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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實用的借款合同四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借款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合同 篇1

  貸款人(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開具的支票質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張;

  開戶行:銀行支行;

  出票人全稱:;

  出票人賬號:;

  支票號碼:;

  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

  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或乙方賬戶被查封、凍結、監管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並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戶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戶餘款少於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質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後,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透過上述聯絡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並將委託款項存入該賬戶。

  三、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當時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託發放的中長期貸款,根據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辦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保證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丙三方根據《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還款保證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用途

  借款金額:元(大寫: )。

  借款用途: 。

  二、借款時間及利息

  1、自借款到賬之日(即年月日)開始計息。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期限為日,按日計息,日息為% 。

  三、利息計算公式:

  利息=本金×日利率×天數;還款時間及違約條款 乙方應於借款到期之日,將約定的本金及其利息打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且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付的,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款額的百分之 乘以逾期天數作為滯納金賠償給甲方。若逾期不付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四、三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協議約定履行借款義務。

  2、乙方應按協議約定履行還款義務,預期未還款的,依約支付滯納金、違約金等,並賠償甲方為收回借款而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等)。

  3、丙方提供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清償本協議擔保範圍內債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4、丙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本協議項下債權本金及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五、指定賬戶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作為本借款協議的收款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戶:

  乙方指定以下賬戶作為本借款合同的收款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戶:

  六、保證條款

  三方共同確認,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有享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訴。

  八、其他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4

  出借人:

  借款人:

  經出借人 與借款人 友好協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現金)人民幣 元整。

  2、借款期限:自 日起到 日止。

  3、借款利率:年利率 %。

  4、還款方式: 日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即合計還款人民幣 元整( )。還款時需有出借方家庭成員兩人同時到場與借款人共同辦理清算手續。

  若到期日( 日)出借人同意繼續借款給借款人,在出借方家庭成員兩人同時到場的情況下與借款人共同辦理支取 日起到 日止的借款利息,即人民幣 元整。本金 元整繼續借予借款人,並由雙方共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5、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持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出借人: (簽章) 借款人: (簽章)

  擔保人:

  二零 年 月零 日 二零 年 月零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