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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的合合同

擔保的合合同範文合集7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擔保的合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擔保的合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範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的合合同 篇2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託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後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願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係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係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並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並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該抵押物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四條、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反擔保範圍為《委託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並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複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並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於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鑑定、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並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委託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並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後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並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採取查封、凍結、拍賣或採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並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報紙等紙質媒體、網路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於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佈並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

  2.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後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文字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關機構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房地產抵押物清單

  編號:

  抵押物名稱所在地

  產權人產權共有人

  面積用途

  權證名稱

  及編號

  評估值抵押價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價值合計:人民幣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擔保的合合同 篇3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託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範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託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5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行政機關執行重大的行政處罰;

  4、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記事宜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保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就其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數額為借款方應付甲方款項的5%,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仍應支付賠償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透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解決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的合合同 篇4

  保證人名稱: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德律風: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德律風: 郵政編碼: 傳真: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德律風: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樂意為甲、乙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憑據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幣種)資金本金(大寫) 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 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伸主合同項下借款限期大概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

  關照後 個業務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排除而免去。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打消,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關照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伸主合同項下借款限期大概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舉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排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授權委託書,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 %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 %向乙方經典詩句 付出違約金。給乙方形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補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四。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伸主合同項下借款限期大概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排除擔保義務。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擔保的合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的合合同 篇6

  債權人x x x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x x x簡稱乙方。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x xx與甲方間已於x x x x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 x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擔保的合合同 篇7

  保證擔保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