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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薦】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人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夥團體名稱:

  第六條團體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合夥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合夥經營範圍及期限: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預結算專案,合作期限為1年(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1日)。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夥人共3個,分別是:

  1、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2、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3、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注此內容為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後補充到本協議)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按季度結算)

  第十一條合夥團體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1、採取工薪制度,每月5號按3000元/月發放,並記錄存檔。

  2、按季度結算處於盈利狀態時,按利潤的15%作為流動資金,10%作為固定資產(不得以時不能挪用),剩餘75%平均分配,並記錄存檔

  3、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合作團體的共同財產。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按季度結算處於虧損狀態時,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根據其具體金額平均分配到合作人,並及時將其上交到合作團體中,並記錄存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合夥人享有否票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2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

  (三)合夥人丙---(從事)

  (四)合夥人丁_____--(從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_______________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銷;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3

  甲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前期預需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甲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___%。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乙方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方監管,在每月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於雙方合作事業專案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專案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

  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

  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合夥期限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萬元,計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裝置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四、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為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六、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七、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八、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5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1。合夥經營專案:

  2。合夥經營名稱、主要經營地:

  3。合夥經營範圍:

  4。合夥經營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5。1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5。3本合夥經營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經營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6。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經營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6。1盈餘分配:以

  6。2債務承擔:合夥經營期間債務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7。引入合夥人、退出合夥經營:

  7。1引入合夥人。

  7。1。1合夥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夥人。

  7。2退出合夥經營

  7。2。1自願退出。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7。2。1。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7。2。1。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7。2。1。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7。2。1。4合夥經營合同生效期間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解決合夥期間的企業事務。

  8。2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9。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合夥人的權利:

  9。1。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9。1。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9。1。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9。1。4合夥人有退出的權利。

  9。2合夥人的義務:

  9。2。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9。2。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2。3為合夥債務承擔共同連帶責任。

  10:禁止行為

  10。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10。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10。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11。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1。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夥期限屆滿;

  11。1。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11。1。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11。1。4被依法撤銷;

  11。1。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夥的清算:

  11。2。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11。2。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11。2。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獎金;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11。2。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11。2。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2。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2。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12。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3。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大多數合夥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4。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14。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6

  合夥人一(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乙方): 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一方入組建、技術、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兩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一百萬人民幣,¥:100萬

  甲方出資__________

  乙方投資三萬、佔總投資的二十五%。佔公司股份二十五%。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兩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兩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兩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兩方同意,並由甲乙兩方同時進行、乙方有優先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兩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兩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佔有股分50%退出。非經兩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的50%進行賠償。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公司所在地公證單位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法定代表,全權協調處理公司的工商稅務、消防安全、業務接洽及商務等事務。

  五、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五萬元;必須經過甲、乙兩位股東簽字。

  2、新產品或裝置的引進;

  3、廠房擴建等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設立一個公司賬戶、同時兩位股東都擁有此賬戶簡訊提示、以方便及時瞭解賬戶資金流動情況。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自兩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7

  甲(姓名):________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_____方自願合夥經營理髮店,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萬元。

  甲(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務;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年______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______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X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_____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X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_____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_____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_____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_____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8

  甲方:xxxx經貿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是一從事研發、生產、經銷xxx保健系列產品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xxx牌蕎麥殼保健褥是我公司獨立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型產品,XX年10月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號:xxxx05293、6)。該產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實用價值,經濟效益可觀。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_______市、區縣生產經營xxx保健系列產品。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xxx保健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雙方議定,乙方為進入該產品市場的初級階段,對生產、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三、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3萬元整;包頭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四、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應定為“xx(地名)分公司”,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參股生產此類產品的公司。

  五、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蕎麥殼保健系列產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潤分成:1、由甲方銷售,在成本價的基礎上,再給乙方供貨價20%的提成。2、如乙方自行銷售,甲方收取供貨價30%的提成。3、結算時間按(月、季)實行。4、結算方式,須雙方同意,現金和貨物都可。

  七、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本合同可再延續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八、未盡事宜,協商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9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

  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0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夥人協議注意事項和文字格式

  文字格式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普通的合同格式就可以的。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七)入夥與退夥;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九)違約責任。

  合夥協議可以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合夥企業中某一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合夥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中,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責令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怎麼寫

  二、合夥協議書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1

  合夥人: , (以下簡稱甲方)男, 歲,現住址: 。

  合夥人: ,(以下簡稱乙方)男, 歲,現住址: 。

  合夥人: ,(以下簡稱丙方)男, 歲,現住址: 。

  上述合夥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專案名稱)。地點:

  第二條、合夥期限: 本協議所列專案完成協議終止 。

  第三條、本合夥出資比例為40%:30%:30%;合夥人共出資 伍拾萬元整 。其中 甲方 出資現金與裝置,另以技術和經驗摺合人民幣共計 叄拾萬 元入股。 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 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合夥人於 以前將資金與裝置交齊。

  第四條、本合夥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夥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餘分配

  1、因“專案方”(非本協議合夥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裝置出資方,故前期盈餘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裝置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裝置成本費用,其它盈餘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夥人分配事項

  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同時做如下分工:

  合夥人決定委託 甲方 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並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後勤工作。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維護合夥財產不受損害的義務。

  第八條、未經合夥人同意不得超出許可權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2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全部,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所有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由。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方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3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專案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 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  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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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5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事務。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各佔_________。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如未按時交齊,應向其它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出資應占比例按各方實際出資確定。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屆時按約定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可約定)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6、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可再約定其他)

  以下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方可執行。

  1、處分合夥共同不動產;

  2、改變合夥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支付合同債務。

  (可增加)

  合夥負責人超出委託範圍的行為,被其他合夥人追認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責任;其他合夥人不予認可的,由合夥負責人自行承擔責任,造成合夥或其它合夥人損失的,由合夥負責人予以賠償。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合夥成立後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