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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關於考核方案模板彙編十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加強教學全程管理,分項考核,綜合評估改革完善評價體系,做到人人參與重過程,檢查評比促提高,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大面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考核內容:

  1、教科研2、教研3、電化教學4、區、市級及以上比賽5、班隊工作6、終端考核7、單項學科考核8、後進生轉化9、興趣小組10、進修學習11、突出貢獻獎及其它12、月考核

  三、考核方法:

  1、教科研:

  校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30元、20元、10元;

  區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50元、40元、30元;

  市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0元、80元、60元;

  省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0元、160元、120元;

  課題組研究課題結題給予課題組成員相應獎勵。

  撰寫論文在省、市刊物上公開發表,享受同級一等獎獎勵。

  2、教研:

  (1)承擔校、區、市研究課任務的分別獎勵20元、40元、80元;

  (2)賽課:

  a、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40元、30元、20元;

  b、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80元、60元、40元;

  c、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60元、120元、80元;

  d、教師外出參加教研活動予以差旅費補貼5元/半天、10元/天。

  3、電化教學:

  (1)有關電化教學論文獲獎參照教科研評比方法;

  (2)參加自制電教片、課件評比獲獎給予適當獎勵。

  4、校、區、市及以上級比賽:

  A、團體獎:

  (1)校級比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40元、30元、20元;

  (2)區級比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80元、60元、40元;

  (3)市級比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60元、120元、80元;

  B、學生個人競賽輔導獎:

  (1)校級競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元、15元、10元;

  (2)區級競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40元、30元、20元;

  (3)市級競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80元、60元、40元;

  C、體育運動會按成績予以獎勵,以10元/分計算,若進入全區前六名,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另給予程度不同的獎勵。

  D、區教研室組織的學科抽查,達區均分獎勵年級組600元,超區均分1分獎勵年級組150元,多超多獎,以此累計。若某一班級單項學科接受區級抽查,達區均分獎勵任課教師100元,超區均分1分獎勵30元,多超多獎,以此累計。

  E、凡各類競賽獲獎的,學校將對大力支援競賽的班主任及有關教師酌情予以獎勵。

  5、班隊工作:

  (1)每年評選優秀班主任並給予100元獎勵;

  (2)班隊工作各項競賽參照第四項給予獎勵;

  (3)班主任月津貼為40元,如各項工作不到位,在津貼中相應扣除,具體考評標準另訂。

  6、終端考核:

  期中、期終考查成績的獎勵或懲處參照教導處考評細則執行,但具體執行金額標準在原有基礎上翻番。

  7、單項考核:

  學校每學期在各學科開展單項競賽,獲獎參照第四項給予獎勵。

  8、後進生轉化:

  (1)後進生學習成績轉化:由不及格到及格、由不及格到良好等將視情況給予相應獎勵;

  (2)後進生行為習慣的轉化也將做為評選優秀班主任的重要標準。

  9、興趣小組:

  凡承擔興趣小組課務並完成相應任務的教師每學期給予40元的津貼,成績突出的再給予一定獎勵,如獲獎的參照第四項獎勵。

  10、進修學習:

  學校鼓勵教師加強學習,積極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教育不斷髮展的需要。凡教師拿到本科、大專文憑的,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100——60元。

  11、突出貢獻獎:

  為完成學校重大任務,做出突出貢獻的,學校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12、月考核獎:

  (1)取消月滿勤獎,教師月考核基本獎為140元,任教語、數一門主要學科加10元;任教兩個班數學加20元;任教一、二年級語數包班或外語跨年級任教加40元;

  (2)凡完成教學任務或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均可獲月考核全獎;

  (3)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50元;

  (4)若當月考核獎不夠扣除,繼續在當月30%津貼中予以扣除,直至扣除年終獎金。

  一、幾點說明:

  1、 違反工作紀律,無故遲到、早退,不履行請假手續;

  2、 有違職業道德,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現象,並造成惡劣影響的;

  3、 不能履行教師職責,教學“五認真”不到位,校、區級教學視導嚴重出錯;

  4、 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生成績考核相同學科與同年級差距過大(以新學期期終成績為依據,再製定相應的細則);

  5、 學校重大活動中出現嚴重失誤,教學崗、護導崗等崗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6、 年終評優,區教委下達額數,學校根據工作實績及民主測評等依據確定評優人員,並獎勵人民幣100元;

  7、 學校獲各級團體表彰,視具體情況給予教師一定的獎勵;

  8、 年終獎金髮放,依據學校財力而定。

  以上或其它類似情況視情節輕重,由校長辦公會以教委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為準繩,將酌情予以獎勵或嚴肅處理。

  二、備註:

  1、 此方案與校原有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2、 此方案執行與否,若與上級檔案相牴觸的,與上級檔案為準;

  3、 此方案在執行過程中,隨學校經濟發展情況做相應調整;

  4、 此方案將提請教代會代表討論使其更趨完善,更符合當今教育飛速發展的需要,一經透過,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5、 此方案解釋權屬校長室。

考核方案 篇2

  為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內部日常經營服務執行機制、創新機制和激勵機制,切實轉變餐廳員工在取得廚(麵點)師等級後不思進取、一勞永逸的思想,有效地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開創性,充分發揮和挖掘餐廳全體員工的潛能,尤其是各等級廚(麵點)師的智慧和潛能,以推動餐廳菜餚、麵點製作創新工作持久有效開展並滿足廣大就餐者的不同需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菜餚、麵點製作創新參與物件

  1、凡各餐廳在編員工並取得技術等級的廚(麵點)師,每人每月必須申報1-2只創新菜餚或麵點;

  2、凡各餐廳非在編員工且在聘任時屬廚(麵點)師崗位的,每人每月必須申報1只創新菜餚或麵點;

  3、以上人員由各餐廳上報名單經公司辦公室確認後統一造冊。

  二、菜餚麵點開發創新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1、創新品種是指採用新原(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加工製作的新品種,包括主食和副食類且餐廳過去從未製作、出售過的。品種開發創新的途徑大致有自主創新、模仿創新和合作創新三種,各餐廳廚(麵點)師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靈活主動地進行菜餚、麵點的品種開發;

  2、菜餚、麵點品種開發創新的特點及基本要求:

  ①創新品種的特點:選料講究、加工製作精細,色香味形俱佳;

  ②創新品種的基本要求:

  Ⅰ創新品種必須是餐廳廚(麵點)師透過自主開發創新制作或模仿他人制作的有關品種經過改良後色香味形俱佳,營養衛生,經濟實惠,投入市場後深受師生歡迎和好評;

  Ⅱ創新品種由各餐廳根據自身等級廚(麵點)師人數按月合理安排輪流制作,並從產生之日起掛牌公佈、出售、接受就餐者對創新品種質、價、量的評議;

  Ⅲ 創新品種由各餐廳每星期用書面形式向公司進行申報,申報時必須寫明創新品種名稱、創新制作途徑、主副材料的數量、單價、金額、成本核算、售價、操作人、申報時間,由餐廳主任簽名,並經公司辦公室稽核確認後方可有效。每星期申報創新品種時,除本部餐廳和古蕩灣校區餐廳同時申報同一品種按先申報者有效外,其餘校區餐廳每人可同時申報一次,同一品種每餐廳每年只能申報一次(特受師生喜歡的除外)。

  三、評議、考核、獎勵與處罰

  1、各餐廳已申請的創新品種公司將每月分類建檔存放,作為對餐廳及廚(麵點)師個人工作業績月(年)度考核依據;

  2、對各餐廳申報的創新品種公司將在其展銷期間和每月底組織有關部門領導、老師、學生生活自律委員會同學、餐廳主任、廚師長等進行打分評議,按得分多少依次評選,一、二、三等獎各一名(同一品種按先申報者有效),分別獎勵120元、100元、80元,如獲獎品種屬廚(麵點)師自主設計、製作(烹飪)完成,其獎金全部歸個人,集體創作的按設計人員40%、製作(烹飪)人員40%、管理人員20%發放;

  3、對因質優價廉、深受師生員工歡迎、持續銷售一個月以上、效益顯著的創新品種,經餐廳主任和公司領導確認後可申報特等獎並獎勵200-400元,獎勵辦法同上;

  4、各餐廳現有廚(麵點)師(根據上報名單)每人每月無特殊情況必須按規定申報1只以上創新品種。否則,每少一次扣罰其當月效益獎50元,同時所在餐廳及個人年終不得評為先進餐廳和先進個人;

  5、此辦法於20xx年6月18日起、試行,不足之處將在實踐中不斷健全完善。

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時間

  20xx年全年。

  二、考核主體和考核物件

  (一)考核主體:鎮文明建立領導組及其下設辦公室

  (二)考核物件:全鎮11個村

  三、考核方式及內容

  (一)考核內容及分值設定

  1、組織領導(8分)

  (1)村主要領導親自抓建立工作,把文明建立工作列入議事日程1分;

  (2)制定建立文明村計劃,並納入村發展整體規劃2分;

  (3)制定建立文明村實施方案,明確責任,抓好落實1分;

  (4)村有主抓文明建立工作機構,有工作人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各有關制度張貼上牆2分;

  (5)定期召開文明建立工作例會2分;

  2、主次幹道(13分)

  (1)村主要對外聯絡道路及“村村通”公路等無被侵佔、毀壞現象,綠化帶保護良好3分;

  (2)村機耕路平整暢通,無被損壞佔用等現象2分;

  (3)村文明交通宣傳氛圍濃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有序3分;

  (4)村主要對外聯絡道路及“村村通”公路兩側無“六亂”現象(亂設攤、亂搭建、亂張貼、亂塗寫、亂晾曬、亂堆放)3分;

  (5)路燈無破損,功能完好2分。

  3、未成年人權益保護(9分)

  (1)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和機構,並能正常開展工作1分;

  (2)積極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活動,學校安全措施到位,周邊文化市場管理有序,無“三無”食品2分;

  (3)菸酒銷售點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中小學校周邊600米範圍內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明顯標識),中小學附近200米以內無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和彩票投注點2分;

  (4)做好孤、殘兒童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和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1分;

  (5)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隊伍,並經常性開展各項活動1分;

  (6)轄區內中小學設定心理諮詢室並有效開展工作1分;

  (7)積極開展優秀童謠傳唱、“童心向黨”歌詠比賽、經典誦讀、“美德少年”評選等活動1分。

  4、環境衛生(20分)

  (1)各村垃圾桶擺放合理,整潔美觀,無散放垃圾3分;

  (2)各村衛生設施齊全、完好,公廁、垃圾屋有專人管理,並保持清潔4分;

  (3)生活垃圾袋裝化,無暴露垃圾,無積水,無糞便外溢3分;

  (4)各村排水管暢通無堵塞,雨天排水及時,無人為積水2分;

  (5)門前衛生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3分;

  (6)各村按照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進行整體規劃,美化、綠化建設良好2分;

  (7)普遍開展白色垃圾治理活動3分。

  5、志願者工作(8分)

  (1)建立志願者服務站,組織健全2分;

  (2)各村登記志願者人數佔總人口比例≥8%2分;

  (3)弘揚雷鋒精神,積極開展文明交通勸導、關愛空巢老人、關愛農村低保戶、五保戶、文藝演出等各類志願服務活動2分;

  (4)各村有志願服務隊伍,孤、老、病、殘得到志願服務2分。

  6、集貿市場(5分)

  (1)市場整潔,管理有序2分;

  (2)公平交易,無假冒偽劣、欺詐宰客現象1分;

  (3)開展文明市場建立活動,評選文明誠信經營戶2分。

  7、公共場所文明程度(10分)

  (1)公共場所招牌、廣告用字規範,無缺損現象2分;

  (2)村部、村民集中居住區無戶外小廣告或亂塗亂畫,張貼廣告2分;

  (3)村部周圍、主要幹道的臨街商鋪門面、廢舊物品收購點規範整齊,無佔道經營、亂擺攤點等行為;醒目位置設立“遵德守禮”提示牌4分;

  (4)無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現象,無吵架、鬥毆等不文明行為2分。

  8、建立活動(10分)

  (1)積極開展文明村建立活動1分;

  (2)建立農村“四創”領導組,“四創”活動成效明顯2分;

  (3)積極開展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動1分;

  (4)認真開展“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大走訪和“做文明有禮的人”主題活動2分;

  (5)認真學習、宣傳、評選道德模範、“中國好人”和月評“十佳事蹟”推薦活動1分;

  (6)積極開展“我們的節日”和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1分;

  (7)認真完成縣、鎮文明單位佈置的其他工作2分。

  9、建立氛圍(6分)

  (1)檔案資料規範、整潔、完整2分;

  (2)建立氛圍濃厚,有適當的文明建立宣傳公益廣告;各村宣傳欄刊登文明建立內容,並每個季度定期更新一次,刊登內容要留有圖片資料3分;

  (3)各村市民學校有牌子、有場地、有計劃、有制度、有教材、有培訓記錄、有培訓圖片、有成效1分。

  10、道德講堂(6分)

  (1)道德講堂年度活動方案1分;

  (2)道德講堂統一標識1分;

  (3)道德講堂一年不得少於四次4分;(道德講堂未按6個一流程即唱歌曲、學模範、談感悟、誦經典、習禮儀、送吉祥進行,此項不得分)

  11、問卷調查(5分)

  5、加減分專案

  (1)資訊報送。每月對積極開展文明建立活動並做好資訊上報工作的給予加分。資訊報送鎮建立辦0.5分/條,資訊報送網採用的,每採用一條加1分;如果被市政府網採用的,每採用一條加2分;如果被省級或省級以上採用的,每採用一條則當月資訊滿分;被採用的同條資訊不累計加分,資訊累計最高得分5分。(每月最後一天各村將被採用的資訊按時間、名稱、被採用網站、被採用網址、發稿人報送到文明辦,分數以鎮文明辦統計為準)。

  (2)對外宣傳。網及以上網站每月不少於4次(含農村清潔工程2次)少一次扣1分。

  (二)考核方式

  鎮文明建立工作納入全鎮重點工作專項考核,同時納入各村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主要以實地察看和軟體資料檢視。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終綜合考核相結合。

  1、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實地檢視村部周圍環境、主次幹道、集貿市場、公共場所文明程度、問卷調查、軟體資料以及上報到鎮文明辦的宣傳資訊,形成月考核成績。

  2、年度綜合考核:各村年度考核成績由月度考核平均分和年終考核分組成。其中月度考核佔70%,按照月度考核成績平均分計算,年終綜合考核佔20%,按照建立辦全年重點工作的考核成績計算,鎮領導考核佔10%,由鎮文明建立領導組根據各村全年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年終綜合考核成績由以下三方面組成:

  1、志願者活動、道德講堂以及我們的節日等重點工作開展8分;

  2、身邊好人推薦評比5分,各村每季度積極推報身邊好人1名,事蹟材料1500字左右,附5張以上生活照片,鎮文明辦根據事蹟材料推報到縣文明辦,被推廣為好人2分;市好人3分;省好人4分;中國好人5分。

  3、文明建立工作宣傳5分:被省級以上(含省級)媒體(日報、省電視臺新聞頻道)正面宣傳的每篇(次)一次加5分;被市媒體(蕪湖日報、蕪湖市電視臺新聞頻道)正面宣傳的每篇(次)一次加3分;被縣媒體(報、縣電視臺新聞頻道)正面宣傳每篇(次)一次加1分,累計最高分不超過5分。鎮建立辦交辦的工作2分。根據實際工作給予加減分。

  3、年終重點工作、宣傳報導、身邊好人推薦以及鎮文明辦交辦的工作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

  四、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要進一步強化文明建立工作活動的宣傳,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文明建立活動,在廣大幹部群眾中形成關心支援和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深入推進工作,引導群眾“講文明,樹新風”,大力促進鎮精神文明建設。

  (二)、大力開展文明建立工作活動

  各村積極開展“我們的節日”、“關愛未成年人”、“學雷鋒志願服務活動”、“道德講堂”等主題活動。各村要結合本村實際和特點開展各類群眾喜愛的活動,透過活動不斷地、廣泛地開展,讓群眾有所知、有所去、有所樂,讓道德文明在群眾心中根深蒂固。

考核方案 篇4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學質量,給學生創設一個文明、健康的環境,對學生、家長、社會負責,使每位教師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辦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職業道德(5分)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虛心執教、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能積極主動的做好本職工作;關心學生,師生關係融洽,上級領導、社會、家長反映良好,能體貼、理解領導困難;遇事能從大局出發,關心學校,團結同志。(滿分)

  扣分辦法:

  1、不按要求做,影響士氣,無故或不能按時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工作,每次扣0.1-0.5分

  2、背後搞小動作,給學校出難題,敗壞學校聲譽,給學校工作帶來一定困難,既說不出一定道理,又不服從領導,每次扣0.1-0.5分。

  3、體罰學生造成一定影響,經濟損失個人負責,並每次扣0.1-0.5分。

  4、不按規矩辦事,被上級點名批評每次扣0.1-0.5分。

  5、例會,認真聽取會議精神並做好記錄,積極傳達,違反例會制度每次扣0.2分。

  6、不服從臨時性的工作安排,師德分不得。

  7、影響敗壞學校聲譽,本年度取消選優評模資格。

  二、教育教學(55分)

  (一)、教學過程(21分)

  1、課時量(2分)

  以省定各學科周課時量為標準,達到省定標準課時量記滿分。差一節扣0.5分。

  2、備課(9分)

  (1)、以學校《教師備課評價標準》為依據,將教師教案各次檢查平均分分為A、B、C三個等級。

  A級教師五名(6分);B級教師六名(5分);其餘C級(4分)(多科教案取平均分計算)

  (2)、教師做到課前備課,按課程標準要求,根據教材和學生實際,做到重點突出,注重能力的培養和訓練記滿分3分。不按規定備課,課後補充教案視為無教案。上課無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項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3、講課(5分)

  評分情況與備課類似。按學校下發的《課堂教學評價標準》為依據,分為A、B、C三個等級。

  A級教師五名(5分);B級教師六名(4分);其餘C級(3分)

  (多科目課堂教學取平均分)

  扣分辦法:1、逃避公開講課校級每次扣0.2,鄉級以上扣0.5分。2、無故推遲五分鐘以上時間進教室或不正常上課,每次扣0.1分;教師無故缺課扣0.5分。(如學生髮生意外該教師要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4、作業批改(5分)

  具體操作方法與上一項相似。按學校下發的《作業評價標準》為依據,分為A、B、C三個等級。

  A級教師五名(5分);B級教師六名(4分);其餘教師C級(3分)

  (沒有學生作業的科目,按各科作業平均分50%計算,多科作業取最高)

  (二)、教研活動(9分)

  1、聽課評課(3分)

  分四個等級: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每學期聽課次數達到20次以上,且有聽課記錄,評課實在,有導向作用記A;聽課次數達到15次以上,聽課記錄詳細,認真參與評課活動記B;聽課次數達10次以上,有記錄,評課活動無缺席現象記C;聽課次數10次以下,無記錄,經常缺席評課活動記D。

  2、輔導與檢查(3分)

  分四個等級,A(2.5-3分);B(1.5-2分);C(0.5-1分)D(0分)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記錄完整記A;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有記錄痕跡記B;偶爾檢查和個別輔導,並有記錄記C;無檢查和個別輔導記D。

  3、理論學習(3分)

  理論學習內容包括校內學習和個人學習,記分方法與上一項相似。分四個等級,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

  集體學習無缺席並有詳細記錄記A;集體學習無缺席,記錄不完整詳細記B;缺席次數達三次以上,記錄不完整詳細記C;經常缺席並無記錄記D。

  注:個別教師如有特殊情況,由校委會成員共同商議評分結果。

  (三)、教育教學效果(20分)

  計分方法:

  (1)、五個教學班以下,所教科目佔25%以下記20分;50%以下記15分;75%以下記10分;20xx行政教師量化考核方案以下8分;95%以上5分。

  (2)、六個教學班以上,所教科目佔25%以下記20分;40%以下記17分;50%以下記15分;65%以下記12分;83%以下記10分;89%以下記8分;20xx行政教師量化考核方案以上記5分。

  計算方法:所教科目名次除以總班數乘以100%說明:所教科目都進入統考前三名,取最好成績計算,否則取平均數計算。

  (四)教師業務(5分)

  (1)、試題評比(2分)

  每學期各科任教師都要出1-2套高質量的試題,以反映教師對教材的理解掌握情況,經教研組評定一等得2分,二等得1分。(抄襲不得分)

  (2)、試卷分析(1分)

  學校組織的考試,任課教師要認真做好卷面分析,經學校教研組評定一等的1分,二等的0.5分。(不符合實際不得分)

  (3)、批卷質量(1分)

  學校對統一組織的批卷工作進行檢查,經抽查批卷無問題得滿分,有失誤的扣0.5分,出現嚴重錯誤的不得分。

  (4)、監考(1分)

  每學期組織考試,不參加監考工作的不不得分,監考無任何問題的得滿分,在監考中有部分環節失誤的扣0.5分,出現嚴重錯誤的不得分。

  三、教師出勤(40分)

  扣分辦法:

  1、遲到、早退

  遲到、早退(含各類會議)每次扣0.1分。

  2、病假。

  因病需休息治療的,向校長室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請假人請假時自己將課務請有關老師代上,並填寫好課務安排表交教導處,教導處不做安排,教師要做好工作交接,批准後報教導處備案。急病、重病須由家人代履行請假手續,每月病假累計不超過5天,病假每天扣0.2分,超過5天的每天扣0.5分;超過半月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重病患者視其情節在年終酌輕釦分。

  3、事假。

  確有他人無法替代的重要事務,可請事假。事假應提前一天向校長室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寫請假條,自己將課務請有關老師代上,做好工作交接的,批准後報教導處備案。

  外出開會、學習、培訓人員必須出發前到校長室備案,並填寫好課務安排表交教導處,做好工作交接,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外出。

  教師應嚴格控制事假天數,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天扣0.5分,超過3天,每天扣1分;一學期事假累計達10天者,不得評為優秀教師及其他榮譽稱號,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優秀等級。

  4、婚假、產假、喪假。

  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5、曠工。

  未經請假或請假無人批准的不到校上班視同曠工,一天扣2分,半天1分;曠課一節扣0.2分,如因其曠工,導致事故發生,本人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學校還要另外追究有關責任等。

  說明:本項最低分10分。

  附加分:(10分)

  1、校級領導、各專用教室管理員、教研組長能盡職盡責,積極

  主動的工作每學期獎勵1-5分。

  2、教師跨年級跨學科任課每學期獎勵3分

  3、教育教學論文:國家級5分,省級4分,縣級2分,校級1分。(注:取最高項,不累計)

  4、公開課、研討課。(能積極主動承擔各級公開課、研討課,鄉級獎勵1分,縣級獎勵2分,市級以上獎勵3分)

  5、課題研究:積極主動參與課題研究,並取得一定成績,校級加1分,鄉級加2分,縣級4分,市級加4分,省級5分,國家級加6分。

  說明:此項最高累計10分。

考核方案 篇5

  一、學校要成立考評組,人員組成::

  (1)教師考核組,教職工大會公開選舉產生,佔教師總數的三分之一。

  (2)家長考評組,由所任班級的3—5名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隨機抽籤產生。

  (3 )學校考核組,教師代表與學校班子成員組成。

  二、考評分的計算:教師的考評分,由教師考核組、家長考評組、學校考核組三個層面的考評得分按規定比例累加後計出,綜合分為100分, 教師考核分按30%計,家長代表考評分按30%計,學校考核分按40%計。

  三、師德考核結果具體劃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考核結果在學校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四、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凡教職工出現以下八種不良行為之一,一經查實,其該學期的師德考核即定為不合格:

  (1)參與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損教師形象活動的;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擅自停課、空課,強迫學生轉學或退學,造成學生輟學的;

  (3)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變相索要學生、家長財物的;

  (4)搞有償家教或自行組織舉辦收費性培訓班、輔導班的;

  (5)因擅自離崗或工作失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

  (6)學期內累計曠工達到5天及5天以上的;

  (7)教學極不負責任,家長反映強烈的;

  (8)在值班中,出現安全事故的;

  五、建立師德建設獎懲、監督長效機制。

  為進一步弘揚正氣,培育典型,樹立榜樣,嚴格懲治師德不良行為,強化隊伍管理,提高社會對教師隊伍的滿意度和讚譽度,學校每學期教師績效考核時,將認真開展一次師德考評活動。凡師德考評為“不合格”等次的教職工,當年不得參加各類先進的評選。

考核方案 篇6

  為全面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不斷規範教師從教行為,提高我校教師的師德修養,樹立學校和教師的良好形象,使全體教師樹立教書育人、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的良好風貌。根據上級有關師德建設的檔案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師德師風考核評比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 滕巍

  副組長:麼麗麗

  成 員: 劉印、鄔存明、劉洋、李俐勵

  二、考核物件: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師德考核考評辦法

  1、綜合考核評分(由學校師德師風考核小組進行)(按《考核細則》考評,百分制)佔30%;

  學生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佔10%;

  家長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佔10%;

  教職工互評佔30%;

  教師自評佔20%。按上述五項得出個人總分,並確定等次。

  2、在師德評價中,對發生以下問題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視其師德為不合格,並視其情節予以處理。

  (1)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因工作失職,導致惡*事件的。

  (3)教師本人擅自停課、無故曠工的。

  (4)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或者報刊的,

  (5)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的。

  (6)其他嚴重違反師德規範,在師生中乃至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 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評價指標中“職業道德”部分的評價結果,按不低於教師績效考核20%的權重計入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並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掛鉤。

  (二)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結果作為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

  (三)師德師風考核等次優秀的,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評為優秀等次;對師德師風考核優秀者,在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的,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師德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工作崗位。教師違反師德規範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銷教師資格,直至解聘。

考核方案 篇7

  一、考核物件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棲鳳湖管委會。

  (二)縣直相關單位: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計生局、縣民族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畜牧水產局、縣農機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安監局、縣審計局、縣物價局、縣食藥監局、縣菸草局、縣統計局、縣旅遊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文廣新局、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縣體育局、縣檔案局、縣糧食局、縣氣象局、縣殘聯、縣移民局。

  二、考核內容

  重點是《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湖南省行政複議工作規範化建設實施意見》的貫徹實施情況。考核具體工作由縣政府法制辦會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按20xx年度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單位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類進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動態監測。由縣政府法制辦建立考核物件檔案,及時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資料,動態記錄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況。考核物件完成本方案考核內容中的單項工作後,應及時向縣政府法制辦報送有關資料或資訊(聯絡電話:472****)。

  (二)自查自評。12月1日前,考核物件對照本方案確定的考核指標開展自查自評,形成依法行政年度報告,並將自查評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報送縣政府法制辦。

  (三)組織考核。12月底前,縣政府法制辦會同縣直相關單位對考核物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四、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按考核內容分解表進行考核,並將考核得分作為縣人民政府績效評估考核中相關依法行政工作專案評分內容折算記分依據。

  (二)縣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將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反饋給被考核單位並督促整改,對考核評為不合格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三)對實行雙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結果,由縣政府法制辦通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並作為縣人民政府對該部門行政執法或依法行政績效的考評結果。

  (四)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對考核單位依次評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單位,並予以通報;對年終考核評為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考核方案 篇8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推動我公司供熱事業的良好發展,保證供熱工作的順利進行,本著增收節支,增效降本,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實現我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以努力增加職工的收入,充分調動職工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為目的,制定如下量化考核實施方案。

  一、量化考核的原則

  (一)堅持以使用者為本,以服務使用者為宗旨的原則;

  (二)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四)堅持實行獨立核算,按效計酬的原則。

  二、量化考核的內容

  (一)物件:公司所屬的第一供熱管理處(六峰路以西)和第二供熱管理處(六峰路以東)為綜合考核部門,其下所屬的各熱力交換站為具體考核物件,兩個供熱管理處應配合公司量化考核辦做好各項考核工作。

  (二)形式:為定額考核。在供熱期間,以各個熱力交換站的用水費用、用電費用、用熱費用及用鹽費用做為其生產支出成本費用,收繳的熱費金額作為其生產收入成本額,在完成收支平衡考核任務的基礎上,增收部分給予提成獎勵。

  (三)量化指標:分為生產經營成本指標和使用者投訴率考核指標。

  生產經營成本指標要求各處的生產經營成本要收支平衡;使用者投訴率指標要求各處每萬平方米投訴不得超過1戶。

  (四)生產經營成本指標:水、電、鹽價格按市場價格計算成本,熱價第一供熱管理處為28元/gj,第二供熱管理處為27元/gj。

  (五)第一供熱管理處由耿廣峽同志任處長,鄭立軍同志主管;第二供熱管理處由王慧斌同志任處長,房瑞忠同志主管。

  三、量化考核的實施辦法:

  成立公司量化考核辦公室,考核辦主任由孟異波兼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部、工程技術部、施工安裝部各抽調1名組成;倉庫由辦公室管理;由工程技術部管理;原執行部丁小聰同志抽調至考核辦,同時負責第一、第二管理處化驗藥品的配製工作。

  (一)職責

  1、考核辦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公司所屬兩個供熱管理處、所有熱力交換站實施量化考核;

  (2)負責監督被考核人是否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各項檢查工作建立臺賬登記,並對違反規定和要求的人和事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對各交換站的熱表、水錶、電錶的計量、維護和監督;

  (4)負責對各站一次網的熱耗進行監督管理;

  (5)對各處各站機組執行、供熱溫度、水質情況、經營、收費和使用者管理負有稽查責任;

  (6)負責每週,每月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的彙總,並進行各處、站的評比;

  2、供熱管理處工作職責

  (1)服從公司安排,模範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2)對本處範圍內的人身、裝置安全、全面負責;

  (3)對其所屬各站的執行,和站外的使用者管理負有監管責任;

  (4)對其下屬各站的維修、收繳熱費負有全面責任;

  (5)對其所屬人員有管理、調配權;

  (6)對其所屬人員具有獎罰權;

  (7)幫助所屬各站解決熱使用者存在的各種問題;

  (8)對其所屬各站的執行、維修、使用者管理建立臺賬登記。

  (二)維修

  1、在供熱期間,各供熱管理處的維修費用、維修工具更新費用、小維修材料(如:小管件<φ159以下>、小零配件、小電料、短鋼管<2m以下>、膠管、螺絲、石棉板、青稞紙等)費用實行維修基金包乾制度;

  2、各供熱管理處的維修基金按所屬各站標準500元/萬m2×該站面積×(1+n%)(n為該站執行年數)分批發放,每批維修基金要按維修專案和花費金額上報公司考核辦備案公示,由其供熱管理處專人負責管理;

  3、每個供熱管理處配一輛麵包車,公司補給油料及維修費用7000元/採暖期。

  4、各供熱管理處的維修基金在供暖期後,其結餘部分可作為維修補貼發放。維修補貼發放人員為處相關人員,補貼發放情況上報公司考核辦備案公示。

  (三)收費

  1、收費由兩個供熱管理處對其下屬所有熱力交換站所帶的區域(居民使用者和單位使用者)全面負責熱費收繳工作。各處收費員負責每日把當天各項收費情況報給公司考核辦;

  2、收費員每週、每月將收費情況彙總,上報考核辦;

  3、收費員必須按規定全額收繳熱費,任何個人不能隨意減免,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四)獎罰辦法

  1、各站在供熱期結束後,透過成本核算,在完成該站生產經營成本指標的基礎上,增收部分給予該站20%的提成獎勵做為效益工資,按每人的崗位係數核實發放;

  2、某一供熱管理處如果沒有完成生產經營成本指標,若每平方米平均虧損0.5元以內者,該供熱管理處所有人員工資下浮10%;若每平方米平均虧損0.5—1元者,該供熱管理處所有人員工資下浮20%;若每平方米平均虧損超過1元者,該供熱管理處所有人員下崗。

  3、各供熱管理處,每萬平方米超過標準一戶投訴者,扣除該處效益工資的10%。

  4、收費員收費不開發票,私自對熱使用者少收、免收、弄虛作假,金額在1000元以下者,按其熱使用者應交熱費數額加一倍罰款;金額在1000—5000元之間者,除按其熱使用者應交熱費數額加一倍罰款以外,調離其收費員工作崗位;金額在5000元以上者,除按其熱使用者應交熱費數額加一倍罰款外,待崗學習或開除公職。為鼓勵公司幹部職工、居民使用者互相監督,將獎勵舉報人其罰款的50%。

  5、公司考核辦每查處一戶居民熱使用者偷開閥門用暖,將對其處長罰款500元,同時獎勵考核辦人員50元;每查處一戶單位熱使用者偷開閥門用暖,將對其處長罰款1000元,同時獎勵考核辦人員100元;

  6、各站私自變動站內水、電、熱計量設施,將對其處長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後果者,待崗學習或開除公職;

  7、收費員每週必須及時上繳熱費,每遲繳一天,一戶罰款50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後果者,待崗學習或開除公職;

  8、考核辦每查處一次水質不合格,將對其處長罰款200元,同時獎勵考核辦人員50元;

  9、公司將不定期對各處、站進行勞動紀律和衛生檢查。

考核方案 篇9

  為促進年度考核規範化,經學校校務會研究並交全校教職工討論,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考核(20分)

  1、按時參加學校教職工大會、年級組會(含學生家長會)、職員工人組會(10分)。請假、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2、升旗儀式(10)。請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二、業務考核(30分)

  1、按時交工作計劃、總結(2分)。未上交者,一學期扣10分,不評為年度考核優秀。

  2、教案符合要求(4分)。無教案、無手寫教案者扣10分,不評為本年度考核優秀。

  3、完成聽課、評課要求(4分)。每少一課時扣1分,扣完為止。

  4、積極參加校本培訓、新課程改革培訓及教研活動(10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5、示範課、青年教師優質課競賽獲獎,指導青年教師(6分)。

  校內青年教師優質課競賽獲獎一次2分,骨幹教師校內示範課1節記2分。指導青年教師計3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以證書或者檔案為準)

  在省、樂山市優質課競賽獲得獎勵分別計4、3分(省三等以上、樂山市一等)

  三、工作量與出勤(20分)

  1、教學出滿勤(10分)。事假一天扣1分,遲到、早退(3分鐘以上)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扣10分。

  2、工作量(10分)

  每週課表課時12課時—14課時(6分)。少1課時扣1分,扣完為止。每多1課時加0.5分,班主任計6課時。合計總分不超過10分。

  四、教學效果(30分)

  1、年段統考(含高考)教研組學科平均分按樂山市16校排名計分。樂山市第1、2、3、4、5、6、7名分別計10、9、8、7、6、5、4分。

  2、年段統考(含高考)所教班級學科名次按16校內與班級比較排名計分。

  平行班:樂山1--11名,分別計25、24、23、22、21、20、19、18、17、16、15分。

  實驗班:樂山第1、2、3名分別計17、16、15分。

  擔任多個班的按分別計分後平均。

  校內同層次墊底者不評為年度考核優秀。閱卷中弄虛作假者不得評為年度考核優秀。

  3、每學期學生問卷測評,滿意率80%以上,計5分,70%以上計4分,60%以上計3分。滿意率50%以下不評為年度考核優秀。

  五、獲獎(以證書或者檔案依據)

  1、教研活動獎

  教學論文、優秀教案、自制教具參加省、樂山市、峨眉山市比賽獲獎(省三等以上、樂山市二等以上、峨眉山市一等)分別計4分、3分、2分,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文章(有稿費)計4分。(同一論文、教案、教具不重複計)

  2、班主任所帶班級獲得省、市、縣、校的“先進班集體”、“先進團支部”分別加4、3、2、1分。(不重複計)

  3、藝術體育代表隊獲得樂山市前3名、峨眉山市第一名,主要訓練人員分別計4、3分。

  4、組織、訓練學生參加科技創新活動,所指導學生獲得獎勵,按國家、省、樂山市一等獎分別計10、6、2分。(以證書為依據,不重複計)

  六、分數計算與統計

  所有評分由學校行政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團委、教科室提供依據。行政辦公室計算總分,計分完成後,張榜公佈得分情況。經公示無誤後,按學校分配到各學科和組別的年度考核優秀指標,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出年度優秀名單。有否決項者不參與排序。

  分組按行政、職員工人、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體育、藝術資訊、語文三個年級組、數三個年級組、外三個年級組等。若有特殊情況,可調整組別劃分。

  七、除以上一至五條中規定的不能評為年度優秀外,以下人員仍不能評為優秀

  1、違反國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違反黨紀、政紀或參與邪教組織,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

  2、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損害學校聲譽或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有重大直接責任事故,造成學校嚴重損失者;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者;

  5、亂收費,造成嚴重影響者;

  6、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教育物件身心健康嚴重傷害者;

  7、病假、事假每學期超過10個教學日者;

  8、離職、調離教育系統、辭職人員。

考核方案 篇10

  為貫徹落實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紮實推進中小學教育工作,加強中小學生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國家《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考核為抓手,深入推進全市中小學法制教育工作,切實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有效增強中小學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大幅提升中小學法制教育質量和廣大師生法治素養,深化德育改革,推進依法治教。

  二、考核物件

  全市各中小學(含民辦,下同)。

  三、考核內容

  見附件

  四、考核程式

  1、開展自查

  各中小學對照考核內容逐項認真開展自查和總結,進行整改,並將考評表與總結於每年10月上旬前報市中小學法制教育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2、考核組考核

  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抽調人員組成若干考核小組開展現場考核工作。現場考核工作在每年11月底前結束。

  考核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形式:

  (1)聽取彙報:召開會議,聽取工作彙報;

  (2)查閱資料: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包括工作方案、總結材料、相關檔案和有關活動的文字、圖片、影音等相關資料;

  (3)現場檢查:對照相關指標,現場考查學校教學計劃安排、教研活動資料、教師備課記錄、教案設計以及相關檔案和有關活動的文字、圖片、影音等資料;

  (4)問卷調查:對學校領導、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學生家長進行隨機問卷調查;

  (5)召開座談會:召開教師、學生、家長座談會,瞭解實施情況。

  五、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評估綜合得分計算方式為:綜合得分=基礎得分+激勵加分。基礎分實行倒扣分制,滿分100分;激勵加分實行申報制,10分封頂。

  1、考核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學校,由市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授予“市中小學法制教育示範校”稱號,並給予一次性獎勵。

  2、考核綜合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學校為合格單位。

  3、考核綜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單位。考核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並列為下一年度重點整改考核單位。

  六、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中小學要把法制教育考核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機制。市法宣辦、教育局要加強對學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導督促。

  2、政法各部門要積極支援本單位派出法制副校長的工作,督促其定期到學校開展工作,並將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年度工作考評,與個人晉職、晉級和立功受獎掛鉤。

  3、法制副校長要有一顆視學生如子女的愛心,有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責任感;要樹立“三不三講”精神,即:不辭勞苦、不圖名利、不計報酬,講責任、講奉獻、講愛心。要發自內心地把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還應有“四心”,即:對青少年朋友要有愛心;與學校領導、老師在對學生素質教育上要同心;當法制副校長要熱心;對工作要多動腦、多盡力,要有責任心。

  4、市法宣工作領導小組對法制副校長年度進行考核,對錶現優秀、盡心盡職、成績突出的法制副校長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未盡義務的給予通報批評並取消法制副校長的資格。

  5、落實工作經費。各中小學要根據加強法制教育工作的需要,從教師培訓經費和普法工作經費中安排必要的專門工作經費,確保實施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