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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4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素質,最佳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責任制。根據河北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和《新市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考核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有效推動學校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職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物件、時間

  考核物件:在編在崗已聘的正式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考核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考核內容

  1、校級領導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小學校長職業行為規範》、師德建設、學校發展、教育教學管理、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全面發展、落實“一比兩率”等方面的實績。

  2、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情況,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

  3、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

  4、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5、其他教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的實績。

  五、考核細則

  (一)班主任崗位津貼。

  按文體教育局規定,採取固定數額加量化設立班主任津貼,具體標準:各校根據班容量大小自行確定,最高不超過160元(局方案)。

  班主任津貼月末統計,下月月初發放上月津貼。

  1、具體標準

  人數 津 貼

  固定部分 量化部分

  45人以下 50 50

  46-50 60 50

  51-55 70 50

  56-60 80 50

  61-65 90 50

  66-70 100 50

  70人以上 110 50

  2、發放辦法

  (1)固定部分

  班主任津貼固定部分參照班主任的出勤情況,班主任缺勤天數的津貼部分需扣除,補發給代理班主任。具體的計算方法為: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2

  2、扣分標準:

  ①教師有違法違紀行為,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在校外兼課、兼職,違反其中一項規定,本項考核不得分。

  ②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如有違反要求不得分。教師無正當理由不接收學生,故意為難家長,擅自趕走學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不享受獎勵性津貼。私自亂收費、搭車收費、截留費用一次扣10分,並按規定退還錢款。

  ④違反計劃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沒按計劃生育要求採取措施而懷孕扣10分。所請假按事假處理。

  ⑤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安排、不按時完成任務一次扣10分,經協調仍然不服從安排不享受獎勵性津貼,並建議在教職工評聘時不予聘用。

  (二)教師出勤(10分)

  1、規範要求:

  ①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參加考勤,嚴格履行請假、銷假手續。教師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長室請假,並履行相關手續,電話請假需要補齊相關手續,特殊原因請假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教師小假為一個學期一次累計。累計超過8小時按事假處理。離校時必須打卡。

  ②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幹滿點,出成效。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外出或參加有關會議,一律實行外出登記,寫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實去向。凡不履行登記手續者按擅離崗位處理。病假必須出示三級以上醫院病假條。

  2、得分扣分標準

  ①一個學期出滿勤、幹滿點得10分。以學校考勤統計資料為準。學期內遲到、早退、無故不參加例會、升旗儀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個學期遲到早退累計10次本項不得分,累計15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教師請病假一天,課務完成扣10元,課務未完成扣20元;教師請事假一天,課務已完成扣20元,課務未完成扣30元;每學期累計請病假達45天,事假達20天以上者不享受績效獎勵。上班時間幹私活、玩電腦遊戲、打撲克等,發現一次扣30元。

  ②教師公休假:晚婚標準:男25週歲,女23週歲;婚假10天;晚育標準:女24週歲,產假90天,晚育獎勵30天,剖腹產外加15天,提前請產假的產假時間從實際產前一週起算。喪假(直系)3天。

  (三)工作總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實際上課節數和兼職工作折算。學校按實際確定平均工作量,滿課時數分值為10分。超課時附加1分/課時,不足課時減1分/課時。附加分值不超過原分值的50%。

  ①標準工作量,根據人事部門下發的要求核定學校教師的工作量,學校的平均工作量為12節。一二年級為13節,三四年級為12節,五年級為11節,六年級為10節。

  ②對工作量實行量化標準制度。凡是列入課表的科目,1課時作1個工作量,(包括:備課上課;作業批改)。兼職折算方法:教研組長2個,備課組長1個,大隊輔導員4個,團支部書記1個,心理諮詢2個,報帳員4個,體藝衛組長2個,圖書管理員3個,音體美器材管理1個,儀管員2個,微機管理員2個,衛生員1個,檔案管理1個,婦女主任1個,印刷3個。專職保安工作量為8個。未列入部分按實際量計入其它類別中。如享受津貼則不計算工作量。

  ③學科工作量測算:兼帶二個班數學為滿工作量。音樂、美術、科學、資訊等滿課時數為14節,兼實驗指導、興趣小組輔導等;體育學科滿課時數為14課時,兼興趣小組輔導、大課間活動等。滿工作量的得滿分,工作量超出的,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由校長室核定計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學校規定的跟班人員應及時跟班。

  (四)職業能力(40分)

  教師“職業能力”的考核專案包括崗位知識(指學識水平、專業知識、業務進修)、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和做學生思想工作等情況;教學能力主要考核教師鑽研課標和教材、組織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情況;

  具體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及時,高效優質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按市區局“教學六認真”要求進行教學操作,全面貫徹“三案六環節”要求,大面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備課三案:(10分)

  ①具體要求:備課環節齊全,書寫工整,教案設計新穎,教學程式清晰,體現教改理念。體現備教材,備學生活動,體現學科特點,環節齊全,教後反思具體充實,體現教學情況(詳見學校備課要求)。男教師年滿55週歲、女教師年滿50週歲備簡單教案,所備內容必須符合市、區局相關要求。

  ②評分方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學案、鞏固案分別扣1分。

  2、課堂教學(10分)

  ①具體要求: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教學環節完備,教法恰當,符合課改要求;教師語言規範,精神飽滿,衣著整潔,教態自然,因材施教;(詳見學校課堂教學要求)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

  3、作業批改(10分)

  ①相關要求:實行一課一作,作業佈置體現課標要求,精選適量;體現教法,面向全體學生;作業批改及時,批語簡練具體,富有指導性,作業整潔,書寫規範,強調正確率。(詳見作業批改要求)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藝體、科學等教師應積極組織並輔導興趣小組、大課間、科學實驗(實驗內容要上傳)等活動。

  4、教師其它業務要求:(10分)

  ①教師需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相關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得滿分,沒按時完成後補完成得一半分值。沒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師不得私自調課,發現一次扣雙方各2分,調課由教導處安排,憑單上課;上課遲到15分鐘視為曠課;

  ③教師應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替別人代課以臨時性津貼給付。每課時5元,保質保量上好課。

  ④教師按要求參加各種競賽與評比,無故不參加每次扣2分。

  ⑤小學教師以專科學歷為合格學歷,取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加4分,本科學歷加2分。

  5、總務後勤、專用室人員:無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專業教師(10分)

  ①相關要求: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管理好財產,使用好校產,定期檢查校舍校產,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固定資產、圖書閱覽、儀器實驗、藝術體育、微機網路等室必須有總帳、分類帳、使用記錄等臺帳(標準參照相關要求),其它業務情況考核按要求執行。音樂、體育、美術、電腦等考核學科,成績評定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併計算,兼代多個班級由考核人員臨時抽取班級。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導處、總務處會評、校長室總評相結合按3:3:4比例得出個人得分。

  (五)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能力為教師成長及發展的主要指標,也是全面貫徹素質教育的根本保證,本專案可以超出定額附加得分。

  1、教學獎勵部分:

  ①教學獎勵:每學期學校統一測試、閱卷的學科,教學成績計算方法:優秀率*30%+合格率*30%+平均分*40%=考核成績。與所教班級原始測試考核成績相比較,考核成績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績降低量乘以5扣除。連續保持年級第一名的任課教師獎勵10分。

  ②有考核任務的科目,教學成績按筆試40%與面試60%合計得分,個人成績按優秀率*30%+良好率*30%+合格率*20%—不合格率*20%累計得分。基準分值為90分。超出分值*3為個人得分,多班級抽二個班取平均分合計。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學研究、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撰寫教育教學和科研論文等情況。本校的全體教師都應該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①短期課題在市級教科所立項,結題分別加5、10分。綜合課題在市、省級立項課題負責人加(10—15分);按期透過中期評估加(10—15分)完成結題加(15—20分);課題組其它人員由課題負責人酌情加分。

  ②論文獎勵: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在市級公開發表的,依據文章的稿酬(以郵局正規的稿費單為準)學校給予同額的獎勵,省級1.5倍獎勵;國家級2倍獎勵(費用從臨時性津貼發放)。沒有稿費的按市、省、國家級按(5、10、15)分獎勵。單項協會類刊物發表視同交流;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獲區級(8、6、4);市級(12、10、8);省級(18、15、12);國家級(25、20、18)同類獲雙獎或雙交流取最高獎次。出資參賽獲獎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師陶杯上獲獎上浮50%)。

  (六)附加獎勵部分:

  ①教師受到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等)按國家、省、市、區分別加30、25、20、15分。

  ②教師個人參加學校各種評比競賽活動獲獎的,根據不同名次加5、4、3分,獲區基本功比賽分別加(15、10、5);市級基本功比賽(30、20、15);省級基本功比賽(40、30、24);優質課評比為基本功類減半。兼任學校興趣小組責任人每學期按考核標準加10、8、6分。

  ③教師承擔省、市、區、校公開課,所任教師分別加15、10、7、5分。受學校選派外出交流上課區內5分,市內10分,省內15分。

  ④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學校舉辦的競賽活動獲團體前三名(含一、二、三等獎)的,依次加7、5、3分。學生個人參加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的輔導教師加3、2、1分;學校運動會按年級取團體成績前二名依次給班主任加5、3分。學校組隊參加區運動會獲團體前六名給輔導教師加40、30、25、20、15、10分。市級比賽獲前三名加30、20、15分。區田徑運動會團體成績上升一個名次給輔導教師獎勵30分。下滑一個名次扣20分。依次類推;語、數、英、科技、藝術、資訊科技等科目組隊參加區級團體(5人以上)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給予輔導教師20、16、12分,市級比賽加30、20、15分。無團體名次按學生獲獎情況以(5、3|、2)累加,但總分不超過10分。市級不超過20分;輔導學生參加區級競賽或在市級以上發表(教師獲輔導獎次的)分別給輔導教師加8、6、4分;市級為10、8、6;花錢參賽不加分。協會類獲獎或交流不加分。

  ⑤學校在區驗收、評比、競賽中獲集體一、二、三等獎或優秀的,給分管領導及責任人合計區級30分獎勵。市級為50分;省級為80分;學校按團結協作、成績差距、執行紀律、貢獻大小等方面評選優秀級部,獎勵200元。

  ⑥分管後勤工作及為學校創收按學期計算,純利潤達每10萬元相關人員共加20分,依次類推。為學校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由校長室核定獎勵。教師承擔學校其它工作的獎勵辦法由校長室考核獎勵。

  教師績效單項獎勵考核。主要設立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獎勵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學校管理、教輔崗位等人員的績效獎勵考核。根據實際聘任的崗位,主要考核其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

  (七)考核辦法與程式

  1、教師績效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定量統計;教研組評、職能部門考核、校長室綜合評議相結合。其中,教研組評分佔10%,職能部門評分40%,校長室綜合評分佔20%;考核小組打分佔30%。

  2、教師平時考核由學校職能科室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學年度或學期年度考核,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

  3、考核以積分方式統計等級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不超過15%—20%。考核小組依據教師績效考核最終得分高低自然評出優秀等級的人選。

  4、教師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式:①教師填寫《績效考核評價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②組織民主測評;③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對教師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情況,參考民主測評和平時考核的結果得出考核得分;④學校績效考核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教師考核等次;⑤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為5天),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師的複核申請;⑥學校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教師如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必須要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績效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最後確定考核結果。

  6、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每學年考核兩次,即每個學期一次。

  (八)結果確定和運用

  1、設定單項獎勵性績效津貼:管理崗位津貼(指副校級、中層幹部、班主任、年級組長)、臨時性工作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分配辦法:

  ①獲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的班主任獎勵津貼按1的考核權重計算

  ②臨時性工作津貼(指多代課、學校分配加班、突擊性事務等)、按實際完成的質量確定獎勵數目。

  ③教職工為學校爭得特殊榮譽取得突出成績的,由校長室集體研究確定獎勵標準。

  2、計算辦法:由學校根據本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總額減去“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工作津貼”和“突出貢獻獎勵津貼”,然後依據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職工。

  3、支教人員獎勵性績效津貼發放,按上級有關部門檔案執行。

  獲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原則上不享受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並在考核結果稽核後,從此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的基礎性崗位津貼。

  (九)相關說明

  1、班主任工作按《大慶路小學班主任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考核,特殊人群按局相關要求執行。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等次不得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並及時予以糾正:

  ①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它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②歧視、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並造成不良影響的;

  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④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並造成嚴重影響者;

  ⑤以非法方法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⑥從事有償家教,經查證屬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請長假、長期曠工等人員,學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⑦由於本人失誤或疏忽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小組。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3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2、監督小組: 組長:zz

  3、考核形式 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 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係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⑴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路維護、校園部落格、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④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⑤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製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製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 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於10),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製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髮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4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要求

  結合本校的具體實情按學期考核,年終予以發放。

  二、考核及考核等級的界定

  學校在學期結束時對全體教職員工按教學人員、後勤人員、內退人員和中層正職以上人員分別進行考核,確定考核等級。

  1、優秀等級

  優秀等級的人員在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評選的基礎上,由工作實績積分(特殊貢獻人員除外)靠前的人員進入評選程式,並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校務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

  2、合格等級

  除優秀等級、基本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以外的所有被考核的`人員。

  ——合格等級的人員同時滿足五個方面的要求:①師德考核合格;②工作量達到市局規定的要求;③工作質量達標(所履職的崗位工作,不得發生有影響的安全質量事故,所承擔的學科不得造成較大的差距);④出勤率達標(全年出勤率在90%以上);⑤繼續教育學時達標。

  3、基本合格等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基本合格等級)

  ①師德考核為基本合格的。

  ②履行工作職責的能力較弱,質量和效率不高,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③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不按學校要求履行義務的。(經常遲到、早退、中途外出,擅離工作崗位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等)

  ④工作量達不到規定工作量的80%。

  ⑤出勤率不足85%的。(法定假除外)

  ⑥受到校紀校規及其以上處分的。

  4、不合格等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不合格等級)

  ①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教師在教學實踐活動中,其工作實績連續較差的。

  ③欺騙性請假、曠職、變相曠職的。

  ④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產生消極影響的。

  三、相關人員的考核等級界定

  1、離崗人員或退休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2、調進人員從調進之日起考核確定。

  3、外借人員考核等級由學校徵求外借單位意見,結合借用前的工作崗位的表現,由考核小組和校務委員會研究確定。

  四、獎勵性工資發放辦法及標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考核小組提取總額的5%(後勤人員8%)之後,按教育教學人員、後勤人員、中層正職以上人員、內退人員分別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總額數,再按教職工人員的.職級和有關規定計算到個人。

  (一)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個體職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5%(後勤人員8%)-班主任費人均承擔數-被扣取的金額得獎勵性績效工資數。

  (二)基本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基本合格人員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下浮50%。

  (三)不合格等級人員的標準

  考核不合格按上級檔案規定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離崗人員的標準

  離崗人員按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5%的(後勤人員8%)的獎勵分配物件及分配標準

  1、優秀等級——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1

  2、先進個人——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2

  3、工作實績優良——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3

  4、超工作量的人員——在合格等級的基礎上+X4

  以上條款中的X1、X2、X3、X4分別為不同的標準,由校務委員會和考核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五、扣款處理辦法

  個人因缺勤、遲到、早退、中途外出和違紀違規以及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所扣款額,由考核小組統籌,按考核分類用於受獎勵的人員。

  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解釋權屬學校考核領導小組。

  附件:相關情況說明

  1、缺勤率:在85~90%之間的人員等級,由考核小組綜合其工作實績和表現確定其合格、基本合格的等級。

  2、工作質量不達標:

  ①參加區、校級競賽、抽測、期末考查等,工作實績相比較形成較大差距的。

  ②備課草率、照搬照抄教案、無教案上課、作業批改不規範、不認真、不及時等。

  ③學校管理人員未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見分工安排表)

  ④不能按要求參加、完成相應義務性工作的。

  3、安全質量事故:

  ①管理不到位(班主任、值班教師)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

  ②食品衛生(班級飲水)造成中毒事件的。

  ③體罰和變相體罰造成學生心理和生理傷害的。

  4、變相曠職,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5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xx]80號)、縣(灌教[20xx]9號)檔案,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物件: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最佳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於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xx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影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透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後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許可權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並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准,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並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程序,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週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週的基礎上,超一週扣5分(提倡提前鑽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並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範,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儘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於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後,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於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後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彙報,並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後並能認真按程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雲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雲教育資訊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雲港市教育資訊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透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於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3、教幹津貼參照執行。教幹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建立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建立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6

  一、考核組織與機構

  我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各處室負責人、工會、少先隊輔導員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考核方案由教職工大會透過、考核小組由教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績效考核由考核小組組織實施。

  二、考核物件、標準

  考核物件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本區在編在崗人員。

  根據綜合考核教師平時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出勤和完成任務的實績(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等共同因素來確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時,要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考核參照以下四個量表及規定執行。分別為:

  附件一:學校行政領導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二: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三:學校一般工作人員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四:浪滄區教師周課時工作量標準

  三、考核方式及辦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為採取多個評價主體的綜合評價,包括多個有機結合的評價方式,即績效考核小組評價、學科組評價和年級組評價、教職工評價、學生評價。

  具體辦法如下:

  1.績效考核小組評價是建立在學校常規管理和考核小組成員對學校教職工的深入瞭解基礎上的基本評價手段。具有全面、及時、客觀的特點。

  2.學科組和年級組評價是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在各個學科組、年級組同事之間的團隊協作和教學教研活動、交流的基礎上,被評價的物件參加對自己的工作進行評價。

  3.教學工作的服務物件是全體學生,是為了全體學生的全面發展,教師的教學工作應得到學生和家長的認可,在考核中應對被評價人在學生、家長中進行滿意度測評,以獲得學生、家長對教職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4.教職工評價是評價學校行政領導績效的有效渠道。透過評價瞭解學校教職員工對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表現及成績的滿意度,獲得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二)考核辦法

  1.學校行政領導的評價辦法

  學校的行政領導包括校長、副校長、書記、副書記等校級領導和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副主任等中層領導,學校行政領導人數不可超過組織人事部門的規定。

  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績效評分由教學工作績效評分和行政工作績效評分兩部分組成,其權重分配為校長教學工作為0.3,副校長教學工作為0.5,學校中層教學工作為0.6。

  (1)學校行政領導的績效考核總分為L,其中學校行政領導的行政工作績效評分為L1,按附件一由考核小組和全體教職工進行測評,教學工作績效考核總分為L2,按附件二由考核小組、年級組和學科組進行教育教學績效評價。

  (2)L1和L2的考核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滿分分別為100分。

  (3)L =L1×行政工作權重+L2×教學工作權重

  2.專任教師的評價辦法

  專任教師包括具有教師資格並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活動的人員。專任教師教育教學績效評價總分為J,由教師剛性指標考核得分、考核小組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三部分分值綜合構成,滿分為100分。

  (1)教師的剛性指標J1主要包括教師課時工作量、社會工作量、繼續教育情況、學生滿意度測評情況、應參加的教育教學活動完成情況(如學科組活動、聽課評課等),具體由學校考核小組派專人負責統計,並在學校範圍內公示。本部分滿分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50%(另附表)。

  (2)考核小組評價按附件二評分,考核小組對所評教師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J2,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30%。

  (3)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按附件二評分,專任教師所在年級和學科所有教師對所評教師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J3,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20%。

  (4)J=J1×50%+J2×30%+J3×20%

  3.學校員工評價辦法

  學校員工的工作績效評分為X,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所有教職工按附件三評分,滿分為100分。

  (1)考核小組對其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X1,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60%。

  (2)所有教職工對其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X2,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40%。

  (3)X=X1×60%+X2×40%

  4、分配額度及辦法

  績效工資的3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含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每學期末進行考核,一年中兩次考核取平均值作為年終考核的結果(如有調動,原單位考核結果隨調動人員至新單位,與新單位考核結果一併計算)。

  1.基本績效類(55%)

  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履行教師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工作量、服從並認真完成學校臨時性工作的教師發放基本績效獎。工勤人員、試用期人員按50%計發。

  基本績效獎與考核結果掛鉤。

  每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22個工作日)領取50%的基本績效工資;每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二個月不參與基本績效工資的分配。

  2.考勤類(15%)

  每學期全勤的發全額,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取消全勤獎;病事假累計不足一個月,每天扣發額等於考勤獎除以22天(每年按區教育局統一公佈的扣發標準計算)。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一次扣30元。

  臨時代課、節假日值班、加班等。

  (1)學校兼職在減少局規定的課務量的情況下不享受兼職加分獎勵,不減少課務量的情況下有考核小組根據兼職工作完成情況經考核後酌情獎勵。

  (2)臨時代課:主課30元/節,副課15元/節,興趣課10元/節(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如未超過教師本人周課時工作量上限標準的,不再享受超課時補貼。)

  (3)節假日值班:60元/天(行政按上級規定執行)。

  加班:30元/天(須經學校同意,行政按上級規定執行)。

  3.崗位津貼類(15%)由教育局統一分配

  班主任津貼:班級學生數38人及以上的每月300元;班級學生數32人至37人的每月250元;班級學生數31人及以下的每月200元。

  校長獎勵性津貼:按附件五《浪滄區校長獎勵性津貼考核評定細則》執行。

  4.獎勵類(10%)

  包括競賽獲獎、指導學生競賽獲獎、論文發表、教學質量、校內表彰等(有專項獎勵的不重複)。具體標準如下(以下標準為最高上限,下同。總獎勵額不超過本類總金額數):

  ①教師參加教育教學競賽評比: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全國 400元 300元 250元

  省 300元 200元 150元

  市 200元 150元 80元

  區 100元 80元 50元

  輔導區 50元 30元 20元

  附:獲獎以主管部門認可為準,按最高獲獎結果發放,獎勵不重複享受。(下同)

  ②學生個人參賽獲獎,同一專案多人參賽以最高人獎額①項的50%給予。學生團體參賽獲獎後輔導教師獎勵額以①項的80%給予。(如有其它部門獎勵的,本校不再重複獎勵)

  ③教師在報刊雜誌上(教育單位或教育主管部門主編的)發表教育教學文章應嘉獎(集體組稿、學報類、增刊不計)。

  國家級 300元 省級 200元 市級100元 區級50元

  ④教師對外承擔公開教學任務應加:

  國家級400元 省級300元 市級 200元

  區級 100元 輔導區50元 校級 30元

  注:其他榮譽稱號均按區或參照以上標準加獎。

  ⑤質量調研獎懲(區級及以上):

  優秀率達標:500元 及格率達標:500元 平均分達標:500元附:優秀率在及格率達標基礎上才能享受。教學質量未達標,由校考核組討論後酌情扣發。

  ⑥校內表彰。

  先進教師(5名):200元 優秀班主任(3名):100元

  優秀教研組(1個)每組200元

  文明辦公室(1個)每組200元

  5.其他類(5%)

  看護(含早自習、午間看護、放心班、護導等)。按看護工作量比例獎勵,每人每月平均100元。(寒暑假除外)

  注: 2~4項的數額不足時,可以相互補充調整使用;調整後仍不足時按超過的平均數額遞減,結餘款併入1項(基本績效)按時發放。

  五、本辦法經教職工大會透過、報區教育局批准後執行。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7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順利實施,維護我校廣大教職工切身利益,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性和導向性,真正意義上實行多勞多得、少勞少得、幹好幹壞不一樣,使教師們有個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良好和諧發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中心校指定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葛寨鄉義葛寨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價值觀、質量觀和評價觀,著力構建長效競爭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實現制度管理與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注重工作過程,講究工作效率和質量,全面準確地評價教職工工作實績,努力推進我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績效考核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方法恰當、定位準確的原則;突出重點、比重合理的原則;科學實用、簡便易行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校長?支教教師?)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鄉中心校分配辦法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兩部分控制,中心學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費和鄉組織的兩次質量檢測;學校掌握部分包括:師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時教研、競賽、教學效果。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照全鄉人數平均計算,不再涉及職稱等問題。

  學校格局鄉中心校實情,如果鄉中心校單獨核算發放“班主任費和鄉組織的兩次質量檢測依成績發放費”,學校則不在考慮此兩項內容;如果鄉中心校把這兩部分費用重新撥到學校有學校發放,則學校按照有關方案執行。

  四、考核內容

  依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考核內容共分為兩大項:(一)基本目標考核(100分),分為五個小項,師德規範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學成規20分,教育教學能力及教學效果40分,(二)是獎勵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標考核(100分)

  1、師德規範(5分)。

  (1)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無私奉獻。(1分)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務實肯幹。(1分)

  (3)能順利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校聲譽,能團結同志,和睦相處,不扎堆聊天,不傳播小道訊息,不誹謗他人。(1分)

  (4)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不挖苦學生,不損害學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響。(1分)

  (5)在師德方面不在學校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1分)

  2、考勤(15分)。

  (1)教職工考勤以簽到冊、例會記錄、領導值日檢查、臨時抽查等有效記錄為依據。

  (2)平時請假(以請假條為準)在准許範圍內不扣分,超出時間的有無辦理續假手續的視為曠工,一人次扣2分。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8

  一、指導思想

  根據《xxx市新浦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和本校實際情況,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合理的教師績效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作用,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高效創新,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按績分配、效率優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成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為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建立考核機構

  1、學校建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小組,由15人組成,校長擔任組長,學校黨政領導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師代表為成員。其中,教師代表民主推薦4人。

  組長:邱健筠副組長:劉蘇敏

  成員:黃祖軍、李萍、孫述紅、江舜裕、趙雯、孫月梁、劉園、

  周海燕、馮維萍、張鳳蘭、張麗雲、張洪玲、馮家彥。

  2、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必須按照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進行考核。

  3、完善老師學年度、每學期績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職工考核檔案體系。績效考核結束後,學校必須將績效考核工作總結、《績效考核統計表》等材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四、考核專案

  主要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教師績效綜合性考核;二是教師單項獎勵考核。

  教師績效獎勵綜合性考核。考核物件全體教師,主要考核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內容包括職業態度、職業能力、履行職責、工作實績等四個方面方面。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記分四捨五入,保一位小數,考核專案及分數設定要求如下:

  (一)職業態度(10分)

  1、規範要求與得分標準:

  ①擁護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紀守法、服從學校安排,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嚴格執行“六嚴”規定。(4分)

  ②工作態度端正,勇於創新,教育教學及教學科研成績突出。(3分)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9

  一、指導思想:

  按照xx市教師績效工資的有關檔案規定,為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結合我校實際,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實施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原則:

  1、刪繁就簡,考核內容體現可操作性;務實重本,考核方法體現過程性。

  2、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正確導向”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體現多老多得、優老優酬,力求公正、公平、公開。

  3、堅持實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則上,向責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壓力大,成績突出的崗位傾斜。堅持效果主導,兼顧品質主導和行為主導,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四、考核專案、標準及部門。

  (一)、師德獎(1000元/年)

  師德獎包括師德表現、出勤、遵守校紀校規、安全工作,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小學師德獎考核細則》具體由校長室負責考核。

  (二)、育人獎(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獎包括班主任工作獎、副班主任工作獎、協助管理學生獎。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分等級按人均300元/月發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職責,分等級按人均120元/月發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內累計超出一週部分享受班主任補貼)

  (3)、其他教師完成學校分配的相關教師值日及替它管理學生工作任務的,分等級按人均90元/月發放。(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小學育人獎考核細則》)具體考核由德育處負責。

  (三)、質量獎

  1、一線教師上好常態課,執行教學五認真和五嚴規定,上好預約課、邀請課、展示課、公開課,並做好相關電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師按學校要求履行好本崗位工作職責60元/月。

  2、設立質量調研獎(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獎)

  (1)月隨機質量調研(30元、20元、10元)。

  (2)學期質量調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質量調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內每分獎50元,3分以上超過部分每分獎100元)。

  (4)設立進步獎(每學期結束對照期初調研情況和學期每次調研情況,以平均分、培優補差的進步表現予以100元-200元的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質量獎考核細則》,實施主要由教導處負責)

  (四)、科研獎

  1、教師完成聽、評課任務,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習筆記、教育隨想),積極參加學校特色建設和課題研究,完成學校規定的任務,積極參加校本研訓活動,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學校特色建設工作獎。凡承擔學校特色建設專案工作的學期結束經考核分等級予以200元/人均予以獎勵,學期結束評選出的童話教師予以100元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科研獎考核細則》,實施由教科室負責)。

  (五)、工作量津貼(3000元/人/學年)

  1、雙向聘任,服從分工,承擔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期間無責任事故,定為滿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學年滿工作量獎。

  2、因個人申請學校同意,不能滿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發放。(男55週歲、女50週歲教師個人申請,適當減輕工作量,經學校批准後可視作滿工作量)。

  3、因請假減少的工作量由代課教師享受,未減少工作量(僅與人調課)不扣工作量獎。(具體見《溪麥中心校工作量津貼考核細則》,實施由教導處負責)。

  4、超課時津貼:

  a、午間補差每天每班按5元發放。

  b、代課每節3元。

  c、任教語文、數學、外語雙班、三班的教師,每學期分別補貼超課時津貼200元、300元。

  (六)、崗位津貼

  1、教齡、職稱津貼

  職稱每學期標準每學年標準

  無職稱100 200

  小學二級教師150 300

  小學一級教師400 800

  小學高階教師750 1500

  中學高階教師1000 20xx

  (此為基礎職稱津貼,教齡、職稱津貼=基礎職稱津貼+教齡津貼:實際教齡數乘以15元為每學年標準)注:長病假、內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師不享受教師職稱崗位津貼。

  2、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教研組長20元/人/月;年級組長10元/人/月;辦公室主任10元/人/月;現金會計、司務長、工廠管理150元/人/月)(見《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貼:各級各類骨幹教師履行骨幹教師職責,按市局相關規定考核後發放。(績效工資兌付按原標準的三分之一發放,所有骨幹教師不享受農村浮動)

  4、行政人員崗位津貼:副校長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見《行政人員考核方案》)

  (七)校長獎勵基金:

  1、“愛心育人、靜心教書、潛心科研、用心服務、真心待人”五心教師100元/人。

  2、鎮級優秀教師、市級優秀教師100元/人。(鎮級優秀教師如政府發放不予重複發放)

  3、各項個人榮譽及輔導學生獲獎。

  ①、個人表彰獎勵:

  表彰部門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鎮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政府和主管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勞動模範、先進教育工作者、德育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優秀團員、優秀輔導員、優秀學員等。民間組織開展評比取得的榮譽,一般不予獎勵。

  (2)、教師“參賽獲獎”獎勵: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教師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教師基本功、課堂教學比武、課件評比等在市級以上獲獎上浮一等計獎。市級以上調研、抽查的優良課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公開課、少先隊觀摩效果良好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3)、學生“參賽獲獎”獎勵指導教師標準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學生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非教育系統組織的各類競賽獲獎,一般不獎勵。經教師指導學生的文章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誌上發表按同級二等獎計獎;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學生習作按同級三等獎計獎;有指標下達的各類競賽按決定獎項單位的實際級別計獎。

  4)、教師“論文發表或獲獎”獎勵標準分值: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

  ⑴、文章發表:

  ①、宣傳學校的報道文章,發表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誌上按同級一等獎計獎;

  ②、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論文或宣傳教育的報道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③、學校訂閱某刊後享受刊登優惠,或贈送版刊,按同級三等獎計獎。

  ④、與教育無直接聯絡的文章發表,一般不獎勵。

  ⑤、在有郵發刊號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在無郵發刊號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⑵、文章獲獎:

  ①、論文評比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

  ②、學校課題論文獲獎的,按上浮一個級別計獎。

  ③、上交評審費進行評選獲獎的論文,省級獲獎的評審費以25元計返還;省級以下市級以上的獲獎論文評審費以15元計返還。

  ④、除教育學會外,其他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舉行的論文評比獲獎,一般不獎勵。

  (5)、體育教師獎勵辦法:

  ①、體育教師在每年度學校組織開展的小籃球賽和田徑運動會活動中,要認真組織,精心選拔運動員,形成學校的體育人才梯隊,組織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項活動學校獎勵參加組織的體育專職教師每人50分。

  ②、體育教師對組建的學校田徑隊和小籃球隊要堅持長效訓練,平時訓練與集訓相結合。平時訓練以陽光體育活動為主。田徑隊從暑假到當年比賽期間為集訓期,籃球比賽前一個月時間為集訓期,集訓期間早晨要強化訓練。

  ③、學校對體育組實施的獎懲措施:

  a、集訓期間體育教師要確保訓練時間,認真組織,精心指導。每天運動員的伙食由學校負責解決,負責集訓的體育教師在工作日學校發放集訓費每人每天5元,節假日集訓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b、市體育運動會按每分10分獎勵,同時與上年相比在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3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50分,在甲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100分,(另設基礎成績獎,乙級隊200分,甲級隊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計獎勵不超過1500分)。

  c、籃球在甲級隊獎勵200分,上升一個名次獎勵5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獎勵30分;處在丙級隊學校不予獎勵。但累計獎勵不超過800分。

  (6)、音樂教師獎勵辦法:

  ①、音樂教師要認真抓好學校的藝術工作,平時要加強藝術興趣小組的培訓,能保證完成各種活動需要的演出任務,能高質量地完成演出任務,每次獎勵相關音樂教師50分。

  ②、在市小學生文娛匯演中單項獲一等獎學校獎勵指導教師400分,二等獎獎勵200分,三等獎獎勵100分,團體獲一等獎另獎600分,獲二等獎另獎200分,團體三等獎另獎100分。

  ③、音樂教師因演出需要利用節假日加班訓練,加班期間的有關要求和經費標準,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備註:此專案由教導處負責考核,校長根據每學年的情況,確定每份值金額(原則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建立獎:學校目標責任狀考核、學校有建立專案獲得透過,獲得集體榮譽,由校長確定按每人每學年1000-3000元的標準發放。

  5、突出貢獻獎:對學校工作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員工,酌情給予重獎,有校長提出人選和標準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五、有關發放規定。

  1、內退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在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平均數範圍內,按每月350元扣發,每年扣發4200元。

  2、支教教師和外借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經對方學校考核,參照本校同職稱同工作量型別教師發放。

  3、長病假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有關檔案精神進行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內退教師的標準進行扣發。

  4、新合同教師和派遣教師的有關規定。享受班主任津貼,其他考核獎將根據上級規定和學校實際另行制定。

  5、產假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法定產假期間,按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平均數的一半發放。

  6、市局有關檔案規定:

  ⑴、丹教[20xx]113號檔案的有關規定:

  ①、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考核獎的30%以上。

  a、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b、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c、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e、其他違法行為者。

  f、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②、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學期績效獎。

  ③、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xx]151號檔案的有關規定:

  ①、病假教師長期(六個月及其以上)不能堅持正常上班的,學校批准後必須向教育局提供丹陽市人民醫院的病休證明和病歷等有關證件備案。病休期間,國標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有關規定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學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發。沒有丹陽市人民醫院證明資料的不能辦理長期病休手續。短期病休的工資待遇仍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減發或不發。

  ②、學校不能再隨意辦理職工內退手續,若有教師(男滿57週歲、女滿52週歲)確需辦理內退手續的,必須經教師個人與學校雙方協商同意後,同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內退物件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在學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發或減發。

  ③、教職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離崗的視同自動曠職。連續曠職15天(一年內累計30天)將由所在學校作自動離職處理,學校應及時到市教育局辦理自動離職手續。教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必須按學校的考核方案扣發。

  ⑶、丹教[20xx]164號檔案的有關規定:

  ①、績效考核結果是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依據。

  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髮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他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規定的,要視情節輕重按比例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報市局稽核備案後的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

  ②、行政協理員不參加績效考核視同合格,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績效考核程式。

  1、考核:每學年度末,學校考核小組根據考核方案和相關處室平時的考核記錄對教職工進行考核評定。

  2、公示:對每一位教職工的全年考核結果在本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

  3、上報:公示無異議,學校將考核結果報市教育局稽核後報送財政局兌付給教職工個人。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1、成立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經學校校長室、黨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有:xx等17人組成。其中組長:xx;副組長:xx。

  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小組有:xx等21人組成。其中組長:xx;副組長:xx。

  2、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代表討論透過,報市教育局批准後,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3、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室。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0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133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等部門關於全省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xx]48號和《陸安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檔案精神和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試行方案。

  一、實施範圍

  我校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退休(職)人員均屬這次績效工資實施的範圍。

  二、績效工資的相關政策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具體標準依崗位設定,依照上級規定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依考核結果分配。退休(職)人員生活補貼標準按上級規定執行。實施績效工資後,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

  三、在職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考核辦法

  1、學校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市教育局測算的人年均數×在職正式工作人員總人數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

  2、獎勵性績效工資分上下兩學期兩次考核(1~6月;7~12月),由學校造冊彙總,報教育局人事股稽核,送市財政局審定發放。

  3、崗位津貼(除班主任、擔任兩個班數學教師、計生幹事外,其他不重複)

  (1)班主任:每月150元×10個月

  (2)年級副主任、教研組長、辦公室負責人、年級輔導員(不重複):每月60元×10個月

  (3)擔任兩個班數學教師、校委會成員、微機教師(不重複):每月100元×10個月

  (4)計生幹事:每月30元×10個月

  4、超課時津貼:每課時5元(周標準課時:語文教一個班、數學教一個班兼2節課、英語教4個班、音體美18節、微機16節、科學社會14節。注:擔任兩個班數學教師和微機教師除外。)

  5、教學成果及綜合績效考核:

  (1)優秀班級考核:合計約3萬元

  (2)單項獎:合計約2萬元

  (3)安全獎:合計約2萬元

  (4)全勤獎:合計約5萬元

  (5)年度考核:合計約5萬元

  (6)績效考核:合計約4萬元

  (7)代課時補貼:合計約1萬元

  四、幾點說明

  1、此方案自教代會討論透過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化以教育局檔案精神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以當年市教育局測算人年均數和在職人數為依據。

  2、教學成果及綜合績效考核獎勵性工資部分,按測算總數以實際情況進行分配發放。

  3、如有剩餘部分按平均發放,如出現不足按比例下調。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1

  充沛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併為班主任聘任、評優評先和班主任績效工資發放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考核規範。

  一、考核方法

  班主任績效考核採取學校考評小組考核、任課學生和學生家長考評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班主任績效考核分為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兩區域性。

  (一)(40分)

  1、制定本學期的班主任工作計劃,學期結束前能和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4分)

  2、能認真組織好班會課和活動課,每學期主題班會和活動課不少於6次,要求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3分)

  3、經常與家長取得聯絡,每學期對班級所有學生不少於一次家訪,無法家訪可電訪,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學期末上交家訪登記卡或電話聯絡冊。(5分)

  4、能做好對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熟悉班級情況,注重培養良好的班風,學風。班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少於4次,要求有會議記錄。(4分)。

  5、能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學校佈置和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3分)

  6、能按時參與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或學習(3分)

  7、早讀跟班。(5分)

  8、課間操或學生集會班主任必需到場。(5分)

  9、認真和時填寫學生學籍管理卡和學生學業素質報告單。(3分)

  10、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5分)

  (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內容(60分)

  1、班級衛生情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重視公共衛生平安工作,積極執行衛生防疫規定,杜絕迸發聚集性汙染病。(10分)

  2、加強常規管理,重視平安教育。在校內每發生一件平安事故處置和時。(10分)

  3、加強學生課外活動佈置與指導,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課外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活動內容豐富多樣、平安、有效。(5分)

  4、加強班級財富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安排簡潔、美觀,富有個性化,激勵用語規範化,文具擺放條理化,潔具放置隱蔽化。(5分)

  6、班級學生到校情況。學生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現象班主任要和時與家長聯絡。(5分)

  7、撰寫班級管理或德育優秀論文。(2分)

  8、班級學生團體在校級以上的活動中獲獎。(3分)

  9、學校班子成員對班級工作綜合評分。(10分)

  10、班級內學生代表對班級工作綜合評議(發放表格、隨機抽取班級內學生)。(5分)

  三、班主任績效考核結果使用

  班主任津貼按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和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全額髮放班主任津貼,良好等次發放90%班主任津貼,合格等次發放80%班主任津貼,不合格等次不發放班主任津貼。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範、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專案設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案設定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稽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並按管理許可權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參照教師考核程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3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桂教人(XX)68號)、(南寧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橫縣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橫教發(XX)11號)及(雲表鎮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村委小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分配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在教職工中公示透過,報鎮中心學校批准後實施。

  二、實施物件

  橫縣雲表鎮南康村委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細則

  1、考勤(基分10分)

  上課、集會、例會及各種會議:

  遲到:每次扣0.1分。

  請假:超出(橫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節數每節扣0.5分。

  曠課:每節扣1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職業道德(基分10分)

  教職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後進生,否則每次扣2分。

  造成後果或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不顧全大局,不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鬧不團結,挑撥離間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學過程(基分30分)

  ①上課:

  (1)認真上課,嚴格實行點名制度,保持教室紀律良好(體育課學生不能在校園內亂跑),否則,每次扣1分。

  (2)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扣10——15分。(3)精心組織教學,教學切合學生實際,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否則,每落實不到位,上課應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備課、聽課、作業批改等

  (1)各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做到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具有創新性,符合課改精神,並有教後感,否則,每缺一節扣2分,質量差者扣1分。(2)堅持聽課,做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批語,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節扣1分,無評語者扣0.5分。

  (3)作業批改認真,無錯批、漏批現象,作業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務,批改要求詳批,具有指導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現錯誤扣0.5分。

  (4)授完每一個單元后,不進行測試小結的每次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

  班隊會、安全衛生課不認真授課,當作自習課的,每節扣1分;學校佈置的其它班級工作,班主任不認真組織的,每次扣1分;獲得流動紅旗的班級,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員工作不認真,不按時開、鎖大門,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後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5、教育教學及科研業績(基分30分)

  (1)期終測試科任成績超出鎮達標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減3分,減完為止。

  (2)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和其它活動獎的校級和學區級每次加2分,鎮級加3分,縣級加4分,縣以上加5分。

  (3)發表論文或獲獎的每篇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自治區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

  (4)參與課題研究的每個課題加5分。

小學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4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教職工崗位目標責任制,激發教職工奮發進取、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實績,推進學校科學、規範管理的程序,根據《嵐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於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等上級檔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政策,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鍥機,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教師的潛能,促進教師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真正體現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孬一個樣的問題,使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創造優良的工作業績。

  二、實施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向一線教師、優秀教師傾斜的原則。

  5、堅持向班主任、農村偏遠地區教師傾斜的原則。

  6、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的原則。

  7、堅持學校獎勵性績效總額包乾的原則。

  四、基本內容

  (—)績效工資的核定

  績效工資按基礎性工資和獎勵性工資兩部分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只按月發放的津貼補貼工資,獎勵性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地貢獻等因素,根據考核結果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內容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個工作業績等因素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進行分配。學校設立老師獎勵性工資每學年人均1000元。

  五、績效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具體包括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能力與水平)、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四個方面。

  各項考核的賦分:職業道德(10分)、職業能力(25分)、工作表現(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職業道德(考核總分為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範),愛崗敬業(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和事業心,教師的榮辱觀、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關愛學生(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團結協作(大局意識和團隊精神)等方面內容。要求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嵐山區教育局關於對教師管理的相關規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

  2、考核辦法:

  (1)日常考核佔30分。實行扣分制,扣分依據學校日常檢查到的、家長或學生舉報反映問題查實的。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有關規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為止。情節嚴重的,將依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期末評議70分。組織評議佔30分;教師民主評議佔40分。評議標準為新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進行。

  一是組織評議30分。

  1、團結同事、待人禮貌,從不說髒話、粗話。

  2、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早到晚歸,不遲到或早退,很少請假。

  3、積極參與學校管理,獻計獻策,言行積極向上,不亂髮牢騷。

  4、語言文明,行為得體,注重從一點一滴為學生做榜樣和表率,個人習慣及修養好。

  5、課堂上不抽菸、開手機、遲到或早退。

  6、做學生工作注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體罰挖苦學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養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保證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學區影響教育教學秩序。

  8、關心公共衛生,保護公共環境。積極主動地參與公共衛生的打掃工作,自覺保持教學區清潔衛生。

  注:評議時,總分100分,最後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評議40分。(民主評議內容同組織評議,最後折算為40分.)

  (二)職業能力(考核總分25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落實教學常規,勝任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學會應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並使之不斷提高,積極從事教科研活動,及時總結經驗。

  2、考核辦法:

  一是常規教學(150分),以鎮中心小學常規檢查成績(可結合學校常規檢查成績)計分,折算得分。

  二是課堂教學(50分)

  學期末,教導處組織分管業務領導,教導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骨幹教師等,根據日常聽課,各種大型聽課活動,教師日常課堂教學情況,對各教師進行評議打分。

  三是常規教研(50分)

  第一,聽課與評課(40分)

  Ⅰ、聽課(20分):教師每學期聽課節數不少於15節。每少一節扣2分,扣完為止。

  Ⅱ、評課(20分):每學期評課不少於15次,評課要填寫評課表,內容要與聽課表相符;要結合教師授課的情況,根據新課標的要求,實事求是地進行客觀評價,提出自己的建議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考核小組適時進行過程檢查,公佈檢查結果,沒有教導處簽字的聽課記錄或評課不在統計範圍。

  第二,按時參加各級教研活動(10分)。曠工一次扣3分,按照態度認真程度、端正與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現。(15分)

  1、考核內容: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師的考勤情況。

  2、考核辦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項成績按實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基礎工作量:根據教學計劃、教師編制和學校實際,依據嵐教法(20xx)59號文《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於規範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指導意見》計分,折算後計入績效成績。

  二是考勤(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按照《教師考勤細則》計分,折算後計入績效成績。

  (四)工作成效(此項成績按50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標準: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為首的原則進行教書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學工作計劃,所任學科學生成績的合格率、優秀率達到預定目標。重視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積極開展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工作,積極進取,綜合成績突出。

  2、考核辦法:

  (1)教學成效(50分)。

  Ⅰ.基礎分(45分):任教統一測試科目教師,教學成績評價以每學期的期末質量檢測為準。計算方式是:全鎮同年級同學科為一個考核單位,教兩門測試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語文兼英語或數學兼英語,則語文或數學佔60%,英語佔40%。每門科目成績的計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計30分,設為A,其他教師平均分設為B,其他教師教學成績設為X,則:X=30*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級分學科相較上學期期末成績,平均分每提高1分,計1分,計算方法是:設提高分為Y,則Y=(本學期平均分-本學期鎮均)-(上學期平均分-上學期鎮均)。該項計滿為止。

  教學效果成績=X+Y。

  音、體、美、勞、資訊、綜合實踐、地方和校本課程等專職教師的“教學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種情況:每科只有1位教師。由全體教師測評(40%)和任教班級正副班主任民主評議測評(6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後,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第二種情況: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師。一是理論和技能抽測(40%),二是課堂教學測評(30%),三是學科興趣活動(20%),四是參加各級比賽獲獎情況(1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後,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六、獎勵分。

  1、教幹、教師迎接督導評估,按負責工作為單位所取得成績分值折算計分,最高不超過3分。

  2、擔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根據考核情況為0-2分。完成學校教學工作量的兼職圖書管理員、實驗室管理員、食堂採購員等各特室負責人,若工作認真無誤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員能完成學校安排的值班監護等工作任務且無重大過失,即得0-1分,否則不得分;負責學校的新教育、校本課程、少年宮等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無失誤誤工記1-2分。

  可重複計分,但最高不超過3分。

  3、學校安排的事務分(2分)。

  協助學校完成突發性任務,每次計0.1分,最多不超過2分。

  七、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其他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缺項部分的考核

  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的其他缺項部分(職業能力,育人效果,教學效果)可由考核小組考核和透過民主評議的辦法,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打分,具體考核辦法為:由被評議人述職後進行評價。非同一測試科目教師的優秀數,不得超過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師總人數的30%。

  (二)下列情況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作如下規定。

  1、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借調到教育系統以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借調單位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原則上不高於良好等次。

  2、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同意,教師支教或借調到教育系統內部的,指教、借調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受援單位和借調單位提供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未經區教育局統一借調到其他單位的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扣減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納入原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4、當年退休人員及正常調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經教育局批准在職短期培訓的教幹教師,獎勵性工資照發。

  6、職業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獎勵性工資直接定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發放績效性工資

  1、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2、體罰侮辱學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組織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務,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4、無理取鬧,嚴重干擾社會秩序或學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天的;

  6、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決和黃牌警示處理學校的校長;

  8、其他按規定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人員。

  (四)、依據績效考核成績,按照3:7的比例劃定出優秀、良好兩個等次,若有工作態度、成績特差的劃定為一般。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與規範單位津貼補貼結合進行。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學校不的自行發放其他獎金、福利、補貼等。

  (五)對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人員,或經組織人事部門、主管部門批准的因年齡原因離開原領導崗位的教育幹部,個人申請,可比照良好等次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不佔用學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較好的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服從學校安排的,考核結果視為不稱職。

  八、考核結果的最終確定和使用。

  考核結果的最終確定:全鎮各小學參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績效成績考核方案》。結合本校實際,計算出教師績效成績並公示一週且無異議後,於學期放假後一週內,報黃墩鎮中心小學彙總。

  九、實施。

  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施。本考核方案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