掌握幼兒離園開門時間,沒人頂班不能離崗。熟悉火警、匪警、急救電話號碼,會使用滅火栓.

  (五)離開崗位時門要上鎖,未經批准各種車輛均不得入園,嚴格檢查出入車輛所載物品,防止幼兒園的物品丟失。

  (六)搞好傳達室內外衛生和門衛責任區衛生,及時清理積雪、雨水、雜草等。

  (七)外人車、物不能寄存園內。

  (八)負責播放幼兒活動音樂、教師簽到。

  (九)有權查詢本園職工、外來人員攜帶可疑物品,職工帶公物出門,應有相應的憑證.帶大件物品出園者要查問清楚並做好記錄.

  (十)及時靜園,禁止園外人員在園內逗留和玩耍.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9

  為做好學校安全工作,認真學習,貫徹教育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師生的健康安全。團結和帶領全體教職工,統一思想、統一認識、上下一致、齊心協力,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加強管理、完善機制、沉著應對、有效預防、依靠科學、措施果斷”的原則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和實施安全工作責任追究與獎懲制度。

  第一、發揮黨員領導幹部身先士卒的模範帶頭作用。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講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網路意識。、

  第二、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從思想上從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發揚求真務實、嚴抓落實的工作作風,把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來抓。

  第三、堅持校長負責制,部門責任首問制,明確責任、完善機構、建立應急機制。

  第四、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組 長:孫志良(校長);(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

  組 員:耿忠仁(總務主任)(負責保障設施、裝置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使用,督促課堂安全、衛生安全),王 巖(大隊輔導員)(負責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校園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檢查整改存在於學校的安全隱患、負責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在工作中做到“五個必須”即①必須宣傳到位。②必須強化制度。③必須措施到位。④必須保證資訊的及時交流與暢通。⑤必須認真執行上級安全工作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各項規定。

  第五、全體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對所教學生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主動排查隱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第六、班主任對本班學生負有安全教育管理責任義務。每位任課教師對自己的課堂和組織的活動負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自己見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負有及時處理的責任義務。相應專用教室負責所使用教室的設施和課堂安全。

  第七、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循《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校園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0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種制度及實施方案,並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每週要深入到班級、學生中瞭解安全情況。

  三、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過學校批准後,則學校組織統一安排,外出活動必須保證學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發生。

  四、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課堂教學及課間活動),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課任教師負責本課堂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課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學生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五、午間管理教師、晚跟班教師負責本轄區(班級)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六、行政值周負責當日學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師負責轄區當日學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七、總務處負責學校的財產安全及教師的安全,要經常檢查學校地面一切建築設施,教學設施情況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加強安全防範工作措施,確保學校財產萬無一失。

  八、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範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生,保證正常教學。

  九、加強學校門衛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閒人自由出入,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

  十、學校安全要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發生事故,當年的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並與量化考核結合。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1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範學校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校火警、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裝置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透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瞭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並督促其整改。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2

  一、汛前做好防汛調查和普查工作,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危險房屋、各種設施,要逐項及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不能馬上進行整改的要制定穩妥應急方案。

  二、汛前對防汛隊伍進行培訓,危險救護人員要掌握一定的危險救護知識和技能。

  三、在接受緊急防汛通知後,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汛工作辦公室進入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24小時開機確保暢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後,迅速部署和指揮防汛救災工作,並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絡。隨時將實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及時向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彙報。

  六、在汛期,做好上學放學路途防汛防洪宣傳教育活動。汛期內,要求家長護送學生上學返家,若有特殊情況可由家長申請學校就近安排教師護送到親屬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翫忽職守,不遵守法律法規和防汛救災紀律的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理或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使學校財產、師生人身造成損失和傷害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3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範措施,有效地防範安全衛生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於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並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和晉升3%資格、視其情節輕重扣減期末綜合考核獎金,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資格。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建立安全網路,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安全副校長→政教處→門衛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裡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門衛安全衛生由門衛負責,門衛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複、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佈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實施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課堂、課間活動及社會實踐等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工作。若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後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和食堂、餐廳等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後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儘量減少損失;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食堂衛生和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食堂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食堂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發現學校後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絡,並向分管領導彙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後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六)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並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七)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生學習、生活、課間活動、課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採取多種措施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和檢查,定期開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要按時放學,不得提前或延遲放學時間,以確保學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防溺水,防雷擊、防火等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不擁擠,如有集會,班主任應站在樓梯口,組織學生上下縷梯,防止樓道口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比賽,勞動時,必須特別加強安全教育,同時要全程參與,不得擅離現場,學生在班級活動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八)任課教師:是任課時段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課堂教學應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經常性地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對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沒有及時發現缺課、逃課學生;或發現而沒有及時報告班主任;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擅離崗位、私自調課、遲到、提前下課、滯留學生,或上課期間管理不善的;組織或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崗位人員:

  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坐班,嚴格出入門登記制度,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教學時間,學生無班主任批條,不得出校門;上學和放學期間,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在校內零賣和曬物;禁止滯留校外人員或學生在門衛室。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水電工:定期檢查校內用電用水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用水。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值周幹部:嚴格履行《值班工作條例》,到崗及時,責任落實,督促到位。如因失職、瀆職出現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實驗管理員:對有毒化學藥品要加強管理,防止有毒藥品被盜,造成中毒事故發生;教育並監控學生實驗操作過程。

  學生家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於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四、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全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

  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於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當事人本年度的評優、評先資格,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六、追究責任規定和要求

  1、上課時間出現學生打架鬥毆等安全事故,由當時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一次扣當事人工資10元。

  2、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有學生或其家長投訴經查屬實,一次扣當事人工資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全權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3、課餘時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師、值日行政領導的責任,比例按3:4:3責任界線劃分。

  4、學生放學,班主任或當班教師要護送學生出教學樓。值班幹部要負責學生安全出校門,如果出現安全問題,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學生從校門逃出校外,追究門衛人員責任,班主任負連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較壞影響,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在重大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教育教學活動負責處室和班主任負全權責任。不服從工作安排,造成崗位空缺,導致安全事故按曠工計算,並追究賠償損失。

  7、學校幹部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中,翫忽職守造成的責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資外,實施工作解聘。

  8、在上級安全衛生檢查活動中,因責任人工作不到位或失職,學校受到批評,扣除當事人1分、負責處室主任1分,分管校級領導2分。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全體領導和老師都要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重視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努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學校發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長應負領導責任之外,要根據事故的情節,發生的原因等,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對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線相關人員比例賠付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4

  幼兒園安全管理是幼兒園管理工作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是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基礎和保障。幼兒園的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應當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抓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的思想,從講政治、講穩定的高度,以對幼兒高度負責的態度,把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一、幼兒園園長和分管領導、幼兒園安全責任區的責任人及安全管理員分別為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

  二、幼兒園各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崗職對應,職責對等原則。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區域的責任人因公因私請假,幼兒園必須安排該責任區域臨時責任人,確保崗位有人,臨時責任人負有該責任區域一切職責。

  三、幼兒園負責人、分管領導、幼兒園安全管理員、各安全管理責任區域的責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識、全域性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嚴查嚴防,防微杜漸,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全園教職工應高度負責,嚴守崗位,確保幼兒人身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嚴禁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如園內出現各種事故和體罰幼兒情況,要進行分析,作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對於重大事故,要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五、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幼兒園年度目標考核,並實行“一票否決”。

  六、在幼兒園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獎懲分明;對於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影響程度,給予事故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以行政處分並給予罰款、調離工作崗位、解聘等處理。

  1.對安全工作擅自脫崗、翫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

  2.對安全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力、存在麻痺、厭倦、懈怠情況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職責不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4.對安全事故可預見、可避免而因個人主觀原因未能預見、避免的。

  5.對要求整改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處置不力,措施不當的。

  6.存在安全隱患,經上級有關部門或安全管理員提出警告,整改建議,限期整改,而無有效改進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7.因保教管理操作方式不當,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被家長投訴,造成幼兒園負面影響的。

  8.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報告不及時或作虛假報告。

  9.安全工作通訊不暢,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0.因上述原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使幼兒生命財產、公私財物遭受損失,又不認真查處、改進工作的。 七、對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重大事故交上級處理。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學校安全意識,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設立領導機構。

  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及主管領導。校長是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工作。

  二、門衛職責。

  1、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加強對出入校門的車輛和人員的管理,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

  2、本校學生出入由紅領巾監督崗進行監督。

  3、對凡攜帶物品進出校門的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證、登記,若有來歷不明者,值班人員有權詢問或阻止進入。

  4、嚴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閒雜人員入內。

  5、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院牆外出等行為。

  6、加強對學生的腳踏車的管理與保管,嚴禁任何人員在校內騎車。

  7、加強對教學樓及周邊設施的巡查,排查各類隱患,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校外活動。

  1、組織師生進行校外活動,必須書面請示,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方可組織實施。

  2、活動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活動區域和路線進行實地考察,制定好活動計劃安全措施並上交學校。

  四、學校內部活動。

  1、教師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在上課期間令學生離開課堂。

  2、保證學生活動安全,預防課堂安全責任事故。上課鈴響,教師及時到位,並不得隨便離開課堂;室外活動課要制定計劃、嚴密組織。

  3、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強化質量,必須專人管理。

  4、要制定師生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撤離預案,每學期都要定期組織好演習。

  5、遇惡劣天氣,要組織好學校大門附近人員與車輛的輸導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6、依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防雷、防盜、防觸電、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學生家長進行宣傳;要做好各項安全工作記錄(備查);注意春秋季節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上報。

  7、學生在校期間,教師不準讓學生出校辦事;不準讓學生做或讓學生替老師做有危險的事;不準組織集體購生食、冷飲。

  8、學生在校期間,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但必須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五、要認真開展好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要與騎車上學學生的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

  六、校長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自查。

  七、學校行政、教師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發現校園中存在得安全隱患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八、加強對值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責任和防範意識;帶班教師不得脫崗。

  九、加強對教師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證交通安全。

  十、財會和保管人員嚴格執行相關財務制度,保護好學校財產。出納員存取大額現金時,學校優先遣專人陪伴。

  十一、依季節變化(重大節日前)及時向學生家長髮放通知書和作息時間表。

  十二、強化飲食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導致食物中毒隱患。

  十三、及時化解、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證資訊暢通,出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妥善處理。

  ***小學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