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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

關於租賃合同集錦6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甲方為滿足工程施工需要,決定向乙方租賃下列表中的施工機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出租3臺樁機給甲方,在 工程工地使用,現就租賃期內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租機械名稱

  第二條 租賃期限:乙方從 年 月 日起將靜力壓樁機租給甲方使用,至樁基工程全部結束為止。

  第三條 租賃用途:XXXXXXXXXXXXXXXX工程樁基施工

  第四條 工期要求: 在保證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於 年 月 日完成。

  第五條 機械租賃形式與結算方法:按南區汙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工程量承包:以承包單價 結算。

  二、 上述承包價格中已包括如下費用:

  1 、機械的安裝、除錯、拆卸費及進退場運輸費。

  2 、機械場外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所有賠償費用。

  3 、機械租用期內機械的燃潤費及維修與保養費用。

  4、機上的人工工資。

  第六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12小時內以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詳細的進場時間、地點及其它具體細節。

  2、負責為乙方的操作、維修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飯費自理)條件的工具房和必需的勞保用品。

  3、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工作,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向乙方提供施工部位的詳細施工圖紙,並有義務進行施工技術指導。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進場通知後的24小時內將所租機械進入甲方指定地點作業。

  2、 乙方在駕機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的已完成品破壞、財產損失、人員傷害(包括對第三者的傷害)及違章作業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成所需機械的進場、安裝、除錯、保養等各項工作。

  4、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足夠的合格的操作人員,並且要求持證上崗。乙方人員的薪酬、獎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駐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應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甲方的指揮和安排,對於嚴重失職和違章操作,甲方有權要求換人,乙方應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員到現場工作。

  6、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7、保證機械正常運轉,保證甲方的施工生產進度。

  8、乙方應為機械做好財產保險。

  9、非甲方原因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均應承擔因違約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應自行承擔費用並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補救,直至另一方滿意。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受不可抗力的影響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時間應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係指合同雙方有締結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並且對及發生及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

  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7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呈送給對方審查確認。同時,受阻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可抗力影響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1、如果甲乙雙方發生爭執,應首先採取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從協商開始在二十八天內(28天)達不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

  2、提交正式仲裁爭端,均應在當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式或規則予以最終裁決。

  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4、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故終止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影響持續30天以上,且雙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2、 任何對合同的變更和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且必須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才構成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3、 乙方應配合支援甲方或以甲方名義的第三方工作者。

  4、 本合同即雙方簽字蓋章後,即開始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裝置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合同期滿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將裝置另行安排。租賃期間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條 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籤認 1、租賃計費

  裝置租賃日期從 共月日。每月租金 元(大寫: )。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 計算,每日租賃費元(大寫: ),不足12小時按l天計算租賃費。 甲方如需24小時運轉,每天應有1—2小時檢查保養時間。連續執行15-30天,應進行一次例行保養,每次不超過6小時(市內)。裝置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 的裝置停工,也計入使用累計天數,按正常使用收費。

  2、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為稅後價格,若承租方需出租方提供稅票,需要提供合 同總金額百分之 的稅費,

  元。

  3、若承租方要求租賃期間零故障率,需要租賃方增加供備用機器,另外收費。 4、費用明細

  5、裝置租用期間,若乙方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2天發出通知,出租方接到通 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第四條 付款方式

  l、裝置發運之前,承租方須先預付給出租方總租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 整)作為定金,若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2、租期不足一個月的,裝置運輸到乙方指定地點,除錯正常運轉,乙方應立即支付租 賃總費用的50%,剩餘部分在租賃結束後一次性結清,否則甲方有權不予開機。若租用時 間若超過一個月,按月度支付租金,每次支付須提前五日預付下一個月租費。 第五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 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1-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 保裝置技術狀態完好。用時裝置發生故障,乙方積極派員搶修。解決不了的故障,乙方負責在最短時間內換機,但不承擔檢修停機給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因換機停機超過4個小時以上的,扣除當日租金的20%,停機12個小時扣除租金的50%,停機24小時,扣除當日租金。

  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2-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裝置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 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出租方不配備操作工) 2-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 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收回租賃設 備,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經雙方協議,就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惠州市仲愷高新區上坑新村四巷6號一樓門面房出租給乙方,該門面建築面積共100平方米,甲乙雙方應遵守以下協議:

  一、租房每月租金為 元整,在 年 月 日起每月租金 ,乙方應付甲方二個月押金和一個月租金才能入住。在租房期間到每月 號前交租金和水電及雜費給甲方。

  二、經過雙方同意決定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合同未到期,如中途退房,押金不退給乙方,而且乙方一要付清所有水電及雜費,任何情況下收據一經開出,中途一律不退房租。

  三、乙方必須按照公安局派出所的有關規定,辦理居住證和有關一切經營許可證等有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不能在租房內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如乙方有違法行為,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遵紀守法,搞好衛生,不向戶外、廁所拋雜物,不得在門口存放廚房、廁所清出來的發臭物品,保護房內外的水電、門窗、潔具、扶梯、管道設施,損壞照價賠償或修復,不得在牆上貼字畫,以免損壞牆壁,房內的燈管、燈泡、水龍頭、廁所堵塞、門鎖無論是人為還是自然損壞的,均由乙方支付零件費,甲方協助更換。

  五、乙方要愛護甲方的一切建築和水電裝置,如有損壞,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門面和房內原有的結構。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原租房轉讓給別人,如乙方擅自轉讓,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合同並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經過甲方同意轉讓的新乙方要到甲方登記重新辦理手續。

  七、甲方租房按月計算,超過一日按一月算。租房期滿後,乙方應付清租金,水電和雜費,並要清理乾淨搞好房屋衛生,如未搞好扣30元,將房屋原裝鎖匙及感應器還給甲方,若丟失一個或一打扣20元,由甲方驗收房屋沒有任何問題後,押金退還給乙方,如乙方需要續租,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可以續租。

  八、乙方未及時交納租金給甲方,甲方有權發每天租金的5%加收滯納金,交納房租按租房日期為準,超過三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權停水停電,超過五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作乙方違約處理,押金不得退還給乙方,所開出的單據將自動作廢,並有權留置乙方位於該房所有物品。

  九、期滿後憑押金單退房,若有遺失,押金不退,如要退房,請在交房租之前提前15天通知,否則扣除15天房租。

  十、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慢情形,結全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十一、乙方在租房期間貴重物品處行保管,若有遺失或被盜一切與甲方無關,必須注意用電及煤氣安全,如發現漏電或煤氣洩漏應立刻找專業人員處理,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提高安全意識,甲乙雙方要遵守以上協議,望各自雙方不能違反。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住 址: 住 址:

  年月日: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絡。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保養、維護服務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責任承擔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裝置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裝置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租

  業主姓名

  名 稱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檔口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 ;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檔口租金: 元人民幣;

  3.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甲方支付;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檔口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檔口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地下管道的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高速公路地下通訊管道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標的物、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位於高速公路至 ,長度為 公里的地下通訊管道具體孔位描述 出租給乙方用於通訊光(電)纜線的鋪設和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限為以下第種:

  1.確定期限

  租賃期限年,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後可重新簽訂合同。

  2.無確定期限

  租賃期為無確定期限,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均可解除終止合同,但任何一方要求終止解除合同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每 年結算繳納一次,首次繳納時間為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乙方應在每個結算年度 月日之前以轉賬的方式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租賃期限超過五年的,甲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和管道建設成本等因素適當調高租金數額。

  2.其他約定: 。

  第四條 租賃物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乙方承租的地下管道僅用於其通訊光(電)纜線的鋪設和使用,其承租的地下管道的孔位的位置及使用應遵守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關於對我省高速公路機電工程通訊管道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閩高控[20xx]5號)的規定;乙方不得將承租的地下通訊管道轉租、轉讓或借給他人使用;甲方僅出租地下通訊管道的使用權,乙方自行承擔其地下光(電)纜線的鋪設施工和維護管理費用。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因國家規劃、高速公路改、擴建需要或上級有關部門的決定等原因需收回地下通訊管道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天內將所租賃的地下通訊管道移交甲方,自行承擔其地下光(電)纜線遷移的一切費用,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補償費用。

  2.乙方承租甲方的地下通訊管道期間,在對其地下通訊光(電)纜進行鋪設、使用和日常維護時,涉及許可事項的應經相關機關批准,並將施工和日常維護方案報甲方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須徵得有關公安機關的同意。並根據有關規定規範設定警示標誌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對其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3.其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拒絕將約定的地下通訊管道移交乙方導致其無法鋪設光(電)纜線,應承擔年租金%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金的,應按逾期天數承擔應付款項的 %/天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

  3.乙方鋪設、維護使用其承租的地下通訊光(電)纜線未將施工、維護方案報甲方同意或在高速公路上作業時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應承擔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乙方在高速公路上作業時因違章操作或不服從管理部門的整改要求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種方式解決:

  1.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並取得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批准後生效。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需進一步明確約定的,可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相關的地下通訊光(電)纜施工維護方案、與本合同相互補充的會議紀要、上級有關的規定等均是合同的一部分,雙方均應遵守執行。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 份,報備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