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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1年江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21年我校將在38個學術學位專業和14個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招收碩士研究生,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江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培養目標及學習方式

  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碩士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我校學術學位及大部分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所有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全日制碩士生按“非定向就業”類別錄取(專項計劃除外),非全日制碩士生按“定向就業”類別錄取。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及社會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建議不報考我校生物工程學院、食品學院、藥學院、醫學院的各專業。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之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含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境外學歷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程式碼為125601]、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程式碼為0451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四)報名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後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全部回定向省(或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符合第(一)、(二)條中各項的要求。

  4、符合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報考資格要求。

  (五)報名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

  2、符合第(一)、(二)條中各項的要求。

  (六)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按照報考點要求對網報資訊進行網上或現場確認,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報考點“(3215)無錫市教育考試院”,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資料有效。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和支付報名費,凡不按要求報名、不支付報名費、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資訊或重新填報報名資訊,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透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資訊,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2)考生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已取得國(境)外學歷人員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報考。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能透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

  (8)報名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資訊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9)已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除推薦免試研究生外,其他考生均須按報考點的要求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一般為2020年11月上旬,具體時間由報考點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以報考點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三)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安排: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8日上午,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我校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准考證》。

  五、複試

  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複試辦法和程式於複試前在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佈。複試時對考生資格進行稽核,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得複試。

  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進行復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採取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綜合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內容一般包括專業課考核、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考核等,詳見覆試辦法。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科目詳見招生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加試由學院決定。各專業(領域)根據第一志願生源上線情況確定需要調劑,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在複試前公佈,屆時考生透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六、錄取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我校複試相關要求確定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通過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生。定向就業碩士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入學前考生檔案必須調入我校;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錄取前須簽訂相應協議。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學費與獎助政策

  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收費標準參見江南大學網站“資訊公開”欄目,同時設立獎助學金用於支援學生完成學業。研究生獎助相關規定請參見我校學生工作處網站“檔案彙編”欄目《江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

  九、其他

  (1)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佈的各學科擬招生人數包含擬接收推免生人數,推免生人數以最後確認錄取人數為準,公開招考實際錄取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實際錄取的推免生人數、考生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4)我校僅在部分非全日制專業學位招收單獨考試考生,詳見招生專業目錄。我校單獨考試各科目不單獨命題,均使用統考試卷。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於2020年11月2日前將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正反覆印件、本科或以上學歷認證報告、單位同意報考函、兩封專家推薦信)郵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逾期未寄達則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5)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學生在讀期間不享受獎助學金,不予安排住宿。商學院和人文學院非全日制專業的課程安排在非工作時間,其他學院非全日制專業的課程安排與全日制專業相同(一般在工作日授課)。考生報考前應充分了解招生學院非全日制專業的培養、學位政策。

  (6)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碩士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或簽訂有關協議,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的後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7)疫情防控常態化階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將在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導下開展。招生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

  (8)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檔案執行。

  (9)聯絡方式:

  江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14122。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聯絡電話:0510-85197929,傳真:0510-85913637

  聯絡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