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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合同

實用的個人借款合同三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借款合同 篇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現處於前期籌備階段,為了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 佰_____ 拾 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20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止,借款期限為 _____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_____零 _____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xx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