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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增城區民辦小學招生方式

廣州增城區民辦小學招生方式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增城區民辦小學招生方式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州增城區民辦小學招生方式

  (一)招生物件。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物件為6週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已取得學籍(包括公辦、民辦學校其他區域的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招生範圍內。

  (二)招生資訊釋出。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當地公民辦小學招生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小學招生地段、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式、諮詢電話等資訊,報區教育局審定,於4月30日前透過宣傳單張、報紙、電視、網路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招生方案或招生報名指引。

  (三)入學程式。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1、公辦小學入學程式。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5月5日至10日登入“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網上報名登記有效後,於5月18日至20日(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稽核。經公辦小學稽核、並報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5月31日前,鎮街小學將稽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複審和確認,直屬小學將稽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複審和確認,同時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6月15日前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完成轄區公辦小學的錄取工作,並於6月15日向適齡兒童的家長派發錄取通知書。6月22日前進行公辦小學新生註冊。資料稽核時,須帶如下證件、證明材料:

  ①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影印件);

  ②有效居住地證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證明、拆遷協議、經鎮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原件、影印件),其中提供房產證明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50%以上(含50%)份額;適齡兒童及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確無房產的,才允許以祖輩房產或租賃合同為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為簡化辦事流程,方便群眾辦事,家長不需要查冊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由鎮街教學指導中心或報名學校透過報名系統或到區房管部門核實適齡兒童及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無房產);已租賃給他人居住的房產,如果已使用申請入學的,原則上五年內不再為房產業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該房產學區的學位,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③兒童預防接種證(根據衛生健康部門要求進行查驗);

  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8月27日至8月28日向戶口所在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並提交報名資料,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可根據剩餘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無需網上報名,於5月5日至10日,到鎮街教學指導中心提交證明材料進行現場申請,經稽核符合條件並公示無異議的,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要求,透過計算積分的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具體辦法由區來穗局、區教育局另行制定,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要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及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學位數劃定入讀公辦學位的積分入圍資格線,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符合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或不服從教育部門學位安排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選擇報讀我區的民辦學校。

  2、民辦小學入學程式。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5月16日至20日登入“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報讀民辦學校。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擬報名的民辦小學現場提出申請,民辦小學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

  民辦小學於5月22日至6月30日錄取學生,6月17日至19日,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第二次開放,錄取人數少於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以於7月15日至7月17日進行第一次補錄。民辦小學於7月18日至7月19日接受新生註冊報到,並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科和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註冊結束後,招生人數少於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以於8月26日至8月27日進行第2次補錄。

  (四)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在3公里以內(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劃定後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因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無法完全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報區政府審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提前一年進行公示;對本鎮街公辦小學招生地段進行少量微調的,應由區政府批准,並於4月5日前公示。

  所有公辦小學必須按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劃定的地段招生。

  (五)安排學位。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具有廣州市戶籍“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可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細則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制定。

  (六)特長生招生。除廣州市教育局審定的少兒體校可招收體育特長生外,其他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體育、藝術及其他專案的特長生或將適齡兒童特長與入學掛鉤。

  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做好統籌規劃,組織有關人員切實做好生源的調查摸底工作,核實本地區小學適齡兒童入學人數和小學畢業生升學人數,在摸查測算的基礎上提出當年鎮街內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區政府審定並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後正式下達,並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由區政府批准並報市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同意。未經批准的招生計劃無效,對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區教育局不予辦理學籍。

  (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特殊個案入學工作。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妥善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因特殊情況,本鎮街內無法解決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主動與增城區教育局有關科室協商解決;對於一些跨行政區域難以界定的個案,相關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可提出解決建議,報區教育局裁決。

  (三)落實學生編班和學籍管理工作。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學校應透過學校網站等渠道公佈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需於當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資訊收集、彙總、校驗、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