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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

精選勞動仲裁申請書集合8篇

  隨著時代在進步,用到申請書的地方很多,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得到合理表達。我們該怎麼寫申請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XXXX

  聯絡人:劉XX 聯絡電話: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

  被申請人:XX市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

  聯絡人:劉XX,聯絡電話:1370576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的經濟補償金45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8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1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xxx》、《xxx》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請予支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 訴 人

  姓名 :xxxx

  性別 :女

  年齡 :27

  民族:漢

  用工性質:合同制

  職業 :建築設計

  工作單位:

  住址 :

  電話 :

  郵編 :

  被 申 訴 人

  單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性別:

  年齡:

  國籍:中國

  用工性質:聘任制

  單位地址

  電話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_______,

  性別: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業: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

  XX編碼: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範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請求事項:

  1、裁決被訴人繼續履行與申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裁決被訴人補發申訴人自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違法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並補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3、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自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被訴人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計)的____%的補償金。

  4、裁決被申訴人因未按照法律規定與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所應該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仲裁結束之日向申訴人支付雙倍工資。(以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事實和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訴人到被申訴人處上班,擔任被申訴人________經理職位,根據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所發的電子郵件錄用通知中確認:月薪_________萬元,另每月報銷_________元手機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沒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單方面決定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實際上,被申訴人也並未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為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申訴人的實際利益受到很大損失。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能夠得到貴仲裁委員會的支援。此致_______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影印件;

  2、勞動關係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書證及書證目錄書證一:書證名稱:被申訴人的錄用通知證據來源:申訴人發給被申訴人的電子郵件證明來源: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的工資待遇。書證一:書證名稱:《被申訴人醫療保險手冊》證據來源: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證明內容: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合法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男,漢族,30歲,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縣人,現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二段16號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7棟4單元601號,聯絡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請人: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工商註冊號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金富路166號,聯絡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吳軍,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陳述真實的辭退申請人的原因;

  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三千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5月21日參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場在世紀城新會展中心舉行的人才招聘會。在會場,申請人遇見被申請人正在招聘法務專員,透過與其招聘廣告對比和招聘人員交流發現自己的專業和經歷與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遞了一份簡歷。此後,申請人在20xx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面試通知後,參加了20xx年5月24日舉行的面試,並且於20xx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通知後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吳軍等面談,當時申請人接到人力資源部員工的用工通知。

  20xx年6月8日,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安排攜帶體檢證明去被申請人處報道,並填寫了入職資料。20xx年6月13日,申請人在沒有參與被申請人所招聘崗位(法務專員)的具體工作的情況下,被人力資源部的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找去談話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當時申請人向人力資源部領導闡明瞭申請人的觀點,但是他們仍然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並給我出具了相關檔案,解除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試用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請貴委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裁決支援上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OXX年七月七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一、由二被訴人補發申訴人從1996年8月1日至庭審之日的崗位工資20250元並由第一被訴人xxxx公司從庭審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訴人支付崗位工資。

  二、由被訴人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原系第一被訴人下屬單位xxx廠的職工,因當時的政策需要借調到xxxx廠,在該廠一直在管理崗位,後期申訴人的崗位一直是該廠的第三產業鄉鎮企業負責人。在1996年8月申訴人到第一被訴人的下屬單位辦理內退手續,該單位卻把申訴人按照待崗職工處理,按照下崗職工的崗位工資38元/月計發,不認可其應有的崗位工資。20xx年12月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也沒有認可其正式崗位的崗位工資待遇。

  申訴人在借調之前的工作崗位為批料員,在借調之後的工作崗位是鄉鎮企業的負責人。xxx廠現在是第二被訴人的下屬單位。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被訴人關於退休人員、其崗位工資在退休時應當享有的有關規定,申訴人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xx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武漢市礄口區古田五路17號(三新材料產業孵化器後三樓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被申請人:王xx,女,漢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碧湖社群14棟3-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礄勞仲裁字[20xx]第198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仲裁所依據的事實不清。

  申請人於20xx年7月1日開始承接########清潔綜合服務專案。承接該專案後,申請人即於當日和第三人###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將該專案中的勞務工作分包給第三人。被申請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請的勞務人員。##仲裁委員會在沒有查清上述事實的情況下,認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是勞動關係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被申請人於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處應聘保潔員崗位,因故於20xx年3月4日與第三人解除勞務關係。被申請人於20xx年11月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其仲裁請求已明顯超過了仲裁時效,應當依法予以駁回。但是##仲裁

  委員會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請人的請求沒有超期,並予以支援,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3、仲裁程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請書》,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參加了庭審、辯論,並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確認。但是在最後的裁決書中卻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沒有關於第三人裁決,也沒有說明理由。仲裁委的這種行為是嚴重違反法律關於仲裁程式規定的。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審判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願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9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法定代表: xxxxxxx 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