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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範文7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擔保合同 篇1

  貸款方:______銀行;

  借款方: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

  透過銀行轉帳。由貨款方提供借款方__貸款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x金額(大寫)利率x用途x日期x借款本金

  第二條x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x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算。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

  第四條x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x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x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x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作擔保。

  第八條x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x補充條款____________。

  第十條x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公證處一份。

  貸款方:___(章) 借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擔保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x月x日訂

擔保合同 篇2

  鑑於: ,身份證號:,(以下簡

  稱:“債權人” )與(以下簡稱“債務人” )於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本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利息為萬元整)的有關約定,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萬元整。

  為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照誠實信用之原則,本人願以個人所有的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向債權人提供保證反擔保:

  一、 本人同意上述《借款合同》的全部條款,並保證債務人能夠按期清償所有債務。

  二﹑本人同意對《借款合同》項下債務人的所有債務向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如債務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任何義務而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本人保證在接到債權人索賠通知五日內,無條件予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2、上述情況下,債權人無須先向債務人追償或起訴或處置其他反擔保措施,而有權直接向本人索償。一經債權人要求,本人將無條件負責清償債務人欠付 的上述所有債務。

  三﹑本人用於清償債務人欠付債權人所有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

  1、本人所有的資產和財產性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2、夫妻共同財產中減去對方基本生活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規定標準)後的部份(內容比照本條第1款確定)。

  3、本人已經及未來因任職、受僱、履約等提供勞務,或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或轉讓建築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轉讓其他財產,或許可各種特許權的使用,或作為個體工商戶進行生產和經營,或對企事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等所取得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以及從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

  四﹑本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期間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悉數清償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約定履行無限連帶保證責任,由此而造成債權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人承擔。債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透過法律程式追索所有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的,在下列情況下,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證書持續有效:

  1、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無清償能力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財力狀況的改變或與任何單位簽定任何法律檔案等事項;

  3、《借款合同》有任何補充、變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本人放棄取代 債權人地位的一切權利,並保證:

  1、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債務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項或將任何資產或權益抵押、質押或轉讓給本人,本人將不與債權人並列分享追討上述款項、資產或權益;

  2、非經債權人書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時向債務人索取任何擔保或款項,如有已索取者,該項擔保或款項一經債權人要求,須照數交還債權人;

  3、在債務人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整的訴訟時,本人如可從中取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的資產或款項亦作為代債權人取得,並一經債權人要求即全數交還,直至債權人全數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為止。

  總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債權人均享有優先受償權,待債權人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後,本人方可取代 債權人地位。

  九、本人對依據本保證書規定所應付的一切款項,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銷或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限制或條件,以保證債權人實際足額收到本保證函規定的債權人應得款項。

  十、債權人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證書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本保證書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保證書項下應承擔的任何債務。

  十一、本保證書為一獨立附加擔保,債權人可以在本身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接受債務人或任何第三者現時或將來提供的任何抵質押或其他擔保,或者解除或變更已持有的抵質押或其他擔保而無需知會本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本人均應

  對債務人的所有未清償債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十二、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合同》和本保證書項下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為止,本人保證對前述所有債務不提出任何抗辯。

  十三、本保證書如有任何修改、補充、變更均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十四、本保證書經公證,對費用支付和承擔違約責任條款,即成為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條款,本人負有支付義務,債權人即可依本保證函直接向債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無須經訴訟或仲裁,本人不會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五、本保證函壹式叄份,債權人執貳份,公證處執壹份。

  保證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年月日

  保證人配偶宣告:本人對於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中所作的任何宣告、承諾均無條件支援、配合,並視為本人對 所作的宣告、承諾。

  保證人配偶: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月日

  附:附個人財產清單

擔保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鑑於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本保證人已瞭解並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佈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檔案;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擔保合同 篇4

  貸 款 人:

  借 款 人:

  共同借款人:

  擔 保 人:

  擔 保 人:

  擔保人是指保證人、抵押權人和質押權人。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承諾

  (一)依法合規借款

  借款人為依法設立並經有權部門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符合國家對擬投資專案的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的要求;借款人及其控股

  股東(新設專案法人)信用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借款用途合規,還款來源明確、合法;借款專案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投資專案的合法管理程式、租售程式;符合國家有關投資專案資本金制度的規定;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了相關費用:借款人經營活動不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二)簽訂合同的行為無瑕疵

  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者簽章的是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不存在其他由於借款人原因可能導致借款合同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

  (三)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權利義務

  保證向貸款人所提供的關於借款人、擔保人、股東以及專案、財務等檔案、身份證明資料等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依據合同約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貸款,不利用貸款從事違法違規的活動;積極配合貸款人對貸款進行支付管理、貸後管理及相關檢查;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貸款,不採用任何方式逃避債務;不存在其他違反合同義務的情形。

  (四)提供的擔保合法有效

  借款人確保擔保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擔保人有權以該擔保物設立擔保;在擔保合同上簽字的是有權簽字人;督促擔保人積極辦理或者配合貸款人辦理擔保合同核准、登記或者備案手續擔保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或者可能產生重大不利變動的情形。

  (五)發生重大事項前徵求貸款人意見

  借款人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併、分立、股權轉讓、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併購、減少註冊資本、合資、主要資產轉讓、發行債權等重大事項前應徵得貸款人同意。

  (六)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不受貸款尚未到期條款的約束。

  (七)發生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通知貸款人

  借款人在貸款期內若發生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應及時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合理採取保全債權的措施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二條 借款條款

  (一)借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 %.

  (五)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憑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為主。

  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擔保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抵押/質押),按照本合同第 條執行。

  (七)結息。採用按月結息,結息日為貸款實際發放日的每月對應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前付息。

  (八)還款方式。還款方式為: (一次或分期),還款計劃如下:

  (九)罰息及複利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利息,並提前收回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借款。 (20 %一-50 % ) .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日期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利息。 (20 %一 50 % ) .

  3、借款人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從未按期支付之日起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後,按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對違約使用或借款逾期期間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相應的罰息利率計收。

  (十)放款條件

  借款人符合下列條件,貸款人方可放款:

  1、借款人已提交符合規定的書面《提款申請書》;

  2、借款審批過程中要求提交的合規性證明檔案已審查合規;

  3、貸款批覆中提出的限制性條款己逐項落實,包括:按比例交納的保證金、對外提供的擔保履約情況核實、對外擔保的限制、賬戶的開立、資產的出售、資本性支出的'限制、對財務指標的限制性要求、擔保保證金到賬情況、配合貸後管理的要求、落實還款來源、監督賬戶資金使用、其他限制性條款等:

  4、擔保相關法律手續已辦妥,且擔保合法、有效;

  5、貸款審批日至放款日

  期間,借款人的經營情況等未出現重大風險變化;

  6、借款款項用途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借款合同及交易合同的約定;

  7、未發生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8、其他約定: .

  第三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條件提取和使用借款;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借款;

  (四)接受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借款使用情況、借款人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及其他相關事宜進行監督、檢查;按貸款人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

  (五)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要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六)借款人實施下列行為的,應提前1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

  1、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

  2、為他人債務提供大額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

  3、專案實施過程中,建設方案或項日概算發生重大調整;

  (七)借款人發生以下事項時,應於事項發生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可視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從事違法活動;

  2、停產、歇業、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等;

  3、財務狀況惡化,資產負債率高於70%以上,流動比低於100%、速動比低於50%,連續六個月以上利潤總額為負值,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不利糾紛;

  4、借款人可能對債權實現有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八)借款人發生以下事項時,應於事項發生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可視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隸屬關係變更,高層人事重大變動,組織結構重大調整;

  2、名稱、住所地、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或者特許事項發生重大變更;

  3、增加註冊資本、對公司章程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

  4、借款人可能影響債務履行的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以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不從事損害貸款人利益的其他行為。

  (十)借款人發生重大交叉違約事件時,貸款人也可視為對貸款人的違約,並可根據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十一)借款人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必要費用。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但因借款人自身原因或其他非貸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二)有權以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方式檢查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物資庫存、有權監督檢查借款人借款用途及資金使用等情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訊;

  (三)借款用於專案建設配套流動資金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專案資本金、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資金按期到位情況、專案進度與專案累計財務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分析、檢查及監督;

  (四)對借款人可能影響借款安全或者債務履行的情形,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限期改正、落實債權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擔保,或者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項下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等;

  (五)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重大經營虧損等,可能導致其部分或全部喪失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等危及擔保實現情形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有效擔保;

  ( 六 )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 ( 包括提前到期 )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可從借款人開立於所有銀行任何一家分支機構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

  (七)借款人未按照規定程式提款或未達到發放條件、支付條件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和支付貸款:

  (八)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有權透過新聞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 借貸雙方的其他義務

  (一)各方對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以及其他與利益相關的資訊等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洩露上述資訊;

  (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各方均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在徵得貸款人同意的條件下,可以提前償還貸款本金;未徵得貸款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日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簽訂展期協議書。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借款人應無條件按期歸還貸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的下列行為,均構成違約:

  1、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

  2、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所作的承諾;

  3、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願清償其已到期或未到期債務;

  4、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合同項下義務;

  5、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借款人違約的,貸款人可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收回借款人未提取的款項;

  3、宣佈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三)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必要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九條 共同借款人的義務

  借款合同中對借款人的責任和約定同樣適用於共同借款人,且責任和義務相等。

  保證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本筆貸款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一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問

  保證期間為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二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如貸款展期後,保證人以書面方式同意後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止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後二年。

  第十三條 扣收

  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貸款人均可從保證人開立於所有銀行的任何一家分支機構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

  第十四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五條 抵押物

  (一)抵押人同意以編號為 抵押物清單所列財產作為抵押物,該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

  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二)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三)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

  (四)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五)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應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七)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網包括:木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

  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償的,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商後,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何一個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三)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

  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

  (四)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九條質押物

  (一)質押物出質人同意以編號為 的質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作為質押物,該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質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質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置質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二)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二十條 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一條 交付和登記

  (一)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須依法辦理質押登記,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質物的處分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1、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2、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前償還到期債務;

  3、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二)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並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以存單質押的,當債務人沒有依法履行本合同的,質權人可直接將存單兌現以實現質權;

  (三)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其它條款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XX市XX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XX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文字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兩份,借款人、擔保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共同借款人(股東)

  保證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擔保合同 篇5

  核心內容:法律快車合同法編輯在下文中為您整理釋出了一篇擔保借款合同書 。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 期 │ 金 額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6

  貸款方:______銀行;

  借款方: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04(2)透過銀行轉帳。由貨款方提供借款方__貸款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大寫)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算。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公證處一份。

  貸款方:___(章) 借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擔保方:___(章)代表人:___(簽字) 月 日訂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推動汽車事業的發展,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多贏的原則,根據各銀行規定的相關汽車消費貸款辦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購車貸款客戶委託乙方進行汽車消費貸款擔保的合作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將向其貸款購車的客戶推薦給乙方進行貸款擔保業務,乙方盡力向上述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購車消費貸款擔保服務。

  2、對於能透過審查、滿足銀行放貸條件的客戶,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客戶收取包括貸款擔保費用(抵押登記、律師見證)等在內的車貸相關費用,與客戶簽訂車貸擔保服務的相關法律檔案。

  3、基於甲方的推薦行為,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向甲方分配車貸擔保業務中的收費利益。

  4、乙方獨自承擔與車貸之間的車貸擔保業務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指定工作人員專人負責甲方購車客戶的貸款業務,以便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的協調工作以及相關資料和款項交接。

  2、乙方及貸款銀行相關調查人員對車貸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同時對車貸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的真實有效性進行稽核,並對最終調查結果負責。

  3、車貸客戶透過乙方及貸款銀行的信用稽核後,乙方在貸款客戶要求的提車時限內將剩餘車款(扣除首付款後的車款)交予甲方,甲方及時為貸款客戶辦妥車輛交易手續並交付車輛。

  4、乙方向車貸客戶提供優質的車貸擔保服務,在乙方的服務下,銀行能根據客戶需求提供(貸款年限為一至三年)的汽車消費貸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推薦的車貸客戶後,應指派專人到甲方營業地點向客戶提供車貸擔保服務,向客戶解釋車貸流程、需提供的資料以及車貸收費標準。

  6、因涉及到甲乙雙方利益分配,故乙方向客戶公佈並執行的車貸服務收費標準中的“貸款擔保業務介紹費”“須嚴格按照甲方已向車貸客戶計算並(按每筆業務)提交給乙方的書面車貸費用計算標準執行。

  7、乙方自行與符合審貸條件的車貸客戶簽訂車貸擔保業務的相關法律檔案,協助客戶與貸款銀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的相關法律檔案,並按本合同約定儘快向甲方交付車貸客戶購車的貸款款項。

  8、甲方就客戶與乙方的業務辦理提供協助並配合辦理貸款手續。

  9、甲方推薦給乙方的客戶,乙方不得私下與客戶達成協議,而侵害應分配給甲方的利益。

  10、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

  13、甲方推薦的車貸客戶,乙方有義務對客戶資料保密,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洩漏客戶資料。

  14、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整個服務過程,直到客戶完成汽車貸款,還返佣金完畢。

  15、乙方就甲方推薦的客戶在貸款手續辦理中有道義提供協助義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按揭車的服務流程,以便甲、乙雙方做好與客戶的溝通工作。

  16、甲方保證對推薦給乙方的車貸客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並承擔其因材料不真實所帶來的法律責任,不承擔因客戶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

  三、利益分配

  1、乙方分配給甲方的利益包括以下專案:貸款業務介紹費用……

  2、乙方分配給甲方的“貸款業務介紹費用”利益金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6項所述“甲方已向車貸客戶計算並提交給乙方的書面的車貸費用計算標準”與本合同附件所述“乙方針對甲方執行的車貸擔保服務最低收費標準”與本合同附件所述“乙方針對甲方執行的車貸擔保服務最低收費標準”之差額計算並全額給予甲方。

  3、上述利益分配採用“一車一結”的方式支付。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客戶與乙方結算完畢車貸擔保費用後2個工作日內,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該筆業務的合作利益。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雙方視合作情況可另行續約。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十個工作日,雙方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款項結算。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標準向車貸客戶收取甲方應分配之部分費用的,乙方自行補齊差額。

  2、甲方應按時提供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書,保險等相關資料。如未能及時提供,乙方將順延其辦理貸款、擔保手續及款項結算時間。

  六、其它

  1、甲方調查員應一次性將按揭購車所需資料給客戶說清。

  2、甲方調查員必須為甲方客戶詳細解釋所籤合同的具體內容。

  3、甲方提供的客戶,銀行查得徵信透過且資料沒有題,達到放款條件經銀行審批透過並核實到甲方貸款客戶貸款資金到位,乙方應無條件協助甲方客戶結算費用。

  4、甲方向客戶收取機動車發票原件、車輛登記證書原件、保險等證書,每月底統一交由乙方儲存。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附:乙方針對甲方執行的車貸擔保服務最低收費標準。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