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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租賃合同

攤位租賃合同彙總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攤位租賃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攤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影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

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牆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後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牆、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範圍經營及製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專案,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寫: );由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一次性付給甲方。

  2.攤位需要的水、電、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聯絡商場安裝維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上述裝置除電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外,其它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及政府部門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衛生費等管理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並支付乙方搬遷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

  4、.若租賃期內遇政府強制拆遷或商場歇業,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租賃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l、甲方將位於八廓商場每個月 元整(¥ 元整)。乙方租攤期間出現攤位損壞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

  2、攤位經營的工商管理費、稅費、水費、電費、衛生費等一律費用由乙方負責交付,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得在攤位上經營違法不規律的貨物,如有違法現象後 果自負,並且甲方有權將攤位收回,按違約處理。

  4、該攤位合同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滿後如需繼續租賃提前一個月向甲方交租金並簽訂合同。

  5、租金按市場價上漲,如果甲方按市場價上漲,乙方必須同意 和甲方要求,如果不同意漲租金則合同將取消。

  6、此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受法律保護,合同一式和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備註:政府補貼與乙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將xxxx門口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xxxx門口攤位於xxx路,門牌號為xxx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不作餐飲小吃與藥品生意使用,用於其它甲方無權干涉

  3 出租給乙方期間,甲方不得同時轉租於他人使用。

  4 攤位每月租金為xxx元(大寫:肆佰拾元整)

  5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金月付,即每月的 日

  6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盤錦鑽二綜合市場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下,就租賃市場攤位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價格、期限

  乙方自願承租甲方鑽二綜合市場 東 02 號攤位,(長5.5m*寬4m),經營範圍酒類,租期 1 年,即從20xx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

  第二條 租金

  租金共 5000 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實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後當日內開始交租金。

  第三條 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起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押金 1000元人民幣。待乙方不租賃後一次付清押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賃期內的經營範圍必須按市場規範要求經營,不得隨意經營,一但發現一次警告,二次沒收,後果自負。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裝置,如有造成損壞的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得自行轉讓和出租,所退攤位由市場統一安排。

  6.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交納有關稅費及有關費用,甲方上級管理部門對市場進行統一升級規劃調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間乙方應服從市場管理,守法經營,公平交易,不摻雜、使詐、短斤少秤、哄抬物價、強買強賣,否則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間,乙方自覺做好“三防”(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嚴格按照與市場簽訂的消防責任書執行,甲方不負責財產儲存。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5000元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進行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

  第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不提供場地的用水、用電等設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電後,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逾期交納者,每逾期一天加收應交數5%的滯納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不退還押金。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後,乙方原則上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合同,如特殊情況可在當月底七天內向甲方提出申請,中途無故終止合同者,甲方將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

  4. 合同期間,由乙方自覺實行攤位經營場所“三包”(包衛生、秩序、整齊)工作,不亂丟亂潑雜物、髒水、不亂堆亂放,不佔位越線,違者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及處罰,多次違規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攤位,押金不退還。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 各業戶租用的攤位損壞,維修費用由各業戶自行負責,各業戶的水電維修由業主負責。

  2.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完好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 10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比如: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乙方責任自負。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兩份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