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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協議書

關於合作經營協議書模板彙編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作經營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

  註冊地址:

  乙方:

  註冊地址:

  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本地區工作開始至本地區工作結束。於年月日生效,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協議專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信通連鎖經營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乙方為信通地區連鎖經營商,並完全接受甲方的條例規範,經甲方初步稽核符合條例規範中規定的連鎖經營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協議。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條例規定在協議期限內,不與乙方經營區域的客戶發生直接業務往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後網路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但甲方的售後網路服務只對乙方,不面向客戶。

  3、甲方及時將與乙方經營合作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乙方(一般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檔案方式)。

  4、甲方幫助乙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5、對因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6、對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7、對於乙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損失、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戶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8、乙方資訊放在甲方網站時間期限為兩年,兩年以後乙方資訊在甲方網站被刪除,若因資訊刪除乙方與客戶之間發生的糾紛、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價格和條例規範。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條例規定在協議期限內,享有該地區信通所有業務的獨家壟斷經營權。

  2、乙方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信譽及服務,如實向客戶提供服務專案的統一報價,不得有欺騙、隱瞞等對客戶構成損害的行為。

  3、乙方辦理業務時由乙方與客戶簽訂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乙方可享受甲方在條例中規定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4、乙方依照甲方的規定提交風險抵押金叄萬元整,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欺騙客戶等損害甲方或客戶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不予以返還乙方該押金。

  5、乙方依照甲方的規定享受甲方的服務和價格,乙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甲方的最低價格標準。

  6、乙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不得和任何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組織、個人進行相同或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必須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組織、個人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和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8、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地區連鎖經營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其它不正當競爭。

  第四條企業名稱、品牌及網站

  1、乙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品牌和網站的名義,並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

  2、乙方及其職員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和期滿或解除後,不能對甲方擁有的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損害,也不能對甲方網際網路網頁或網站進行抄襲、歪曲或其他破害。

  3、因上述兩條款給第三人或甲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五條押金及利潤分配

  1、風險抵押金於該地區工作結束、利潤分配或財務結清、沒有出現任何違約現象後返還乙方。

  2、具體利潤分配如下(以一個地區為單位):

  乙方所開發票總金額甲方收取的利潤比例

  1—5萬元(含5萬元)10%

  5萬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18%

  10萬以上—15萬元(含15萬元)20%

  15萬以上—20萬元(含20萬元)23%

  20萬以上25%

  3、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結清一次賬目

  ,甲方按乙方實際所開發票金額的25%收取,該地區工作結束後算總賬,多退少補,。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騙、脅迫或其它不正當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責任。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有一方認為本協議需要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對方應在30天內做出答覆,逾期沒有答覆的,被視為不同意修改。

  3、一方要求終止協議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本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4、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自行協商,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絡付款,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地址、聯絡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友好解決,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4、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有保密的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管理條例、申請資格、價格表及說明。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公章)(公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章)(簽章)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合作經營協議書正文:

  甲方:****經貿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是一從事研發、生產、經銷***保健系列產品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

  ***牌蕎麥殼保健褥是我公司獨立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型產品, 20xx年10月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號:****05293.6)。該產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實用價值,經濟效益可觀。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 )市、區縣生產經營***保健系列產品。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保健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雙方議定,乙方為進入該產品市場的初級階段,對生產、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三、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3萬元整;包頭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四、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應定為“**(地名)分公司”,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參股生產此類產品的公司。

  五、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蕎麥殼保健系列產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潤分成:·

  1.由甲方銷售,在成本價的基礎上,再給乙方供貨價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銷售,甲方收取供貨價30%的提成。

  3.結算時間按(月、季)實行。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裝置,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專案投入。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術,以確保合營公司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以_________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2.1“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資料、配方、生產程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資訊等。

  2.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具體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合營公司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_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應對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點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資訊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資訊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商標。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地區)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_________(地區)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權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雖然,僅乙方獨家擁有對第三方偽造的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的行為採取追究甚至是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而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充分考慮。為此,乙方可以合營公司名義作原告或雙方聯合作原告,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銷售額__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_________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的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項數額。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財務主管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應付款項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專案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無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_________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裝置、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_________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_________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為期_________年的延長,但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技術和商標。

  第十條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立即用電話或傳真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為準。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字各一式份,每種文字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後_________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於 斗門裡維埃拉146號鋪 房屋(建築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裝置;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海都文化藝術團 電話:

  乙方:唐龍武術館 電話:

  甲乙兩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經營、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甲方負責教學廠地和宣傳策劃所有費用,乙方負責武術所有工具和教練員工資,乙方投資的武術工具歸乙方所有,合作經營協議書。

  (二)經營地址:

  (三)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除非本協議已提前終止,乙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3個月前上甲方提出延長本協議的書面請求,協議書《合作經營協議書》。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協議有效期 年。

  (四)利潤分配:甲乙雙方都佔有學員學費總額的50%,每月費用月底結清。

  (五)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都擁有該市場的招生權。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違約行為由該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作的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本協議加蓋公章後有效。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苗圃合作經營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