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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實用的聘用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保育共工作,刻苦鑽研業務,積極投入保育事業,提高為幼兒服務能力;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

  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條,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於從 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日止(實習期為 天),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確定乙方工作崗位為 銷售經理 ,並根據公司管理制度中《銷售經理崗位責任》明確乙方的具體許可權和職責。

  2、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管理培訓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公司管理制度辦理。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

  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XX 元人民幣;佣金提成按 所主管專案月銷售總額的1‰提取 ;甲方扣留乙方培訓金為 月佣金提成的20%,在乙方根據公司要求完成專案銷售總任務時返還;專案利潤分紅為所主管專案完成總銷售任務後最終純利潤的15%。

  2、甲方根據單位的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可與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公司管理制度辦理。

  5、乙方自行辦理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其它社會保險。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5、乙方在任職期內不得參與其它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的經濟活動。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在實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在任職期內參與其它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的經濟活動;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4、甲方無故終止和解除本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4、甲方無故終止和解除本合同,應支付人民幣三萬元作為違約金給乙方,並返還所扣乙方培訓金。

  5、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或因乙方從事其它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的經濟活動的,應支付人民幣三萬元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並不返還所扣培訓金。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可申請勞動仲裁。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表(簽字)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公司管理,提高績效,甲方就聘請乙方擔任甲方****職務,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內容: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職務。在甲方的領導和監督下,組織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甲方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甲方如解聘乙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用乙方的,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另行協商續期期限。

  三、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批准公司的經營目標,各項經濟指標;

  2、批准乙方的工作計劃、工作方案;

  3、批准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對乙方的績效考核及具體的'薪酬支付辦法

  5、監督、考核乙方工作完成情況,對乙方的工作有整改權利;

  6、如乙方工作不符合考核要求,甲方有解聘權利;

  7、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8、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9、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對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行使甲方賦予其的經營管理職權,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制定公司經營目標,各項經濟指標;

  3、制定履行職責的工作計劃及工作方案;

  4、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

  5、按照合同規定得到甲方支付的報酬;

  6、按照計劃完成公司經營目標及各項經濟指標;

  7、貫徹落實公司批准的基本管理制度;

  8、認真落實工作方案,按照規定完成工作計劃;

  9、接受甲方的監督和考核,服從並執行甲方的整改意見;

  10、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禁止下列行為

  (一)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二)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五)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六)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七)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乙方如發生上述禁止行為,甲方隨時有權解聘乙方,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固定報酬及效益獎勵兩部分組成:

  (一)固定報酬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含稅),每月按照 70%計發,其餘在本合同期滿一個年度後,乙方透過甲方績效考核後一次性發放(含稅)。

  (二)效益獎勵,如甲方批准的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按照公司稅後淨利潤的 %計發(含稅);次年完成當年的經營目標、經濟指標,效益獎勵按照公司稅後淨利潤的 %計發(含稅),第三年完成當年的經營目標、經濟指標,效益獎勵按照公司稅後淨利潤的 %計發(含稅),以此類推。如因乙方工作原因超額完成經營目標、經濟指標,乙方對超額利潤有提取紅利的權利,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甲方未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乙方工作未透過甲方績效考核或者乙方工作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應得報酬,情節嚴重的有權解聘乙方。

  七、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其他事項:下列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制定的績效考核辦法及薪酬支付辦法;

  (二)甲方批准的公司經營目標及各項經濟指標;

  (三)甲方批准的乙方履行職責的工作計劃及工作方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合同生效及文字: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署,且乙方制定的公司經營目標及各項經濟指標、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得到甲方批准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連兒灣小學附屬幼兒園

  乙方: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以下簡稱:保安)。雙方同意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 乙方工作職責:

  1、 嚴格遵守工作規範,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注意儀容儀表,講究團結協作。值班時間不得脫崗、誤崗、擅自調崗。

  2、 保安人員全面負責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執行學校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學校的安全工作排程。保安人員全年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執行校園巡邏。上下班必須交接清楚,並將值班情況記錄在《保安工作情況登記表》中,方可交接班。

  3、 要全面瞭解校園內的電力設施、水路管道、消防設施、監控和報警裝置的基本狀況,掌握搶險、滅火、防護的基本技能。如校園內發生打架鬥毆、盜竊、火災、破壞財產等事件後,應沉著處理,並同時報告值班人員或校領導處理。

  4、 保安負責節假日學校的各項工作。

  二、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法定代表人:

  1、 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甲方給乙方的月工資為:1000元/月壹仟元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發放上月工資。

  2、 若發現保安人員脫崗或巡邏不到位,導致工作失誤或對校園內的打架鬥毆、破壞公物等事件沒有及時制止,每班每人扣罰50元;因脫崗、擅離職守、飲酒等導致重大事件發生的,扣除當月工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終止合同。

  3、 甲乙雙方若要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則應將書面報告提前30天送學校,經主管校長批准後,由甲方監管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4、 乙方有事須先請假,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離開,病、事假1天扣當天日工資,無故曠工1天,扣除本人日工資的2倍。

  5、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監管部門和財務、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三、合同於日起與月日至。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簽字: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學校是教育人才的主陣地,教師的穩定是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穩步發展的前提,是提高教學質量。建立名牌學校的關鍵。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經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協議書,具體事宜如下:

  一、聘方(甲方):xx幼兒園法人代表:

  被聘方(乙方): 籍貫 姓名: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聘請待遇:

  1、每月---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學校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從學校(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學校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學校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校內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學校解聘或經學校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滿月三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

  傳真:

  一、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見附件):

  四、受聘方的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不包括旅遊、交通、醫療等補助專案),試用期內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

  五、聘方的義務:

  (一)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傳教等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六)無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生活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權與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條件(含附件所規定內容)履行合同,經聘方指出或調整後,仍無法達到聘方預期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與受聘方解除合同,無須提前告知,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受聘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達到聘方預期條件的;

  2、受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聘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或變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其行為不符合中國的道德規範,且造成惡劣影響,經受聘方指出(須有當事人簽字的處理記錄)後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因犯罪行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無條件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並須額外支付1-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四)受聘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試用期後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證明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被證明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聘方報酬;

  3、聘方的規章制度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受聘方權益的;

  4、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違背其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和變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本合同;

  2、聘方被宣佈破產或解散,或被取締《聘用外國文教專家資格認可證書》;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續約

  (一)聘用雙方若希望與對方續簽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

  (二)聘方若無意與受聘方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無須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於受聘方月工資3-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

  聘用雙方未經提前告知對方而無故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聘用雙方協商決定。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其發生且對其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況。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響的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不可抗力作用期間內應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在15日內出具證明。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後,須承擔受聘方離華費用,並額外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十一、本合同(協議)必須在受聘方入境身體檢查合格,並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後才生效,體檢及簽證所需費用均由聘用方承擔,受聘方需積極配合以獲得有效簽證和許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與受聘方已發生的實際聘用行為,所有責任和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聘方承擔。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棄權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棄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權利,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並且不妨礙對

  該合同其他權利的行使。

  十三、爭議解決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透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到一致意見,可在爭議產生後60天內向人事或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規定程式判決。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同等作準。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聘方: 受聘方:

聘用合同 篇7

  合同編號:140125

  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_(通常為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任)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_____職務。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為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和紀律,有權對甲方的違規安排提出批評、申訴、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均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及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人個人賬戶。

  2.乙方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教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產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嚴重違反學校制度、工作紀律、違背教育教學紀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讀職、營私舞弊、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5)嚴重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執行的;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學校調整佈局或減少人員編制時,可依程式精簡人員。乙方被按程式合理精簡時,乙方應該服從。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第5、6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疾病的;

  (5)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7)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給甲方帶來教育教學實驗和研究專案終止、引發智慧財產權糾紛造成較大損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6項及第5項的第(1)、(2)目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教育教學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檔案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無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意見: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批准單位: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辦中小學教職工聘任合同的內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教育規章、政策檔案的有關規定,籤仃前,雙方都要熟悉相關規定,使合同的內容儘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是合同要體現的一個重點,必須貫穿在整個合同中。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規定;《教師法》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教師法》第7條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根據《教師法》第8條的規定,教師應當展行的義務是: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草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約定教職工個人繳費內容。

  第一,不得對新招錄的教職工收取財源建設基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二,也不得在錄用後向教職工收取試用期風險金、培訓費、抵鉀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三,在實行聘任制過程中,不得把繳納集資費、接受學校借貨等作為聘任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