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擔保合同範文集合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擬向___________(債權人)借款___________萬元,同時按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受託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為此,委託人與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委託人向___________(債權人)借款__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託銀行出具以___________(債權人)為受益人,擔保金額為___________萬元的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託人按以下要求在受託銀行存入保證金,作為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擔保,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受託銀行),擔保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委託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託銀行代替償還本息後,____________(反擔保人)代委託人歸還受託銀行所墊付資金。
b.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企業債券______萬元,金融債券______萬元,國庫券______萬元)作為抵押,當委託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託銀行代替償還本息後,受託銀行有權將抵押資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三方反擔保金額、抵押資產現值合計不低於受託銀行出具的保函額度。
五、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託人借款關係的檔案,有權要求受託銀行劃付償還貸款本息的資金。受託銀行審查無誤後,通知委託人並主動從其結算保證金存款帳戶中辦理劃付手續;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以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存款帳戶中支付。
六、受託銀行代付貸款本息後,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託人予以承認,並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託人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的30日內,歸還受託銀行墊付款項的本息。
七、受託銀行代墊資金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八、委託人與受益人的借款合同發生變更,委託人應事先通知受託銀行。在得到受託銀行書面認可後方可變更。
九、委託人按保函額度____________‰的費率按年支付擔保費,共計______元。擔保費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協議中任何條款的修改、增加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2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願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後,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範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後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3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 份 證 號:
家 庭 住 址:
電 話: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 證 號:
家 庭 住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並以乙方公司股份份額中,乙方自有股份份額作為乙方進行抵押一事,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條款
本合同作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與抵押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以實際發放金額為準。
二、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所需上述借款的用途為 。
四、甲方將此筆借款借給乙方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借據,借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起發生法律效力。
五、如乙方在借款期內發生下列事項,則甲方有權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條款。
(二)乙方擅自將抵押股份份額變更、變賣或因抵押股份發生其他變故可能對甲方的權利造成損害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條款
本合同條款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合同與借款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乙方借款人自願以其在的所佔(份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進行抵押擔保。
二、乙方必須按照本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將所借款項歸還抵押權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還,甲方作為抵押權人優先順序受償本抵押合同內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額。
三、股權抵押乙方保證該抵押股份無其他抵押權人,甲享有優先順序受償的權利。
四、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同時也包括借款人因違約對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六、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股份。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條款及抵押合同條款自借款抵押協議雙方方簽訂後生效。
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如違反約定,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貸款人: (下稱甲方)
借款人: (下稱乙方)
鑑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週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 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程式碼: ) 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週轉。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程式碼: ) 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
擔保合同 篇4
工程預付款保證協議
甲方:廣州市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省XX工程有限公司
為加快專案建設進度,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工程預付款,為規範乙方用款,保障各方權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預付款後,應按甲方要求繳納預付款使用保證金,該保證金總額為20xx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預付款申請後一個月內完成支付。如甲方分批支付,則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7天內應按比例繳納預付款保證金,甲方收到該保證金後向乙方開具收據。
3、在工程進行到12個月且總工程量達到80%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申請及實際工程款支付情況,在兩個月內分兩次無息返還1000萬元保證金。
4、甲方將在專案工程驗收及結算完成後10天內,將餘下1000萬元保證金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
5、乙方未按期支付該保證金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每天按該保證金數額的萬分之五收取利息,按天計算,同時,甲方有權延遲支付工程進度款,直至乙方支付該保證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拖延工期,否則,甲方將視乙方嚴重違約,甲方可按雙方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嚴重違約方式處理。
6、本協議約定之工程預付款保證金是甲方為加快專案進度
提供給乙方用於本工程的,乙方不得將該款項挪作他用,如甲方發現若乙方把本工程預付款用作非本工程所用的,乙方須按挪用金額的2倍對甲方進行賠償,如因此對本工程造成進度、質量影響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索賠。
7、本工程採取銀行貸款,為加快專案建設,甲方先籌資予以解決,待銀行按施工總承包合同將該預付款直接支付乙方後,乙方應於收到銀行直接支付的預付款後7天內全額將甲方先行籌資支付的預付款退回甲方。
8、乙方收到銀行按施工總承包合同支付的預付款後未及時將甲方籌資支付的預付款退回甲方的,每延遲一天乙方按預付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補償。
9、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經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10、XX中心施工總承包合同之工程預付款為:46606741.10元(大寫:肆仟陸佰陸拾萬零陸仟柒佰肆拾壹元壹角零分),最終支付方式按本協議第2條約定執行。
1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公章)廣州市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住 所:開戶銀行:帳 號:郵 編:
電 話:
乙 方:(公章)廣東省XX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地 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 編:
電 話:
本合同籤於: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5
一、概念
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二、特徵
1.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係的發生和存在為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範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範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係消滅,為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係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後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於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並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2.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 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係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並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3.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係。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係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
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擔保合同 篇6
出質人(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與(下稱債權人)於年月日簽訂《合同》(附件1,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為:),約定由債權人向甲方提供金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與甲方簽訂《委託擔保合同》(附件2,合同編號為:),並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附件3,合同編號為),約定由乙方為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下稱主債務)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3、一旦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甲方不能及時清償,乙方需按《擔保合同》約定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並依法可向甲方追償。為擔保乙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自願以其合法持有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為甲方清償債務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反擔保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清償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本息(含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2、乙方依據《委託擔保合同》對甲方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乙方因行使追償權及質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以及質物保管費用。
上述擔保範圍內乙方享有的各項債權或權益統稱為乙方債權。
二、質押股權
1、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公司%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的反擔保,以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2、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紅利及其它收益,必須解入乙方指定賬戶,作為乙方債權實現的擔保。
3、質押股權對應出資額為人民幣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就以下事項向乙方進行承諾:
1、甲方用於質押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持有,並對質押股權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用於質押的股權不存在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禁止轉讓或設立擔保的情形;
3、甲方已完成質押股權所對應的全部出資,且不存在出資瑕疵;
4、甲方未在質押股權上為任何第三方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
5、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公司財務狀況真實可信,就質押股權所提供的一切檔案、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6、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或部分轉讓、另行出質或設立其他擔保);
7、對本合同的簽訂以及股權質押事項,按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甲方已透過相關審批(提供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書面決議)。
四、質押登記
1、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工商部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並將質押登記檔案原件交乙方保管。
2、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該股權質押事項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五、質權實現條件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行使質權:
1、乙方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後,甲方未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向乙方償付因代償而支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依據《委託擔保合同》而享有的相關權利未能按合同約定實現;
3、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4、甲方出現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被宣告破產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或者可能嚴重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5、非因乙方原因,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欲對質押股權進行全部或部分轉讓、再行出質、設立其他擔保或進行任何其他形式處分;
7、非因乙方原因,出現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情形,甲方不願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六、質權實現方式
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的一種或幾種以實現質權:
1、與甲方協議,以質押股權折價受償。
2、乙方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變賣,並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拍賣、變賣應當參照市場價,甲乙雙方對質押股權價值無法達成一致的,應當共同委託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評估機構的選擇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自行選擇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股權,並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若質權實現發生在乙方為甲方代償前,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應當提存,繼續擔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七、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
1、乙方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2、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乙方代償金額為基數,自乙方指定的甲方歸還代償資金期限屆滿次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3、乙方依《委託擔保合同》而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4、乙方因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而向債權人支付的全部款項。質權實現所得價款在乙方債權全部受償後仍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甲方。質權實現所得價款不足以實現乙方全部債權的,不足部分繼續向甲方追償。
八、特別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經乙方同意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的,應當就轉讓或處置所得價款向乙方清償債務或提存。
2、質押期間,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決定接受的,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乙方有權決定各擔保物權的實現順位,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乙方有權轉讓其依法對甲方所擁有的債權,轉讓不需經甲方同意,但需通知甲方。乙方債權轉讓後,本合同所設立的質權一併轉讓,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4、主合同、《委託擔保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以質押股權對於上述合同無效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甲方或乙方自身需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支出的全部費用)承擔擔保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在下列情形出現時即構成違約:
(1)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分;
(3)因甲方過錯,導致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不願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4)因甲方過錯,導致本擔保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並影響乙方質權實現;
(5)因甲方過錯,出現其他情形,並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
2、存在上述情形,甲方應按不低於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損失。乙方並有權立即行使質權,並就質權實現所得款項優先受償或提存。
十、質權消滅
本合同所設質權在出現以下情形時消滅:
1、甲方向乙方清償全部債務;
2、第三方代甲方清償全部債務以消滅質權;
3、質押股權依法被折價或拍賣、變賣以實現質權;
4、乙方書面同意放棄質權。
前述款1、2、4情形出現導致質權消滅的,乙方應於質權消滅後配合甲方解除股權質押登記。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十二、其他
1、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保險、查勘、鑑定、保管、提存、過戶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時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辦理公證或登記,增加相應份數。
4、本合同含以下附件1、《合同》;附件2、《委託擔保合同》;附件3、《擔保合同》。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本合同未約定事項,適用附件中的相關內容。
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並有充分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