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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擔保合同

關於保證擔保合同範文6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證擔保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證擔保合同 篇1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貨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

  、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 篇3

  借款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人(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借款協議(編號_______)、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注: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執行固定月利率。

  (2)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上浮或下調,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執行。

  第二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檔案、資料和資訊。

  2、借款人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三條列示的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及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

  4、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向人民銀行、其主管部門或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借款人認可此種公告催收方式。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三條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時歸還借款本息。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0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擠佔、挪用借款。

  4、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貸款人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資訊,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5、借款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6、借款人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9、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借款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或按貸款人要求提前償還借款。

  11、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但不限於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拍賣、登記、保管、鑑定、公證、訴訟等費用。

  12、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可以單方面憑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願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13、借款人委託其他自然人或公司支付貸款人的利息或本金,不視為債務的轉移。

  第四條還款

  雙方協商同意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1)借款期限一個月以內的(含一個月),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所有本金及利息。

  (2)借款期限一個月以上的,借款人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______日,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如借款本金到期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需提前3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

  注: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情況除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按該利息的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按該利息的百分之

  3、對借款人貸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月/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除按貸款合同利率計收復利外,另按欠息的萬分之五/日收取違約金。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取證費、公證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7、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可以單方面憑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願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七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月日

  簽約地點:

保證擔保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和《借款合同條例》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並在還款時一併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稽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 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 篇5

  ( )銀借合同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銀行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期用款計劃 │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期 │ 金額 │日期 │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保證擔保合同 篇6

  尊敬的客戶:為了雛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關注您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如對本合同有任何疑問,請向貸款行諮詢。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合同特別條款所列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額度和額度有效期

  1.1 借款人可以在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和借款本金額度內向貸款人申請借款,並在貸款人核定的自助迴圈借款額度內按約定的單筆限額和單日可提款次數以自助方式迴圈使用借款額度。自助迴圈借款的單日提款次數僅限一次。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調整單筆提款限額和單日提款次數,屆時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在上述期間內技生的業務,單筆借款期限及最遲到期日見第十六條。第十六條約定額度有效期僅指借款發放時間,經貸款人同意的,期內所有借款的到期日可超出額度有效期。

  1.2 借款人在約定期間和最高借款本金餘額內申請用款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信、借款用途、還款能力、抵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貸款人經營狀況等進行稽核。貸款人審批同意後發放借款的,雙方不再逐

  筆簽訂借款合同,亦無需逐筆辦理擔保登記手續,但法律法規對擔保設立另有規定的除外。

  1.3 借款額度的重新核定、凍結、調整與終止

  1.3.1 貸款人有權根據宏觀經濟情況、市場情況、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使用情況,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的授信或用信額度以及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擔保條件變化等因素,重新核定或調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額度和額度有效期限。貸款人如需調減借款人尚來使用的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取消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額度,或縮短額度有效期限的,應提前七日向借款人發出書面通知。

  1.3.2額度有效期屆滿,尚未使用的借款額度自動取消,借款人不能再使用該借款額度獲得借款,僅可辦理還款。

  1.3.3 額度的自動凍結和解凍

  借款人在借款額度內侄何一筆借款發生本金或利息逾期時,貸款人有權將借款人賬戶內所有合約下的自助迴圈借款額度自動凍結。借葳人全部清償逾期本息後,貸款人可視借款人信用狀況解凍自助迴圈借款額度。自動凍結期間,貸款人每日日終自動進行還貸扣收。

  l.3.4 人工凍結、調整與終止

  l.3.4.1 借款人簽約簽帳金融卡、存摺丟失或密碼被盜時,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並辦理額度凍結。

  1.3.4.2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進行凍結、調減或終止使用:

  (1) 借款人在中國農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任何一筆債務合同項下

  出現逾期、違約或不良信用記錄;

  (2) 借款人的其他迴圈借款額度被凍結、調減或終止;

  (3) 借款人違反關於貸款用途的宣告,未按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未按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不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後檢查及貸款支付核查;

  (4) 借款人未履行約定的義務,或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按約定履行義務;

  (5) 擔保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權不利的處分;

  (6) 借款人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涉嫌刑事犯罪,財產被查封或扣押,或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

  (7) 發生影響貸款安全或還款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14.3所列重大不利情形、人身傷害、重大疾病、經營失敗、失業等。

  1.4 本合同項下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執行利率等以本合同和對應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自助途徑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利率調整按本合同約定規則執行)。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利率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借貸雙方約定適用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固定利率指借款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並執行確定後的

  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動利率指借款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並執行確定後的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浮動利率指借款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定,並按第十七條選定的以下一種方式進行調整。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1) 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生效當日起調整。

  (2) 以第十七條約定的月數(從借款發放之曰起至次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一個月,以此類推: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為次月最後一天)為一個調整週期。在一個調整週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借款執行利率自下一個週期首月的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進行調整,如無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則自該月最後一天起調整。

  (3)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調整。

  2.2 利率的浮動幅度

  2.2.1 非自助方式下單筆借款執行利率的浮動幅度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逐筆協商確定,雙方商定的單筆借款的利率浮動幅度=(該筆借款借款憑證上記載的借款利率/該筆借款發放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的基準利率-1)×100%。

  2.2.2自助方式下單筆借款的執行利率以每筆借款發放日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確

  定,浮動比例見17.2的約定。合同履行期問,貸款人可調整本合同約定的自助方式借款的利率浮動幅度,具體浮動幅度以借款人借款時形成的貸款人業務系統記錄為準。

  2.3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借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不需通知借款人、擔保人即有權按調整後的規定執行。

  2.4 除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調整情形之外,貸款人有權決定在雙方約定的單筆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為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確定相比放款時約定更低的執行利率。貸款人有權根據情況確定或調整該更低的執行利率的執行期間,亦有權調整或取消該更低的執行利率。

  2.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執行利率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內,如借款人在中國農業銀行申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出現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180天(含)以上逾期記錄、貸款人有權取消利率下浮,並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利率調整為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貸款人依本條對本合同執行利率進行調整時,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擔保人。

  第三條 先決條件

  3.1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 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臺法有效授權。

  (2) 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檔案、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