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仲裁申請書彙編五篇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不同的使用場景有不同的申請書。相信大家又在為寫申請書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仲裁申請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仲裁申請書 篇1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鄧某,男,1967年9月生,籍貫:湖南,住址:XXXXX。聯絡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XXXX公司
地址:XXXXXXX,電話: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請求事項:
一、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自20xx年1月29日依法解除,並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3480元(1740元×2月)。
二、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傷7級而產生的工傷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其中工傷醫療補助金39886(14月×2849元)。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38976(80元×21.75天×0.7×32月)。
(三)傷殘補助金22620元(80元×21.75天×13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期間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20880元(12月×1740元)。
(五)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期間的護理費和住院伙食補助費,5750元。其中護理費80元×50=4000元,伙食補助50元×0.7×50天=1750元、
(六)交通費用20xx元。
(七)康復費用40000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10日開始為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勞動崗位為XXXX新辦公樓零雜工,用工時被申請人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資按每天80元計,發放工資時間為每月月底,被申請人以現金給申請人發放工資。
發生爭議的事實:
20xx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請人依照被申請人的工作安排與同
事XXX共同操作一臺機器,整理XXX新辦公樓地面殘渣,由於地面障礙物導致機器失控,將申請人右腳吸到機
器內致殘,被申請人事後給予了申請人相應的醫療,但否認申請人的受傷事故為工傷並拒絕相關賠償。
申請人無奈之下根據相關法律,向省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省勞動仲裁委仲裁確認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被上訴人不服提出上訴,後又經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為勞動關係,目前判決已生效。
申請人依據判決向省社保局提出工傷申請,經稽核,確認申請人20xx年11月4日發生的受傷系工傷事故,並經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7級傷殘。由於被申請人未給申請購買社會保險,並拒絕支付工傷待遇。現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二)、(五)項提出仲裁申請。申請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法於20xx年1月29日解除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為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3480元。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十二條第二款;《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一)、(二)、(三)、(七)項和XXX省工傷保險相關規定等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省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給予支援。
此致
XX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2
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與_____________因_______經濟合同糾紛一案,你會正在審理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特請你會採取________保全措施,如因採取保全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由申請人承擔責任。
申請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貨物、變賣不易儲存物並儲存價款或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或法律准許的其它方法。
仲裁申請書 篇3
仲裁申請書是爭議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已發生的爭議正式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以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文書。可以說仲裁申請書是訴狀的一種,訴狀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般分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應當依次寫明下列事項:
(一)文書名稱,即"仲裁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包括申請人的姓名 、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委託代理人的身份事項。
(三)被申請人的身份,基本與申請人的事項相同。
如果仲裁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應分別按照上述的要求寫清楚。
二、正文。是仲裁申請書的主體部分,包括仲裁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一)仲裁請求。主要是請求仲裁委解決糾紛的具體事項,即申請人透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如買賣合同糾紛,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糾紛,可以提出要求對方何時給付貨款,並承擔違約金的責任;如因違約造成損失的,還可以提出賠償損失的數額和仲裁費用的承擔等內容。仲裁的請求應明確、具體、合法合理,同時應注意不要遺漏。
另外,申請人如要申請財產或證據保全的,則要另寫申請書。
(二)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這裡所說的事實是當事人雙方爭議的事實或是被申請人違約或侵權的事實和證據。事實的具體內容主要有:
1.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2.爭議的發展過程;3.爭議的焦點和主要內容;4.對方(即被申請人)應承擔的責任。所依據的事實要如實陳述,具體清楚,實事求是,有理有據。
所陳述的事實需要有證據支援。申請人負有舉證的責任,可在敘述事實中,用括號加以註明;也可在敘述事實之後,再寫明證據。申請人舉證時要注意:1.列舉證據名稱、內容及證明的物件;2.說明證據的來源和可靠程度;3.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所;4.提交證據的原件及影印件。
在事實陳述清楚之後,應概括地分析糾紛的性質、危害、結果和責任,同時要提出仲裁請求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以論證請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尾部。依次寫明:致送仲裁委的名稱、仲裁申請人簽章、仲裁申請時間和附件名稱。
仲裁申請書 篇4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21號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終止雙方的業務合作行為,將申請人託管給被申請人的業務及資產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 1150萬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可得利益損失450萬元。事實與理由:
語音、寬頻等電信業務為專營業務,以前一直是由中國電信專營,國家為打破壟斷,將被申請人從中國電信分離出來,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被申請人進入岳陽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敷設光釺電纜、建設機房等物理形式的網路基礎設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發展終端客戶資源;而申請人作為岳陽市唯一的有線電視傳輸單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終端有線電視客戶資源,有成熟的電信裝置、網線敷設技術力量,正是被申請人千方百計尋找的合作物件;雙方經多次協商溝通,於20xx年6月簽訂《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代被申請人墊資建設使用者接入系統,代理被申請人開展語音業務,代被申請人建設匯聚裝置、認證裝置、接入光纜和使用者網路;約定雙方合作期限5年,自20xx年6月15日到20xx年6月15日,協議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繼續合作的條款和條件並另行簽訂協議;約定申請人收益包括業務代理費、墊資補償和網路代維護費,其具體分成比例為,語音(含市話和長途),DIA(寬頻專線)以及其他業務,申請人為50%;資料(家庭上網),申請人為70%等。雙方簽訂協議後,申請人按照協議的約定,墊資13326250元,組織技術力量,將語音使用者接入系統和寬頻網路接入系統等雙方協議約定的工程建設完畢並投入使用;在代理經營業務期間,申請人利用自己的終端客戶資源,拓展市場,業務逐年長足發展,截止20xx年2月,申請人已發展使用者8129戶,業務收入成倍增長,申請人20xx年收入455449.7元,20xx年收入1083496元, 20xx年收入1726963元。
20xx年2月16日,被申請人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了停止競爭協議,其核心內容是,非主導運營商在協議期內,停止業務發展,不再增加新使用者;該協議的簽訂,導致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合作協議再也無法正常進行,被申請人的預期收益無法實現。20xx年3月19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去函,要求終止雙方的合作協議,由被申請人償還申請人的投資成本。20xx年3月21日,雙方開會溝通決定,對申請人提出的資產購買方案,因雙方都是國有企業,有嚴格的要求和流程,決定由申請人拿出具體可操作方案,同時啟動資產和臺賬的清理等相關工作,以便雙方下一步的商討;至於網路及業務的託管問題,由岳陽網通和申請人就其方案進行商討,共同推進該項工作的落實。20xx年4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簽訂《通訊業務及資產託管協議》,將合作業務及資產託管給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20xx年6月15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順延一年,順延至20xx年6月15日。20xx年12月23日,申請人委託湖南昌言律師事務所向被申請人出具律師函,要求被申請人就墊資的資金及形成的資產的後續運營進行商議。20xx年1月7日,被申請人回函,稱“此項工作正在處理之中”。自20xx年4月,申請人將業務及資產託管給被申請人後,一直託管到現在,被申請人也一直按照雙方的合作協議及託管協議的約定,支付相應的分成收入,但分成收入逐年減少,20xx年1296282元,20xx年 1529271元,20xx年1422337元,20xx年860161.8元,申請人的分成收入遠遠不能彌補
申請人墊付的資金。
電信業務為專營業務,申請人不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申請人墊資購買、敷設的電信設施、光纜等網路系統及發展的終端使用者資源等資產,在雙方合作期滿後,只能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這不僅符合雙方協議約定,也是實現社會價值最大化及保證使用者、消費者的利益需要。
被申請人在與申請人合作期間,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停止競爭協議,申請人上千萬的墊資投入不能正常經營,過萬線已架設的分配電纜因不能吸收新使用者被閒置,申請人預期收益不能實現,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被申請人應賠償申請人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包括兩個方面:一是20xx年2月至合作期滿期間,不能吸收新使用者導致的利潤損失;一是合作期滿後,申請人因不能吸收新使用者造成終端使用者減少,導致交還給被申請人終端使用者減少,被申請人返還價值相應減少的損失。
現申請人依據雙方簽訂的《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第十一條,如發生爭議的一方可向岳陽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約定,特申請貴會
予以仲裁。
此致
申 請 人:
仲裁申請書 篇5
姓 名:
編 號:
隨州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提示
仲裁員是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聘任並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在法律和仲裁規則許可的範圍內,以專業知識和判斷力為當事人的仲裁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進行仲裁的專業人員。
如果您:符合仲裁員任職條件 願意投入時間和精力 能夠公正高效參與仲裁 接受本會對仲裁員的要求
那麼請您真實地填寫此申請表,並按表中要求附上有關證明覆印件。您的資訊將會被錄入隨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人才儲備庫,並在適當的時間提交隨州仲裁委員會審議。一經透過,您的名字即載入《隨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中,以供當事人選擇或本會主任指定。
仲裁工作是神聖的,我們期望並相信,因您的加入會給隨州仲裁委員會帶來聲譽和發展!
表中有□的為選擇項,在符合條件□的中打√。 表中填寫不下的可另外附頁。 此表填妥後請郵寄或遞交到下述地址: 隨州市城南新區市政府大樓520室 郵政編碼:441300
表中資訊如有更改,或有關建議或事項,請及時與我們聯絡: 聯絡電話(傳真):0722—3596516,3596890 Email:
申請人基本資訊
擔任仲裁員資格
聯 絡 方 式
學習簡歷(附最高學歷證明)
主要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