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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1、文明施工,規範作業,嚴格按照公司規範及各小區的規範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後,工長先行驗收並及時整理後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後並出具書面檔案,鑑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後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違反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記過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即使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並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乾淨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於公司形象和利息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菸,嚴禁帶小孩及閒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鬥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牆。

  11、對於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後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並鑑寫工程移交單,並請客戶簽署驗收單。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範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專案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後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菸或亂扔菸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築材料裝置、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罰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條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執行

  在日後工作中大家相互監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工作。

  有限公司專案部

  20xx年5月20日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務必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專案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務必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務必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務必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務必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務必在群眾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務必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務必持續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嚴禁亂丟菸頭;

  8、民工要聽從僱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築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群眾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務必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貼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於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於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須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菸頭並設定吸菸灰桶收集菸頭。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 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本規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律,嚴格按基建程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 企業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 經理是企業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 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制。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範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並接受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1、嚴禁煙火,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

  2、嚴禁亂架,拉,電線

  3、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裝置、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必須按照施工平面圖進行佈置有序,保證現場道路和排水暢通;防火設施要遵照消防部門的規定,設施應完備可靠,使用方便。

  4、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包括外來現場參觀檢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帽帶,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5、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於作業的人員,嚴禁從事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7、凡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人員進出集中處施工,必須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時,必須明確規定安全防護的部位及要求。專案經理必須按方案,明確佈置架子工搭設,架子工必須按方案、按操作要求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

  8、現場電動機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定漏電保護裝置。

  9、現場施工人員應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隨處亂走動,隨地大小便,上班時間不得隨便躺地休息。

  10、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1.建築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並與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於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並應設定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菸,需要吸菸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於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裝置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佈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採用電話(119)報告火警,併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定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誌;

  22.禁止高空拋物。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1)電纜施工前負責人應瞭解電纜徑路和地下設施情況,以便採取相應措施預防損壞地下設施或發生觸電事故。

  (2)電纜盤上的防護板,拆下後放置在安全地點。電纜盤兩側作業人員不得將腳伸入電纜盤底下。

  (3)電纜盤應架設穩固,軸槓保持水平,方向正確;電纜盤架設距地面不應大於0.1m,並應有制動裝置。

  (4)人工敷設電纜時,作業人員應戴防護手套。每人承擔重量不應大於35Kg,敷設電纜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扛電纜的作業人員均應站在電纜的同一側,並保持適當間距,在拐彎處應站在拐彎外側。往地在或溝內放電纜時,應按先後順序輕拿輕放。

  (5)敷設較長電纜過鐵路或公路時,扛電纜作業人員必須排列成一直線與鐵路或公路平行,首尾同時起步跨越,嚴禁排成與鐵路與公路垂直的隊形透過。

  (6)在鐵路電氣化區段,施工或整修電纜時,應確認電纜外皮接地良好,與繼電器箱、盒、架的鐵殼應絕緣,同電纜溝內數條電纜外皮焊接線完好之後,方準施工。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衛生習慣,持續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衛生,持續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並追究職責工地宿舍規章制度工地宿舍規章制度。

  4、牆上嚴禁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佈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持續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藉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持續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並於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後開除。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於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總務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並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裝置(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後棉被疊放整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櫃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登記姓名、與員工的關係及進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床上抽菸;

  18、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其所屬部門和總務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二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制度報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是亦同。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於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築,並與建築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於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於3.5米,並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築,必須單獨設定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並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定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並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佈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築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誌,設定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並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製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定防火制度和防火標誌,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裝置。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專案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定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定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菸。火柴梗、菸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後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幹,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乾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週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專案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檔案,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並必須按設計者、稽核者、批准者的會籤程式後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專案)。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佈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範、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改革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採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要按照專案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勞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專案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檔案。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專案工程概況。

  4、執行程式。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定、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這項工作是《標準》“規範”的法定工作,必須認真執行。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專案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專案部實施。

  3、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務查。

  4、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專案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後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施工特點,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經濟承包責任人即為消防承包責任人。

  二、專案部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於建築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電安全、動火審批、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三、專案部必須全面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要求對施工幢號、各班組、各級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專案經理是專案安全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的安全防火責任制。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按施工人數的10%配備),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四、專案部在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嚴禁搭建其他建築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應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適當減小防火距離。

  五、專案部在施工現場應設有車輛環形消防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如果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定回車道。嚴禁佔用場內通道。

  六、專案部在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專用消防用管網,並配置消防泵,其電線應專線敷設,配備消防栓,較大工程要分割槽設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層建築要設定消防豎管,豎管每層應設定消防框口,並配置水帶和水槍。

  七、專案部在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料場和用火處必須設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裝置,對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並定期檢查。

  八、專案部安裝使用電氣裝置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專案部在施工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滅火以後要保護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

  十、專案部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公司將按照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對建築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經濟處罰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未涉及之處請參照公司《消防管理細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