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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

有關仲裁申請書合集八篇

  在一步步向前發展的社會中,申請書應用範圍廣泛,申請書不同於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請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性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

  身份證地址: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第二被申請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仲裁請求: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元。

  3.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元或賠償金元。

  4.工傷待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元;傷殘津貼元(僅限1-4級傷殘);醫療費元;住院伙食費元;其他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元(包括喪葬補助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元;一次性撫卹金元)。

  6.其它

  以上合計:元

  事實與理由:

  入職時間工作崗位

  工資標準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實際離職時間/原因

  工作時間約定實際工作時間

  已付款情況

  其它需說明情況: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份;

  2.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份。

  注:1.仲裁申請書應用黑色鋼筆、毛筆書寫或a4紙列印,列印件需由申請人用黑色鋼筆簽名;

  2.除提交申請書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及第三人數目提交相應份數的申請書副本及有關證據;

  3.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續加中頁;

  4.申請人應當提供給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作為仲裁文書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的,須及時書面告知仲裁委員會,因申請人自己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仲裁機構、申請人本人或者申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仲裁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2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㈠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㈡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怎麼辦?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怎麼辦?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併的,可以向變更後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XXXX

  聯絡人:劉XX 聯絡電話: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訴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現住xxxx號,身份證號碼:xx聯絡電話:xxxx 委託代理人(特別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聯絡電話:xxxx。

  被申訴人:xxx 住所地:xxxx 聯絡電話: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1800x125%=225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0.5x3000=15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 )=4827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00+3000+1200=7200元。

  5.請求責令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進入被申訴人xx公司(以下簡稱新興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辭職,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1、新興公司沒有依法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為我購買任何社會保險。2、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工資3000元/月,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時的工作制度(法定每週工作5天,每天8小時),而新興公司實行該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又沒有透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訴人不僅沒有及時支付基本工資,還在約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沒有給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20xx年10月XX日,鑑於被申訴人新興公司遲遲沒有依法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為我繳納任何社會保險,我感到自己的權利嚴重地受到侵害,於是向被申訴人新興公司提出了辭職,但在離開新興公司的那天,新興公司既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及時支付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也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是一個月後向我補發了2400元的基本工資,尚欠基本工資1800元、加班工資4827元,對經濟補償的事更是隻字不提。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相應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今特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能為我主持公道,謝謝!

  此致

  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訴人:XX,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專案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xx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職務:董事長

  住所:上海浦東新區**路***號,郵政編碼:20xx**

  委託代理人:上海市嘉華律師事務所李居鵬律師

  聯絡電話:021-22817315

  被申請人:中國××團有限公司六盤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貴州省六盤水市××路×號,郵政編碼:553000

  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1.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貨款RMB 176,960.00元。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自20xx年開始20xx年止,先後向申請人採購了總金額為240,960元的ADSL終端裝置。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被申請人於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後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請人176,960.00元(大寫壹拾柒萬陸千玖佰陸拾元整),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申請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據銷售合同第12.2條之約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違約金,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3%計算,共計5,308.8元,應由被申請人支付於申請人。

  基於上述事實,申請人依據《銷售合同》第十四條之約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查明事實真相,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員會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X,男,漢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單位:宣威市格宜鎮張衝煤礦達樂煤礦

  住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電話:

  被申請人:宣威市格宜鎮張衝煤礦達樂煤

  地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業務人員: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事實勞動關係;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元(拾肆萬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體如下:

  1、住院期間生活補助:4480元(35元x2/人x80天);

  2、住院期間工資:57810元(2710/30x80);

  3、住院期間家人的護理費:3840元(45x80天);

  4、一次性醫療補助:5420元(2710元x2月);

  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32520元(2710元x12月);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390元(2710元x9月);

  7、鑑定費:300元;

  8、第二次手續費4800元。

  9、煤礦企業傷殘賠償(131號令):65040元(271元x12月x2);

  事實及理由:

  20xx年8月15日,申請人X在煤礦井下砌碹時被矸石砸傷左腳,被送往宣威市中醫院醫治,經醫院初步診斷為:1、右足背挫裂傷;2、左第五指骨開放性骨折;3、左足背異物殘留;4、左第二趾骨撕脫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xx年12月26日會議討論定予以認定為工傷(曲人工認字「20xx」第30440號)。20xx年月日經曲靖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九級傷殘(曲人鑑委字〔20xx〕第號)。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委支援申請人的請求為謝。

  此致

  宣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1、《工傷認定通知書》影印件一份;

  2、《曲靖市勞動能力等級鑑定通知書》一份;

  3、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發票影印件一份;

  4、《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兩份。

  5、《身份證》影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