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委託協議書> 實用的委託協議書範文彙總8篇

委託協議書

實用的委託協議書範文彙總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適應稅收徵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徵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選擇:申領銀行卡;開立繳稅專戶;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帳戶,作為繳稅指定帳戶,並保證在納稅期限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 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帳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 丙方指定帳戶為銀行卡的,可在某銀行某分行所有網點存入應繳稅款,使用對公帳戶的應在開戶銀行存入稅款。

  第四條 丙方的納稅帳戶可納稅餘額以納稅資金的到帳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徵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帳戶存款足夠繳稅,由於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准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六條 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帳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帳號的歷史明細。

  第七條 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委託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納稅編碼:_________

  為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市簽訂如下委託代徵稅款協議書,並保證嚴肅履行。

  一、甲方依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徵稅款。

  二、乙方應遵守代徵_________稅規定:

  1.代徵範圍:_________;

  2.徵稅物件:_________;

  3.代徵時限:_________。

  4.代徵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付稅務機關規定的完稅憑證。

  三、乙方應按要求開設稅款專戶,稅款專戶要求為對公帳戶、專戶專用、不準提現金、不計提利息。

  按“存款雙限”規定,將代徵的稅款存入專戶安全管理,“存款雙限”為限期_________天,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存款。

  按“結報雙限”規定及時解繳已代徵的稅款。現行“結報雙限”為期限_________個月,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解款。辦理票,款結報繳銷手續時,應如實報告代徵稅款和票證使用情況。

  四、乙方在代徵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代徵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履行代徵義務。

  六、乙方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票證。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代徵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七、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在乙方代徵稅款後_________日內按代徵稅款總額付給_________%的代徵手續費。

  八、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徵稅款的情況。

  九、乙方應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協議書的內容獨立履行代徵稅款責任,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或形式再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徵稅款。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按照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因乙方責任造成稅款損失,乙方應全額補償。

  4.稅收票證損失的,屬有價證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屬現金管理票證的,如實賠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主管單位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協議書 篇3

  物業管理公司下屬的__________管理處(乙方)長期向住戶(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的各項服務。為方便甲、乙雙方管理費及水、電費的收付結算,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甲方在乙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開立帳號或活期存摺。乙方向甲方提供提供收款依據的單據,甲方許諾其付款銀行接到特種委託收款憑證後,銀行透過電腦將款項劃轉至乙方帳號。

  二、甲方應付乙方管理費等不得拒付。甲方帳號無款支付時,應主動將款項轉到開戶銀行,每月_____日前乙方將繳費通知單送至甲方信箱,_______日為銀行劃款時間,到期若無款支付,乙方按雙方約定,逾期每天按應收費用總額的_____收取滯納金,繼續拖欠付款將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相應措施。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查詢和諮詢,結算中若有差錯出現,由乙方負責處理在下月劃款中退款或補差。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簽署後,由甲方送甲方開戶行加蓋複核章(並留一份)後,交由乙方簽收,退回一份予甲方保留,乙方及其開戶行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簽訂後,從_____年_____月份起正式銀行託收,以前費用需交現金或支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委託乙方快繁種苗。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快繁種苗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完成時間。

  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株):_________

  單價(元/株):_________

  金額(元):_________

  完成時間: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植物快繁基地、一切育苗設施及工具、水電等。

  2.負責按乙方要求的時間、季節、質量和數量提供快繁植物所需原始材料。

  3.負責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的食宿及通訊條件。

  4.配合乙方工作、負責快繁基地日常事務管理、基地的安全、勞務人員的聘請。若在配合工作、投入條件、種質材料、後勤安全出現問題及勞務人員的聘請不及時等,導致乙方完不成育苗任務時,經濟責任甲方自負,並賠償因此使乙方遭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三、乙方責任:

  1.根據合同的要求,按繁殖植物數量提供克隆補液。

  2.負責技術、生產管理工作。

  3.收到甲方預付款十日內派技術人員1-2名到甲方開展工作。

  4.保證快繁植物按合同的要求交給甲方。

  四、付款方式:本協議簽定後五日內,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付給乙方預付款。餘款按交接一批苗,結算該批貨款,在2日內結清。

  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另有規定外,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依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附則:

  1.本協議的履行若發生爭議,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調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委託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人才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招聘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招聘等個崗位,共名職員。甲方招聘崗位的職責描述、具體要求、福利待遇承諾等見《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附件一)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並提供詳實企業資料(性質、經營範圍、規模等),同時向乙方提交詳實《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並按承諾對乙方推薦的人才進行面試招錄工作。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薦才工作,及時反饋所推薦人才的招錄情況。

  3、未經乙方同意與參與,甲方不得直接與候選人進行接觸,否則乙方有權放棄已承諾的義務。

  4、甲方在試用期內辭退乙方提供的人才,或人才自主離職的,應及時通知乙方,同時由甲方根據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新的候選人才,並完成招錄工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甲方《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中的要求和承諾為甲方搜尋、篩選、推薦人才。

  2、乙方在協議生效日內完成首批人才推薦,按每崗位名候選人才向甲方推薦人才。

  3、乙方協助甲方審定《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並協助甲方組織人才複試(乙方可提供面試場地)。

  4、凡乙方推薦並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乙方不得將該候選人推薦至其他單位(甲方同意的除外),乙方應嚴守保密條款,保證甲方和候選人提供的資訊不外洩。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劃分為三級:

  (1)普通職位(月薪在1200元以下),乙方按每崗位每人200元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元整。

  (2)中級職位(月薪在1200元——3000元之間),乙方按每崗位每人月薪30%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元整。

  (3)高階職位(月薪在3000元以上)乙方按每崗位每人月薪45%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元整。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按委託費50%支付預付款項計元,乙方收款後協議方能生效,餘款在人才試用合格後一月內付清。

  乙方因客觀原因不能為甲方提供符合《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規定要求的人選,則應向甲方退還全部費用。

  五、注意事項

  1、若首批推薦人才錄用不成功,乙方可再次推薦合適人選,在允許的範圍內可以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推薦;除非乙方及時提出此崗位人選無法尋獵,提出中止為止,費用結算參照本協議第四條辦理。

  2、甲方在試用期內發現被錄用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辭退,或被錄用者在試用期內自行辭職的,乙方可自甲方提出請求之日起日內免費為其重新推薦合適人選至少名。

  3、甲方在面試乙方推薦的人選後,認為符合非本協議規定的甲方所設定的其他崗位時,同樣屬於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並參照本協議所規定的.服務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六、違約罰則

  1、一方當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違約,應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與第三方之糾紛另行解決。

  2、合約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再委託其他機構招聘已委託招聘的崗位,否則以違約論。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變更職位的要求、薪水等條件沒有得到乙方書面確認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出解除協議屬於違約行為,乙方不予退還已收預付款項。

  4、協議簽訂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協議不能按期履行,自乙方第一次提醒之日起30日後協議自動解除,乙方所收預付款項不予退還。

  七、後契約義務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術及商業秘密如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八、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更均以雙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檔案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由雙方加蓋公章及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成立,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委託協議書 篇6

  甲方:安慶港遠航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安慶師範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甲方為提高員工的物流管理水平和綜合管理能力,培養從事港口物流工作的基層管理人員,特委託乙方對甲方員工進行培訓,現雙方就委託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物件:甲方公司基層管理人員38人。

  二、培訓時間:20xx年3月上旬---7月上旬共四個月650學時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培訓內容:現代物流概論、物流實務、港口物流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應用、物流資訊科技、物流設施與裝置、統計基礎與物流統計物流常用法律法規等課程,以及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目標管理、質量管理、水運實務等專題講座。

  四、培訓地點:安慶師範學院菱湖校區

  五、培訓形式:全體學員全日制脫產在校學習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擬定培訓要求;

  (2)負責組織參訓員工;

  (3)配合乙方搞好參訓學員的日常紀律管理;

  (4)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培訓要求設計培訓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授課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授課,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授課教師或變更培訓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員考試合格,發給結業證書;

  (5)負責組織學員參加全國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考試。

  七、培訓經費:

  1、培訓費總額為捌萬元整(80000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學員參加全國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考試的費用(550+68=618元/人)由甲方承擔並在規定的日期內交給乙方,由乙方支付給認證主管部門。

  4、甲方在培訓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先支付四萬元培訓費給乙方,餘款在培訓班結束前付清,乙方提供行政事業單位正規收據給甲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2月18日 20xx年2月18日

委託協議書 篇7

  委託方(甲方): 北京市 地方稅務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代徵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與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定的《關於委託代徵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地方各稅的框架協議》,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 年 月 日起代徵甲方所管轄的採用定期定額方式徵收管理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其他地方各稅費。具體情況按甲方提供的應徵稅費資訊確定。

  二、本協議所規定的代征程序為:

  1.甲方在每月月末最後一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應徵稅費資訊;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應徵稅費資訊,於次月5日和15日(遇節假日順延,具體日期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提供的扣款日期表為準)分兩次扣款,對扣款成功的,乙方應開具稅收繳款書,並負責將稅收繳款書交付個體工商戶;

  3.乙方應於扣款當日及時將稅費足額繳入國庫,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不能及時入庫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應於扣款次日將扣款成功及不成功的資訊反饋甲方;

  5.對乙方每月15日扣款不成功的,由甲方負責徵收相關稅費入庫。

  三、甲方應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實際代徵稅款1%的委託代徵手續費。乙方於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甲方報送《手續費支付資訊表》,甲方經稽核無誤後,按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手續費。對不能及時支付的,應予說明,並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向乙方發放委託代徵證書;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檔案,並對代徵人員進行必要的政策輔導;

  (三)按雙方確定的格式、內容、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提供應徵稅費資訊;

  (四)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委託代徵手續費;

  (五)答覆乙方在代徵稅費工作中的業務問題;

  (六)相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或調整時及時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修改協議書的相關條款或重新簽定協議書;

  (七)對乙方代徵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暫停其委託代徵權利:

  1.乙方發生合併、分立、停業、登出、吊銷、解散、撤銷、破產等情形的;

  2. 乙方未按照委託代徵稅費協議書規定辦理代徵業務的;

  3. 乙方不徵或少徵稅費的;

  4. 乙方故意刁難納稅人或者濫用職權多徵稅費的;

  5. 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擴大或超範圍代徵稅費的;

  6. 其他甲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或暫停代徵關係的。

  (九)通知納稅人到乙方開立結算賬戶並辦理委託扣款手續。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協議書的規定依法代徵稅費;

  (二)要求甲方按照協議書的規定支付委託代徵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檔案,接受甲方的政策輔導;

  (四)依據甲方提供的應徵稅費資訊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扣款;

  (五)在扣款次日向甲方反饋扣款資訊;

  (六)因乙方的機構調整,導致個體工商戶的銀行帳戶資訊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甲方。

  (七)設定代徵稅費帳簿,逐筆記錄代徵稅費;

  (八)按照甲方要求報送有關資料;

  (九)按規定的期限將稅費劃繳入庫;

  (十)乙方不得再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徵稅費;

  (十一)乙方不得從代徵稅費中坐扣手續費;

  (十二)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十三)發生合併、分立、停業、吊銷、解散、登出、撤銷、破產等情形的,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就委託代徵事項做結稅結票處理。

  (十四)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涉稅資訊予以保密,並承諾不把該資訊用於本協議規定以外之任何目的;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以前,不公開披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從甲方獲得的任何資訊;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復制此類資訊的任何檔案或圖樣。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書規定未徵或少徵稅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追繳未徵、少徵的稅費及滯納金。乙方未能在限期內追繳稅費和滯納金的,由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不按協議書規定期限解繳稅款入庫的,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解繳,並從逾期未繳之日起至稅款繳納之日止按日支付未按期解繳稅款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三)乙方違規多徵稅費,造成納稅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乙方的責任。

  (四)因甲方未及時履行商定的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代徵稅款義務時,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協議期滿未重新簽訂代徵協議的,代徵協議自動順延一年。協議期滿前30日,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發出不再續簽協議的書面通知。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或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

  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8

  委託審計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方(委託方):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賬 號:

  開戶銀行地址: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電話: 傳真: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賬 號:開戶銀行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就 專案提供審計服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1.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進行下列 專項審計:

  1.1 審查公司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1.2 對公司進行年報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1.3 對公司合併、分立、增資、減資、終止、清算活動進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

  1.4 對公司進行財務收支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1.5對公司進行經濟效益審計,明確公司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並出具審計報告;

  1.6其他審計業務,具體為:。

  2. 甲方委託審計的目的和具體要求

  2.1 委託審計的目的是,乙方依法出具的審計報告應實現甲方委託審計的目的;

  2.2 甲方委託審計的具體要求為:

  2.2.1審計日記和審計調查資料清楚、完整和規範;

  2.2.2支援審計報告的證據確實、合法、充分;

  2.2.3審計報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有效且適用;

  2.2.4審計報告的評價、定性準確、恰當。

  3. 委託審計的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審計的期限為 日,自 年月日起計算。乙方應在上述期限內完成全部審計工作,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審計報告。

  4.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乙方辦理審計業務所發生的差旅、通訊、食宿、列印影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計入上述價款。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和稅務規定的收款票據後,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價款。

  4.3 合同價款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4.3.1 一次總付,甲方於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合同總價款 元(大寫: 圓整)。

  4.3.2 分期支付:

  4.3.2.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7 個工作日之內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圓整);

  4.3.2.2 乙方向甲方提交審計報告並經甲方稽核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4.3.3 其他方式:。

  4.4 甲方的付款方式為:。

  5.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5.1 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5.2 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6. 甲方權利義務

  6.1督促或完善被審計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充分披露有關資訊;

  6.2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

  及其他相關資料;

  6.3為乙方的審計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配合;

  6.4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

  6.5 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6.6 乙方與甲方、被審計單位或人員有利害關係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迴避;

  7. 乙方權利義務

  7.1 乙方應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依法進行審計,出具真實、合法、準確的審計報告;

  7.2乙方應在審計人員安排上給予保障,乙方派出的審計人員在委託審計期限內能夠按時完成審計工作;乙方及其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7.3乙方審計人員在辦理審計事項時,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自律,並保持嚴謹、穩健、負責的職業態度,在執行審計任務時,應真實反映審計結果,客觀評價審計事項;

  7.4乙方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7.5乙方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7.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經核實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7.7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查閱甲方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甲方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8乙方必須將審計進展情況和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