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制定了陝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陝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為規範招生工作、保證我院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名稱:陝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
第三條學院地址:陝西省西安西鹹新區灃西新城統一大道。
第四條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條辦學型別:獨立學院。
第六條主管部門:陝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全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院的招生日常事務。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陝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2016年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下達計劃數執行,面向全國十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情況,透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佈。少量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依據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最新頒佈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檔案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條我院的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應試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進校後必修英語,請此類學生慎重報考。
第十一條我院計劃內招生錄取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辦公佈的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二條對享受加分或者減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分專業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數量,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在第一志願錄取未滿的情況下錄取非一志願考生,第二志願以後視為平行志願的原則安排專業。對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任何專業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對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任何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以英語、數學的平均成績為序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學院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端錄取。
第十八條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招生監察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以陝西省物價局最新核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並以陝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名稱具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陝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學院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等多種國家及學校獎助學金,並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各學院和專業介紹、招生來源計劃等詳細資訊見招生簡章和報考指南。
第二十三條網址: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29-33819851傳真:029-33819850郵編:712046
地址:陝西省西安西鹹新區灃西新城統一大道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招生辦公室起草,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通過後頒佈實施。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