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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裝置租賃合同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集錦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裝置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1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機械裝置,本著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經雙方友好協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裝置型號: 數量:

  二、租賃期限(時間):

  工程機械裝置的租賃方式為月租。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變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

  月租,每月租金 元整(大寫:_____元)人民幣,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或氣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標準計收。

  四、甲方應該安排好機械作息時間。

  五、甲方在租賃乙方機械期間機械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轉租或抵押。

  六、機械裝置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員不得上機操作。

  七、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機械退場辦清退租手續,款項結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

  第二條租賃物資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條裝置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導致無法施工,工期順延。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10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金、租金支計算方式:收取租金的標準:

  第五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金結算方式全部採用現金方式結算,每月30日結算租金。

  第六條燃油由乙方提供正規中石油或中石化燃油。

  第七條由甲方提供駕駛員1名,工資由甲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裝置租賃過程中,出現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交由工程所在地區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3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受岳陽設計院及成都分院的委託,指派我們擔任岳陽設計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現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上訴人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

  1.《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本案“候連書”承諾支付租金的時間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訴人於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其請求已超過一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2.被上訴人從未提交任何關於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證據。

  3.一審判決“審理查明”部分,沒有任何關於訴訟時效延續的事實依據;然而,在“本院認為”部分,卻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張了其權利”作為“基礎事實”,認定訴訟時效連續。這裡,所謂的“基礎事實”,完全是“憑空而來”的。

  據此:即使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存在欠付租金的關係,被上訴人的請求也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二、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沒有租賃合同關係

  1.成都分院《營業執照》載明的“成立時間”為20xx年12月12日,而《機械裝置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間為20xx年7月5日。簽訂合同時,成都分院根本就沒有成立。絕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義與被上訴人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合同》最後一條明確約定“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這屬於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當時還沒有成立,《租賃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條件不成就,合同當然不生效。

  3.候聯界確係岳陽設計院成都分院的負責人,但是,並不是候聯界的所有行為,都應由岳陽設計院承擔責任。只有其“在職務範圍內”的行為,才能由岳陽設計院承擔責任。

  4.岳陽設計院的經營範圍是“工程設計”,租賃空壓機的用途屬於“工程施工”範疇。因此,即使候聯界有租賃空壓機的行為,也不屬於“在職務範圍內”的行為。其責任不應當由岳陽設計院承擔。

  5.建設工程領域,普遍存在借用資質的現象。候聯界除在使用岳陽設計院的資質外,還借用了“四川廣安智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廣安智豐公司”)的資質。而且廣安智豐公司具有“施工資質”。憑什麼認定,候聯界的簽字行為就代表岳陽設計院,而不是代表“廣安智豐公司”呢?

  三、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沒有實際履行《租賃合同》

  1.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實際履行合同的依據是“候連書、候穎淵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

  針對這一問題,二審法官當庭詢問了被上訴人的經辦人秦光明。

  法官問:“候連書是不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只知道是候連界的親兄弟”。

  被上訴人的經辦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連書”是否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一審法院憑什麼認定候連書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呢?

  然而,被上訴人的代理人仍稱“候連書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屬於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想以此逃避其舉證責任。

  2.《租賃合同》第6條約定:裝置進出場時,要籤進出場單。被上訴人並沒有提供與上訴人之間的裝置進出場單。

  另外,與協議履行相關的證據,還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進出場拖車費、汽油費、機械手人工費、裝置維修費等諸多憑證。岳陽設計院從來沒有支付過這些費用。誰支付的這些費用,誰才與被上訴人之間具有實際履行租賃合同的關係。

  3.被上訴人主張:其與上訴人之間存在實際履行合同的關係。被上訴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則應當承擔不利的後果。

  四、涉案裝置的承租人應當是“廣安智豐公司”

  1.白鶴灘電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區)的勞務承包人是“廣安智豐公司”。這有廣安智豐公司與業主方簽訂的《勞務合同》、《民工工資保證合同》為證。《勞務合同》、《民工工資保證合同》的簽章處反映“候連書”系廣安智豐公司的委託代理人。

  2.“候連書”與廣安智豐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協議》,更明確了候連書借用廣安智豐公司資質承攬專案的事實。因此,“候連書”的簽字,只能是代表廣安智豐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陽設計院。

  3.一審法院僅僅因為被上訴人將裝置交給了“候連書”,就以此推定“候連書”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按此邏輯推理:如果被上訴人將裝置交給了一審法院,那麼,一審法院是否就是岳陽設計院的分支機構了呢?顯然,這種推理是十分荒謬的。

  綜上所述:

  1.白鶴灘電站二工區是廣安智豐公司承包的施工專案。候連書是廣安智豐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和實際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

  2.候連書及侯穎淵並非岳陽設計院或成都分院的員工。二人的簽字行為,只能代表廣安智豐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陽設計院或成都分院,其責任也只能由廣安智豐公司承擔。

  3.被上訴人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

  此致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

  杜正武付賢禹律師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裝置,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在租賃期間甲方租憑的裝置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80%賠償。

  2、機械裝置名稱、型號、數量: 裝載機、發電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平板振搗器、氧氣乙炔焊、塔式起重機、移動式柴油空壓機、砂漿攪拌機、交流電焊機、鋼筋切割機等,具體數量詳見租賃清單

  3、租憑時間: XX年00月00日——XX年00月0日

  4、施工地點:

  5、財務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及單價: 見租憑裝置表

  (2)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裝置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6、有關約定:

  (1) 乙 方負責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作業,並負責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裝置租憑期間,裝置操作者的食宿由 甲 方負責。

  (3)裝置租憑期間,裝置的燃油費、耗電費由 甲 方負責。

  7、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裝置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裝置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裝置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裝置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複雜: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並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籤認後,可免籤當日臺班費。

  9、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10、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則,為清晰甲、乙兩邊的權力職責,依照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準則,經兩邊洽談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租借物的稱號、數量、用處:

  乙方租借甲方機械裝置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借甲方機械裝置為:

  裝置型別數量產地編號現值租金/月

  第二條、租借期限

  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借甲方機械裝置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如需持續租借,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甲方重新簽定合同。如未續簽合同也未交還機械裝置,視甲方持續租借機械,本合同除租借期限變為不定期外,其他條款持續收效,但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借聯絡,並回收機械。

  第三條、租金的核算和付出

  1、租金每月為(大寫)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按月核算,每月提早五天付出。對首月施工缺乏月的按月核算租金,末月施工超越25天(含25天)以足月核算租金,未超25天則按日核算租金,每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核算。

  2、租借期間準則上每天均勻作業時刻不超越_______小時(摺合1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越___小時(甲方免收租金天數對應的臺班時刻不計入累計時刻),確因作業所需超出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作業小時數計收加班租借費,每小時租金按月租金除以240小時核算。

  3、如因乙方或工地施工方或氣候原因形成罷工或者作業時刻削減等原因,除非合同還有約好外,皆不影響租金的核算,乙方仍要依約付出租金。

  4、租金付款辦法為:①現金();②現匯()。甲方收到後開收款收據。

  第四條、租借機械的交貨和檢驗

  1、租借機械在交貨地址,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形成租借機械推遲交貨時,甲方不承當職責。

  2、乙方應自收貨時及時在交貨地址檢視檢驗租借機械,一起將簽收蓋章後的租借機械的檢檢驗據交給甲方。

  3、假如乙方未按前款規則辦理檢驗,甲方則視為租借機械已在完好狀況下由乙方檢驗結束,並視同乙方現已將租借機械的檢檢驗據交給給甲方。

  4、假如乙方在檢驗時發現租借機械的型別、標準、數量和技能功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歸於甲方的職責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越交貨日期三天內,當即將上述情況書面告訴甲方,由甲方擔任處理,不然,視為租借機械契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好要求。

  第五條、租借機械的運用、修理、保養和費用承當

  1、租借機械在租借期內由乙方運用。乙方應擔任日常燃油及輔油、修理、保養,使裝置堅持傑出的運用狀況,費用由乙方承當。修理一次需替換的零配件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擔任承當,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擔任承當。

  2、作業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裝置故障進行掃除,應及時告訴甲方進行修理。正常修理一般不超越三天,租金不予扣減。如超越三天,超出的天數不核算租金,但有必要有甲方機手(操作手)的簽字認可。

  3、租借機械在裝置、保管、運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丟失時,由乙方對此承當悉數職責。

  4、租借機械在裝置、保管、運用等過程中發作的悉數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當。

  5、機械租借期間,乙方未徵得甲方的書面贊同不得搬運作業地址。

  第六條、租借機械的運送辦法及運費的承當

  乙方指定運送辦法為:①汽運();②鐵運()。

  乙方租借甲方機械,如租期缺乏_______個月,乙方承當雙程(進場及返程)運費,如租期在_______個月以上,則租借機械的進離場的運費由甲、乙兩邊各承當一半,即進場費由乙方承當,離場費用由甲方承當。

  第七條、甲方的權力和職責

  1、甲方按約好交給租借機械,並在租借期限內確保租借物契合約好用處。

  2、甲方應確保租借物在租借期限不被第三人建議權力。

  3、甲方為租借機械裝備操作手____名,其每人工資_____元/月,由_____方擔任承當,並擔任組織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由_____方擔任承當。機械操作手不承當施工技能職責,但有必要遵守乙方的辦理,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按乙方的要求進行施工。

  4、乙方付出悉數的租金後,甲方應供給在其所在地開具的的應稅發票。

  第八條、乙方的權力和職責

  1、乙方有必要按合同約好付出租金。

  2、在租借期間,本合同所列租借機械的所有權歸於甲方。乙方對租借機械只要運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在佔有、運用租借機械期間,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危險和職責(如查封、扣押、被盜、被損毀、滅失或乙方包含工地施工方指揮有誤等)由乙方負悉數職責(被盜、被損毀、滅失的應按機械的購買價格予以補償)。租借期間發作的人身傷害事故應由乙方承當悉數補償職責。

  3、乙方有權按約好的辦法、地址和租借物的性質運用租借物。裝置進離場時,乙方應供給無償的人工機械效勞,離場時有必要給甲方簽署裝置離場證明。若乙方未實行簽字手續,離場時刻則以機械操作手或運送單位(運送司機)承認的離場時刻為準。

  4、乙方在租借期間應妥善保管租借物,未經甲方書面贊同,乙方不得在租借物上增加或撤除零部件。

  5、在租借期間,乙方如將租借機械轉租給第三人,有必要徵得甲方書面贊同。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典當,不然形成的悉數結果由乙方承當。

  7、未經甲方書面贊同,乙方不得告貸給甲方機械操作手,不然甲方概不認可。

  第九條、違約職責

  1、在租借期間,如租借物被第三人建議權力,甲方應承當因而給乙方形成的悉數丟失。

  2、乙方有必要按合同約好付出租金,不然,甲方有權停機待款,但停機期間依然核算租金。如乙方付款後持續租(使)用,停機期間所形成的丟失均由乙方擔任。

  3、在租借期間,乙方如未徵得甲方書面贊同將租借機械轉租給第三人,甲方除有權直接免除合同,要求乙方付出轉租期間的租金外,還有權要求乙方承當轉租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4、未經對方贊同,任何一方不得半途改變或違法免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背,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____%的違約金。

  5、乙方未按合同約好付出租金時,甲方有權採納下列辦法: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由乙方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萬分之五付出違約金,直至悉數付出結束。如違約金缺乏以補償甲方的實踐丟失,則乙方應按實踐丟失向甲方承當補償職責;

  (2)乙方如逾期五日仍未付清所欠租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租借機械,不然應補償給甲方形成的悉數丟失(包含返程運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凡因實行本合同所發作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悉數爭議,甲、乙兩邊應經過友愛洽談處理;假如洽談不能處理,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判決。如因乙方欠付租金而產生糾紛,則甲方所聘律師費、交通費、食宿費等費用皆由乙方承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兩邊另行洽談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兩邊簽字蓋章後收效。

  出租方(甲方):

  託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託付代理人: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工程承包範圍:

  機械平整清理土石方,挖轉運土方,以及甲方指定場地內機械土石方回填。

  二、承包方式與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本承包範圍內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機械裝置、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管理費用等一切費用進行承包。

  2、施工內容:乙方確保施工機械、車輛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作好施工機械和車輛檢測保養,確保安全施工並達到相關文明施工要求。

  3、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款約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實際以雙方最後結算為準。採用綜合單價包乾、工程量依據甲方的確認量按實計算。

  三、工期:

  實際開工日期:按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要求進行施工,並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部位和完成時間穿插進行施工。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甲方的指令施工。並確保基坑周邊建築、馬路、地下管線的安全,配合基坑支護全過程的施工。

  五、付款方法:待全部工程竣工完成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

  1、本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企業工商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結清總造價工程款之日起自然失效。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乙方承租甲方裝置明細如下表: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施工內容 裝置名稱 數量 預計租期 取費標準 租賃裝置總檯數 預收租金總額:司機補助標準: 裝置運費: 備註:

  二、 裝置服務範圍

  1、 由於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務僅限於裝置的租賃,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

  2、 甲方裝置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租甲方裝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 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裝置進場提前5天向甲方預付元裝置進出場費及租賃使用費,其中租賃費元,裝置運費元。

  2、租期按30天計算,乙方應提前5天預付下月租金,在工程完工(裝置退場)兩週內結清全部餘款。

  四、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進入施工現場。

  2、 當乙方違章指揮強制作業時,甲方工作人員有權制止。

  3、 甲方每輛裝置配備機手配合乙方正確使用裝置並聽從現場人員指揮調動。

  4、 裝置因故障而停止運作3天以上不計臺班費(含3天),因其他原因造成裝置停機臺班費照常計費(如下雨、等候、監理要求停工等非甲方裝置故障及人員責任外的原因)。

  五、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保障甲方裝置及出場道路暢通,協助甲方卸車、裝車,保障裝置安全進出場。

  2、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指揮不當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3、 施工質量沒有達到技術要求,乙方有權制止並及時採取措施,如發現問題而不止,繼續施工造成質量事故,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全面責任。

  4、 負責施工現場存放裝置的看護及看護費,承擔因看護不嚴而造成的裝置損失、損壞、丟失等,按損失程度給予賠償。

  5、 乙方負責機手的食宿問題及施工現場及生活區人身安全,當出現故障不能排除時及時通知甲方。

  6、 不準將甲方裝置擅自轉租、抵押、抵債和變相轉賣,否則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並給予賠償。在租憑期限內調運裝置需經甲方同意,月租金不變。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裝置使用,每延遲一天加收月租金的2%滯納金,並保留將裝置撤回的權利,工程完工兩週後拖欠款按照施工單位向銀行計劃外借款收取滯納金。

  2、 在工程完工一週內協助甲方將裝置安全退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裝置停留在施工現場而不能安全撤離,除負責裝置安全外,每推遲一天追加3萬元停滯費,計入租賃費中。

  3、 遇到國家政策、法規強制執行及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影響本合同執行,雙方協商解決。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所有直接經濟損失,最低位月租金的10%違約金。

  七、 雙方共同的權利及義務:

  1、 遇有爭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當商定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主管部門仲裁解決。

  2、 除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以外,雙方的其他索賠要求均按《合同法》的規定辦理。

  八、 補充條款:

  九、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8

  甲方(承租方):

  乙方(作業方):

  為了確保挖機在租賃過程中正常執行,經甲乙雙方就挖機租賃有關事宜進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l、甲方承擔挖機的柴油消耗和隨機配備工作人員的食宿,以及裝置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業任務。

  3、甲方負責挖機作業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計劃。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l、提供8成新以上的挖機一臺,機械操作手兩名,確保車況正常,如因機械故障,月度內維修保養時間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保留處罰的權力。

  2、乙方自理挖機的維修配件和輔油開支,以及業務往返的差旅費用。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過程中自身人為造成的安全責任。

  三、租賃期間作業時間規定:

  租賃期間挖掘機的作業時間聽從現場安排,工地視24小時均為工作時間,作業人員保證隨叫隨到。

  四、進退場費用規定

  甲方租賃乙方挖掘機期限不足2個月的,進出場費用由甲方承付;達到2個月以上(含2個月)的進場費由甲方承付,乙方負責出場費用。

  五、租金計算

  1.合同宗旨為月度租賃,但是為更好的充分利用和管理,按天計算。用挖斗的 元/月,用破碎錘的 元/月。

  2.每月按27天計算,挖鬥每天為 元/天,破碎錘 元/天。

  3.天的計算。

  甲方沒有工作面,正常計日工,工長開據任務單。

  甲方有工作面,由於乙方的原因(如機械故障),不能作業的 ,一天內耽誤2小時以內的,不做扣除,工長出具任務單。耽誤超過2小時在5小時以內的,扣除半天,按半天計算,工長出具任務單。如超出5小時,但又能及時工作的,有工長視工作情況而定。一天的開始從凌晨6點開始計算到次日凌晨6點。

  六、租賃費用的計量與支付

  1.計量。挖掘機司機每天從工長出開據任務單,每月25日前拿任務單到合同部開出結算單,然後到材料部、機械部、工區主任簽字。

  2.支付。

  七、安全責任及裝置保管

  1、甲方必須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正確指揮施工,如乙方覺得施工環境太差,工作難度太大,作業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再施工。如甲方強行施工,造成裝置及人員傷亡,甲方全部承擔賠償。

  2、如出現甲乙雙方事先沒有預測的事故發生,造成裝置損壞和人員傷亡,甲方承擔責任。

  3、屬乙方挖機手責任,造成裝置損失和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責任人員必須聽從安排,積極、主動配合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優質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並遵守甲方的作業時間和規章制度。

  5、挖機在租賃中如出現被盜或人為破壞甲方負責賠償。

  八、綜上所述,甲、乙雙方互相遵守,確保施工正常進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9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承租垂直運輸裝置:施工人貨電梯。 甲乙雙方為明確裝置租賃的權利及義務,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幾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裝置名稱、數量及裝置租賃交接地點、使用地方。

  1、 裝置名稱:

  2、 租賃數量:

  3、 租賃裝置交接地點:

  租賃使用地點:

  4、 裝置使用高度:

  二、 租賃期限及日期:

  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使用完畢停用為止。乙方若超期使用,可續簽補充協議,但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2、 租賃日期: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於 年 月 日安裝驗收,或安裝三天後開始計算租賃費至裝置租賃結束停用為止。

  三、租賃期裝置的維修,保養與其它:

  1、裝置租賃期間維護保修工作由甲方承擔。維修一般工作必須在四小時內完成,機構換件不超過8小時,特殊故障在24小時完成,未能解決的扣除相應租賃費。

  2、甲方裝置進入乙方現場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保管好裝置的各種附件,並由乙方提供庫房一間用於保管。若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

  3、 租賃裝置的操作人員每臺三人。(工資由乙方承擔)

  4、租賃裝置的操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支付,由於操作不當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違章指揮所發生的費用有責任方承擔。

  5、甲方裝置進入乙方現場後,乙方應安排好裝置及各種附件保管和管理工作。

  四、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裝置的基礎施工,基礎必須符合裝置的引數要求,滿足裝置的使用效能,若因基礎問題(未按甲方提供的資料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造成甲方裝置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錯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不得對所租的甲方裝置進行銷售、轉讓、改制、轉租、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害甲方的所有權的行為。甲方有權檢查裝置的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租賃裝置的報驗費由甲方承擔。

  4、租賃裝置納入乙方裝置管理範圍。

  5、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裝場地、電源及道路暢通工作,協助甲方做好裝置的垂直度、水平度的觀測,電梯附牆安裝孔由專案負責,使之符合規範要求。

  6、乙方負責教育員工不要亂動裝置,未經甲方許可動用裝置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裝置損壞由責任方負責。

  7、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食、宿便利條件。

  8、甲方操作人員聽從乙方的正常工作安排管理,如甲方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的正常安排,乙方有權退回更換人員,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9、甲方租賃裝置由乙方排程,人員24小時聽從乙方安排管理指揮。

  10、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工程專案應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安裝方案,並指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甲方必須嚴格按乙方的要求,納入乙方安全體系管理及規範管理。

  五、違約責任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銷除合同,違約方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款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定,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10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在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甲方向已方承租裝置特簽定此合同。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G320湘潭繞城線一期及白雲路工程。

  三、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已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甲方僅在租賃期內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裝置的使用權。

  四、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租期自20xx年xx月xx號至工程完工止。

  2、裝置租賃費按小時計算:300元/小時,油料由已方自負。租賃費每月一結,結算後一個星期內結清。

  五、 租賃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

  1、裝置在租賃期間由甲方使用,已方應做好裝置的日常保養、維修,使裝置保持良好的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維修保養如需甲方協助,甲方應儘量配合。

  2、裝置操作機手每天24小時值班。

  六、已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效能良好的裝置,及裝置合格證等資料。

  2、配備一名具備操作證的操作手(工資由已方自負)。

  3、進入甲方工地後,已方機手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和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如不服從,甲方有權責令其改正或清除退場。

  4、已方機手在施工現場,不服從施工人員安排擅自違章操作,由已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場內由機手操作失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已方全部負責。

  七、甲方的義務。

  1、負責提供已方機手的食宿,免費提供床位和住宿場地,餐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得強迫已方機手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租賃期間,裝置在工地停放安全由甲方負責,如發生丟失、毀損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核定價格賠償,賠償期限在丟失、損壞當日起三十天內。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十、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1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裝置名稱、數量及規格型號:

  二、裝置使用點: 。

  三、租賃時間:租賃期限暫定 個月(含節假日),裝置起用和停用時間雙方議定為:租賃裝置乙方安裝除錯完畢並向安監站報驗獲得《使用登記牌》,且持證人員到位後為起租日(當日開始連續計算租金,由甲方簽字後認可)。租金連續計算至合同履行完畢。 春節期間乙方可以報停,報停時間不得超過20日。如甲方停用乙方裝置,通知乙方裝置出場之日起為止租日。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裝置租賃費每月,不足月按天折算,租賃期間租金每30天結算一次,月結月清。

  2、裝置進退場、安裝、檢測、日常保養、維修和拆卸均由乙方負責。全部費用監站報驗獲得《使用登記牌》時一次付清。

  3、裝置操作工由乙方負責安排,工資含在租賃費內,保證操作工持證上崗,按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工作時間滿足甲方工程施工需要(上午6:30-11:30,下午13:00-18:00)。

  五、所有權及使用權

  1、裝置在租賃期內,所有權屬乙方,甲方享有使用權,但不得轉讓,轉借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乙方同意,亦不得在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乙方有權檢查裝置的使用和完好情況,甲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2、裝置應購買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嚴格按照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並負責裝置的日常維修和保養、檢測,日常維修、保養、檢測應選擇在雨天且不影響甲方施工。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負責施工升降機混凝土基礎,乙方負責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乙方提供的圖紙要求,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

  1.2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安裝工作以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升節、附牆必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但每次加節高度不得低於18米。甲方負責安排附牆架所需安全走臺的搭建與拆除。

  1.3施工升降機到工地後,如無法一次性安裝到位,甲方必須將標準節、附牆架及配件妥善保管在塔機作業區內,以便下次順利安裝。

  1.4維護施工場所正常秩序,保證乙方人員、裝置安全,承擔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機損事故責任及相應的經濟損失。

  1.5裝置操作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甲方不得強令操作人員違章作業,並要求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每天下班後停機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

  1.6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專用電箱和裝置正常運轉所需電源及容量並接至電控箱內。租賃期間所耗電費由甲方承擔。

  1.7負責乙方進出場的場地、道路的平整併為裝置進出場提供必要條件,施工升降機安裝、拆除退場時指派一名有經驗人員協調有關事項。

  1.8施工升降機退場時,必須將施工升降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乙方,不得扣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市安監站規定質量可靠的施工升降機。由乙方安排操作人員並持證上崗。

  2.2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參與施工升降機基礎定位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

  2.3負責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附牆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

  2.4負責該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頂升、附牆及拆卸工作。

  2.5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2.6甲方違約欠款,乙方有權停機,有權提前拆除租賃裝置,並向甲方追索相關經濟損失。

  2.7乙方應在下班後或雨天,且不影響甲方正常施工時對裝置進行日常維修、保養、檢測等,當裝置出現突發故障時必須及時派人修理,排故時間不超過 2個小時。每次故障維修影響甲方施工超過2個小時的,扣除當天租賃費。

  八、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每日按應收金額千分之三向甲方收滯納金。

  九、其它約定:

  1、本合同管轄地為乙方所在地。

  2、裝置及操作人員均由乙方提供,若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調一致後另補充規定,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12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資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負責承擔,並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也由___________方負責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xx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1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小時(甲方免收租金天數對應的臺班時間不計入累計時間),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裝置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時,如裝置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第六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機械的缺損賠償金後,保證金餘額應退還乙方。

  第七條:租賃機械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機械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機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燃油、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維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負責承擔,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負責承擔。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裝置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租金。

  3、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機械的進退場的費用、運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電 話: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電 話: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13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機械裝置,本著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經雙方友好協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裝置型號:數量:

  二、租賃期限(時間):工程機械裝置的租賃方式為月租。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變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元整(大寫:_____元)人民幣,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或氣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標準計收。

  四、甲方應該安排好機械作息時間。

  五、甲方在租賃乙方機械期間機械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轉租或抵押。

  六、機械裝置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員不得上機操作。

  七、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機械退場辦清退租手續,款項結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以嚴守合同、信譽至上為準則,經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下列表中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費用租賃物資租賃給乙方使用,其租賃數量以甲方收、發貨明細表實數為準,租金計算以收、發貨明細表或出庫單、花碼單簽收時間為起止時間。

  1、所租物資須按每米鋼管配一套扣件進行配套。

  2、賠償費如不執行上表單價,結算時鋼管可按重慶新生機電有限公司(即二監獄)銷售價賠償,損壞扣件按市場價賠償,運費、下車費則按實際結算。

  第二條 乙方所租上表物資,須向甲方提供蓋有鮮章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委託書(或擔保書)、受託人(或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並按租賃物數量多少向甲方繳納押金 元(大寫: )。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計利息,辦理結算時在完清各項手續後方能退還。

  第三條 租賃期限不得少於一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乙方當時單個工程結束時間。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30天)計算,一個月及其以上按實際天數計算,法定節假日除春節三天不計租金外,其餘照計。

  第四條 乙方每月底必須向甲方以轉賬或現金方式付清當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各種物資,原租金、賠償費、上下車費,乙方應按實支付。

  第五條 乙方對甲方出庫物資應進行當場檢查驗收,凡不符質量標準物資應當場拒收,否則,由此而造成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均屬違約,違約方應按租金總額30%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2、乙方應在每月底前按時支付租金,反之則從次月起每天按應付租金總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賠償約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轉借、轉租甲方物資,一經發現,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賠償。

  2、租賃物資如有丟失或損壞(如鋼管壓扁、斷裂、孔洞、反翹變形、扣件破裂、缺損以及改變原樣物資規格、尺寸等)應按本合同第一條表列物資約定賠償價格賠償或按歸還當時市場價賠償。

  3、租賃物資送還時,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一條表列金額向甲方賠償一次性維修費(如除鏽、清汙、機油、防鏽漆、人工費及原材料費等)。

  4、乙方未還清所租物資前,不論使用與否,均視為在租,不能中斷租金,須續算至還清甲方物資或照價全額賠償其短少數量後為止。

  第八條 乙方提貨或返還物資時,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自提或交還,其上、下車搬運費按每噸鋼管 元,扣件 元,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其它: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更改之處需經雙方簽章認可,否則無效。本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直至訴訟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裝置租賃合同1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物資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資後,押金退還承租人。

  第六條 租賃物資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_______。

  第七條 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要按照雙方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辦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二、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及費用由____人承擔。

  第八條 出租人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資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