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聘用合同四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為切實維護學校(園)的安全穩定,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控制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從根本上預防涉校涉園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發生,全面推進平安和諧校園建設,按照縣政府常務會議第六十次會議紀要和中共成縣委辦公室、成、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成縣社會創新綜合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成辦發〔20xx〕124號)精神,20xx年秋季給全縣中小學、幼兒園配備保安60名,經報名、政審、面試、體檢,招聘學校保安人員59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學校(園)安全保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1、保安人員必須服從校方提出的安全保衛要求,保安人員作息時間和學校作息時間一致,凡學生在校時間均為保安人員工作時間。
2、保安人員應樹立高度責任感,對學校安全保衛負責。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3、保安人員要認真做好守護目標的防火、防盜,負責校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如發生案件應立即報告110,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
4、保安人員要認真作好值班記錄並妥善儲存。
5、保安人員必須對校內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做好安全隱患預防工作。
6、保安人員要本著對學校安全負責的精神,按學校規定,上課或課間休息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讓學生隨便進出校門。
若學生請假提前離校的,必須持有學校專用的請假條。否則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發現學生透過非正常途徑離開學校應及時勸阻、教育,並立即報告。
7、保安人員對上課時間(包含晚自習)因遲到要進入校園的學生,必須在確認學生身份後才可進入,並做好登記工作。對騎車、溜車、穿拖鞋、染髮、衣冠不整、穿奇裝異服、進入校園、透過通透圍牆購買物品學生應及時加以制止,勸其立即糾正或透過班主任要求學生限時糾正。
8、非學校師生原則上不得進入學校。外來人員來訪確需進入者,按要求填寫好登記表方可進入校內。
9、保安人員在校門開啟後須離開值班室站立值勤,看護學生進出學校。
10、在上學、放學時段(特別是下午、晚自習放學),保安人員有責任維護好校門口環境秩序,禁止閒雜人員在校門口周圍逗留大聲喧譁。對在校門口聚眾吵鬧影響學校教育秩序的現象,應予勸阻,對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應及時報告110,並協助110處理有關事情。禁止在校門口擺攤設點,禁止客運車輛在校門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車輛(腳踏車)無故亂停亂放,保證校門口的暢通無阻。校門口交通堵塞時,應及時疏導。發現學校門口學生之間打架鬥毆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有關領導。
11、保安人員應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進入校內。確實因工作或其它需要,經學校領導同意,驗證許可做好車牌登記後,方可進校。
12、保安人員應認真完成學校交辦的臨時任務。
二、保安人員的工作報酬及社會保險
1、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不得剋扣、拖欠工資。每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2800元整。
2、甲方必須足額給乙方繳納簡易人身保險費,乙方工作期間因公受傷,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辦理。
3、建立增資機制。每年年終甲方對乙方全年工作情況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考核合格者,續聘後將適當增加工作報酬。
三、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解聘合同,並透過合法途徑追究相關責任
1、辱罵毆打教師學生造成惡劣影響。
2、工作失職造成守護目標損失。
3、工作散漫、不負責且屢教不改。
4、當班期間擅自離崗。
5、邀約他人在保安室酗酒、打牌。
四、學校與招聘的保安簽訂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續簽。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人社局、財政局、教育局、學校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生效。
學校(公章) : 乙方(簽字) :
法人代表人(簽字) :
20xx年10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電話: 地址: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手機: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乙方在甲方的試用期為 個月(天),在試用期內乙方如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發生差錯事故、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不適應本職工作的,提前5天均可單方面以書面通知解除協議,雙方應在3天內辦理好相應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凡違反相關制度的按規定進行考核及處罰。
2、乙方應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對有損甲方信譽、形象的行為,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處罰或解除協議。
3、乙方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跟藥房同事及和門診醫護人員團結協作,共同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共同防範安全隱患,熟練掌握常用藥、新、特藥的品種、用法、用量、適應症等,確保藥品安全有效地出售。
4、按照GSP管理規範的要求,加強藥品管理,搞好責任區藥品的陳列、上、下貨及庫存管理;搞好營業場所衛生管理、藥品質量管理、效期管理;對滯銷、熱銷產品進行分析,盤點庫存,搞好商品養護,並對缺貨產品及時抄報購貨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缺崗,上班時間要求站立服務、微笑服務,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6、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事調動安排與參加臨時加班工作。
7、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不得相互詆譭,不得在工作場合大吵大鬧,違者每次罰款50元;上下班要要按規定進行交接班,確保門店工作有序開展。要加強專業知識學習,提高服務水平和能力,確保對症用藥和安全用藥。
8、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操作規範,確保顧客用藥安全有效。要做好對顧客的溝通及服務工作,儘量讓顧客滿意。凡出現一次顧客投訴,經查實的每次處罰50元;如因乙方不負責任、工作疏漏、翫忽職守、違規操作所造成的用藥差錯、責任事故或糾紛,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9、乙方不得私自將本藥房的藥品歸為己有或進行銷售謀利,發現一次,藥品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對乙方處以200元的罰款;藥品金額在100元以上的,處以500元的罰款,並扣除乙方當月工資及獎金。
10、乙方不得私自為廠家業務員銷售藥品謀私利,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的罰款。
11、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12、乙方從事收銀員工作的,除應遵守上述各條外,還要堅持在工作中唱收唱付、文明服務,準確出入庫、準確收付現金或刷卡,確保賬款相符,避免長短款現象發生。乙方如發生盜取甲方資金、盜刷顧客醫保資金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經發現,除追回損失外,違規金額在100元以下的罰款200元,違規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罰款500元。情節特別嚴重、盜取資金數額較大(500元以上)或發生兩次以上類似事件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工作待遇
1、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正常情況下工資在每月10日發放)。
2、甲方對乙方工資標準為:試用期內底薪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轉正後底薪工資 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兌現。
3、甲方給付乙方的工資總額中,均包含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費用,由甲方每月以現金方式發給乙方,具體繳付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乙方工作滿一年後,第二年開始,可以享受全額或一定比例的基本養老保險貼補,具體標準按《正德大藥房職工養老保險購買辦法》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免費提供工作服裝(離職時應退回);
②每天安排一次員工餐或發放誤餐補貼;
四、解除協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1、乙方在工作期間,性格孤傲、與同事不和,不願聽取領導、同事的意見和建議,一意孤行、得罪顧客、與顧客爭吵者,為整個團隊不容的;
2、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洩露公司機密的;
3、乙方嚴重失職、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對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有不能從事本職工作崗位的疾病,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5、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部門撤併,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①在試用期內的;
②甲方未按協議的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的;
③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採取暴力、威脅等違反醫療相關法律法規的;
7、協議期內,乙方無上述第四條第六款約定事項的,不得單方面解除協議。如欲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通知,待甲方在該崗位人員上崗後,方可離崗。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續,辦理續簽手續。
七、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由於客觀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則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當事人一方違反協議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根據責任大小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
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請方):
乙方(應聘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總經理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係,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協議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總經理職務期間,全面組織公司管理、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工及財務管理工作;
2、甲方承諾: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即注入資金人民幣XX萬元,作為乙方組織公司生產經營的啟動資金;
3、甲方為保證啟動資金的順利到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在 銀行開立公司生產經營專用賬戶,並按照前述約定將啟動資金以 (轉賬、電匯、現金)方式注入該專用賬戶;
4、乙方有權使用前述啟動資金,但僅限於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
5、甲方承諾:將公司每年利潤的25%以及公司當年總產值的3%作為績效獎金髮放給乙方;乙方可自本協議簽訂當月起,每月從甲方處領取固定工資人民幣 月,待年終結算績效獎金時,再將已領取的工資從績效獎金中進行抵扣。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事,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啟動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5、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財務的管理。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自主安排並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採購、生產和銷售等工作,審批年度投資、財務計劃內各項經費的開支;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行使董事會授予的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3、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對公司現有人員全部接收,但乙方在總經理任職期間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權,有權聘任、解聘公司內部任何崗位的人員,但應將相關人事材料報甲方董事會備案;
4、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鑑;
5、公司財務負責人亦由乙方指派:財務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簽署重要的財務檔案和報表,管理公司賬目,對乙方負責並報告工作;
6、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7、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財產進行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規定處分甲方財產時,應將相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等)報甲方董事會備案;
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如需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9、乙方應於每月_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
10、乙方應依法納稅,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11、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陸豐市第二運輸公司高鐵專線事業部
營業執照號:
乙方(受聘乘務員):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為本公司客車乘務員,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試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聘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有指揮、排程乙方參加運輸業務的權利,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勵、處罰、辭退的'權利。,
2、甲方每月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足額髮放,甲方必須與乙方協商並取得乙方的諒解,並定出付還的期限;若甲乙雙方不能對此達成共識,則甲方須無條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工資報酬;
3、有權利和義務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文明禮貌教育,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識、服務質量和業務素質;
4、甲方應保證其車輛的各種證照齊全、車況良好,並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車輛進行投保。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利享有公司規定的薪資、獎勵、福利及休假等待遇;
2、乙方必須證照齊全,提有符合甲方要求的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及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若證件有假,乙方必須承擔相關的法律現任和經濟責任。乙方的所有證件費用包括年審費,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駕駛甲方車輛時證照丟失,一律由乙方負責(包括補辦手續及費用);
3、乙方須維護甲方的利益和公司形象,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服從甲方的排程和派遣,協調同事關係,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高標準完成甲方交辦的運輸任務;
4、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公司規定的司機行為規範,依照相關獎懲規定接受獎勵和服從懲罰。
5、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特別必須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按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6、合同期限內,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經甲方同意方可離職。
四、工資待遇
1、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每月元;
2、正式聘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計算標準如下:
(1)基本月工資:乙方月勞動工作日為 天,月基本工資 元,工作不足 天的,按每天扣乙方 元,若工作超過 天的,則由甲方按天補給元,若乙方因公事項不能上班的,則由甲方按天發給 元。
(3)行車補貼:乙方行車補貼以每百公里元為基數,具體的線路行車補貼,按甲方的通知規定執行。乙方每天的行車裡程為公里,若超過 公里,行
(4)票款提成:乙方負責運輸的班次的車票收入, %的提成歸乙方所有;
(5)年度獎勵:甲方設定年度安全獎及優秀服務獎,在年終對符合獲獎條件的乙方給予獎勵,乙方中途辭職的,不享受年度獎勵。
五、責任界定
1、乙方造成行車安全事故的,按事故責任的劃分(除保險公司賠付外),乙方分別承擔下列法律責任:全責負擔20%;主要責任負擔15%;次要責任負擔5%;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但乙方承擔賠償的最高限額為5000元。安全責任情節嚴重者,或一年之內發生二次及以上責任事故的司機,公司有權給予辭退處理。
2、屬乙方違章,包括私自闖紅燈、壓線等,造成罰款扣分扣證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是運輸途中上落客違章,甲方每月負責一次此類違章的罰款。乙方一個月內發生三次違章超速,除乙方應負責全部罰款外,甲方有權給於解聘;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原因導致乘客行李和物品丟失、毀壞和受到破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不得逃逸。如有逃逸者,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乙方不按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範、指定路線行駛所造成的重大事故,如傷亡、殘疾、肇事、損失和其他嚴重後果,造成乙方自身身體傷害、致殘或死亡,都以交警部門裁決為準,保險公司理賠為原則,甲方不再承擔任何理賠,不向受害者家庭賠償任何損失。
6、因乙方疏於檢查車輛,致使車輛失水失油和造成車輛損壞的,按修理費(包括零件費)的50%賠償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都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
2、乙方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不遵守勞動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和警告,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七、合同解除
1、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離,又無法為乙方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崗位工作的。
2、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3、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另一方;
4、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
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八、保證金條款
分期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合同期屆滿,該筆保證金由甲方不計息歸還乙方。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