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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監理合同

裝修監理合同13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修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修監理合同1

  業主(甲方):_______

  監理單位(乙方):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以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

  3、工程造價: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合同價

  4、合同起止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公司委託代表

  _______為駐工地代表。

  第三條:監理人員的資質要求

  派駐現場監理人員必須有國家註冊工程師資質(包括土建、裝飾、水電等)

  第四條: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工程合同價的1。76%計算工程監理費。

  2、進場七日內支付30%監理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監理費至95%,如有罰則約定範圍的相應扣除工程監理費用,工程決算完畢監理費餘款付清。

  第五條:監理的義務權力

  1、監理的義務:

  (1)監理參與業主裝飾工程設計方案制定、施工設計圖審定、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工程決算等工作的整個流程範圍,並明確賦予其職權和工作要求;

  (2)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3)協助業主辦理消防、質監等有關開工手續,並代表業主組織工程分部和竣工驗收整理存檔工作;

  (4)監理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注重資訊、新工藝、新材料,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證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設計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業主對本工程的有關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提出,由監理研究處臵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有關方發生爭執時,監理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等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7)出具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2、監理的權力:

  (1)裝飾工程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2)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實用、美觀、經濟的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3)裝飾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4)報經業主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廠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監理復工令後才能復工,釋出停工、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6)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的確認權。

  第六條:業主的義務及權力

  1、業主的義務

  (1)業主應向監理提供專案檔案及資料,並負責裝飾工程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業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3)業主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情況的領導、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聯絡。更換常駐代表和領導,要提前通知監理;

  (4)業主應當授予監理的監理範圍和權利,及時通知已選定的設計方、施工方,並在與設計、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理。

  2、業主的權利

  (1)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公司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公司業務範圍的專項報告,並加蓋公司合同章。

  第七條:罰則約定

  1、工程施工期內,監理方必須常駐工地,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拒付監理費。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按照合格簽字的,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單位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監理單位(派出監理人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專案有關的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設計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錢財,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與業主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八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及解釋權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進行變更。

  3、合同項下不發生任何業務或業主提出終止要求的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4、本合同依據《合同法》、《__省室內裝飾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__省室內裝飾施工監理規程》享有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叄份。

  業主:_______(簽章)監理單位:_______(簽章)

  甲方代表:_______(簽章)乙方代表: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修監理合同2

  業 主(甲方):監理單位(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以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銀行**分行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

  2、工程內容:**銀行**分行開發區支行室內外改造裝修、土建、消防、空調、水電工程

  3、工程造價: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合同價

  4、合同起止時間: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公司委託代表

  **中南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分公司派駐畢立華監理工程師為駐工地代表。

  第三條:監理人員的資質要求

  派駐現場監理人員必須有國家註冊工程師資質(包括土建、裝飾、水電等)

  第四條: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工程合同價的1.76%計算工程監理費。

  2、進場七日內支付30%監理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監理費至95%,如有罰則約定範圍的相應扣除工程監理費用,工程決算完畢監理費餘款付清。

  第五條:監理的義務權力

  1、監理的義務:

  1.1、監理參與業主裝飾工程設計方案制定、施工設計圖審定、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工程決算等工作的整個流程範圍,並明確賦予其職權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1.3、協助業主辦理消防、質監等有關開工手續,並代表業主組織工程分部和竣工驗收整理存檔工作;

  1.4、監理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注重資訊、新工藝、新材料,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證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1.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設計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1.6、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業主對本工程的有關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提出,由監理研究處臵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有關方發生爭執時,監理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等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1.7、出具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2、監理的權力:

  2.1、裝飾工程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2.2、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實用、美觀、經濟的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2.3、裝飾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2.4、報經業主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廠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監理復工令後才能復工,釋出停工、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2.6、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的確認權。

  第六條:業主的義務及權力

  1、業主的義務

  1.1、業主應向監理提供專案檔案及資料,並負責裝飾工程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1.2、業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1.3、業主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情況的領導、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聯絡。更換常駐代表和領導,要提前通知監理;

  1.4、業主應當授予監理的監理範圍和權利,及時通知已選定的設計方、施工方,並在與設計、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理。

  2、業主的權利

  2.1、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2、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公司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公司業務範圍的專項報告,並加蓋公司合同章。

  第七條:罰則約定

  1、工程施工期內,監理方必須常駐工地,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拒付監理費。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按照合格簽字的,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單位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監理單位(派出監理人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專案有關的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設計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錢財,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與業主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八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及解釋權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進行變更。

  3、合同項下不發生任何業務或業主提出終止要求的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4、本合同依據《合同法》、《**省室內裝飾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省室內裝飾施工監理規程》享有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叄份。

  業 主:(簽章)**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甲方代表:(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分公司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裝修監理合同3

  委託方: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總收費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月,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監理費總額的_____%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監理費總額的_____%;監理工作結束甲方工程驗收通過當日,應支付該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第三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監理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責任

  1.每週兩次檢查工地情況,並向業主彙報。對工程涉及的問題為業主提供中立的專業意見。

  2.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稽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3.原材料、構配件及裝置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4.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5.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稽核設計、施工總計劃,稽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採購計劃,並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當監理工作進行不到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半月監理費。當監理工作進行超過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一個月的監理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由於施工方、材料供應或者業主的原因不能按規定施工期限完工,導致的施工時間延長,其監理費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完成本工程的監理直到工程完工,雙方需再簽訂監理延長合同。

  第六條不可抗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文字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修監理合同4

  甲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② 監理範圍:

  a、預算稽核(按甲方提供的裝飾公司報價單稽核,費用按稽核減少部分的20%收取); b、協助簽署裝飾合同及專用補充協議; c、清水房驗收;d、複驗;e、其餘每個工種____次(水電、泥水、木作、漆作);f、裝飾工程竣工驗收。估算監理金額大寫________ 。如工程延期則追加部分監理費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③總投資: 監理範圍內預計總額 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為準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 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3、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4、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監理取費

  1、參照物價局、城鄉建設委員會檔案。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

  a、 6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 計___元。

  b、 6萬元以上的按 %計計___元。

  3、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為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___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___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___元。

  三、監理人責任義務

  1、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專案。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瞭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 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 方鑑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 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 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裝修監理合同5

  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未被確認為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方,而依協議轉為該工程施工監理方,甲乙雙方及關聯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監理,有義務指導、協助、監督關聯方依施工設計藍圖進行施工,以達到使裝修從外觀上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的裝修目的。

  2.關聯方在施工過程中若有與施工設計藍圖有關的技術問題反映到甲方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解釋、指導和解決,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其以後半日內著手解決。

  3.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一方提出合理的變更要求,須由本協議三方共同協商確認;決定變更後,乙方須就變更部分重新出具設計圖。

  4.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及監理費合計__________元,分別於施工開始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施工進度完成_______時支付__________元,裝修完成並驗收合格後,再支付__________元。

  5.施工過程中或裝修完工後,若裝修從外觀上無法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應由對此存有過錯的乙方或關聯方承擔責任。

  6.若因乙方或關聯方的原因,影響施工進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裝修監理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三)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監理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稽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2。原材料、構配件及裝置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3。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4。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稽核設計、施工總計劃,稽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採購計劃,並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監理工作進行相應監理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監理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第九條合同文字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5。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監理合同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總收費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月,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監理費總額的_____%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監理費總額的_____%(不包括定金);監理工作結束甲方工程驗收通過當日,應支付該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監理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每週兩次檢查工地情況,並向業主彙報。對工程涉及的問題為業主提供中立的專業意見。

  2、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稽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3、原材料、構配件及裝置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4、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5、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稽核設計、施工總計劃,稽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採購計劃,並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當監理工作進行不到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半月監理費。當監理工作進行超過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一個月的監理費。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四)由於施工方、材料供應或者業主的原因不能按規定施工期限完工,導致的施工時間延長,其監理費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完成本工程的監理直到工程完工,雙方需再簽訂監理延長合同。

  第六條 不可抗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文字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修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xx套房裝飾裝修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專案及內容:

  鋪貼地板、油牆、做櫃、線路新裝等工程,詳細內容見乙方提供的,經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及工程預算書。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元)

  為人民幣——

  四、工程款項結算方法:

  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幣——元),工程完工驗收後,一個月之內付清餘款(即人民幣——元整)。

  五、乙方必須按質按量按時和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如屬乙方因材料質量或不按圖紙施工,而造成施工專案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在施工期間,甲方提出更改正在進行或已完工的工程專案,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間提出增加施工專案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須經甲方負責人或技術員簽字認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總施工期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五賠款給甲方。如甲方因某種原因令乙方不能進行正常施工的所誤日期順延。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連同乙方提供給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和工程預算書,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執為據。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xx裝飾公司

  代表:

  日期:

裝修監理合同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監理裝飾裝修工程,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①工程名稱: 德善堂東浦藥店、德善堂金雞亭藥店及門診、德善堂瑞麗門診

  ③工程規模:室內工程建築面積 合計約 1000 m2。 ④監理範圍: 裝飾裝修圖紙內部分 。

  ⑤服務範圍如下:

  (1)前期監理

  審定設計方案及圖紙;稽核工程預算;設計方案確定後5個工作日,按設計圖紙核算工程量按定額套預算,把控整個工程總造價。

  (2)中期監理

  根據圖紙及物料表對各節點的材料進場驗收以防施工單位更換材料品牌及質量;對各節點隱蔽專案的質量驗收及確認各節點是否有按圖施工;對因設計及現場與圖紙等其它因素需做變更的,與施工單位對接確認變更籤證;

  (3)後期監理

  工程結算稽核;對施工單位的增減項及工程竣工時行結算稽核。

  2、服務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監理稽核工作.

  ②施工期間,乙方對裝飾裝修施工過程進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後期,乙方進行工程結算稽核,協助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3、服務承諾:

  ①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②乙方以主動、認真、負責、公正的服務態度為甲方提供監理服務。 ③乙方對工程各施工重要環節進行詳細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二、委託方提供如下條件:

  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和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三、授權範圍

  甲方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授予乙方以下監理權利:

  1、對選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2、施工工藝變更權,需經甲方同意。

  3、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權。

  4、對施工單位人員的調整建議權,對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權。

  5、對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延期、報驗、驗收等環節籤認權。

  6、工程款支付稽核,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 1

  款項的管理權。

  7、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的監控權,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籤認權。

  11、與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四、合同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 20xx年12月 1 日至20xx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裝修監理費用為捌萬元。[監理工期限三個月,如果工程超期一個月以上,則監理費用應在原來的基數上增加百分之十作為補償]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簽定合同後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竣工結算確認完成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尾款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

  六、違約責任:

  1、在監理責任期限內,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監理費用中扣除相應的損失費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許可權,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監理費用,每超一天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七、爭議和解決辦法:

  1、如甲乙雙方在工程監理責任出現爭議時,以乙方的具體監理工作 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監理規範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裁定。

  2、如有工程監理責任不能認定的,甲乙雙方有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認定或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

  3、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經濟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後,自動作廢。

  甲方單位(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裝修監理合同10

  委託人:

  監理人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監理委託工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本合同監理服務期 。

  本合同一式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 _份。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電話: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修監理合同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工程監理內容:

  3、 工程監理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監理

  b、階段式監理

  4、 合同價款(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1、如果採取全程式監理,甲方負責協同乙方對該項工程現場,進行實際勘探工作。

  2、甲方需對乙方提供書面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事項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監理費用。

  第四條、執行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a、《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b、其他規定:

  第五條、監理款項支付方式

  a、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後,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工程中期驗收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

  b、 支付方式:

  第六條、質量報告

  如果甲方選擇全程式監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驗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項驗收報告單。

  第七條、違約責任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a、 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後生效。

裝修監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未被確認為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方,而依協議轉為該工程施工監理方,甲乙雙方及關聯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監理,有義務指導、協助、監督關聯方依施工設計藍圖進行施工,以達到使裝修從外觀上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的裝修目的。

  2.關聯方在施工過程中若有與施工設計藍圖有關的技術問題反映到甲方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解釋、指導和解決,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其以後半日內著手解決。

  3.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一方提出合理的變更要求,須由本協議三方共同協商確認;決定變更後,乙方須就變更部分重新出具設計圖。

  4.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及監理費合計__________元,分別於施工開始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施工進度完成_______時支付__________元,裝修完成並驗收合格後,再支付__________元。

  5.施工過程中或裝修完工後,若裝修從外觀上無法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應由對此存有過錯的乙方或關聯方承擔責任。

  6.若因乙方或關聯方的原因,影響施工進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裝修監理合同13

  甲 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 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稽核、裝修合同稽核、設計方案稽核、材料稽核、預算稽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牆面鋪設工程、塗料油漆工程、水電裝置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稽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後,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後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准。

  四、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並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字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