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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有關聘用合同錦集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保證xx專案實現與市場接軌,最終達到能適合休養院實際的三星級標準的管理服務和佔有一定份額的散客市場,均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對xx經營管理專案(客房部、、康樂部KTV、游泳館、保齡球館、網球館、室內外水療區),實行在黨支部、綜合辦公室和民主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授權乙方負責該專案經營管理責任目標的按期實現。

  二、受聘經營管理資產見清單

  三、受聘期限為5年,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受聘期待遇:扣除xx原有經營客源和今後發展的新客源收入,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的10作為總經理的相關待遇(包含專案為:責任工資、崗位津貼、獎金、加班費、交通費、通訊費、各種保險費、各種外聯接待費)

  五、乙方在交通休養院內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在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的經營管理組織框架、人員定編和核定待遇範圍內,有權組織召集相關人員研究決定經營管理人員和一般服務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考核、獎懲、解聘等相關事宜。

  七、乙方享有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範圍內(環保、公安、稅務、工商、衛生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打折、簽單權;

  八、乙方必須制訂出一套結合交通休養院實際,並能操作實施的經營管理方案(附件:2)。

  可,不得收取和支付現金、支票和有價證卷;

  十一、乙方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按三星級標準的工作流程進行,並在次日上午10:00以前將上日的經營情況以書面形式報交通休養院綜合辦公室;

  十二、甲方財務在對乙方監管過程中,必須按時把日、月、季、年報表,以書面形式報金色港灣公司、綜合辦公室;

  十三、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xx年元月1日能正常對散客營業,並實現星級管理服務水平;

  十四、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xx年6月1日前完成全員培訓計劃,達到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按三星級標準範本對照檢查),有一定數量的散客。

  十五、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12月31,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60萬元,經營成本(水、電、氣、燃料、一次性用品、裝置折舊、人員經費、稅等)控制在60以內。

  十六、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交通休養院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15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

  十七、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20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第三年實現營業收入300萬元;第四、五年實現營業收入400萬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競聘權。

  十八、甲方按日、月統計記錄,季度考核,對乙方的責任考核必須客觀公正,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十九、甲方不得無故辭退乙方。否則,應發給辭退補助費。

  二十、凡因乙方違法犯罪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能履行該合同六至十六條約定,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經濟扣款直至辭退。

  二十一、本合同自20xx年元月1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 :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政府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中的乙方係指有工作單位,但未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係或現已辦妥退休手續的人員。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2 任何一方只需提前_____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即可終止本合同。

  1.3 本合同有效期滿後,雙方願意繼續保持聘用關係,則再行簽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2.1 甲方根據企業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擔任_____工作。

  2.2 甲方根據經營業務需要以及依照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願服從甲方的安排,按照被聘崗位的責任,按時、按責、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福利

  3.1 甲方按公司的分配製度,付給乙方報酬人民幣_____元整 。(個人所得稅由企業按國家法規代扣代繳)

  3.2 甲方可因乙方崗位調整而相應調整其勞動報酬。

  3.3 乙方在工作期間享有與甲方合同制員工同等的津貼及獎勵。同時甲方願意承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而造成的醫療費用開支。(其他費用不予承擔)

  3.4 乙方擔任可提取效益工資業務工作崗位的,其效益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費由企業按國家法規代扣代繳。

  第四條 工作時間及勞動條件

  4.1 甲方實行平均每週40小時工作制度,具體按公司作息制度執行。

  4.2 因業務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按本公司加班制度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4.3 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和甲方規定的有薪假期。

  4.4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五條 勞動紀律和獎勵

  5.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責任,完成工作任務。

  5.2 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甲方將按公司的獎懲制度給予獎勵。

  5.3 乙方如果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按公司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4 乙方如觸犯國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 商業秘密

  6.1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有關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甲方承諾應為客戶保密的技術與情報(不論這些秘密、技術、情況與乙方本人有否直接關係)。

  6.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到競爭企業兼職或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公司、企業與甲方競爭。

  6.3 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後,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及甲方承諾為客戶保密的技術情報,或將之提供給第三方從事同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業務。

  6.4 乙方凡有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秘密條款者,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直止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向未違約方支付與違約造成的損失等值的違約金。

  7.2 乙方擅離公司造成違約的,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根據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8.2 乙方具駕駛____照,並願意/不願意在甲方工作需要時行施駕駛員職責,並執行公司有關對駕駛員職責的規章制度。

  8.3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