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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關於聘用合同合集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煤礦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需要,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 礦長 職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

  一、乙方必須經資質培訓機構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並在有效期內。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煤炭行業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責,遵守礦紀礦規,保質保量完成各級有關部門及業主交給的工作任務。如果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慣例制度進行處罰。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保障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勞保待遇。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聘用期滿後雙方重新協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簽章生效。

  甲方:×××煤礦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201 年月日201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華星中英文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聘用原則:自願、公平、公正、公開

  二、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權利及義務:

  1、教師應享有的權利

  A.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B.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C.指導學生的學習,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D.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帶薪休假。

  E.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F.透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它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2、教師應盡的義務:

  A、乙方被聘用後必須服從董事會及學校的統一工作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B.認真執行學校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學校對教師每學期的評估、考核。

  四、聘用

  應聘教師須向學校提出求職申請,經教師考評小組按規定程式審查其任職資格,教育教學法能力測試。聘用教師須經校長簽字才有效,新教師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只享受基本工資及福利待遇,無獎金。被聘用教師工資自聘用通知日起計算。聘用期為一個學期,期限滿後經考評勝任工作者根據工作需要再續聘。

  五、工資發放

  每月工資在次月15日定時發放,學期中間原則上不許辭工,如因特殊原因乙方需中止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校方。經查明原因後才計發工資,未經校方同意,則作自動離職處理,校方有權不發本月工資,對消極怠工,漠視校規造成不良影響的教師,校方有權中止合同,解聘時不提前通知,工資算至工作當日,但校方有義務道明解聘理由。

  六、工資結構

  每人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700+績效工資) +職務津貼(100)+社會保險金(100)+電話費(50)+全勤(50)+安全獎(100)+衛生獎(50)+教學獎(50)+(初中教師另加級差200)+其它(加班.工齡),教師在校工作享受包吃包住。寒暑假只發基本工資。

  七、解聘與辭工

  1、因成績不佳或出現重大失誤,須中途解聘教師可享受當月實際工作日工資,學校不補發工資。

  2、教師申請辭工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工申請,工資計算到離職離崗日止,工作日按每月30天計算。

  3、教師擅自離職,造成學校人員安排困難及其它損失,除不獲任何形式獎金外,還應賠償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兩倍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乙 方:馬子容身份證號:5222241xxxxxx190660 為了順應幼兒家長的要求,方便幼兒午休家長工作, 使我園辦園宗旨更好地服務於群眾,我園開辦了“幼兒午餐”食堂。根據我園食堂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為我園食堂工人,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實行聘任制,合同每學年簽訂一次。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必要條件如幼兒園食堂蒸飯、炒菜所用的場地和各種炊具、餐具等,按幼兒用餐標準提供乙方在工作期間的生活午餐。2、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從開始上班到期末結束,乙方每工作完一個月後的十天內,甲方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捌佰元整(¥1300.00 元/月,此“工資標準”已包含國家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 。

  三、乙方職責和義務:

  1、負責幼兒園上班期間全園師生午餐的蒸飯、炒菜、熱水供應等工作,做到保質、保量、足額供應,不浪費。必須堅持優質服務,做到熱情、周到、文明、衛生,飯菜味美可口,師生滿意。2、正常工作時間 6:30—17:30,按時到位認真做好各種準備工作,做好每餐的用菜留樣工作,按要求登記好菜譜。按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準時開飯,為全園學生分好飯菜。3、搞好廚房、貯藏室和貯藏室門口至廚前過道衛生,做到每週一大掃,每天餐前餐後一小掃,經常保持廚房內外乾淨、整潔。4、執行《食品衛生法》,認真做好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杜絕食物中毒和疾病傳播。(1)各種炊具、餐具應根據不同的情況特點,按不同的要求認真做好清潔 消毒工作,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按要求進行食品加工,加工前對原材料進行檢 查,如發現有變質的原材料應報告幼兒園分管領導,如因為工人沒有認真檢查,

  用變質材料生產或者在生產過程中不講衛生等引起師生食物中毒,一切醫療費 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並處以一定的罰金,造成重大責任事故,交司法機關追究 法律責任。(2)食堂物品(糧食、餐具、佐料、衛生潔具等)按規定地點擺放,做到 整齊、有序。(3)注意個人衛生,按時參加體檢,持健康證上崗。做到五勤:勤洗手、 勤洗澡、勤理髮、勤換衣、勤剪指甲。上班時間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服裝 整潔。

  (4)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間。 5、配合食堂管理人員在

  前一天制定出第二天的菜譜,做到葷素搭配,營養 結構合理。協助管理人員做好每天的成本核算,儘可能降低價格,增加品種。6、愛護公物,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操作、使用食堂的設施、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園領導儘快加以解決。7、配合甲方做好飲食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宣傳教育,並協助值日教師維持 好學生用餐的秩序。8、服從甲方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管理人員的分工,完成本職工作和食堂管 理人員安排的其他臨時任務。9、完成甲方交給的其他工作,來賓來客和甲方組織的教師加班用餐等,甲 方不另附加班費。10、有事必須請人代班,不無故曠工。請人代班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的事故 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每月請假不得超過 2 天。11、因乙方個人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乙方本人負責;因乙方 財產管理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或遺失,由乙方加倍賠償。12、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用電、用火制度的要求規範用電、用火。乙方因 工作失誤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要負責賠償。13、乙方在園期間發生自傷、自殺或者突發疾病死亡的,甲方概不承擔賠 償、補助及任何經濟責任。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14、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 責任。

  四、合同終止的條件

  1、乙方的身體不勝任本職工作。

  2、乙方有下列現象也作為處罰、辭退的依據:(1)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2)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出現責任事故;(3)工作質量、服務態度差,師生意見大。 3、按聘任制的雙向性,在一方面確有特殊原因,須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半 個月雙方協商(否則不發當月工資)予以解除聘約,終止合同。

  4、對甲方管理制度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可在前十天書面寫出辭呈申請。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視其本人職業道德、工作 能力、工作態度及綜合考慮,確定是否繼續聘用。

  五、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期從 20 年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公章) :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按手印):

  簽訂合同時間: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鳳城中心小學幼兒園(以下簡稱甲方)系萊城區教育局批准創辦的幼兒教育機構。 現聘用 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聘用教師/員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教師

  期限為一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新聘用教師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後經學校、幼兒園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為本園教師。)

  二、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做好家訪工作,保持經常與家長聯絡,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每週向家長公佈本週及下週教育內容,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作好交接班工作,對家長要求、物品要登記交接;

  9、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不斷寫出教育教學論文,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各項工作;

  11.全天掌握幼兒情況,堅持晨檢、午檢合考勤制度,負責幼兒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如果出現幼兒安全事故及學校財務損失由當事教師全部負責;

  12.注意人身安全,路途當中以及在外住宿造成的意外,責任自負。

  三、勞動紀律、獎勵與處罰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必須按國家教委有關規定,實施教育教學工作;

  3、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請假,並實行扣款制度。全年累計超過請假三天(礦工除外)。請事假一天扣10.00元,病假一天8.00元,曠工一天扣20.00元。

  5、甲方對工作中確有成績或違反紀律者,將按程式予以獎勵與處罰。

  6、乙方不享受教師暑假休息待遇,假期屬正常上班。

  7、聘用期間,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費和保險費。

  8、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乙方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因翫忽職守出現安全問題,乙方全部負責。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教委的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本園的管理制度,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或教育質量嚴重下滑,教學成績不佳的情況,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月提出,不向甲方提出申請擅自離走者,扣除當月工資。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武漢市人民醫院

  乙方(受聘人):

  為發展我市醫療衛生事業,發揮我院退休專家的餘熱,為廣大患者提供較好的醫療服務。甲乙雙方為了明確聘用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建立聘用關係,簽訂聘用協議,並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聘用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及職責要求

  1、乙方受聘為科專家。

  2、乙方受聘期間須履行雙方協議的工作職責,遵守醫院《返聘退休專家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參與甲方安排的會診及疑難病案討論。

  第三條:工作報酬 :稅後 ?

  乙方的報酬為甲方發放的基本保障工資加掛號費收入。

  1、甲方發放的基本保障工資,根據乙方每週上專家門診或住院部查房的天數而定。

  專家每週上門診 天(其中包括每月工資 元。

  2、掛號費收入按50%、檢查費按10%次月兌現。

  3、乙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上述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工作日,則每月按未完成的工作日扣除相應的工資。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享有的診療權以及名譽和人身安全。

  2、因乙方為退休返聘人員,故不享受甲方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及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返聘期間乙方傷、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自理,醫療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範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醫,杜絕醫療事故,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

  2、如若違反上述規定或發生醫療糾紛,參照《武漢市人民醫院醫療糾紛處理辦法》承擔責任----------。

  3、返聘人員應接受返聘科室的工作安排及業務、考勤管理。

  4、參與醫院綜合質量考核,考核結果掛號費收入掛鉤--------。

  第六條:聘用關係的延續和終止

  1、返聘期滿,醫院對返聘專家按年度工作目標與任務從職業道德、門診工作量、勞動紀律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下年度續聘參考。

  2、本協議履行期限屆滿後自行終止。----------

  -------六、聘用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可終止聘用或下年度不再續聘:

  1、未經醫院同意,在院外從事掛牌、兼職醫療活動或損害醫院利益者。

  2、介紹病人到院外檢查、取藥、住院、手術等出現違犯醫院規定的有關事宜。

  3、有病人投訴,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者。

  4、違犯醫院職業道德和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患者評價較差的。

  5、返聘期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

  6、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須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確需變更或解除協議時,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乙方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第2款時;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時;

  (3)、乙方因由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正常工作時。

  3、甲方不能按聘用協議支付相應工作報酬和待遇,乙方有 權要求解除聘用協議。

  第八條:附則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人事科、醫教科及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6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

  傳真:

  一、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見附件):

  四、受聘方的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不包括旅遊、交通、醫療等補助專案),試用期內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

  五、聘方的義務:

  (一)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傳教等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六)無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生活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權與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條件(含附件所規定內容)履行合同,經聘方指出或調整後,仍無法達到聘方預期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與受聘方解除合同,無須提前告知,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受聘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達到聘方預期條件的;

  2、受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聘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或變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其行為不符合中國的道德規範,且造成惡劣影響,經受聘方指出(須有當事人簽字的處理記錄)後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因犯罪行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無條件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並須額外支付1-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四)受聘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試用期後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證明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被證明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聘方報酬;

  3、聘方的規章制度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受聘方權益的;

  4、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違背其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和變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本合同;

  2、聘方被宣佈破產或解散,或被取締《聘用外國文教專家資格認可證書》;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續約

  (一)聘用雙方若希望與對方續簽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

  (二)聘方若無意與受聘方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無須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於受聘方月工資3-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

  聘用雙方未經提前告知對方而無故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聘用雙方協商決定。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其發生且對其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況。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響的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不可抗力作用期間內應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在15日內出具證明。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後,須承擔受聘方離華費用,並額外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十一、本合同(協議)必須在受聘方入境身體檢查合格,並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後才生效,體檢及簽證所需費用均由聘用方承擔,受聘方需積極配合以獲得有效簽證和許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與受聘方已發生的實際聘用行為,所有責任和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聘方承擔。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棄權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棄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權利,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並且不妨礙對

  該合同其他權利的行使。

  十三、爭議解決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透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到一致意見,可在爭議產生後60天內向人事或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規定程式判決。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同等作準。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聘方: 受聘方:

聘用合同 篇7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聘用合同 篇8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聘用合同 篇9

  甲方:醫院

  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發[20xx]4號文《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的通知》,及上海市衛生局滬衛人(20xx)48號文《關於本市衛生事業單位開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聘用合同制________(專業技術人員 工人)。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為無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xx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核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核,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5、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後,無崗位人員實行半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託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託管一年半,待崗滿兩年後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三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計兩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於延長退(離)休年齡的規定,並辦理了延長退(離)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第5項除外),並按有關程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第5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經濟補償:

  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xx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住房:按醫院有關住房分配條例執行。

  (二)報考研究生或其它進修:按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等規定辦理。在執行中,如發現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作適當補充。

  九、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託代表): 乙方:

  (簽名蓋章)

  日期:

  日期:

  登記單位:

  (蓋章)

  日期:

聘用合同 篇10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

  性別 :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