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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合同

有關諮詢合同範文集合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諮詢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諮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就擔任甲方財務管理、資訊服務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對甲方的財務情況進行科學分析,應甲方要求出具財務情況意見書;;

  2、對甲方的資產利用率進行評估,應甲方要求出具融資方案建議書;

  3、根據甲方委託,介紹或代理甲方向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融資

  4、根據甲方委託,介紹或代理甲方拆借民間資本進行融資。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客觀真實,如有關的情況或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2、甲方享有顧問服務成果的權利。

  3、甲方承擔按照約定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利用自己的專業優勢,提供客觀、真實、有效的服務。

  2、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有知情權。

  3、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財務狀況及個人隱私有向無關第三方保密的義務。

  4、有收取服務報酬的權利。

  四、服務方式及服務費

  1、具體服務方式、服務期限、諮詢服務費的計算根據服務專案的不同,由甲方出具的《資訊諮詢委託書》確定。

  2、根據《資訊諮詢委託書》確定的服務期限,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已提供諮詢服務期間的服務費按照實際天數和約定費用比例計算,諮詢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服務費用按照50%返還甲方。

  3、甲方在向乙方出具《資訊諮詢委託書》時支付全部諮詢服務費。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期限屆滿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諮詢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甲方希望獲得乙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乙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4、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5、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乙方應免費通報甲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甲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甲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甲方應協助乙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乙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乙方能進入甲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乙方負擔。

  3、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乙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乙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甲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4、乙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5、乙方應協助甲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乙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6、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第三條:諮詢服務費

  1、本合同總價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包括乙方在其本國和甲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甲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甲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向乙方的所有付款均透過甲方所在地的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銀行乙方的賬戶上。

  3、合同總價的_______%,即_______元人民幣,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乙方。

  4、合同總價的_______%,即_______元人民幣,在雙方全部諮詢服務合作結束後_____日內結清。

  第四條: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均承諾,對因本協議簽訂、履行和雙方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對方的商業秘密、技術和經營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在未徵得對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披露或洩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諮詢合同 篇3

  編號:

  日期:年月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國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國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xxxx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總金額為美元的第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諮詢合同 篇4

  甲方:某某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某某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的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乙方應當對甲方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進行深入的訪談、調研,客觀中立地審視,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基礎建設變革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方案,從而強化高、中和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條 服務期間

  1、本合同約定的諮詢服務期間自年年月(共個月)止。

  2、集中諮詢時間(包括企業調研診斷、專案方案規劃設計、專案推動實施和專案執行)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諮詢顧問協商調整工作時間。

  3、除集中諮詢期間外,乙方諮詢顧問可以透過電話、郵件、傳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時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方式由諮詢顧問與甲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諮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專業諮詢專案總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甲方於 年月日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剩餘款項甲方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2、專業諮詢專案費用從簽約之日起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即支付前期諮詢費用元,從諮詢服務期的第二個月起,應於每月31號前向乙方支付元整,直至本合同履行屆滿或者終止。

  第四條 諮詢專案工作要求

  1、為保證本專案的順利進行,甲方應確定1位主要聯絡人,負責甲方和乙方諮詢顧問進行專案日常工作的接洽與溝通。

  2、甲方應給予乙方諮詢顧問適當的`授權,即乙方諮詢顧問對認為與本專案有關的企業資料有知曉的權力,並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如甲方無法提供部分資料,應與乙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的辦法。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專案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二) 甲方的權利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與約定的有較大差距,而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意見做出修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合同因以上原因而終止的,對於乙方提交的方案,甲方應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完成工作超過1個月,甲方除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已付的尚未完成工作的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總費用10%的違約金。

  2、乙方將在甲方瞭解到的有關情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本專案方案洩露給第三人,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擅自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在無法透過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3、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合同。

  4、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某某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某某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月___日

諮詢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為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相配合、講求效率、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專案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諮詢專案

  1、(內容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2、(內容見本合同書附件二)

  3、

  二、委託專案進度

  1、第一階段:完成《xx》,限期為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完成《xx》,限期為個工作日。

  3、第三階段:完成《xx》,限期為個工作日。

  4、上述工作在程式上順延,但實際執行中有一定的交叉,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個工作日。

  三、報送與確認方式

  乙方在各階段規定期限內完成既定任務,取得階段成果後報送甲方審定,甲方審定或要求乙方修訂的時間不在限定期限內,審定通過後,由聯絡人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確認之日為下一階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金額為萬元人民幣。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支付預付金萬元。

  (2)第一階段任務完成並審定通過後日內,付萬元。

  (3)第二階段任務完成並審定通過後日內,付萬元。

  3、工作費用分擔:乙方去甲方處工作往返路費乙方承擔,在甲方處工作的交通、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責任與權利

  1、指派專人(須書面指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資訊;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指導性要求,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託專案內容、期限作出了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六、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報審;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成果;

  4、自本合同規定的專案完成後,提供年的諮詢服務,期間費用按本合同書第四條第3款執行;期間的專題培訓、講課費用另議另計;

  5、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七、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對成果冠名宣傳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無權要求返還預付金;

  2、由於乙方原因推延進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當期款項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原因中斷本協議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當期款項,並返還預付金。

  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xxx》(專案建議書內容)

  附件二:《xxx》

  甲方:公章:

  地址: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地址: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諮詢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

  乙方:_________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房地產銷售及市場策劃事宜達成如下的協議: 乙方為甲方就其座落在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大廈的商品房,共壹棟______ 層______單位,銷售面積合共______平方米提供商業諮詢服務的內容及條件如下: 1.管理諮詢內容

  市場策略評估策劃。

  銷售價格評估策劃。

  景觀設計評估策劃。

  幫助選擇營銷隊伍評估。 2.乙方提供管理諮詢的酬金

  經協商地上建築及地下車庫以銷售總金額的______%作為乙方代理佣金所得。 3.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自簽訂協議之日起至該樓盤銷售完畢。 4.佣金結算方式

  銷售總面積超出______%後方可結算。

  結算時間:按銷售進度,完成______%後先結算______%佣金,其餘______%到完成銷售進度的______%後一星期內結算。

  匯款方式:乙方指定的賬戶內。 5.關於市場評估費用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由乙方提供市場推廣,總承包費用為____________萬,多則不補,少則不退。 6.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提供真實資料及資訊,包括相關評估手續。 7.乙方責任

  乙方負責______ 大廈所有銷售面積。

  完成時間:辦公用房在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商鋪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途中發現未寫事宜,雙方協商處理。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諮詢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技術諮詢合同

  專案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河南大學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填 寫 說 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諮詢合同示範文字,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為另一方(委託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技術諮詢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法定代表人:專案聯絡人: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河南大學 住 所 地:河南省開封市明倫街85號 法定代表人:婁源功專案聯絡人: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河南省開封市郵編:475001

  電 話: 傳真:0378-2865974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專案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1.諮詢內容: 。

  2. 諮詢要求:。

  3.諮詢方式: 。

  第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專案的技術諮詢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 ; (2); (3); 2.提供工作條件:

  (1) ; (2); (3); 3.其他:。

  甲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合同生效後,以書面形式提供 。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諮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諮詢報酬總額為: 2.技術諮詢報酬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3)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河南省開封市工商銀行河南大學支行

  戶名: 河南大學 帳號: 170 322 050 904 930 0880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與本專案的開發、生產相關人員。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 洩密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本課題組成員。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洩密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30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難以克服;

  2. 專案聯絡人調整;

  3. 市場變化 ; 4。 。

諮詢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委託諮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_____國際諮詢公司(以下簡稱諮詢者)為另一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簽訂。

  鑑於委託方意圖從諮詢者處得到完成________專案的諮詢服務,且諮詢者已向僱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託方”指____________(委託方名稱);

  b)“諮詢者”指____________(諮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檔案;

  d)“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諮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諮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諮詢服務將在中國________進行。

  4.通知的發出

  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為寄到。

  5.稅收

  諮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下所徵收的其它有關賦稅。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a)本合同在簽署後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後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佈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就此提出索賠。

  b)諮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週後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___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並支付了最後一筆服務後終止。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絲毫解除雙方之間未了決的權利和義務。

  c)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

  d)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7.諮詢者的義務

  a)諮詢者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職諮詢機構承認的技術和慣例,以及諮詢標準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諮詢者在與分包諮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援委託方的合法利益。

  b)諮詢者履行諮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適用法律並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c)諮詢者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貿易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諮詢者在每月月底將向“委託方”提交一份服務進度報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者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f)沒有委託方的授權,諮詢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自己的債務。

  8.參加諮詢的人員

  諮詢者應僱用並提供資深的、經驗豐富的符合進行此項諮詢服務的人員。

  a)履行本合同諮詢服務的人員、分包諮詢者都必須得到委託方的批准。諮詢者應向委託方提供一份他們的簡歷和合格的健康證明供審查和批准。

  b)未經僱主另外同意,不得對諮詢服務人員作任何變動。如有必要替換諮詢人員,其諮詢和經驗應都必須被委託方接受。諮詢者應承擔因撤換人員所發生的額外的一切旅費和其它費用。

  9.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a)委託方應盡力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諮詢者、分包諮詢者頒發在中國________進行諮詢服務所必需的工作許可證和其它有關證件,及時作好安排使諮詢者的人員得到必需的進出口簽證、居住許可、外幣兌換和其它在中國停留所需要的檔案。委託方還應確保諮詢者與分包諮詢者由於諮詢工作的

  需要而攜帶合理數量的外匯進入中國的權利,以及確保將他們依法履行合同所得收入提走的權利。

  b)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者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________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者支付。

  c)委託方應充分保證諮詢者在合同期內或合同期後都不承擔委託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諮詢者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10.對諮詢者的支付

  a)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採用________方式,透過中國銀行和諮詢方的________銀行,用美元支付。所有在中國國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諮詢者承擔。

  b)委託方不應支付任何其它開支,諮詢方也不應要求改變總報酬,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c)委託方將按以下的方式和比例付給諮詢者所有的諮詢費用:

  1)在合同實施及諮詢人員到達諮詢服務地後__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將第一次付款總諮詢費的________(___%)付給諮詢方。

  2)第二次付款額應為總諮費的__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已經準備好,並遞交了諮詢報告及其它相關檔案,而這些報告和檔案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並被委託方驗收後付給諮詢方。

  3)最後一次付款額應為總諮詢費的__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遞交了諮詢總結報告和說明並被其認為令人滿意後付給諮詢方。

  4)所有這些合同下的支付都應付給諮詢方在________銀行的帳戶上。

  11.公正和信用

  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2.爭議的解決

  a)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b)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員所作的仲裁裁決應為雙方當事人作為終局裁決接受,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雙方當事人在上述日期簽署本合同,特此為證。

  委託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諮詢者(簽名):______________

諮詢合同 篇9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專案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 諮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專案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洩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專案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絡。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稽核及專案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稽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稽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訊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託人應在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專案造價諮詢委託,委託人和諮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專案特點和條件,由委託人和諮詢人協商一致後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諮詢業務範圍”時首先應明確專案範圍如工程專案、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諮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範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專案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諮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諮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託人委託的建設工程專案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餘部分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於委託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諮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並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後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 諮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