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的合合同範文集合7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的合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的合合同 篇1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開發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建設銀行衢州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
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字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衢州市經濟開發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衢州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______金輝房地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衢州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支行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的合合同 篇2
抵押人: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年 月 日 (以下稱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稱主合同貸款人)申請辦理了人民幣 萬元的 貸款業務,期限為 個月。《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編號為 。 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的該項借款向主合同貸款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 。為了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侵害,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依據《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種類、數額、貸款期限:
二、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狀況等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位於 。基名稱、數量、價值詳見抵押物清單。(該抵押物清單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價值的確認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或經乙方所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評估價值為 。抵押率為 %,雙方暫確認的權利價值為 ,但最終的權利價值以抵押實現時抵押物的實際價值為準。若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特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包括:
1、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乙方與主合同借款人簽訂的《協議書》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評審費、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4、從乙方代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擔保義務之日止甲方應付的違約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五、抵押反擔保期間
本合同所確定的抵押權與其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其抵押權也一併消滅。
六、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1、甲方完全瞭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況,瞭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責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本合同項上意思表示真實。
2、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特擁有完全、有效與合法的財產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物做出過任何嫠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物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特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於乙方抵押權實現的任何情況。
3、本合同簽訂前,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交乙方驗證並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轉讓行為不得對抗乙方的抵押權。
七、抵押相關事宜的約定
1、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項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證明檔案及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抵押特的權利憑證或權屬證明檔案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應嚴格按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中的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
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特的他項權證書或抵押權登記憑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如甲方違反本約定造成抵押特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並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約定在三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登記的。乙方可請求甲方賠償損失或者請求其繼續履行辦理抵押登記的義務。
3、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特,負責抵押特的維修、保養,保持抵押特完好無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有權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間,因抵押特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倉儲、維修、保養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在抵押期間,若抵押特發生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甲方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在事發後兩日內將此情況書面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該抵押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申領手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廟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價值減少、匯率變化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率高於本合同約定。
3)抵押特遭受損失。
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後,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從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主合同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2、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九、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甲方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在乙方代償後,甲、乙雙方應在乙方代償的10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或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授權乙方對抵押物予以拍賣、變賣處理,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對抵押財產折價價款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乙方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補償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所代償的全部金額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在補償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險
如乙方需要,甲方應到乙方指定或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全額保險手續,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期限至少且必須長於乙方與主合同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的保證期限。在保險有效期內,乙方為該抵押物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甲方應將保險單據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財產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受償。
十一、清償順序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諮詢費、差旅費、拍賣費、變賣費用、運輸費、勞務費等:
2、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的貸款本自及乙方代償的其他款項;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除本條前兩款規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擔保範圍內應付的其他費用;
4、清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因所作保證與承諾不實而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償還主合同下的借款或發生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後,乙方依法成為甲方的債權人,並有權依法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代償後兩日內按照約定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若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銀行代償的全部債務金額的餘額的萬分之五計收。
4、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物的保險,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對未履行完畢的本合同義務仍須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項下的所有權益。
十四、無論主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擔保範圍內對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證合同》而產生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權是否生效與本合同的效力無關。若因本合同中約定的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未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在其事由消除後,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張辦理抵押權登記之權利。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亦不因抵押物未能辦理抵押權利登記而歸於無效。對以上約定,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
十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透過訴訟解決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補充說明條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與銀行貸款業務相關的,能夠確定借貸法律關係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證合同》則指所有與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夠確定保證法律關係的合同或合同條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簽字蓋章: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的合合同 篇3
xx銀行xx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和保證人xx為xx銀行信用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_________幣信用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約:
一、保證人承認《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並履行本合約。
二、保證人自願為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領用_________卡進行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瞭解本人的資信情況。甲方應為保證人保密。
三、保證人中途不願繼續為乙方保證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申請,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擔保責任方可解除,否則,保證人仍負有連帶保證責任。如因法律原因導致乙方對甲方所作的清償無效,保證人仍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保證人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將視同保證人繼續為乙方保證,乙方領到新卡後,保證人仍繼續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五、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方和保證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的合合同 篇4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託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後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願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係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係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並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並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該抵押物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四條、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反擔保範圍為《委託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並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複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並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於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鑑定、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並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委託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並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後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並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採取查封、凍結、拍賣或採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並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報紙等紙質媒體、網路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於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佈並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
2.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後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文字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關機構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房地產抵押物清單
編號:
抵押物名稱所在地
產權人產權共有人
面積用途
權證名稱
及編號
評估值抵押價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價值合計:人民幣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擔保的合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權人): 新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 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擔保的合合同 篇6
擔保編號:____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專案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裡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專案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透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式之後的_______年。
第10條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資訊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資訊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充套件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____。
第13條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透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住 址: 宅 電: 手 機:
身份證: 開戶行: 帳號:
乙 方: 住址: 宅 電: 手 機:
身份證: 開戶行: 帳號:
一、定義
1)甲方/客戶:協議出資人,系乙方提供的理財服務並與之簽訂服務協議的物件,亦是甲方。
2)乙方:協議理財服務提供者,受甲方授權在指定帳戶內從事對應投資理財操盤者。
3)本金:指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帳戶內從事對應投資理財的原始資金總額。
4)保底收益:協議中乙方承諾甲方最低保證收益,等同協議期銀行存款定期年息兩倍。
5)信富:理財服務品種,指“信任而富貴”,甲方負風險全責,享利潤70%;乙方享利30%。
6)保富:理財服務品種,指“保障而富裕”,甲/乙各負風險50%,享利潤50%。
7)安富:理財服務品種,指“安全而富有”,乙方負風險全責,享利75%;甲方享利25%及保底收益(等同協議期銀行存款定期年息兩倍)。
8)投資物件:股票、黃金、外匯。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理財帳戶操作原始密碼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壹年。
協議期間不得半途中斷理財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與乙方協商終止合作,但如有損失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理財風險。如有利潤產生,甲方必須按協議給予乙方報酬。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議簽定後,應儘早向乙方提供理財操盤原始密碼。
2)在理財操盤期間不得改變操盤原始密碼而自己操盤。
3)理財月結算期,負責向乙方提供協議報酬並及時將金額轉入乙方帳戶。
4)按協議承擔、享受規定的風險及利潤分成。
5)按協議享有理財過程的風險損失知情權及協議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議簽定後,必須恪守誠實信用,殫精竭慮,專心打理,提供優質理財業績。
2)在理財期間必須盡力按月結算,準時通知甲方查帳及分享利潤提成。
3)依協議規定承擔對應的理財風險及享有利潤分成。
4)享有理財期間操作保密權,甲方不得干涉阻擾。
5)如有規定,必須將過程損失按10%、20%、30%遞進及時告知甲方。
五、協議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進行操盤理財,投資物件 ,理財服務品種 ,原始資金(本金) 萬。
2)甲方負風險責任 ,享利 %;乙方負風險責任 享利 %。
3)經協議,甲方 理財過程損失知情權,乙方必須及時遵守行動。
4)本協議所有理財風險損失均指相對原始資金總額---本金而言,所有風險承擔皆以此計;協議期甲方累積總利潤分成加最終資金大於本金加保底收益後,乙方不再承擔損失責任。
5)合作雙方必須遵守誠實信用,保證提供資訊真實可靠。否則承擔由此造成對方的損失。
六、違約責任及附則: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必須守約,違約者須賠償對方損失,賠償額為本金5%
2)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可協商補充;協議適合國家法律,並依法處理雙方爭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 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為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個保證人同時作為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中約定。
三、第二條、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四、第十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 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擔保的合合同 篇7
保證擔保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