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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

必備採購合同(彙編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必備採購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必備採購合同1

  ____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零星材料類)

  採購合同

  簽訂地點:____簽訂日期:____

  甲方(採購方):____乙方(供貨方):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工程專案的採購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貨物的概況、數量、單價及合同額(如果涉及的採購商品較多,則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列於合同附件)

  第二條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及其風險承擔1。交(提)貨時間:2。交(提)貨地點:3。交(提)貨方式:第三條風險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並辦理書面驗收手續後,該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四條運輸費用承擔

  貨物的運輸費用由承擔;貨物的卸貨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質量技術要求:____。

  2、雙方約定質量保證期為,從全部貨物或最後一批貨物交貨並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六條驗收標準、方法

  1。甲方應按驗收標準對貨物的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2。驗收的方法:。第七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具體結算辦法和付款方式:。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____。

  2、乙方違約責任:____。

  第十條雙方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甲方留存叄份,乙方留存份。

  甲方:____乙方:____合同授權代表:____合同授權代表: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地址:____公司地址:____固定電話:____電話:____授權代表手機:____

必備採購合同2

  政府採購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條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別規定,即政府採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立法目的

  確定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世界各國立法強調合同自由,合同採用什麼形式,由當事人決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採購活動具有很強的公共性質,政府採購合同不完全等同於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採用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別限定,要求採用書面形式。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形式的規定,含義非常明確,即政府採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所謂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形式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訂立政府採購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採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的政府採購合同,這是無效的。

  2. 訂立政府採購合同時,具體採用何種書面形式,本法並未明確,有待國務院及財政部作出具體規定。

  實踐中可能會根據不同情況採用不同的書面形式,一般應採用合同書的形式訂立,也不排除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訂立。如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

  政府採購合同的必備條款

  本法第四十五條對政府採購合同必備條款的問題作出了特別規定,即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立法目的

  明確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必備條款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合同由當事人自願簽訂,合同的內容也應當由當事人約定。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但是,採購人在開展政府採購活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法定的採購方式和採購程式,不能隨心所欲。因此,政府採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樣由採購人與供應商隨意確定,其主要內容必須有所限制。基於上述原因,本法對政府採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作出了特殊規定,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含義比較明確,即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對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作出具體規定。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於政府採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採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政府採購合同,其內容應當包括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必須具備的條款,否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根據本法的規定,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採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並會同制定政府採購合同的示範文字。

  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條對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即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採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立法目的

  明確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具體期限,以及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規定,採購人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政府採購專案,必須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採購未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專案,可以自行採購,也可以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或者經過資格認定的其他採購代理機構在委託範圍內代理採購。在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以後,採購代理機構就會根據採購人的委託,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辦理有關政府採購事宜,包括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是,採購代理機構並沒有與中標、成交供應商自行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權利,政府採購合同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以後,由採購人負責簽訂或者授權採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即使是自行採購,採購人也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完成中標、成交供應商的確定工作,並向其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因此,無論是代理採購還是自行採購,政府採購合同都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簽訂。這樣,客觀上就需要確定政府採購合同的期限,本法對此應當作出特別規定。同時,基於中標、成交通知書在政府採購合同簽訂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對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於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期限等問題的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 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與供應商都需要有一段準備時間,特別是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採購人更需要一定的時間對採購代理機構送交的有關採購檔案進行研究、熟悉。當然,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時間也不能沒有限制。根據本法的規定,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簽訂政府採購合

  同,只是採購人和供應商對採購結果的書面確認,有關事項在採購檔案中都已具體確定,因此,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必須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2. 中標、成交通知書對採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在政府採購專案的採購活動中,無論採用何種採購方式,執行什麼樣的採購程式,最後都必須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並要書面通知供應商,因此,中標、成交通知書應當具有十分嚴肅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規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中標、成交通知書對採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採購人不得改變中標、成交結果,中標、成交供應商也不應當放棄中標、成交專案,否則,就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於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期限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採購人授權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本法關於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規定,同樣適用於受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即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中標、成交供應商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2. 採購人在委託代理協議中明確授權採購代理機構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採購人就不能改變中標、成交結果,只能按照中標、成交結果,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採購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政府採購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條對政府採購合同的分包履行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即經採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採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採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

必備採購合同3

  甲方:

  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在中國.共同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系3C產品終端零售連鎖經營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現因業務發展而需要透過報刊雜誌釋出廣告。

  二、乙方系具備甲方要求的物料供應企業,經營範圍為 ,營業執照號碼: ,廣告經營許可證號碼: 。

  三、乙方對售後服務的承諾:

  四、驗收標準、方法:

  五、質量異議及其他異議:甲方若對(物料)外觀、品種、數量、規格型號等存有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 貳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解決方案,否則視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六、貨款結算:以買賣雙方在簽收單上所確認的品種、數量、價格、金額、付款期限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貨款結算。

  七、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方透過《物料採購業務聯絡單》(附件一)的形式確定乙方採購物料,由雙方透過該聯絡單具體約定物料送達的日期、地點、規格或範圍、特殊要求、價格等,但甲方一般需留給乙方充分的時間以安排生產或採購物料準備事宜,乙方對甲方的物料要求予以優先保證。

  1、甲方只承擔乙方提供物料的單價、數量、其它費用扣除優惠折扣後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另外付費。

  2、鑑於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對於甲方物料乙方按附件二《物料價格製作表》的優惠價格收費。

  3、在甲方對採購物料驗收合格後,乙方憑《物料專用發票》和《物料採購業務聯絡單》及《入庫單》向甲方結算費用,甲方在收到上述憑證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

  八、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同的約定,則甲方有權拒收該物料並且有權拒付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價款);

  2、如果乙方連續兩次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向甲方提供的 物料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時間交貨,則每逾期1小時,按照逾期交貨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如果乙方逾期交貨達到或超過六個小時,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必須按本次合同總費用的300%金額賠償給甲方;

  4、五一、十一、元旦三個節假日,乙方需提前為甲方採購物料留置時間,若此期間發生延誤交貨事件發生,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需賠償甲方延誤交貨賠償金五萬元,甲方保留追索乙方其它責任的權利。

  5、如果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則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此項違約金上限為逾期付款總額的百分之十。

  6、乙方無權將為甲方採購的物料內容透露給第三方,如甲方證實乙方有透露甲方採購的物料內容的情況存在,甲方有權扣除未結算的貨款作為賠償金,並保留追述乙方責任的權利。

  7、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方法: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規格型號等方面的書面檔案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衝突時,以合同正文的規定為準。

  4、本合同如有與雙方以前就同一主題所達成的書面(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備忘錄、合作意向書)或口頭的意見相牴觸、不一致之處,除本合同有明文規定者外,均以本合同規定為準。本合同生效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後才生效,未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變更、修改或補充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沒有約束力。

  5、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必備採購合同4

  01採購合同要素:

  一、採購標的物的價格 、規格型號、材質、數量

  二、運輸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運到需方

  三、運費承擔方:運輸費用由需方負擔、由供方負擔

  四、驗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和雙方協商而定的圖紙等標準

  五、合理損耗部分承擔方

  六、到貨地點

  七:違約責任(規頂退貨的費用的承擔方)

  八:其他規定(可以規定 相關的票據、入庫問題和一些安裝等問題的規定) 九:貨款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月結30/60天、現金支付、承兌匯票(銀行和商業)、款到發貨和貨到付款(一般看情況而定)

  002一般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是什麼

  一、三個行為分別是,要約邀請,要約,承諾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1)要有合同的當事人。合同必須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因為,合同的訂立是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只有一方當事人就談不上合意問題,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過,參加訂約當事人並不侷限於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體。

  (2)合同的訂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和承諾作為合同訂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是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式,也是合同成立必須具備的基本規則。

  (3)合同當事人須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誌即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謂合同當事人達成了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構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業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銷權”.期限的規定為《合同法》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撤銷權消滅後,當事人不得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該民事行為有效。

  003合同的內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內容要素構成,合同內容要素即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1.標的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合同標的可以是貨物,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工程專案,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標的要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以便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數量和質量

  數量是以數字和計量單位來衡量標的的尺度。質量是標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包括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等級、標準、技術要求、物理和化學成分、款式、感覺要素、效能等。數量和質量條款是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數量,權利義務的大小很難確定;沒有質量,權利義務極易發生糾紛。因此該條款要給予明確、具體的規定。

  3.價款或者報酬

  價款是根據合同取得財產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以貨幣表示的代價。報酬是根據合同取得勞務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又可以稱為酬金。價款或報酬是有償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中應說明價款或報酬數額及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須具備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是確定驗收、費用、風險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依據。

  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有利於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也有利於確定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條款。

  6.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發生爭議時,其解決方法包括當事人協商,第三者調解、仲裁、法院審理等幾種。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約定爭議解決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條款以外,雙方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

  004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

  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有:主體、標的、行為要素。

  主體要素指出賣人和買受人。

  標的要素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和價金。價金是與買賣標的物對價給付的金錢,價金的給付通常用支付一詞。

  行為要素指移轉買賣標的物和支付價金。出賣人應將買賣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價金。買受人支付價金只能是金錢,不能是貨物和其它給付。給付金錢之外的物,為互易合同,以勞務為對待給付,為僱用、承欖、委託等合同,而不是買賣;

  005從基本的合同要素淺談合同風險的防範

  《合同法》中規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我們來有針對性的具體講解一下: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體稽核:1、合同當事人情況: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格主體資格。雖然現行《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並沒有特別限制(已經包括了自然人),但並不是說沒有合格主體的問題。一方面涉及到專營、專控的業務必須由專業公司經營或經特別批准後經營,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的公司或人員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履約能力能否適合合同內容,符合法律的強制性或指導性的規範,是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標準。主體不合格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風險。其次,合同如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授權的經辦人或代理人代為簽訂的,在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簽訂人是否取得委託人的委託證明,並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人的名義簽訂。在一些單位委託本單位業務人員或聘請外單位人員簽訂經濟合同但未給予正式的、完備的授權委託書的情況下,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許可權,應作具體分析:1)合同簽訂人用委託單位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用委託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的,應視為委託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2)合同簽訂人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訂立合同或者聯絡業務的介紹信簽訂合同的,視為委託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

  3)合同簽訂人未持有委託單位的任何委託證明檔案所簽訂的合同,如果委託單位未予蓋章,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無效。但是如果委託單位已經開始履行,應視為委託單位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權已經予以追認,因此,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有效。

  (二)標的:標的違法是指合同的標的物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專賣、專控物質不是由專業公司或經專門部門批准後經營。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菸草製品必須由菸草專賣企業經營。違反這一規定,不僅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十條有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標的物,應注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合同標的違法,必然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這顯然非常重要。

  (三)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這四項交易性條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經濟性,保證實現企業目的外。還要注意其內容是否有違法及風險所在。如質量標準要遵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規定。如果有國家規定的指令性或指導性價格的,價格條款應予遵守。對於買賣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特別加予注意。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指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部分動產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也應進行登記的。在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後一筆款項時轉移給買受人。雖然之前出賣人早已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標的物的風險並不是隨所有權轉移而轉移,而是按照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的控制原則承擔。 此外注意,貨款的結算方式必需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條款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避免違法違規帶來的制度風險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濟性條款是為了保證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針對合同違約的信用風險的條款。《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有的條款後兩項,就是救濟性條款。

  (四) 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國家的合同法站在“保護”的角度,將這種制度稱為“違約救濟”。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只要存在違約事實就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合同法》第113條採用了合理預見規則。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在違約責任的各種形式中,最常見的是損害賠償。實踐中如何確定損失數額,尤其是如何界定間接損失,這是一個很複雜也很有趣的問題。按照一般邏輯推理,在兩個事物之間找因果關係,並不困難。但只要有因果關係的損失,違約方就應當賠償的話,實踐中就可能發生損失無限擴大的情況。為此,創立了“合理預見規則”,即違約方在訂約時已經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將會發生的損失,才是他應當賠償的損失。《合同法》第119條還規定了防止損失擴大規則。第119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對於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法也確立了適當性的原則。這些規定都有利於限制違約風險的無限擴大。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及根據仲裁協議或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應根據法律規定選擇既有利於解決爭議又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爭議解決方法。並應特別注意訴訟的時效及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必備採購合同5

  (參考文字)

  目錄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 2

  第二條 協議構成及適用順序 ....................................................................... 4

  第三條 服務專案及服務範圍、期限 .......................................................... 5

  第四條 專案投資計劃與融資方案 .............................................................. 6

  第五條 協議價款及資金支付 ....................................................................... 6

  第六條 服務質量及保障措施 ....................................................................... 8

  第七條 專案交付(如有) ................................................................................ 10

  第八條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 10

  第九條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 10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11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 12

  第十二條 指定人員及聯絡人 ..................................................................... 14

  第十三條 權利保證和權利歸屬 ................................................................. 14

  第十四條 保密 ................................................................................................ 15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 15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 16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 16

  第十八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 17

  第十九條 協議效力 ....................................................................................... 17

  第二十條 協議附件 ....................................................................................... 18

  甲方:(填寫政府方/購買主

  1體全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郵箱:

  乙方:(填寫承接主體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郵箱:

  1 使用說明:本參考文字中小括號內的內容為說明、解釋性文字,正式簽署時請刪除。

  鑑於:

  1、為了,政府擬實施專案。該專案已納入規劃,經檔案審批;

  2、根據《預演算法》、《政府採購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政府已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寫明具體檔名稱及文號),將服務納入目錄範疇;

  3、政府決定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該專案,為公眾提供服務,該事項已經檔案審批;

  4、政府以檔案授權甲方作為本協議項下服務的購買主體。

  5、甲方透過的採購方式,確定乙方作為本協議項下服務的承接主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採購程式和資質要求。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服務。

  現依據《合同法》、《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專案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一)定義

  1、甲方:即購買主體,指,該機構代表 政府依據本協議購買乙方的服務。甲方的合法承繼人和允許的受讓人視同甲方。

  2、甲方指定代表:指依據本協議條規定,由甲方指定的代表甲方行使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權利並接受乙方通

  知的全權代表。

  3、乙方:即承接主體,指提供服務專案的.公司(或單位),該公司依據(國家)法律設立,在(地點)登記註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編號為,法定代表人為。乙方的合法承繼人和允許的受讓人視同乙方。

  4、乙方指定代表:指依據本協議條規定,由乙方指定的代表乙方行使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權利並接受甲方通知的全權代表。

  5、貸款銀行:指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為本專案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具體指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經辦分行為 分行。(該款為必備條款,原則上不得刪、改)

  6、融資協議:指乙方與貸款銀行簽署的為履行本協議規定義務而獲得貸款銀行融資的相關協議。

  7、第三方:指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機構、組織、單位、實體等。

  8、本專案:指專案。

  9、專案交付日:指本協議規定的,由於專案完成、終止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乙方向甲方移交各種服務事項的管理權及相關財務的所有權的特定日期。

  10、服務:指甲方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從乙方購買的各項服務。

  11、書面形式:指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包括協議檔案、信件、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

  12、“元”:指人民幣元。

  (可根據專案具體情況補充相關定義)

  (二)解釋

  除非本協議另有說明,下述詞語在本協議中應適用本條...

必備採購合同6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標準)、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驗收方法:貨物到場並安裝完成後甲方驗收。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物到場、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

  2、交貨日期:

  第六條 質保

  保修期為:主機保修五年,附件保修一年。

  第七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千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合同規定包裝價值千分之三的罰金。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三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3%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千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金額3%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需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10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單獨要求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必備採購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元地板。其產品名稱、規格、

  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數量

  規格(毫米)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 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預付款_____元。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結算方式

  1、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甲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此延誤交貨時間的,甲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向乙方償討逾期交貨的違約金。(注:木地板屬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預更換)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貨,則甲方應付給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規定時,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4、木地板屬半成品商品,只有透過科學的安裝方法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商品,甲方對所售地板實行安裝的,保修期為一年,安裝費另行協商。安裝部分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甲方應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的,應按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貨的,應由乙方償付甲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乙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付款總額的___________承擔逾期交款違約金。

  4、合同簽定後如甲方送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裝的,甲方負責終身維修,維修費用另行協商。乙方擅自改變安裝程式造成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天與乙方協商。

  第七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可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八條 甲、乙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說明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與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 _____(蓋章)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必備採購合同8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自願、協商的原則,就草花采購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採購草花苗木,單價每盆 元,共 盆,合同總造價: ( 元)。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組織苗木,不得無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採購的苗木應當在日之前由

  乙方運送到合同的指定地,運費由 負責。

  四、在乙方將苗木運送到約定地點後,經甲方驗收合格,視為乙方履行了交付義務。

  五、關於苗木的檢查、驗收的方式及質量要求由甲方確定,各草花苗木供應單位及個人對自己所調運的苗木數量務必核准、如實報量,數量應與我單位工作人員驗收數量相同,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六、付款方式苗木進場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開票到財務室結算支付苗木款。

  七、如果乙方超過本合同的約定的日期交貨,甲方有權拒收,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金額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八、因乙方延遲交付或者交付的數量與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購買苗木,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數量、規格、價格、到貨時間等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如確需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才能變更。

  十、乙方應該按照本合同對相關苗木內容的營養缽等其他要求進行保護,如果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而且,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總造價的3%,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款項,如果甲方違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本合同供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乙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必備採購合同9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商生產商):

  鑑於:甲方有意向乙方採購具有相同特徵且可能重複採購的商品,雙方擬長期合作,簽署本框架協議後根據本協議進行訂單式採購。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關係,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採購商品名稱:電動車,詳細規格型號以甲方採購訂單為準。

  第二條採購商品數量

  1。交貨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商品安全運至甲方指定倉庫,商品在交給甲方前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2、運輸方式:乙方自備運輸工具負責送貨,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等送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照甲方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是指乙方貨物實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

  4、交貨應附送貨單,並在送貨單上註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價格等,並加蓋乙方公章或由送貨人員(需持乙方蓋章的授權委託書)簽字確認。

  三條商品價格及貨款結算:

  商品價格:以簽訂合同時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報價單為準。商品價格波動系市場經濟固有規律不得作為乙方單方調價之依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蓋章:蓋章:

  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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