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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

關於仲裁申請書彙編8篇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申請書不同於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我們該怎麼寫申請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請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xx市xxxx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在20xx年12月18日之後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餘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鑑於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x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區樓室。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撤銷人仲案字【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審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時,違反法定程式,直接導致認定事實錯誤,基於此做出的的常鍾勞人仲案字【20xx】第2號仲裁裁決書顯失公正。為此該裁決符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法定程式”的申請撤銷條件,故特現提出申請撤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辯論和質證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員作出事實認定的關鍵證據為,裁決書中所稱的“本委調查收集的證據,公司提交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

  對這份關鍵證據,仲裁員在取得後未由申請人進行質證。更未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即直接用此證據做為判決根據。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剝奪了申請人的質證權利和辯論的權利。

  正是由於仲裁庭沒有對該份證據進行證據,沒有在取證後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申請人沒有對該份證據質證和發表意見,仲裁員又未對該證據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導致仲裁裁決認定事實錯誤。

  該份證據公司提交給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是申請人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表格直接抄送給勞動監察隊的。工資一項,該表格中並沒有結構分項,只有總數。根據該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發放了爭議的加班費。該份明細表與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並無矛盾之處。根據這一表格仲裁庭不採信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沒有任何道理。

  該份證據為“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區間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該證據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性。用距離雙方爭議時間七個月後的與本案沒有關聯性的證據作為裁決依據顯然是錯誤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46條規定,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仲裁委員會印章。

  該份裁決書並無仲裁員簽名。

  綜上,申請人認為,【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違反了法定程式,裁決書本身缺少法定簽名要件,依法應予撤銷,懇請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3

  姓 名:

  編 號:

  提示

  仲裁員是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聘任並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在法律和仲裁規則許可的範圍內,以專業知識和判斷力為當事人仲裁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專業人員。

  如果您:符合仲裁員任職條件

  願意投入時間和精力 能夠公正高效參與仲裁 接受本會對仲裁員的要求

  那麼請您真實地填寫此申請表,並按表中要求附上有關證明覆印件。您的資訊將會被錄入深

  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人才儲備庫,並在適當的時間提交仲裁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一經透過,您的名字即載入《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中,以供當事人選擇或本會主任指定。

  仲裁工作是神聖的.,我們期望並相信,因您的加入會給深圳仲裁委員會帶來新的聲譽和發展!

  ~~~~~~~~~~~~~~~~~~~~~~~~~~~~~~~~~~

  表中有□的為選擇項,在符合條件的□中打√,或直接點選□。 表中填寫不下的可另外附頁。

  此表填妥後請郵寄或遞交到下述地址:

  深圳市筍崗東路1X

  深圳仲裁委員會 發展處郵政編碼:XX

  表中資訊如有更改,或有關建議及事項,請及時與我們聯絡:聯絡電話:XX 傳真:XX

  申請人基本資訊

  聯 絡 方 式

  注:此欄資訊是我們與您溝通的渠道,非常重要,如有變更,請及時與發展處聯絡,以便辦

  案秘書能儘快與您溝通。

  擔任仲裁員資格

  學 習 簡 歷(附最高學歷證明)

  主要工作經歷

仲裁申請書 篇4

  合同編號:65327 仲裁申請書模板

  勞動者姓名:xx性別:xx,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

  用人單位名稱: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電話:xxxxxxxxxxxx銷售部負責人:xxxxxxxxxxxx手機號:xxxxxxxxxxxxx

  申訴事由:

  本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xxx公司xxx工作,職務為xxxx,月工資xxxx元,用人單位在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無理由辭退我,在該公司工作的x____月期間,該公司未給我籤勞動合同,也未給本人買社會保險(當時公司錄用我工作約定是沒有試用期也答應給買社保的),現本人要求按照國家新勞動法合同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1.要求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xxxx(單月工資x0.5)元。

  2.要求該單位補交xx個月的社會保險。

  3.要求在職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xxxx(單月工資x2)元。

  提供證據:

  本人提供XX銀行(公司代辦的銀行工資卡)卡折對賬單

  (提供工資條等,不涉及保密協議的證明檔案,如打卡,簽到等)工作介紹人:xxxx

  由於公司發工資是透過銀行發放,向公司索要工資條,公司不給。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有考勤記錄——此用人單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單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現申請仲裁委員會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幫助我收集公司發放本人的工資記錄和本人的考勤記錄,以證明本人與該公司存在實事勞動關係而要求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

  申訴人:XXX

  時間:XXXXXXXXXX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變更仲裁請求為: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1665元,並支付加倍賠償金1665元;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事實和理由:

  貴仲裁委員會受理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勞動仲裁一案,申請人從20xx年起每月工資1450元。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資2175元,但僅於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剋扣申請人應得工資1665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之規定,被申請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百應加付賠償金1665元。

  從20xx年9月入職至被申請人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終止用工關係時止,申請人工作年限即將屆滿5年,被申請人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請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計付經濟補償金7250元(計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現根據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申請變更仲裁請求,盼準!

  此致

  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8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絡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24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印發《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的通知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將《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活動中的行為,保證案件及時審結,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充分行使,結合我市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處理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請求事項中金錢給付數額提出變更的,應當在仲裁庭調查結束之前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該案仲裁員進行確認。

  第三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的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在仲裁庭開庭前提出,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

  增加的申訴請求符合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辦理受理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四條 開庭審理時或開庭審理後至裁決之前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應另案申訴。

  第五條 當事人提出反請求,應當在開庭審理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提出的反請求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符合提出反請求條件的,辦理立案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六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事實之外的其他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或提出反請求的,另案申訴。

  第七條 對方當事人對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的內容享有答辯期。仲裁案件的審理時限同時作相應順延。

  第八條 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不屬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不予受理。

  第九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二條 提出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根據請求數額增減情況被繳案件處理費或申請退還預繳的案件處理費。

  第十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三條 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依據本規定第五條 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辦理受理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或在辦理立案審批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訴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被訴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此 致

  _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協議書_____份。

  其它有關檔案____份。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胡XX

  性別:男

  年齡:37歲 身份證號碼:4301231976112541XX

  民族:漢

  家庭住址:瀏陽市XX縣

  通訊地址:瀏陽市XX縣

  聯絡電話:152XX199827

  被申請人:瀏陽市XX機械裝置製造有限公司

  性質:股份制

  單位地址:瀏陽市XX319號

  法定代表人:肖XX

  聯絡電話:13908497528138759598XX

  公司負責人:肖宏亮 總經理 電話:159XX123435

  鄧國富 經理 電話:139XX497528

  辦公地點:瀏陽市XX路32號

  證明人:唐XX 電話:187XX007051

  住址:瀏陽市XX鎮

  職務:施工工地帶班員

  申請事項

  1、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繼榮因工傷事故出院後實施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動活動功能訓練等康復費用柒仟元(¥:7000.00元)。

  2、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繼榮因工傷事故左跟骨內固定拆除手術費捌仟元(¥:8000.00元)。

  3、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繼榮因工傷事故住院期間23天和出院後30天專人護理(共53天×150元)費用柒仟玖佰伍拾元整(¥:7950.00元)。

  4、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繼榮因工傷事故休息治療期限7個月工資(3600元/月)貳萬伍仟貳佰元(¥:25200.00元)。

  5、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繼榮因工傷事故營養補助費叄仟元(¥:3000.00元)。

  申請被申請人合計支付胡繼榮因工傷事故總費用伍萬壹仟壹佰伍拾元(¥:51150.00元)。

  事實和理由

  一、入職工作情況和工傷事故事實

  本人胡XX,現年37歲,男,漢族,職業電焊工。住本市XX村。於20xx年4月受聘於瀏陽市XX裝置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後指派在金剛XX鞭炮煙花總廠和醴陵XX與大瑤XX分廠,以及XX煙花廠進行鋼結構陽光棚製作。日工資標準180元/天,吃住由金和負責。

  20xx年11月7日上午9時左右,本人在金剛XX鞭炮煙花總廠擴建安裝施工中,不幸從近四米多高的鋼結構陽光棚上摔下,導致雙腿後跟骨粉碎性骨折。於當日進駐瀏陽市中醫院骨科治療。在治療中醫院對右腳後跟實施石膏固定術。對左腳實施了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加自體骨植骨術等治療23天。於(注:住院治療費用共21303.59元,已由金和公司支付)。於20xx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進行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活動與功能訓練等康復治療。期間進行了二次複查,其恢復效果一般。

  二、申請理由

  本人在康復期先後多次與金和公司協商,請求對此事繼續負責,支付上述申請的各項費用。但金和公司態度不明,均無結果。故特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此致

  瀏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件:1、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2、被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網查列印)

  3、被申請人公司企業程式碼證(網查列印)

  4、證人證明書(影印件)

  5、申請人傷殘鑑定書(影印件)

  申請人:

  20xx年 6 月25日

仲裁申請書 篇8

______仲裁委員會:

  貴會受理的申請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合同糾紛,因____________原因,我方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根據貴會《天津仲裁委員會證據規定》,特申請延長舉證期限。

  請予批准。

  此致

  ______仲裁委員會

  延期舉證申請人(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