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請書模板彙編六篇
在如今這個年代,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申請書是我們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麼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仲裁申請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被申請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和電報號碼)
此致
成都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年月日
注:1、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 訴 人:(姓名)xxx 性別: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xx
現住址:xxx(寫現在你居住的地址)聯絡電話:13xxxxxx
委託代理人:(姓名)xxx 性別: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xx
現住址:xxx(寫現在你居住的地址)聯絡電話:13xxxxxx
被 訴 人:xxxxxx(寫營業執照裡的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xxx
地 址:xxxxxxxxxxxx
聯 系 電話:13xxx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應付未付二倍工資xxx元給申訴人。
2、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元給申訴人(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給申訴人。
3、請求被訴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延長工作時間和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和未享受帶薪年休的勞動報酬xxxx元及經濟補償金xxxx(上述金額)元×50%=xxxx元給申訴人。(詳見附表)。
4、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代通知金xxxx元(代通知金=上個月工資)給申訴人。
5、請求被訴人立即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幫我補繳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裁令被訴人一次性支付上述請求共xxxxxx元給申訴人並補繳申訴人20xx年入職至今的社保。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自20xx年x月x日進入被訴人處工作,從事xx工作。被訴人沒有與申訴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工資為6000元,每月工資被訴人分兩次發放,在存摺裡發放工資xx元,餘下的4000元工資在財務籤領。自入職以來被訴人沒有依法為我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按相關規定單位要代扣代繳),在被訴人處工作每月休息4天,每天工作x小時,連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包括新年1日、春節3日、清明1日、勞動1日、端午1日、中秋1日、國慶3日)也要工作,但被訴人從沒支付過加班費,而且在20xx年在沒得到我同意的情況下不安排我休年休假,也沒在年尾支付我年休假工資報酬。
申訴人從20xx年x月x日進入被訴人處工作後,並沒有嚴重違反被訴人的規章制度,在20xx年12月31日後也沒有找我補籤無固定期限合同,我很失望(注: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方吃虧,也是案件的轉折點,所以立場一定要堅定:被訴人是在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開除我的),現在被訴人又無故解除申訴人,被訴人也沒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訴人或額外支付申訴人一個月工資,解除時被訴人還拒支付申訴人賠償金。
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被訴人應支付申訴人如下經濟賠償金:
1、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二倍工資待遇差額:xxxx元/月×11個月=xxxx元;
2、被訴人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元/月×xx個月×2倍=xxxx元;
3、加班費:xx元/天×xx天=xxxx元(月平均工資xxxx元,每月按20.83天法定上班時間計算日工資;每月上班xx天,即每月加班x天,上班共xx個月,加班共計xx天)及額外經濟補償金xxxx元(上述金額)×50%=xxxx元。
4、代通知金:上個月的工資xxxx元;
5、補繳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綜上所述,被訴人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侵犯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故特申請貴委會依法仲裁,以實現我的仲裁請求(仲裁請求具體金額見附件)。
仲裁申請書 篇3
(一)首部。依次寫明下列事項:
1、文書名稱,在上部正中寫“仲裁申請書”或“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事項。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
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紐織的,應寫明單位全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在下一項寫明委託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項。
3、被申請人的身份事項,與申請人的各項相同。
如果仲裁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為兩個以上的,應依照上述內容分別書寫清楚。
(二)正文。是仲裁申請書的主體部分,包括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1、 仲裁請求。
2、所根據的事實,這裡所指的實施是指雙方爭議的實施或被申請人侵權的事實及其證據.
3、理由。在事實陳述清楚之後,應概括地分析糾紛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仲裁請求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以論證仲裁請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尾部,依次寫明:
1、致送仲裁委員會名稱;
2、仲裁申請人簽名蓋章;
3、仲裁申請時間;
4、附項。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裁決解除《合作經營協議書》;
2、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款項,合計人民幣3000萬元及利息。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以下稱“股權轉讓合同”),申請人受讓XX公司100%的股權,根據被申請人提供的XX公司20xx年度審計報告,雙方約定股權轉讓款為8000萬元,其中被申請人實際投資5500萬元,股本溢價2500萬元。
20xx年10月12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了一份《關於公司往來款的確認書》,告知申請人其已透過向山西h建築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形式抽逃出資 萬元,由於雙方訂立合同時被申請人隱瞞了其抽逃出資的事實,而依合同約定申請人受讓的是合法完整的100%股權,因此,被申請人負有補足出資的法定義務,此後,申請人也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返還抽逃的出資,但被申請人一直未予以補足。
XX公司因為資金短缺,曾多次要求股東追加投資,本著精誠合作的精神,申請人均作出積極回應,截止至20xx年1月15日,申請人累計已向被申請人及XX公司流入 萬元。經雙方多次協商,20xx年3月28日名為《b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會紀要》的檔案確認了申請人總計支付的3000萬元股權轉讓款折抵XX公司40%的股權,而被申請人剩餘的股權轉讓款確認為4500萬元(計算標準為:原股權轉讓合同約定的8000萬元轉讓款扣減申請人已支付的3000萬元及預估的XX公司 萬元虧損),之後,雙方於20xx年4月7日簽訂了《合作經營協議書》,再次確認申請人受讓100%股權變更為受讓40%股權。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100%受讓股權還是部分受讓股權,被申請人的股權轉讓款中均包含其已抽逃的 萬元出資,申請人始終負有補足出資的法定義務,申請人也從未放棄要求被申請人充實資本,且屢次催告, 年 月 日申請人再次函告被申請人 日內返還抽逃的出資,但時至今日,被申請人仍未返還。
由於工程專案急需支付工程款,XX公司已多次發函股東要求增加投資,但被申請人經申請人多次催告後其仍不履行返還出資的義務,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運作,該行為已構成了根本性違約,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申請人合法權益。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請求仲裁庭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裁決如申請。
此致
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區樓室。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撤銷人仲案字【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審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時,違反法定程式,直接導致認定事實錯誤,基於此做出的的常鍾勞人仲案字【20xx】第2號仲裁裁決書顯失公正。為此該裁決符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法定程式”的申請撤銷條件,故特現提出申請撤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辯論和質證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員作出事實認定的關鍵證據為,裁決書中所稱的“本委調查收集的證據,公司提交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
對這份關鍵證據,仲裁員在取得後未由申請人進行質證。更未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即直接用此證據做為判決根據。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剝奪了申請人的質證權利和辯論的權利。
正是由於仲裁庭沒有對該份證據進行證據,沒有在取證後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申請人沒有對該份證據質證和發表意見,仲裁員又未對該證據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導致仲裁裁決認定事實錯誤。
該份證據公司提交給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是申請人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表格直接抄送給勞動監察隊的。工資一項,該表格中並沒有結構分項,只有總數。根據該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發放了爭議的加班費。該份明細表與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並無矛盾之處。根據這一表格仲裁庭不採信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沒有任何道理。
該份證據為“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區間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該證據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性。用距離雙方爭議時間七個月後的與本案沒有關聯性的證據作為裁決依據顯然是錯誤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46條規定,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仲裁委員會印章。
該份裁決書並無仲裁員簽名。
綜上,申請人認為,【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違反了法定程式,裁決書本身缺少法定簽名要件,依法應予撤銷,懇請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訴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訴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案由:(寫明爭議案件的性質)
請求事項:(要求仲裁解決的具體問題)
事實與理由:
1、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由來、發生、發展的經過。
2、當事人之間權益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焦點
3、實事求是地說明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
此致
仲裁委員會
附:1、證據
2、本申請書副本 份
申訴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