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校徽> 廣東商學院校徽

廣東商學院校徽

  廣東商學院一般指廣東財經大學

  廣東財經大學(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1983年建立,原名廣東財經學院,1985年改名為廣東商學院,2013年6月19日,經教育部批准,廣東商學院更名為“廣東財經大學”。現由廣東政府與國家司法部共同建設,是一所以法律和商科為教學特色的高等學府,廣東省重點建設大學之一,是國家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養計劃》定點高校之一,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高校,“一帶一路”高校戰略聯盟成員。

  學校的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和法學3個一級學科是省級優勢重點學科和特色重點學科。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馬克思主義理論、統計學等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和英語語言文學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擁有工商管理、法律、金融、保險、會計、稅務、公共管理等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現有57個本科專業,其中市場營銷、法學、金融學、會計學、財政學等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市場營銷專業為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

  學校有珠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珠江學者講座教授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2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3人、省學位委員會委員1人、省學科評議組成員3人。有“百千萬”人才計劃國家級培養物件1人, 2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3人入選財政部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21人次入選廣東高校“千百十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物件;有廣東省、廣州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家”3人。

  歷史沿革

  古勷勤(古應芬),廣東番禺人,國民政府元老,1904年與朱執信、胡漢民、汪精衛、杜之林同時考取清政府官費赴日本留學,1905年在東京加入中國同盟會,追隨孫中山。1906年畢業於日本法政大學。1907年畢業歸國,歷任廣東法政學堂編纂、孫中山元帥府大本營秘書長、國民政府中常委、國民政府文官長。1931年通電反蔣,同年病逝。墓葬於廣州市同和街同沙路(華南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旁),2002年被廣州政府公佈為第六批文物保護單位。勷勤,意為勸勉勤學。

  1931年,廣州國民政府籌建“省立勷勤大學”。

  1933年,改組省立工專學校為勷勤工學院,市立師範學校為勷勤師範學院(教育學院)。

  1934年,建立勷勤商學院,工商師三院合稱廣東省立勷勤大學並在石榴崗建立校區。

  1938年,撤銷勷勤大學,商學院獨立辦學;勷勤教育學院改組為廣東省立文理學院(現華南師範大學);勷勤工學院併入中山大學工學院(現華南理工大學)。

  1946年,廣東省立(勷勤)商學院改組為廣東省立法商學院。

  1947年,省立法商大學遷回石榴崗設校(現校本部毗鄰)。

  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省立法商停辦。

  本體階段

  1983年,國務院同意籌建廣東財經學院,國家商業部屬大專。[5]

  1984年,開設首批9個本科專業(工業企業經營管理、商業企業經營管理、工業財務會計、商業財務會計、基建財務會計、財政稅務、金融保險、國民經濟計劃統計、工商行政管理)。

  1985年,啟用赤沙校區,改名廣東商學院。

  1987年,廣東省立商學院(法商大學)校友在商學院設立古勷勤獎教獎學基金。

  1992年,隸屬關係從中央劃歸地方。廣東政府七屆常務會議決議透過在廣東商學院基礎上組建廣東法商大學。

  1993年,成立法律系。與國家財政部、暨南大學、首都經貿大學聯合招收研究生。

  1994年,高教廳(已併入教育廳)以政府名義向國家教委(現教育部)申報組建廣東工業大學、廣東法商大學、廣州外國語大學。

  1995年,廣東商學院(隸屬廣東政府)與廣州金融高等專科學校(人民銀行行屬)未成功達成合並協議(廣州金專於2004年升本更名廣東金融學院,劃歸廣東)。

  1997年,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盧鍾鶴與司法部副部長劉颺分別代表廣東政府與國家司法部簽署《共建廣東商學院(廣東法商大學)協議書》。

  1999年,在國內率先成立法學院。

  2000年,建立三水校區。

  2003年,獨立招收研究生。公關危機,更名失敗。

  2004年,建立增城分校區(華商學院)。

  2006年,國務院正式批准徵用廣交會新址對面果園林地(即北校園)。

  2007年,透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獲優秀等級評價。

  2008年,政府同意置換學校毗鄰的省石油化工技校校舍。

  2009年,被評為廣東省文科類本科應用型人才培養示範院校建設試點。

  2010年,廣東財經大學建設專案列入“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011~2015)”。

  2013年6月19日,教育部正式發文:同意廣東商學院更名為廣東財經大學,簡稱 “廣財”,撤銷廣東商學院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