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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合集1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加工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加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省種子管理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加工成本:採用清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裝卸費、水電費、人員工資、裝置折舊費、維護費、短期倉儲費(一週內)由甲方承擔。種子儲存期超過一週的,按倉儲收費標準另行計算。

  四、乙方種子加工所需的種子劑和包裝袋由乙方承擔。如果種子劑由甲方提供,費用將另行計算。種子加工的廢種子和剩餘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種子加工質量保證:甲方種子加工廠採用國外國內先進主機建造,生產率高,加工質量好,測量範圍廣。工藝流程為四層風篩(0.1-50kg)。當乙方提供的原始種子淨度≥95%時,甲方確保種子加工的淨度、測量精度、選擇率(種子損失率)、破碎率、種子服裝牢固度、包裝合格率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提供的種子需要包裝時,應提供質量合格、成膜良好的種子劑,使種子包裝後能夠連續自動測量包裝。

  六、裝置加工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加工前,乙方應提供甲方種子質量檢驗表。甲方可以代表甲方處理純度、發芽率、水分等指標。

  八、加工數量:小麥、玉米:乙方應保證年種子加工量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期限:雙方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自簽訂之日起計算。

  十、定金:合同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加工成本結算:每批種子加工後,乙方應檢查種子加工質量,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合同要求。乙方應在提貨前向甲方支付所有加工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修訂。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各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資訊)、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資訊)、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

  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

  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加工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____________產品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確保合同順利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約定如下:

  一、加工產品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及交貨期以每批訂貨合同為準。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產品原材料、產品工藝檔案及要求。

  2.乙方按產品工藝檔案及要求加工生產。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每批產品加工應提前___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產前,雙方須簽定訂貨合同。

  2.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必須為合格材料且有可製造性,原材料包裝要求為編帶;甲方須提供正常原材料損耗,損耗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貴重器件為零損耗。

  3.甲方必須提供完整準確的產品工藝檔案及相關要求,包括產品的包裝和防護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組裝要求,新產品加工應提供樣板。甲方已投或欲投產品如有技術或其它更改,則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質量事故或導致乙方停產、返工等,甲方須賠償乙方受到的相關損失。

  4.甲方應根據包裝要求提供可靠的產品包裝材料,否則乙方只提供臨時普通包裝(或週轉箱),甲方應在使用完畢後完好地返還給乙方。

  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進行數量核對和來料抽檢,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須在____________小時內給予解決,由此造成的生產延期由甲方負責。

  6.乙方必須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不得人為損壞或丟失,除正常生產損耗和材料本身問題外的材料損失,乙方須按市場價賠償損失材料費用。

  7.乙方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藝檔案及要求編制生產工藝,並根據交貨期安排生產計劃,乙方必須按每批訂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交貨(甲方原因造成交貨期延遲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產品加工完畢後,除甲方宣告由乙方暫管外,應及時將產品剩餘材料退還給甲方,同時提供餘料清單。

  9.乙方未經同意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藝檔案資料轉借給第三方,加工過程必須遵守和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相應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產品質量及驗收

  1.乙方交付產品的焊接質量應符合行業標準____________的驗收條件,如甲方有特殊質量要求,應隨訂貨合同提供附件說明。

  2.甲方對每批產品的驗收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為乙方交貨後____________日內,如在此期限內甲方未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則視為該批產品驗收合格。

  3.甲方在驗收時如發現焊接質量問題,須保持原狀並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同時雙方約定返修方式及時間。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書面答覆,視為接受甲方對貨物的提出的異議。

  4.非乙方質量問題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運輸

  1.訂貨合同額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乙方負責一次性取料送貨並承擔運輸費用。因甲方物料不齊套的,乙方不負責再次取料(特殊情況除外)。

  2.訂貨合同額在____________元以下的,甲方負責送料取貨並承擔運輸費用。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1.甲方須在乙方交貨後以支票或轉賬方式一次性付清貨款,具體付款期限以訂貨合同為準。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時須向甲方開具相關發票(如有需要)。

  七、其他事項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省種子管理站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在______省種子管理站東郊試驗站種子加工廠代加工小麥、玉米、蔬菜等作物種子。

  二、加工費用:使用清雪_____包衣-自動計量包裝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_____元/公斤,使用自動計量包裝流程加工,玉米_____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種子價格由雙方臨時協商確定。

  三、在甲方種子加工廠加工種子發生的裝卸費、水電費、人員工資、裝置折舊費、維修保養費及短期倉儲費(一週內)由甲方負擔。如種子貯存期超出一週,費用按倉貯收費標準另計。

  四、乙方種子加工所需種衣劑、包裝袋等均由乙方負擔。如種衣劑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另計。種子加工的廢種子和下腳料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種子加工質量保證:甲方種子加工廠是採用國外及國內先進主機建成的,生產率高,加工質量好,計量範圍廣。其工藝流程為四層篩風篩雪比重雪包衣-計量包裝(範圍0.1-50kg)。乙方提供的種子原始淨度≥95%時,甲方保證種子加工的淨度、計量精度、獲選率(種子損失率)、破碎率、種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標準。乙方提供的種子需包衣時,應提供質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種子包衣後能夠連續進行自動計量包裝的種衣劑。

  六、裝置加工能力_____t/h,每天加工小麥、玉米能力_____-_____萬公斤,如乙方需分裝_____kg以下小包裝種子時,加工能力每天_____萬公斤左右。

  七、種子加工前,乙方應提供甲方種子質量檢驗單。純度、發芽率、水分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甲方方可進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數量:小麥、玉米:乙方應保證年種子加工量不低於_____萬公斤,每個品種加工數量不低於_____萬公斤。

  九、合同期限:雙方本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合同期限__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計算。

  十、訂金:合同生效_____日內,乙方應預付甲方代加工定金_____萬元。

  十一、代加費用結算:每批種子加工後,乙方對種子加工質量進行檢驗,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應在提貨前將全部加工費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修訂。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省種子管理站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代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代加工“商標”無菌磚包裝植物蛋白飲料、含乳飲料的產品,為保證合作雙方的利益,順利完成合作專案,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加工產品

  1. 產品品種及規格: 250ml苗條型“ 商標 ”無菌磚包裝植物蛋白飲料、含乳飲料系列。

  2.委託加工廠產品標註樣式:見《產品標註樣式》

  a.委託方公司名稱: 有限公司

  b.委託方公司地址:

  c.被委託方公司名稱:山東朝能福瑞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託方公司地址:山東濟南高新技術開發區新濼大街989 號

  e.生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堤口路17號

  f.生產許可證編號:QS 3701 0601 1104;

  g.產地:山東濟南

  h.以上字號為統一字號

  3.委託產品執行標準: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雙方協商可繼續合作,另行簽署協議。

  三、產品質量要求及加工數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產品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進行加工,加工產品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生產配方》、《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若《產品質量標準》未有詳盡之質量規定,乙方依照國家標準、衛生法規作為乙方製造時之質量基準。

  3、甲方承諾合同執行期間,每月委託最低加工量為100噸;乙方承諾合同執行期間,若甲方需要,確保200噸的加工能力。

  4、利樂磚產品單品種一次生產量≥30噸,損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30噸,不計損耗。

  5、甲方應在每月25日前以準確詳實的方案形式編制下月《月度生產計劃》,並通知乙方下月定單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產通知5天內做好生產準備,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回覆甲方。甲乙雙方若一方需臨時變更生產計劃,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四、加工費用

  1、無菌磚產品加工費為(含17%增值稅):

  普通裝:無菌磚加工費 0.20元/盒,(不含稅:0.172元/盒); 禮品盒裝:在普通裝加工費用的基礎上每盒增加0.0155。

  條款說明:加工產品單品種一次生產量小於30噸,加工費用另行協商。

  2、加工費用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出庫成品盒數量×對應的加工費(成品數量以雙方書面簽字確認的當月出庫的成品數量為依據)。

  3、裝置清洗消毒所用雙氧水、酸、鹼、吸管、熱熔膠(冬季用耐冷膠)、墨油、潤滑油、水、化驗費用、紙箱貼膠帶人工費用、紙箱列印批號的費用等包括在加工費內。

  4、工藝及人工複雜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價格雙方協商確定。

  五、原輔材料的提供、驗收及保管

  1、內容物(水除外)無菌磚包材、外包裝瓦楞紙箱(安裝好提手)、膠帶等輔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體輔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應將原輔材料於通知乙方當月委託加工訂單後 3日內按照對應數量交付乙方。

  3、乙方對甲方提供輔料進行驗收,驗收單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甲方提供輔料必須攜帶原廠出廠檢驗報告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輔料,發現不符合約定標準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4、為保證產品質量口感達到甲方產品質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質量標準另附),費用已含在加工費內。

  5、乙方負責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輔料,保證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輔材料損耗

  1、料液損耗率:≤2%

  損耗率計算公式:

  (配料數量-出庫成品數)÷配料數×100%=損耗率

  2、紙箱:≤2‰

  計算方式:(實際耗用量-成品入庫數)/成品入庫數=損耗率

  (損耗率-2‰)×實際耗用量=超耗數量

  3、無菌磚包材:≤2%

  計算方式:[實際耗用量-(成品入庫數+取樣數量)]/ 實際耗用量=損耗率

  (損耗率-2%)×實際耗用量=超耗數量

  4、以上損耗每個月結算一次,損耗的超出及節餘部分轉於雙方的下一個計算週期。每年進行一次最終核算。

  5、由於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損耗不包括在內。

  七、加工費用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結算加工費用。

  2、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六條每年計算原輔材料超耗額,若超出損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額款。

  3、生產加工費用實行月結算。

  (1)甲方向乙方下達生產計劃時,先預付30%的加工費。

  (2)根據上月成品出庫數量,由乙方出具結算資料(結算單、原輔料及成品出入庫明細表),甲方按協議約定條款稽核確認後結算。每月7日雙方核對一次,核對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費。

  八、半成品、成品的檢驗、保管: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及檢驗標準組織生產加工及產品檢驗,並依據質量標準、質量檔案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質量檢驗報告。

  2、乙方應在產品生產過程中依據甲方《取樣原則》進行抽樣檢驗,檢驗樣本(包括留樣)不計加工費,檢驗樣本所用輔料由甲方承擔。《取樣原則》作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驗收合格的成品應由乙方負責倉庫交貨,免費在倉庫存放23天,超期後按每天佔用庫房費5元/m2收取儲存費用,不足1 m2免計。在裝車過程中出現破損由乙方負責,裝車費乙方承擔。運輸過程中因運輸、保管不當引起的破損、毀壞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介紹當地有運輸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辦理鐵路、公路發運業務。

  5、異常問題雙方無法認定時,雙方同意交由技術監督局或防疫站鑑定,其費用由送檢方墊付,由過錯方承擔。

  九、交貨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計劃生產量組織生產,在當班結束後雙方以品管取樣記錄表 、品管現場取樣為依據,對取樣量清點核對後雙方簽字認可。成品以發貨時雙方共同簽單確認數量為準。

  2、保溫產品不滿七天,甲方要求出貨,如出現質量問題或投訴,由甲方承擔一切損失。

  3、交貨方式:甲方自行派車提貨。乙方免費負責裝貨(或裝櫃)業務,裝車地點為乙方工廠;裝貨完畢後,甲、乙雙方共同簽單確認數量。

  十、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派駐有關管理人員對產品的生產、質量進行監控,對產品驗貨和發貨程式進行管理。

  2、在生產甲方產品期間,甲方派駐人員有權對生產過程全部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但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責任致所加工產品未達《產品質量標準》要求,此批次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由此造成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提供產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輔助包裝材料,甲乙雙方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4、負責成品及時發運,產品驗收為合格品後及時組織發運。

  5、甲方派駐人員應遵守乙方作息時間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產品如涉及智慧財產權糾紛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7、甲方提供原輔材料包裝規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產需求。甲方必須將所準備生產的產品內外包裝樣品交給乙方並得到乙方的確認。如果內外包裝有更改必須提前一週將樣品交乙方並得到乙方的確認方可生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生產,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按甲方的生產計劃積極組織、協調、安排生產,並組織廠內人員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標準進行驗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如有質量問題或隱患,乙方有權拒絕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庫起23日內免費保管各種原輔材料,原輔材料的入庫和領用需雙方簽字方可進行。原輔材料超期後按每天佔用庫房費2元/m2收取甲方儲存費用。

  4、乙方負責對委託加工產品所需原輔材料依據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及檢

  驗方法進行檢驗並出具化驗單。

  5、根據甲方提出的生產計劃,負責及時組織生產及進行質量控制。

  6、乙方免費為甲方派駐人員提供辦公場所及辦公通訊條件,通訊費及餐飲費由甲方負責,正常情況下,乙方負責甲方派駐人員在廠區內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對外關係(涉及到甲方)甲方積極配合,由乙方協調解決。

  8、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加工事項轉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標及保密

  1、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標識的材料。

  2、雙方均同意為因本合同而得自對方的所有技術及商業(包括甲方訂單),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得自雙方的資料保密。尊重對方在該等資料中的專有權利,只為執行本合同而使用該等資料,只向執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屬下僱員披露該等資料,並只向他們披露執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資料。

  3、雙方需促使其屬下根據本合同本條適用之資料的所有僱員均知道及遵守該條之規定。

  4、合同期滿,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委託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術及商業資料,並不得留存複製品。

  十二、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協助甲方進行除錯產品口感,所需裝置及人員由乙方負責協調,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擔。

  2、 乙方生產工藝在整合完善期間由甲方技術人員參與,工藝需滿足甲方生產所需。

  3、乙方人員配備需按甲方質量保證配備。

  4、每一品種正式生產前及更換主要原料後必須進行中試,保溫結果只能驗證產品微生物、封合等,該產品的組織狀態由雙方各自保留常溫樣直至保質期來共同判定。中試成功方可進行生產。中試產品內在質量由甲方負責,中試產品包裝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檢查由乙方負責。中試產品加工費另行商定價格(中試期間不計損耗)。中試成功後,甲乙雙方應就新產品的委託加工生產另行簽署委託加工合同或作為本合同補充合同。

  5、合作期間,因國家對水、電、氣等能源價格進行調整引起的加工費變動,因甲方外包裝、配方改變引起的加工費變動,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共識,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的生產數量超出了甲方的《生產計劃》,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輔料由乙方按進價賠償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費中扣除。

  2、由於甲方所提供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及原輔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甲方提供原輔料必須符合GB2760,如果超標或未按要求新增由此引發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3、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異或不合格,雙方應積極組織協調處理,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處理的,應採取相應技術手段進行處理,以減少最終損失。若最終形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該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佔用和造成的原輔材料損失及加工損失。

  4、成品出廠前,經甲方駐廠代表隨機抽樣檢查。

  代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哈爾濱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託方)

  乙方:五常市安家鎮鼎豐米業(受委託方)

  茲有甲方因業務需要,委託乙方加工優質大米,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物:大米。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

  第三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按照GB/T19266標準要求。

  第四條:加工物包裝物設計、印製由甲方負責,並有甲方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成品包裝物使用乙方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第六條:甲方負責產品的運輸、銷售及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七條:乙方負責產品的加工、產品的出廠檢驗及出廠前的質量控制、儲存管理。

  第八條:甲方付給乙方加工費為 ,此項費用每下個月月初統一結算,本產品規格分別為。

  第九條: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採購由乙方負責,原料必須是五常境內種植的優質水稻。

  第十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間、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再行制定。

  第十一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需雙方在交付現場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加工物(成品)出廠後由於運輸、保管不當造成的產品質

  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條: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向乙方做出貨款總額的20%的賠償。

  第十五條: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給甲方造成損失,應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價值總額20%的賠償。 第十六條:加工數量:

  第十七條:加工地點:哈爾濱市五常市安家鎮安家村玉生屯。 第十八條:本協議需雙方法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哈爾濱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簽字:

  乙方:五常市安家鎮鼎豐米業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代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加工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遵照執行:

  一、加工方式、生產要求:

  1、乙方公司所需產品( 岩棉板 )在甲方工廠加工生產,由乙方負責提供品牌標籤材料。甲方提供產品原料進行生產、加工、包裝。

  2、甲方根據乙方所要求的質量等級、規格等負責生產,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均由甲方全權負責。

  2、在合作生產加工期內,甲方所生產出的乙方產品外包裝上需印刷乙方的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等相關資訊,並以此作為乙方對外宣傳所在的生產基地,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宣傳。

  3、乙方負責產品在所售區域的政府送檢工作,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並免費提供樣品,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訂貨需提前五天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七天內負責把產品交付給乙方。

  5、乙方收到產品後,應立即驗收。如有數量不符,產品質量等問題,乙方須在七天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核實確認後負責調換符合要求的數量、質量給乙方,並負責調換產品的往返運費。

  6、合約期間,乙方在付完訂金後,甲方到乙方處提取包材並有義務保護和維護好乙方包材。如在生產期間出現包材破損(不合格品除外)由甲方負責(具體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的產品規格、標準等生產加工,所需生產加工費用及運輸費用等由雙方協商後以每次乙方的`蓋有公章的書面生產加工單為結算依據。

  2、乙方訂貨須預付貨款總額的 % 作為定金,剩餘貨款分期支付或貨到現場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乙方只能將貨款訂金和貨物尾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公司帳號,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產品原材料上漲等原因,甲方要求上漲價格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甲方通知乙方前已經下過訂單的產品甲方不得漲價。

  四、合同的續簽和終止:

  1、協議到期後,乙方若有意續簽須提前30日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智慧財產權。

  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之後作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8

  加工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訂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產品代加工協議如下: 一、加工方式:甲方負責生產加工,包括:混合攪拌、分裝、裝箱、貼籤。乙方自行採購包裝、標籤,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原料、輔料等。

  二、加工品種及規格:

  共 個。

  三、加工費及付款方式: 粉散劑: 規格為100克的加工費為______/噸;規格200克的加工費為______/噸;規格為1000克的______/噸;其它規格另議。

  注射水針劑:為0.18元/每支/每件,其它規格另議。 消毒劑: 規格為5kg/桶*4桶/件的______/噸;

  原聚生源的產品按照原來的標準加工,就現有的包裝做完以後不再加工生產,結算價按廠價的93%價格計算。

  乙方每批加工不少50件,不足50件按50件收費。在乙方每次提貨時付清全部加工費、包裝費,如果乙方使用甲方原料應先付款再加工。

  五、配方與批准文號:乙方提供配方的產品,乙方應按<獸藥典>提供組方及

  相關材料,由甲方負責報批文號,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使用甲方批號的,必須交納 ( 元 )保證金,如果被藥政部門抽查乙方必須妥善處理,如果不及時處理甲方有權動用保證金來處理抽查事件。如果單是甲方問題則有甲方負責。

  七、關於退貨:原則上無退貨,退貨視為重新加工,加工費為原加工費的1.5倍。

  八、關於質量爭議:由於甲方加工工藝導致乙方出現質量問題(如結塊、封口不嚴等)由甲方負責免費重新加工。如果是甲方按配方新增不足按價值的1.5倍賠付乙方。其他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九、交貨地點:乙方的貨物的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乙方必須在加工完畢後的當天取走。

  十、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一、保密條款:雙方合作過程中的知悉對方的相關事宜均由保密義務,如關於購貨渠道、加工方法、配方、客戶來源等,如有違反,給予對方壹拾萬元的賠償。

  十二、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

  十三、任何一方違約造成雙方損失應賠償對方並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 方: 聯絡電話:

  年月

  代加工合同 篇9

  甲方(採購方):

  註冊地址:

  乙方(供貨方):

  住所/註冊地址:

  第一條 合作模式

  1.甲乙雙方約定合作方式為貼牌生產模式,所貼品牌為乙方指定商標及產品外觀設計。

  2.甲方作為產品生產廠商,按照乙方要求生產產品以及對產品進行包裝。

  3.乙方作為產品銷售商,對本合同中約定的產品進行銷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1.合作產品:

  產品名稱

  等級

  規格

  單價(元)

  備註

  2.乙方對外包裝以標樣為驗收標準。

  3.甲方決定增加採購品類的,雙方應當另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擬增加採購的品類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協議的約定。

  第三條 產品的訂單

  1.甲方根據實際需要,以傳真、郵寄和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訂單。甲方認為必要時,其業務管理人員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進行生產安排,訂單應當註明訂單產品品類、數量、規格、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必要內容。

  2.甲方向乙方提交訂單後,在甲方收到乙方對訂單的書面承諾前,有權取消訂單。

  3.甲方預先天向乙方提交訂單,乙方應當在按照甲方訂單要求備貨、發貨,除不可抗力外情況外,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供應甲方需求。

  第四條 產品的質量

  1.乙方向甲方供應產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產品的國家標準,有地方標準的應當執行地方標準,乙方有企業標準且企業標準嚴於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的,執行企業標準。

  2.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尚不明確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甲方對產品質量有特別要求的,以甲方要求為準。

  3.本條所指的產品生產質量品質問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中存在頭髮、蠅蟲、草梗、纖維等異物;微生物指標(細菌總數、大腸桿菌)超標;產品顏色異變、異味;包裝破損;產品尺寸超出規格、溫度超標;淨量不足、超過保質期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當透過檢測標準(檢測標準變動的,本合同隨之變動),產品不能透過該檢測的按第九條第二款處理。

  5.乙方提供的產品先提供樣品給甲方確認,待甲方樣品確認後,乙方提供該批次產品,產品與樣品質量需相符。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產品生產質量問題的,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必須承擔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及開票

  1.產品供貨價格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確定後的價格不得再增加。

  2.乙方向甲方供貨價格均為含稅價格,甲方根據訂單向乙方確定採購的產品後,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對等金額的增值稅專票,每筆訂單的發票應當於甲方支付首筆貨款後與貨品一起交付甲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提交訂單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單所列貨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甲方驗收乙方所供產品後三日內支付貨款的_____

  2.乙方銀行賬戶資訊: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產品的運輸

  1.產品運輸方式由應當根據甲方需求確定。

  2.乙方應當以合理方式對產品進行運輸裝載,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及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

  3.甲方選擇自提產品的,自乙方將產品裝載上甲方運輸車輛且該運輸工具駛離乙方廠區時,產品運輸風險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甲方承擔。

  4.甲方選擇由第三方承運的,由乙方安排產品運輸,產品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產品的交付及驗收

  1.乙方提交訂單確定的產品時,應對提交的產品製作清單,清單上應當明確註明供應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等相關資訊。

  2.對上述清單標明的產品,甲方在3日內對產品的包裝、缺損情況、清潔度和數量進行初步查驗,甲方初步查驗後認為符合訂單標準的,由甲方指定人員簽字收貨,經簽收後的訂單產品視為交付。

  3.甲方查驗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批產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標準的產品,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運輸、租賃場地、人員薪資和品牌損失等費用。

  4.供應產品的交付並不排除乙方對產品瑕疵的擔保責任,初步查驗不能確定的質量、規格等產品情況,乙方應繼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5.除甲方特別要求外,產品交付的方式為按訂單一次性供貨。

  6.產品託運的,產品交付的地點為甲方公司所在地,也可由訂單另行指定。

  第九條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開具發票的,甲方有權暫停支付貨款。

  2.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交付以及經查驗不符合訂單要求的產品,乙方應當採取更換、修整等補救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應承擔未按期交付產品為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訂單產品的,應當支付逾期滯納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產品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償付滯納金;乙方逾期個工作日未能交付的即視為不能交付定做產品的,甲方有權取消本次訂單,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次訂單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責任不排除甲方因此產生的其它間接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產品款項,未按約定付款方式結清貨款超過天的,每超過一日,甲方則以未支付貨款部分作為違約金。

  5.甲方不得無故拒收乙方按訂單供應的產品,若因甲方無故拒收產品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在產品加工期間,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的,乙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5日內,以書面方式將發生不可抗力之證明檔案提交給甲方,據此乙方得以免除合同責任。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超過3個月而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有權撤銷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配合另一方將本協議提交所在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3.本合同履行期間為合同生效後一年,合同到期30天前雙方均有權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合同到期終止,逾期未告知的,視為本合同再自動延期一年。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 ___月 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10

  加工方:(以下簡稱甲方)

  訂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產品代加工協議如下:

  一、加工方式:甲方負責生產加工,包括:混合攪拌、分裝、裝箱、貼籤。乙方自行採購包裝、標籤,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原料、輔料等。

  二、加工品種及規格:

  報批產品名稱

  規格

  批准文號

  共個。

  三、加工費及付款方式:粉散劑:規格為100克的加工費為______/噸;規格200克的加工費為______/噸;規格為1000克的______/噸;其它規格另議。

  注射水針劑:為0.18元/每支/每件,其它規格另議。

  消毒劑:規格為5kg/桶*4桶/件的______/噸;

  原聚生源的產品按照原來的標準加工,就現有的包裝做完以後不再加工生產,結算價按廠價的93%價格計算。

  乙方每批加工不少50件,不足50件按50件收費。在乙方每次提貨時付清全部加工費、包裝費,如果乙方使用甲方原料應先付款再加工。

  五、配方與批准文號:乙方提供配方的產品,乙方應按<獸藥典>提供組方及相關材料,由甲方負責報批文號,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使用甲方批號的,必須交納(元)保證金,如果被藥政部門抽查乙方必須妥善處理,如果不及時處理甲方有權動用保證金來處理抽查事件。如果單是甲方問題則有甲方負責。

  七、關於退貨:原則上無退貨,退貨視為重新加工,加工費為原加工費的1.5倍。

  八、關於質量爭議:由於甲方加工工藝導致乙方出現質量問題(如結塊、封口不嚴等)由甲方負責免費重新加工。如果是甲方按配方新增不足按價值的1.5倍賠付乙方。其他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九、交貨地點:乙方的貨物的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乙方必須在加工完畢後的當天取走。

  十、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保密條款:雙方合作過程中的知悉對方的相關事宜均由保密義務,如關於購貨渠道、加工方法、配方、客戶來源等,如有違反,給予對方壹拾萬元的賠償。

  十二、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

  十三、任何一方違約造成雙方損失應賠償對方並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負責人:聯絡電話:

  乙方:聯絡電話:

  代加工合同 篇11

  委託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食用油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____食用油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為_____食用油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第一 每月訂單及加工費

  1、委託方必須提前____5____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_____15_______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____10____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8、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線上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第三 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________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________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______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12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生產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加工方必須負責給委託方進行商檢並且由委託方提供商檢編碼。 第一、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3天以傳真或是郵件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2天內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1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生產輔料。

  4、加工方收到原材料及原輔料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委託方提供了足夠的原料和原輔料並且質量合格,而加工方故意以各種理由搪塞、怠工,致使產品不能按時交貨或是出現質量問題,由加式方負責全部損失包括連帶損失。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5、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加工費

  6、含增值稅的加工費為人民幣元/噸。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 20xx 年 6月 30日,可在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7、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8、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產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附件中),加工方嚴格按照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配合加工方品管在加工過程中對產品各項理化指標的線上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必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委託方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負有全部責任。

  第三 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後,將貨物運至委託方工廠後7天內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5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委託方 : 有限公司 加工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箱: 傳真:

  代加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利益實現雙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加工食用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滿前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可於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某方因特殊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須提前30天向對方告知經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

  第二條 合同內容

  1、甲方商標名稱: 。

  2、乙方生產許可證號: 。

  3、委託代加工產品明細

  產品名稱規格質量等級執行標準條形碼

  略

  4、委託代加工原材料

  (1)食用油:由 方提供。

  (2)油桶(含瓶蓋、提手等):由 方提供。

  (3)商標標籤:由 方提供。

  (4)外包裝紙箱(含膠帶等):由 方提供。

  (5)其他:如上述(3)、(4)中的標籤和紙箱由乙方提供時,由於存在一定的單批印刷數量要求(標籤20000張以上/批,紙箱20xx個以上/批),所以約定如下:甲方需給予乙方上述物料製作保證金,標準為 10000 元/規格/油品;此保證金乙方需在合作結束後一個月內,扣除剩餘未使用的上述包裝材料後,返還給甲方。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的每批次產品質量、重量及技術要求進行監督抽查,乙方需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出廠批次檢驗報告,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國家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時費用需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商標進行稽核,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商標註冊授權書。乙方負責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食用油品及生產許可證號進行分裝。

  3、雙方要嚴守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透漏給第三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銷售此合同內的委託代加工產品,因擅自生產、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生產摻雜使假偽劣產品,乙方不得隱瞞欺詐甲方生產摻雜假偽劣產品提供給甲方。

  5、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雙方確認或由國家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屬於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屬於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出現質量問題後,乙方應與甲方一道迅速作出彌補行動將甲方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任何一方出現質量問題,均視為違約。

  6、委託代加工需進行在法定機關進行公證和備案,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辦理,但公證費用(約800元,以實際發票單據為準)需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訂單與結算

  1、甲方的訂單(見附件)須提前24小時以傳真、電郵等形式傳給乙方為準,確定價格、數量、規格、品種、提貨時間。單個訂單數量要求在 件以上(每件規格為5Lx4或1.8Lx6等)。

  2、每筆訂單實際成交價格根據當時行情議價後決定,訂單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貨款後按照訂單要求時間內需生產完畢。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甲方提貨時,需帶上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及承運人的相關證明資料方可提貨;交貨地點為乙方工廠,乙方負責安排裝車。

  2、若在交貨前乙方產品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若屬甲方運輸途中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或包裝破損,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訂單要求時間交貨,甲方有權收取合理的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如甲方沒按下訂單的時間提貨,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賠償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4、如乙方擅自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其他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

  委託方(甲方): 被委託方(乙方):

  山東光大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周保華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山東省東平縣經濟開發區

  代加工合同 篇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實施條例辦

  法,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含稅單價、包裝要求、交期、技術標準

  第二條 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羅紋,鬆緊帶,腰繩,甲方提供除羅紋,鬆緊帶,腰繩外所有面料和輔料。

  2.乙方在加工過程中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換,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輔料需保證質量

  4.加工所需主、輔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廠,雙方對數量、外觀進行查驗,由乙方簽收。

  第三條 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樣品及相關工藝技術資料進行加工生產,並對甲方的設計保密。

  2.乙方在對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須核實單件服裝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與甲方要求相符合,確定無誤後方可裁剪。未經核實或核實有誤未向甲方說明並經甲方書面答覆,致使原材料浪費或其他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為保證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品質,在對原材料大量裁剪、縫製前,乙方應制作十套首批樣,經甲方確認,大貨正常進行。

  4.加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有問題,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驗收方法及質量異議:

  1.完成後,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完成檢驗、裝箱後,於大貨交貨期截止兩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檢驗,裝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交付貨物時,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根據上述合同約定的質量、工藝標準和確認的樣品進

  行驗收。

  2.如果發現製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修。但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無法修復且不能按正品入庫的,此部分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加工費用,造成原材料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來函或來人提出的產品質量異議時,應在三日內給予甲方回覆,並提出處理方案,否則甲方即視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公休日順延)。

  4.產品出貨後,甲方的原版樣衣、相關技術資料以及剩餘的主、輔料經甲方清點後與該批成品貨物一起退還甲方。

  第五條 貨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30%(12525元整),餘款(29225元整)提貨付清,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寄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交貨物加工費的2%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經濟上的損失費用。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嚴禁乙方將甲方所屬商標或帶有甲方所屬商標的產品外流出工廠,也不可將相關合作資訊透露給他人,聯絡時只可跟甲方指定聯絡人聯絡,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生產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須變更或解除時,應按《合同法》關於變更和解除的條款辦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糾紛,經雙

  方協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當地國家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手人: 經手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