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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合同

【精華】供貨合同模板錦集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貨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拓展甲方產品市場,甲方現聘乙方為甲方在 地區的產品銷售員,為互惠互利,促進銷售,經雙方商議,協議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 年 月 日一 年 月 日止(共 年,含三個月試用期)。

  二、基本指標任務:

  從受聘之日起,乙方每月需按不低於甲方規定底價價格銷售,並完成雙金屬帶鋸條20根(約70米)的月基本定量任務,餘後每月按不低於25%遞增;每季完成1臺鋸床銷售。

  三、底薪工資:

  乙方完成月指標任務(以款到帳),甲方發給底薪工資 元/月。個人醫療保險、福利、養老金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銷售物件及底價:

  l、銷售物件:“天成”牌系列雙金屬帶鋸條及由甲方提供的金屬切割機床和四件。

  2、帶鋸條銷售底價(焊接費另計):

  a、“天成”綜合型:19 X 0.9 ( )/米;27 X 0.9()/米;41 X1.27()米;41X1.27( )/米

  b.“天成”加強型:19 X 0.9( )/米;27 X 0.9()/米;34 XI.06( )/米;41X1.27( )米

  c.金屬切割帶鋸床(詳見價格表)

  五、業績計提、要求

  1、執行銷售提成大包乾制,即:由乙方自負勞務資訊費、市內運費,差旅費、應酬費,節餘歸己。

  2、鋸條計提:同一使用者,第一筆計提按:(銷價一底價)X0.8X0.7,第二筆計提按(提價一底價)X0.8X0.6,餘後全部按第二筆計提。

  3、透過其他產品銷售攬進鋸條,按以上方法計提。

  4、機床、配件計提按:(銷售價一底價一運雜費)X0.8X0.6。

  5、甲乙方合作成交業務計提:①鋸條:(銷價一底價)X0.8X0.55;②鋸床配件:(銷價一底價一運雜費)X0.8X0.55。

  6、所有產品原則不能低於底價銷售,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並且原則不能提成,計入業績,餘後平衡處理。

  7、原屬甲方使用者業務不計提成。

  六、結算:按月考核結算,以款到帳為準。方法:扣除規定的月基本指標任務後,餘額部分按計提方法結算並一次性支付乙方,特殊情況由甲方作出支付時間,但不超過一個月。若乙方未完成指標任務,可暫由甲方預支費用,由余後業務衝抵,但不超過1個月。

  七、其他要求:

  l、以上鋸條,乙方若在石家莊地區(含各地縣市)銷售,必須要高於底價10%銷售,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2、所有產品實行全額款到帳後發貨,不賒帳欠款,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使用者中進行促銷,否則將解除協議,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4、乙方須服從甲方安排的臨時性任務,如:內務、送貨、接貨、催款、出差等。

  5、禮貌待人,儀表端莊,遵守法律法規,工作任勞任怨,持證上崗。

  6、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出賣、洩漏甲方商業機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及有權追究乙方經濟和刑事責任。

  7、愛護甲方一切辦公設定,損壞照價賠償,講求衛生,做好防火防盜,節?a href="http://www.youfanwen.cn/zhaoshangjiameng/"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用電工作,安全第一?/p>

  8、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義,從事非甲方所供產品銷售和非甲方工作範圍的其他事情,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追究責任。

  9、所收貨款(支票、匯票、現金)原則必須當天交予甲方財務主管和負責人,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10、乙方連續三個月完不成甲方指標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1、甲乙若一方要求解除協議(不含試用期),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甲乙方須積極配合,5日內完成交接好一切工作手續。否則,造成損失甲。乙方有權追究對方經濟責任;協議解除後,乙方業務當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再計提。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供貨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更方便、快捷地從合作社採購苗木,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特訂立本合作意向書,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一、採購情況:向乙方採購苗木 株,金額為人民幣 。甲方與乙方按實際採購苗木數量,按實結算。

  二、苗木採購清單。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乙方負責將苗木保質保量準時送達甲方裝車地點並送裝上車。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驗收裝車後即與乙方結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質量:乙方保證所供苗木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貨並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按所餘款項的10%支付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時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額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合作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合同或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簽訂地點:

供貨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現供方就廣州中惠雅苑二期後續景觀工程向我司(需方)供應芝麻灰、中國黑、福鼎黑等花崗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過合同額10%變更的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一、供貨清單、價款:

  (1)供貨規格、數量、單價清單詳見合同附件(共3頁);

  (2)總貨款金額:535932·52元(暫定),提供與乙方抬頭等額一致的發票。人民幣大寫:伍拾叄萬伍仟玖佰叄拾貳元伍角貳分整(暫定)

  (3)此價款為含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及稅金。

  二、時間及地點:

  供乙方確保在需方規定的合同期限內及時供貨,需方在採購本標產品前,須提前向提前1天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電話向乙方下訂單,以便供方組織供貨。供方收到需方下達的訂單後3日內將該批石材送至廣州中惠雅苑二期後續景觀工程工地現場。若因場地實際情況需推遲進場時間,則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貨時間。

  三、供貨質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訂貨工程量清單”中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備註說明及附圖”進行提供,供貨質量標準按經工程發包商審定之施工圖和園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樣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規格、質量標準,並按廣州市建委就園林工程之有關技術要求驗收。若提供石材出現以下不合格情況,需方將作退貨處理或由供方更換為質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損失,一律由供方承擔。退貨或更換條件如下:

  (1)石材品種“貨不對版”;

  (2)石材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與開料清單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澤不均勻現象超過工程發包商和需方控制範圍;

  (5)石材表面加工達不到訂貨要求;

  (6)石材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等問題。到貨包裝要求:

  (1)必須使用木箱並作防震防損處理包裝,以確保材料運輸過程不會損壞。

  (2)木箱必須標明材料尺寸、厚度、數量、使用位置(根據訂貨清單名稱)。

  四、售後服務:

  石材小範圍或小面積(不超過總量或者單塊石材1%面積的)因質量瑕疵引起的問題,由供方必須義務免費給予更換或按需方要求到現場進行打磨、修復等工作,並由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人工消耗的經濟損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購貨價款的支付根據工程發包方給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為五個階段。

  (2)購貨價款支付表: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需方在供方開始備貨後,單方無法定或者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責任處理、消化供方已生產的產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後,單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雙倍返還備料款,對舊供應商則在供方舊款中給予扣除;

  (3)對供方在供貨中出現以次充好的違約,需方有權利進行罰款或取消與其的合作關係。罰款每次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約定時間到貨,每延誤一天罰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現虛報數量情況經核實後,發現一次每次罰款20xx0~50000元,累計超過兩次則取消合作關係,並扣除剩餘未付款項。上述(3)—(5)項超過兩次的(不含本數),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6)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結算方式、日期

  (1)按雙方簽訂的合同單價和實際供貨的數量(雙方簽字確認)進行結算。

  (2)結算由專案部執行,結算結果送至成控部稽核確定。

  (3)結算日期為供貨完成、質量合格後45天內完成,超出日期則由成控部進行核算,如核算結果出現數量減少情況,一律以成控部核算為準,損失由供方承擔。專案彙總稽核雙方簽字退專案重審後再到成本部終審透過

  七、其他

  (1)總工程專案的竣工資料和結算由需方負責,供方有義務協助需方與工程發包方的竣工結算(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如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等)。

  (2)需方因交場地時間拖延,供方交貨時間根據專案經理的指令執行。

  (3)合同必須附上合同清單,對不簽訂合同或有合同無合同清單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4)當供貨貨款超出原合同價10%時,必須簽訂補充合同及補充清單,否則超出10%之外的貨款公司概不承認。

  (5)供方必須每月底報自身供貨進度給專案部,凡不報者一律不付進度款。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須經雙方同意後加蓋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商議,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雙方關於本合同履行及相關事宜的通知,應當按照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發出。通知一般以對方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者蓋章確認為準。如果以特快專遞或者掛號信形式寄送的,自發出之日起第四日視為送達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後果自行承擔。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生效,至供貨完畢、結清全部購貨價款時自動失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供貨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建築材料公益事宜達成以下合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地點:

  第二條:材料名稱及指標

  品名價格(元)計算方式市場單價

  大沙噸

  石子噸

  第三條:計價方式

  1、市場價格是指當前時期,當地建築市場詢價,公認的市場合理價格。如市場價格有變動,乙方應提前5天與甲方協調,如因價格方面未能達成統一協議,甲方在10內將乙方貨款結清,甲方有權選擇另一供貨商,乙方不得干涉。

  2、最終結算按甲方實際驗收合格的簽收票據數量為依據。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主體完工後的15日內支付總材料款的70%。

  2、主體全總封頂後支付材料款的剩餘部分。

  3、工程內外裝飾完工後的15日內,乙方剩餘的材料款一次性全部結清。

  4、而上述材料乙方一律不承擔發票、稅金,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交貨方式

  1、由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時間,品種數量由現場實收數量為準,運至甲方施工指定的地點,並卸放整齊,並保證材料數量、質量。

  2、如甲方施工現場道路的問題讓乙方運輸車輛未能按時間地點到達,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如因乙方資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材料不按時到達,導致甲方工地因材料停工誤工,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材料款中扣除此費用。

  第六條:質量標準和驗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的標準和質量,文明供貨。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樣送實驗室複試,如發現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讓乙方更換合格的產品,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貨,甲方需付乙方每日5%的違約金,甲方無權選擇其它的材料供應商

  2、乙方交貨不符合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貨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編碼: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需方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鑑於需方依據供方(本合供貨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供方具有向需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供方同意向需方帶給貼合本合同約定的貨物,該貨物將被用於可能在全世界不特定的國家銷售的產品之上。供需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經供、需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1。名詞定義:

  原材料——指本公司為了生產產品而購買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材料,包括電子材料、五金塑膠件、包裝材料、輔助材料、外協加工產品等的統稱。

  需方——專指東莞市風致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指為本公司帶給所有原材料的廠商。

  第一條基本合同

  1。1完整合同:本合同為雙方關於供方向需方供貨業務的基本合同和全部合同,僅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的變更務必按照本合同的簽署程式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1。3本合同附件: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與本合同衝突部分除外。除非是按照以上1。2條約定簽署書面補充協議,即使本合同附件雙方已經簽字或蓋章對本合同的修改部分也無效。

  1。4具體合同:雙方之間按照以下第二條約定的程式達成具體合同,供方理解或被視為理解需方訂單之時具體合同成立。具體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條具體合同

  2。1訂單的形式:供方具體供貨的品名、產品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商標以需方的訂單為準。需方每一天透過傳真的形式書面下達採購需求計劃與採購訂單。供方透過採購需求計劃可對需方未來訂單進行預測,提前進行供貨準備,採購需求計劃可根據需方實際狀況變動,對需方無約束力;需方下達的訂單具有法律效力,供方應在十二小時內或需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理解需方訂單,具體合同生效;若無正當理由,供方不得拒絕理解訂單。

  2。2交貨:供方根據需方下達的訂單填寫送貨單(從需方處購買),並嚴格按訂單規定數量、時間準時送貨。

  2。3交貨地:供方送貨至需方所在地或需方指定地(原則上指風致公司)運費由供方承擔;貨物的毀損滅失職責在最終驗收合格之前由供方承擔。

  2。4包裝方式及包裝費用:供方供貨的包裝標準,應到達需方的技術要求,或雙方書面同意的包裝標準,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

  2。5訂單的變更:需方認為生產需中止或訂單需變更時,需以通知單形式通知供方,對變更訂單的處理從方應按第2。1條規定執行,如由此造成供方的不便,雙方應協商解決,原則上需避免並解決供方因此導致的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條送貨暫收

  3。1需方收貨條件:依以下幾點

  3。1。1供方在送貨時到需方時所有供方每批交貨時均須附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資料務必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產品使用中的效能、功能、裝配性、使用性、外觀性等貼合需方的要求,交貨後有任何因材料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供方負責。

  3。1。2供方送貨原材料的外包裝明細務必有產品名稱、需方型號規格、出貨日期、需方訂單號碼、供方的出貨批號、數量。

  3。1。3所有供方需在每一天下午16:30以前將供方所需物料送到需方倉庫,超過時間倉庫不予收貨,並按照我公司倉庫的要求將原材料放置在指定位置。

  3。1。4供方在送貨時需要附送貨單、進料驗收單,並在這兩份單據上簽字、蓋供方公章。

  第四條材料驗收

  4。1材料驗收標準:需方IQC進料檢驗的允收水準依MIL—STD—105EⅡ標準進行檢驗。膠料、五金、包材、標貼不良≤3%。電子料≤0。5%。各協力廠商送交到我公司的材料務必貼合此標準,貼合此標準的需方給予收貨。

  4。2不合格品處理:4。2。1需方對供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在2日內將不合格品取回,並要求供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進行換貨,供方超過規定期限2日不取回不合格品,視為供方放下該不合格品的所有權,需方有權扣除該批不合格品的全部款項並代供方做出報廢處理,報廢所得收益歸需方所有。或需方對供方未在以上期限內取回的不合格品將按照每批每一天100元的標準向供方收取保管費。

  4。2。2供方不得將不合格品出售給第三方,或者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後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供方如對取回的不合格品有異議應在現場提出並帶給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理解需方的意見。雙方對供方提出的異議應進行協商解決,在供方提出該異議後五日內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供方應在七日內提交雙方認可的`技術權威部門進行檢測並以該部門的檢測意見為準。否則視同供方放下提出的該異議及相關權利。

  第五條質量保證、質量事故職責的承擔及市場反饋不良品的處理

  5。1質量事故:供方原材料入廠後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發生同樣品質問題,需方品管部有權對供方進行500—20xx元經濟處罰。供方原材料入廠後在需方生產線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停線、返工、返修工時,供方需對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線所造成的損失(含所有材料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賠償費用=返工工時×15元/(人·小時)+其它損失費用

  5。2市場反饋不良品:供方原材料因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產品在使用者使用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或在使用者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喪失使用價值造成需方被索賠,供方應負責所有被索賠費用。

  5。3短裝:供方原材料入廠後在需方生產過程中發現原裝短少,供方需按抽檢出最大短少數量×總最小包裝數×10倍的處罰進行補償給需方。

  5。4質量保證:供方應按照需方推薦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質量保障體系,作為全面履約的一部分,質量保障體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質量控制、檢測手段和記錄,以保證為甲方帶給的產品是合格的,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對於檢查與考核不合格的,需方有權立即終止已生效的具體合同並停止下訂單,直至供方完成整改,到達需方的要求為止;若連續兩次整改不達標,需方有權取消供方的供貨資格。

  5。5技術要求:供方保證為需方帶給的貨物的零部件、原材料嚴格按照需方要求的技術條件生產,並貼合需方的技術要求,並使用在有效期內、效能良好的原材料。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能夠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5。6技術不達標:若需方認為供方產品質量不能到達需方技術要求,或經過整改仍然不能到達需方技術要求,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業務關係。

  5。7技術變更:供方經需方認定批次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主要技術引數、外形尺寸及生產地址等。若確實需要更改時,務必先通知需方,並帶給相應的供方本廠或第三方機構的檢驗報告及樣品等資料交需方確認,經需方認定合格後,方可進行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第六條定價與結算

  6。1定價:需方按照招標定價或比價定價或雙方協商進行定價,同時供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狀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需方有權取消供方供貨資格並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需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職責。

  6。2降價:雙方所確定的價格為一段時間內的結算價格,當需方發現供方帶給的貨物的價格高於同期市場價格或需方目標價,或需方應市場要求需下調配套件價格時,需方可要求供方且供方有義務同步下降合同貨物的價格。

  6。3最低價保證:需方應向甲方帶給貨物的成本分析清單,以顯示貨物的成本構成,供需方參考。供方保證帶給給需方的產品價格是同期地區最低價。

  6。4及時入帳:當月的供貨,供方應於貨物正式驗收合格後,在每個月的28號後向需方提交合格發票、需方驗收合格單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材料以便需方及時完成財務入帳手續。結算數量以送貨單上雙方確認的數量為準。

  6。5付款方式:供方供貨後,需方自貨物檢驗合格、發票入帳後天後(具體時間依合同約定時間為準)支付相應貨款。但供方有義務在付款日前十五天再次向需方確認帳號並提示需方付款,供方未履行此義務,則需方付款時間可相應順延一個月。如需方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付款的,需方無需就此承擔任何利息。

  6。6風險抵押金:供方開始供貨後,供方同意將不低於正常供貨三個月貨款作為風險抵押金,當供方貨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時,不足部分由抵押金補足,抵押金不足部分從後續貨款中優先補足。雙方解除業務關係後,風險抵押金用於支付供方因質量不良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賠償,抵押金餘額在供方停止供貨後,得到甲方審批同意6個月後退還乙方。

  第七條保密及智慧財產權條款

  7。1保密:供方對需方帶給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任何與供貨、貨物質量有關的—4—

  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格、訂單數量等)以及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與需方相關的任何資訊均具有保密義務。需方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其職工及相關協作廠承擔相應保密義務。如有洩密狀況發生,一經查實,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最低50萬元以上)。7。2獨佔權:供方按照需方提出的要求或技術資料、圖紙所生產的零部件,只能帶給給需方使用。供方不能將相關產品帶給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將按6。3條約定歸屬於需方的智慧財產權、非專利技術成果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7。3智慧財產權、技術成果歸屬:供方根據需方帶給的技術資料、圖紙及技術資訊開發研製的產品,其智慧財產權、非專利技術成果歸需方單獨所有。第八條相關模具的選取購買權8。1開模: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按照本合同第6。2條約定,供方可能會需要製作相關模具,供方應向甲方提報相關模具的開模費(費用應受本合同第5。3條約束),並保證其真實性。8。2模具所有權: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的限制,該模具將可能只能用於按需方所下訂單貨物的生產。需方支付過開模費的模具的所有權歸需方所有。供方承諾在需方生產必須數量的原材料後(實際數量依開模報價單約定量為準)退回需方全部開模費用。8。3退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

  ,需方有權以傳真、郵寄等方式向供方發出調出模具通知。供方應按照該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相關模具交付到需方指定地點。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9。1需方變更、解除權約定:出現下述狀況之一,本合同能夠變更或解除:9。1。1需方在經營困難時,可與供方協商解除合同。9。1。2供方交付的貨物在需方連續檢驗不合格時,需方有權解除合同。9。1。3供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理解訂單或不能按照訂單供貨,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9。1。4供方報價與真實價格嚴重不符或者其他商業欺詐行為時,需方有權解除合同。9。1。5供方從事不正當交易行為,需方有權解除合同。9。1。6如供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需方有權變更或解除合同,供方應賠償因此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9。1。7除以上約定外,供方同意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或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協議,本合同自需方發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變更或解除。9。2供方解除權約定:若供方解除本合同,應在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需方,經協商同意後,清理完畢債權債務,並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供方應歸還需方的技術資訊資料及其他財產。

  第十條違約條款

  10。1拒絕訂單與逾期供貨:供方無故拒絕需方訂單,應按照拒絕訂單貨物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向需方支付違約金。供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供方因交貨延誤造成需方停線,應按每小時500元賠償需方停線損失。需方並有權解除具體合同。若因供方拒絕訂單或逾期供貨導致需方損失,則供方需賠償需方的損失,損失金額按需方的工廠的索賠單計算。本條款中逾期時間不足一天,則按一天計算。

  10。2違反模具所有權條款: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模具調動權時,供方逾期交付相關模具,應按照雙方確認的開模費用的千分之四/天計算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天,視為供方拒絕交付相關模具,違約金比例加倍計算。若因供方逾期交付模具導致甲方或終端使用者停產、欠產,則供方需賠償需方所受的一切損失,損失金額按需方的工廠的索賠單計算。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職責限制:需方除按合同約定向供方支付相關款項外,不需承擔供方的任何費用、利潤損失、其他特殊或間接或意外或後續的損失、應由供方負擔的稅金和其他款項等。

  第十二條合同有效期及簽署書面合同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但若本合同簽署前雙方已發生業務關係且當時沒有簽署書面合同的,則本合同效力將追溯至雙方發生業務關係之時。本合同將在雙方發生業務關係期間一向持續有效,直至存在新的書面供應商供貨合同約束雙方之間的業務關係。

  12。2本合同經雙方口頭協商同意達成一致後達成。供需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並理解經雙方協商確認的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含義。

  需方(採購方):供方(供貨方):

  簽約人:簽約人:

  時間:時間: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