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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必備】考核方案模板彙編五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歡迎大家分享。

考核方案 篇1

  安全檢查應在各人各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行。每週學前班安全檢查由教導處組織,並向學校行政提交安全質量考評打分意見。

  一、 考核獎懲等級劃分

  安全檢查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等級劃分的標準是:80分 (含) 以上者為合格,8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參加考核,其相應金額作為專項獎勵基金,由行政會另行規定獎勵辦法),80為計算引數;對於獲得合格的管理者,且沒有發生以下條款者,按照分值獎勵,獎勵方法計算:

  得獎額=分數×投放金額/總分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扣除效應分數,並視嚴重程度進行通報批評:

  1.學前班每學期兒童報名時,未和家長簽定兒童接送協議書,扣10分。

  2.兒童每天入園後,出現讓兒童走出園(校)外遊玩的情況,扣5分。

  3.體育活動課教師未親自指導,安排兒童活動,讓兒童自玩自耍,扣10分。

  4.非體育課期間,讓兒童玩耍雙槓和籃球,扣5分。

  5.有兒童不能打架鬥毆和摔跤,扣5分。

  6.有兒童帶小刀和鋒利的器物。教師未為兒童準備鉛筆刀,扣10分。

  7.有兒童在教室內推拉亂搡,扣5分。

  8.有兒童上樹和越牆,扣5分。

  9.未教育兒童部到比較危險的地方玩耍和乘涼,扣10分。

  10.對校內危險之物,沒能及時拆移,扣20分。

  11.校長要確保兒童來園、離園的路途安全,扣30分。

  12.在無家長接送或天氣惡劣的情況下,學前班負責人未親自送兒童回家,扣20分。

  13.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兒童,扣30分。

  14.兒童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傷情,未迅速告知兒童家長,未及時請大夫或送醫院治療、搶救,拖延了治療或搶救時間。同時未委拖他人代管其他兒童。扣20分。

  15.校內的用電器材和供電裝置,未確保安全和絕緣,未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扣30分。

  16.出現前班內無教師的現象,扣30分。

  17.校記憶體放爆炸性物品和有毒性物品,扣30分。

  18.校內未嚴防火災。未禁止兒童在校內玩火,扣30分。

  19.未教育兒童不能在口內吞食異物或將異物塞放在鼻內或耳內,扣20分。

考核方案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全面提高草原保護和建設水平,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州草原生態補獎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抓緊做好近期草原生態補獎工作的通知》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範圍和內容

  (一)考評範圍。

  縣各鄉鎮。

  (二)考評內容。

  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落實情況。

  二、工作步驟和方法

  (一)實施階段。(6月25日-6月30日)

  1、自查。各鄉鎮成立工作組,開展自查驗收工作,並比照《縣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縣對鄉績效考核評分表》相關內容(詳見附件),形成自查報告。

  2、核查。由縣草補辦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內業資料,進行實地核查,形成績效考評結果。

  (二)整改階段。(7月1日-7月5日)

  各鄉鎮根據績效考評結果,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縣草補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助抓的工作機制。要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層層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工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形成合力,並將績效考評與草補日常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草原補助獎勵考評

考核方案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檔案精神,做好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範醫師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並設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

  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員:

  醫師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醫師考核工作制度,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保證考核工作規範進行。

  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

  考核辦公室負責對全院執業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結果及醫師註冊資料彙總,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考核物件和時限

  (一)考核物件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註冊在本院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

  (二)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週期。在考核週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提前進行考核。醫師在考核週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對執業註冊滿兩年的醫師進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開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送至註冊機關,並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週期內,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醫院醫務科通知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提前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

  醫師定期考核內容分為三個部分:工作成績考核、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的測評。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

  工作成績考核內容包括:醫師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況。

  職業道德評定內容包括:醫師執業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係、團結協作、依法執業情況以及衛生部《關於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等。

  業務水平測評內容包括:業務水平考核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業務水平測評分為臨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衛生法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考核兩部分。

  (二)考核標準:

  1、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1)與考核醫師上一年度考核情況及平時考核、考評結果相結合進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考評制度,作為對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3)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考核由考核醫師所在科室負責提出評定意見,報人事科進行復核。

  2、業務水平測評

  業務水平測評可以採用以下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7)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具體要求按省衛生廳醫師定期考核標準進行。

  四、考核程式和方式

  (一)考核實施前

  1、考核辦公室於考核日前60日將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同時上報醫師註冊機關。

  2、醫師註冊機關在接到上述報告1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名單內醫師考核週期內行政處罰情況。

  (二)考核實施

  考核程式包括簡易程式和一般程式。

  1、簡易程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週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週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者,在考核週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後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週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對符合簡易程式考核的.醫師,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所在科室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籤署評定意見,由人事科進行復核,報院考核辦公室稽核批准。

  2、對採取一般程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科室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籤署評定意見,並於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人事科複核;複核合格後,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三)考核實施後

  1、考核辦公室考核結束後30日內,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和《醫師定期考核表》反饋考核委員會,並通知醫師本人;同時按要求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2、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3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出複核申請。考核辦公室應當在接到複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並將考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執業行為和考核結果記錄

  (一)考核辦公室要為被考核醫師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按《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填表及歸檔說明建立醫師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檔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醫院醫務科負責。

  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範、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透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結束後30日內,醫院考核辦公室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註冊機關。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後再次進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由衛生行政部門登出其執業註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六、監督管理

  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負責監督考核辦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辦公室考核工作結束一週內,對醫師定期考核的資料進行隨機抽查。對考核辦公室違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將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等有關規定報請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考核方案 篇4

  為全面客觀公正地考核評估各村和各科室履行職責、服務發展的實績成效,進一步發揮考核與績效管理的導向、監控和激勵作用,促進全鎮幹部作風轉變和管理創新,確保“苦幹五年爭當億元財稅鄉鎮”發展目標如期實現,根據縣委、縣政府方案檔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從嚴治政,爭先進位;

  (二)統籌管理,分類評估;

  (三)量化指標,規範考核;

  (四)注重實績,群眾認可;

  (五)強調結果,兼顧過程;

  (六)獎優罰劣,末位淘汰。

  二、實施範圍

  (一)各科室、各村共計39個單位分兩類實施

  1、各村(30個);

  2、鎮機關科室(9個)

  三、考評內容及評分單位

  (1)招商引資工作由鎮招商領導小組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2)專案建設工作由鎮經濟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3)新農村建設工作由鎮社會事務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4)和諧穩定工作由鎮綜治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5)各村任務目標完成情況、服務經濟發展情況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考績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6)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由鎮黨政辦、鎮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7)黨風廉政建設、最佳化發展環境及依法行政由鎮紀委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8)全民創業工作由鎮全民創業領導小組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9)精神文明建設由鎮社會事務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10)計劃生育由鎮計生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11)現代農業由鎮經濟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12)財政收入由鎮經濟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13)教育工作由鎮黨政辦制定評分細則並負責評分;

  各評分科室要分別就各自負責事項制定詳細的評分辦法,6月20日前報鎮考績辦,經鎮考績辦稽核把關,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予以公開。各項評分上報後,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作為年終獎罰依據。

  四、實施步驟

  (一)指標設定

  1、各類別一級指標為重點工作、日常工作、公眾評議、領導評議、第三方評估。

  2、各類別二級指標分別為:村19個、鎮科室15個。

  (二)進展跟蹤

  1、各村、各科室要嚴格執行“日記錄、週報送”工作制度,每週首個工作日將上週工作進展情況報送鎮考績辦。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要隨時報送。

  2、鎮考績辦每週對各單位上週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和彙總,摘要編髮工作動態簡報,報送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閱示。

  3、鎮考績辦每月採取隨機抽查、重點督查、跟蹤追查等方式,對各村、各科室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過程監督、驗效問責。督查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日誌記錄、各項制度落實、日常工作完成、重點工作進展、難點工作推進等情況。

  (三)季度通報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兩個工作日將上季度指標完成情況報送鎮考績辦。

  2、各評分單位於每季度過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評分,並將考評結果報送鎮考績辦。

  3、鎮考績辦根據評分彙總和日常督查情況,對各村、各科室各單位每季度得分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全鎮大會通報。

  (四)年終總評

  1、指標評估。各村、各科室於20xx年元月1日前將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報送鎮考績辦;各評分單位於20xx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評分並將考評結果報送鎮考績辦。

  2、社會評價。由公眾評議、領導評議、第三方評估三項評議構成。公眾評議是指依據民主評議和企業評議兩項結果對各單位進行量化計分;領導評議是由鎮領導對各單位進行評議;第三方評估是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統計學方法實施評估。

  3、彙總公示。鎮考績辦在核實認定指標得分和評議得分基礎上,綜合加、減分因素,於20xx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彙總並公示(5個工作日)。

  4、確定結果。經公示、複核,確認評估結果,於20xx年元月底前報鎮黨委會最後審定。

  五、評分方式

  (一)評估分值

  評估實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採取指標評估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指標評估佔90分,其中重點工作為60分,日常工作為30分,按照四個季度計分權重為10:10:10:70;社會評價佔10分,其中公眾評議(包括民主評議、企業評議)、領導評議、第三方評估分別為3分、4分、3分,社會評價分半年和年終兩次進行,權重分別為30%和70%。

  1、指標評估。各評分單位以量化的考核與績效管理指標為評估標準,對各村、各科室工作進行公開考核計分。

  2、公眾評議。以我鎮民主評議和企業評議結果為依據進行加權計分。不在兩項評議範圍的單位,參照該辦法納入評議。

  3、領導評議。由鎮領導班子成員採用等級評估劃檔(優秀、良好、一般、較差)的方法,對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作出績效評估,按不同檔次(分別以4分、3分、2分、1分)計分。

  4、第三方評估。委託評估機構進行群眾滿意度調查,採用等級評估劃檔(優秀、良好、一般、較差)的方法,按不同檔次(分別以3分、2分、1分、0.5分)計分。

  (二)評價方式

  1、公眾評議由鎮紀委負責;

  2、領導評議和第三方評估由鎮考績辦負責。

  (三)加分因素

  1、發揚“見紅旗就扛,逢第一就爭”的精神,所做工作獲國家級表彰或獎勵的加10分,獲省部級表彰或獎勵的加5分,獲市廳級表彰或獎勵的加3分,獲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門或縣委、縣政府表彰或獎勵的加1分;會議典型發言按獲同級表彰加分;獲中央、省、市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5分、3分、2分;省、市、縣在我鎮檢查指導工作,分別加5分、3分、2分。加分專案以正式檔案、證書等為依據,由被考核單位提供,經鎮考績辦稽核後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資和專案建設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由鎮招商領導小組、鎮經濟辦拿出加分意見;

  3、爭取政策資金和扶持資金數額較大的,由鎮經濟辦拿出加分意見;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創業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由鎮創業辦拿出加分意見;

  5、鎮黨委、政府臨時交辦的徵地拆遷、造林綠化、城鎮建設、農村改造提升等階段性重點工作,由各牽頭科室拿出加分意見;

  第2-5項加分專案,由鎮考績辦稽核彙總後,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適當加分。上述5項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

  (四)減分因素

  1、納入考核與績效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及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受到查處的(自查自處的不減分),每起減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報批評或中央、省、市領導給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別減5分、3分、2分;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受到鎮黨委、政府通報及主要領導批評的,每起減2分;

  3、環境建設、社會治安、信訪穩定、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等項工作因失誤被問責的,每次減2分;

  4、招商引資、專案建設未完成年初目標任務的,根據完成情況,由鎮招商領導小組、鎮經濟辦拿出減分意見。招商引資和專案建設經考核不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數,在下一年度相應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創業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由鎮創業辦拿出減分意見;

  6、用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分單位不能客觀公正評分、影響惡劣的,每次減5分。

  第4、5項減分專案,由鎮考績辦稽核彙總後,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適當減分。其他減分專案經鎮考績辦稽核後予以減分。上述6項減分最高不超過20分。

  六、結果運用

  (一)評估得分=指標評估得分+社會評價得分+加分-減分。評估結果經鎮考績辦確認,報鎮黨委會審定後,通報全鎮。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檔次。其中,每類被考核單位前25%(含)為優秀,25%至75%(含)為良好,最後1名為較差,其他為一般。

  (二)評估結果與幹部年度考核掛鉤。被評為優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幹部考核“優秀”等次的人數分別按2人執行;被評為一般的,其幹部考核“優秀”等次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人;被評為較差的,其成員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檔次,公職人員原則上不評定“優秀”等次。

  (三)被評為優秀的村和科室,給予適當獎勵,用於補充辦公經費、獎勵有功人員。同時,機關科室可優先推薦1—2名副科級後備幹部。

  (四)被評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領導向鎮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同時,鎮黨委派出督導組,幫助分析問題,研究整改措施,解決權力配置、工作機制、管理制度、工作紀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針對性地落實整改,作為下一階段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改進的依據和方向。

  (五)被評為較差的單位,對主要領導予以黃牌警告,通報全鎮;班子成員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績效工資)。下一年度,該科室幹部不予提拔重用。連續兩年被評為較差的村和科室,對主要領導予以免職。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專人負責,切實抓好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並報鎮考績辦備案。

  (二)制定方案。要結合實際,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方案,並報主管鎮領導批准後實行,同時報鎮考績辦備案。

  (三)嚴格執行。各評分科室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評分客觀、公正;要明確專人,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相關材料和資料;要與鎮考績辦積極溝通、全力配合,推進工作順利開展。對工作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給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相應黨政紀處分,並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四)教育培訓。對被X職的村和科室領導、被問責的工作人員,由鎮黨政辦安排離崗培訓,提高其履職能力,培訓合格後再安排適當工作。

考核方案 篇5

區委組織部:

  根據《區委組織部關於做好20xx年區管幹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全面、客觀、公正地考核農委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結合農委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物件

  農委副職領導班子成員

  三、考核時間

  20xx年1月-20xx年2月上旬

  四、考核程式

  1、組織部門測評。區委組織部實施,領導班子成員述職,機關事業單位全體人員測評。

  2、考核分管部門的工作業績。重點參照區委、區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市農辦、市農委等業務主管部門考核情況等。

  3、領導班子意見。依據平時表現,履行職責過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採取的措施、發揮的具體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績效等。

  4、考核領導小組評議。考核領導小組根據領導班子成員本人填寫的《實績考核評估表》、分管部門的工作實績、區委組織部反饋的考核成績,進行綜合分析,客觀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見,報農委黨工委審批。

  5、農委黨工委審批。根據考核領導小組上報的考核意見,農委黨工委召開專題會議,逐一審批,確定考核結果。

  五、計分方法

  採取百分考核制。區委組織部反饋測評得分佔50分,分管部門工作業績佔40分,領導班子意見佔10分。。

  六、其他事項

  1、考核結果在農委範圍內公佈。

  2、為有利於考核資料的儲存和考核工作的連續性,考核領導小組及時做好考核材料的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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