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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模板彙總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抵押借款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根據《汽車抵押借款合同》合同號: 訂立出本責任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下行為被定性為違約行為:

  一:甲方隱瞞車輛真實情況。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利息。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車輛維護服費。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停車費。

  五:甲方所提供的聯絡方式無效(乙方無法聯絡到甲方)。

  六:甲方因自身問題如需合同展期(續期)必須書面向乙方提交申請。

  七:乙方從甲方逾期後刊登報紙通知起三日內

  未得到甲方任何書面申請及書面回覆。

  甲方因違反合同號: ,汽車借款抵押合同,甲方同意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 車輛變賣手續。 如甲方不主動協助,拒絕協助,或乙方無法透過甲方合同提供的聯絡方式取得有效聯絡,乙方售賣車輛之後所發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甲方無條件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所有相關的售賣車輛後所有關法律上所產生的,訴訟費,仲裁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律師費,執行費,民事賠償,甲方同意無條件全額承擔與乙方無關。

  甲方已詳細閱讀並理解以上內容,同意遵守以上所有條款,並同意本違約責任書內所需要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履行本責任書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交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訴訟解決,訴訟期間乙方所產生的所有法律費用,甲方同意全額支付。

  附註(共九條):

  一、甲方需詳細閱讀本違約責任書內所有條款及違約責任書項內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簽署違約責任前應詳細閱讀本違約責任書所有條款及細節後自願簽署。

  三、甲方簽署則表示甲方已詳細閱讀,理解並同意支付本合同所有條款及條款內所產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費用。

  四、違約責任書項手寫內容項與列印內容項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五、乙方透過登報通知方式限期通知甲方,限期內無法得到甲方書面有效聯絡乙方有權出售抵押物。

  六、乙方選擇所登報紙為《 報》或《 報》 。

  七、《違約責任書》壹式貳份,甲乙各持壹份。

  八、甲方從合同到期日起計算15日內如甲方拒交付利息及車輛維護服務費或者乙方無法從甲方所留聯絡方式聯絡到甲方,則表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將該抵押物出售或轉讓處理。

  九、因甲方自身原因違反《汽車抵押借款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按合同約定出售抵押物,甲方同意乙方以主合同第三條,第1項,甲、乙雙方認定評估價值出售該抵押物。

  (以下無正文)

  甲方已閱讀並同意上述所有條款 乙方已閱讀並同意上述所有條款

  甲 方 : 乙 方 :

  年 月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經 ××銀行(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自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計算。

  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按期、按數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貨款本息,又特寫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髮間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處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表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__份。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抵押方:(以下稱甲方)X X市煤氣公司

  接受方:(以下稱乙方)X X市財政局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尼桑轎車一臺。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共作價伍拾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抵押財產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允許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第五條 甲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乙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第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時自動失效。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0XX年四月十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本金(大寫)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帳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唯一受益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

  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事實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